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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版)范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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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版)范本【完整版】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2022版)范本3篇

第1篇: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2022版)范本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六、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
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
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局党委和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局纪委和乡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
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
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
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尝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
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
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
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
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8、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
行政会;
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
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版面、校园广播等。

3、文件型: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
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
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
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

三、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

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第2篇: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2022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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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应正确处理书记和其他委员之间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推选本级党组织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
选举产生缺额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党员管理制度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工作和职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定期听取党员汇报;
民主评议党员;
按时收缴党费;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按照规定处理党员党籍,包括党员要求退党、劝党员退党、除名、自行脱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问题。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组织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凡属党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布置工作,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可适当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

1. 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 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 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也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所属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与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的一种主要形式。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
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
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
研究对党员的奖惩;
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程序:

1. 会前准备工作。(1)确定议题。(2)做好材料准备。(3)开会通知。

2. 会议主要议程。(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2)充分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4)做好记录。

3. 会后工作。(1)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组织实施。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也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总支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会议,其主要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与支委会相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问题,并提出意见。

党小组会的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党小组长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沟通确定党小组会的时间、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
将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党小组成员,让每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个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实际情况来确定。

(2)会议议程。一是宣布议题。二是展开讨论,统一思想。会上讨论的问题要相对集中。党小组长要掌握好集中讨论的问题,启发、引导党员展开讨论,既要防止漫无边际,又要防止开成“哑巴会”。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按照党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三是明确任务或是形成意见。四是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党小组长把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党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党课制度

上党课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最经常、最基本的方法,是基层党组织一项重要制度。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党的基本理论教育;

2. 党的理想信念教育;

3. 党的宗旨教育;

4. 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

5. 党纪党规教育;

6. 党员标准教育;

7. 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

8. 形势任务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方法和要求:

党课教育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除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应组织上2次党课。党员司局长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搞好党课教育,一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针对性;
二要旗帜鲜明,观点正确,突出思想性;
三要以理服人,突出实效性。

(五)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

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条件。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党组织要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个别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防止引发其他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以利于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党组织考核,对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部机关党委的部署,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工作作出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

1. 学习动员。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动员,使党员明确标准,端正态度,自觉参加和接受民主评议。

2. 自我总结。党员以《党章》、《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为标准,联系本人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对自己作出总结评价。

3. 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进行评议。

4. 组织评定。党支部在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分析、写出评语。评语以写实的方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缺点或错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出评定。

5. 情况反馈。党支部在对每个党员做出评定意见之后,由支部分工,逐个向党员转达评议情况、评语,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求。

6. 组织处理。对在民主评议中评出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要在认真进行教育的基础上,视其态度,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规定,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对需要劝退或除名的,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对有改正表现的,要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7. 个人制定整改措施。党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意见,按照党员标准和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争当优秀党员的措施。

8. 支部制定整改措施。支部委员会要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分析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措施。

9. 总结表彰。党委(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民主评议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党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七)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内同志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党员民主生活会内容包括:1.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4. 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5. 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6.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7.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8. 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党小组内进行。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各级党组织委员会的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 研究确定主题;
2. 做出会前预告;
3. 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 党员间谈心交流,沟通思想;
5. 每个党员写出发言提纲;
6. 开会。会上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进行思想交流。7. 针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汇报。8.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财政部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召集。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部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做好全过程的相关服务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 召开会议,动员布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按照部党组和机关党委要求制定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对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搞好本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2. 学习文件,奠定基础。按照中央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规定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习篇目。学习中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思考,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 征求意见,如实反馈。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本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汇总后,对领导班子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每一位班子成员;
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3天报送机关党委。还要同时征求对部党组、党组成员及上一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经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机关党委。

4. 谈心交流,沟通思想。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同班子每个成员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做出适当点评,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
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的同志之间也要相互谈心,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5. 自我剖析,撰写提纲。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意见,写出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方面的情况,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6. 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简要说明。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全面深刻,正视问题,剖析根源。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要开展相互批评。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促进团结。不能出席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提交书面发言,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召开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应吸收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与会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有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7. 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本人的整改措施。

8. 整改通报,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各部门和单位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有关情况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监督;
要写出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报主管部领导,并连同整改措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提纲一起报机关党委。

(九)报告工作制度

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大全(2022版)范本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党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作好机关基层党的工作,使党员管理达到《党章》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和促进人事局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我局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单位领导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 、组织设置和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会是党员的常设机构,负责局支部的党建工作。履行党的基层组织职责。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的贯彻意见,讨论决定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
负责制定支部年度工作任务和大的活动安排,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支部自身建设,协调和敦促各委员尽职尽责的做好工作;
负责支部所属各党支部支委会建设,及时组织讨论配备支委会组成人员,指导其开展正常工作;
负责向党组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总支部党建情况,接受党外监督。

副书记:负责组织制定党支年度工作计划,党建方面的各项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支部委员会议议题的收集,审定及决定事项的检查落实;
负责支部所属党支部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情况汇总,协调组织以支部名义开展的各项活动;
负责处理支部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和委托行使书记的职责。

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定党支部及党小组设置,调整,改选和换届意见;
检查督促各支部及党小组每月两次的组织生活;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总支部的争先创优计划,做好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的材料汇总和上报审批工作;
负责指导和检查各支部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联系、培养、培训和新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总支部的协调联络、会议通知、记录、文件资料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的收缴清理工作。负责总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拟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每季度一次的党课教育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拟定局机关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局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
负责收集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检查支部党员教育情况,拟定改进和加强意见;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对外宣传,组织起草党支工作需要的文件材料。负责党支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安排,拟定党内法规和纪律教育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违纪党员的调查、取证的核实工作,根据党内法规,拟定处理意见;
负责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帮助和有违纪反映党员的核实,诫勉和谈话;
负责党支部建设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支部内部的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接受党员的控告、申诉和工作建议。负责拟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其他的计划安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的工,青,妇工作,联系处理有关具体事务;
负责支部的文件传递,薄册制作及供应和管理工作。

三、党支工作的原则、要求和目的

支部开展党务工作的原则、要求和目的概括起来就是“四统、三化、两提高”。即党支部的职能划分和运行方式按“四统四分”原则处理。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精神。在党支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总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然后由支部负责落实,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统一计划、分级实施。机关党建工作主要是党的组织按照纲领和章程,运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对党员进行组织、教育、培养、考察、协调、监督、奖惩等,党支根据机关工委的要求,按年度或季度统一制定工作计划,党支委员按分工进行检查指导,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3、统一制度、分级落实。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局机关党建方面的基本制度由党总支统一制定,党支委员支部责任人,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4、统一标准、分级考核。党支党建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支部建设、党内评优树模等工作,由党支统一确定标准和进行安排。按照机关工委的安排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由党支委员会议审定。

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力求做到“三化”。

1、党支部建设制度化。党支部从议事决策到党员管理教育,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增加透明度。

2、党内生活经常化。党员大会、党支委员会党员组织生活、党课教育及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活动,必须按制度要求进行,常抓不懈,使党组织经常性的发挥作用。

3、党务工作规范化。坚持常规性工作按制度办,决定重大事项按程序办,临时性事务按要求办。各类会议和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和登记,薄册齐全,资料完备,年底统一整理归档。力求做到工作有章法,议事有程序,考核有依据。

机关党建工作的目的是实现“两个提高”

1、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和坚持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和机关工作的需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形式,创造新经验,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把党务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发挥党建工作的整体优势,促进局机关工作水平,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2、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基本素质。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坚持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活动,使每一个党员都成为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合格党员和机关工作的业务骨干,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内生活的基本制度

根据人事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统一制定和执行以下12项基本制度。

1、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支委员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支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支作出的决定,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都要按照分工认真抓落实,保持总体工作步调一致。

2、党员大会制度。党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制定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听取、讨论党总支和各委员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实施审议和监督;
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进行党内选举事宜;
听取行政领导对局机关工作的通报;
讨论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问题。党员大会对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党总支党员大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根据内容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支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负责处理日常党务工作。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对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意见;
支部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检查和总结;
审批、讨论党员发展工作;
讨论确定阶段性的党建工作等。委员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才有效。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要认真的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是否定;
委员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4、党课教育制度。党课以党支统一组织,每季度不少于1次,局领导每年至少上党课1次。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重点应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上。党课教育要有针对性,坚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用科学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头脑、统一思想,达到更好的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党课教育可采取请理论教员和领导干部授课辅导,请优秀党员、先进人物做报告,运用电子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根据机关工委的安排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工作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实施。采取学习教育、自我批评、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法,对党员履行职责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只摆问题,不讲成绩,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寻找差距,认真整改,增进团结,切实提高评议质量。通过评议,对每个党员年度思想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不合格党员给予妥善处置。必要时各党支部还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发挥作用的情况。

6、党员汇报思想制度。主要内容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和不良倾向等。汇报的方式,采取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口头汇报,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上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时,每季度用书面形式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7、争先创优制度。紧密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形式按年度确定,半年初评,年底总评,按有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确定。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或其它竞赛活动的优胜者,每年“七一”或年底以党总支进行表彰奖励,事迹突出的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

8、纪律检查制度。坚持教育为主与严格执行相结合的方针,经常教育和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和各支部要经常检查了解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苗头的党员,通过谈话,诫勉,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对确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党员,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和程序处理,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或限期改正仍无转变的党员,应劝其退党,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报总支和机关工委批准;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就视为自行脱党,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报党总支,机关工委批准后予以除名;
党员要求退党,由党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宣布除名,报机关工委备案。党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超过6个月不办理手续的以自行脱党论处。

9、党内监督制度。通过采取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法,对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支部要针对局机关所属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指导机关工、青、妇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全局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增强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培养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团结协作,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的良好风气,努力争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为机关作表率。

五、发展党员工作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吸收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严格手续的原则,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吸收新党员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阶段。入党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由党小组推荐,党支部会讨论,并经党支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党员大会公布。

2、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由党支部负责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培养联系人每月找培养对象谈话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并将有关情况详细记载在考察表上。培养对象每季度向支部交1份书面思想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2年的重点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并经党总支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履行发展手续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由党组织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形成书面政审材料,并安排其集中培训。政审和培训合格后,经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将有关材料(包括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考察表等)报党总支和机关工委审查,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做出决议后,经党总支审查,再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阶段。重点发展对象经审查批准接受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要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组织入党宣誓,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培养、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后,根据本人申请,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能否按期转正,并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查后,报机关党委审批。

六、党支委员会议事制度

党支委员会决定和处理党的工作方面的问题,遵守下列规则:

1、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党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支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委员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讨论多个事项应逐个进行表决。委员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复议,也可报党组请求裁决。党支部经表决的决议或决定,各委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党支委员会开展机关党委的工作,研究和处理党建方面的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党支委员会在讨论重大问题前,要主动征求主要行政领导的意见,形成的决定或决议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以争取行政领导对党的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党支部开展党的工作,要充分考虑局机关工作的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安排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决定和处理问题力求客观公正,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尊重和符合全体党员的意愿。

3、维护团结,保守机密。委员应自觉维护委员会内部的团结,互相谅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互相通气,共同商量,形成民主讨论的良好风气,自觉维护党总支委员会的权威和团结。党支委员会议讨论问题时发表的不同意见,特别是关于确定新党员的发展对象,讨论新党员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评定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审查或决定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问题,必须严守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违者按党的保密纪律处理。党员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严格落实,委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执行上必须符合集体作出的决定。

4、规范程序,注重实效。党支委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党支部讨论形成的意见,在将支部决定和有关资料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党支委员提请、讨论的问题,应提出具体的办理建议。支部不得将情况不清、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条规的问题提交会议讨论。党支会议议题由副书记负责收集,会商书记研究确定,然后提交委员会议研究。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提前通知各委员,党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支委员会议。党支委员会议作出的决策,支部要认真负责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确保达到预期的目的。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必须报党支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和办理程序,提高党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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