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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评价

时间:2022-07-28 13:35: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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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评价

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5篇

【篇1】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和“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

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和“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第一秘书

在现行体制下,纪委监察部门派驻到各单位纪检组具体落实“三转”和“两个责任”的监督责任,存在着许多困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进一步解决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依据主责主业回归、确保派驻组能够发挥职能、有所作为,是摆在广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道现实问题,也是我党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必要保障。

一、“三转”和“两个责任”提出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下定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从当前党和国家要应对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明确了纪委监察部门职能“三个转变”和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三个转变”和“两个责任”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深远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人民要幸福,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来实现。党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需要党要管好党、从严治好党,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和复杂,如果不能很好地管好党、治好党,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动摇国家的根基。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转变”要求,是中央站在党要管党、党要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就是以落实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出发点,党委(党组)抓好主体责任、纪委抓好监督责任,抓好党员管理和教育,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部廉洁、政府清明的良好局面;
实现“三个转变”:转职能,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确保在主业主责方面有所作为;
转方式,就是要强化监督执纪,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作风,就是要重点解决工作漂浮等问题,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二、落实“三转”和履行“监督责任”的目标

中纪委王岐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新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经济、政治等方面知识,提升超前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以科学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履行监督责任。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各地纪委更加关注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帮助解决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力的问题。但是在现行体制和实际环境下,派驻纪检组依然面临着诸多困境,必须设法优化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彰显派驻纪检组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派驻纪检组在落实“三转”和履行“监督责任”中,要明确以下工作目标:

(一)“三转”之后,作为是关键。5月19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提出“三转”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以中央“三转”要求为准绳,聚焦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最终目标确定为是执好纪、尽好责、有作为,真正把“三转”工作转到位。

一是要在解决越位问题上有所作为。一段时间以来,无论什么工作,都习惯性地把纪检监察机构列入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致使纪检工作领域过宽、战线过长,牵扯了精力,逐渐形成了纪检监察“包打天下”的局面,“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严重影响了集中力量抓反腐倡廉主业,造成执纪监督职责弱化。转变职能就是要把纪检工作从“大包大揽”的繁重事务中解脱出来,从“全面出击”的做法中解放出来,突出主业,握紧拳头,聚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发挥执纪监督职能。

二是要在解决错位问题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许多地方的党委政府和派驻单位都认为,任何工作只要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致使纪检监察机构由监督变成了替代,由协调变成了包办,混淆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界限,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往后躲”。甚至片面理解纪检监察机构服务大局,就是要为具体业务工作“开绿灯”、“保驾护航”,成为协调发生问题的公关机构。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人事调整、干部选拔和评先评优等方面,认为只要邀请了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导致纪检监察机构也自觉不自觉地,为一些甚至存在的问题充当了“挡箭牌”和“炮灰”的角色,使监督成了“空档”。明确职能,突出主业,就是要严格依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改变原来“既作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职责错位问题,找准履职站位,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是要在解决缺位问题上有所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检查的多,对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的少,这是监督缺位;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问责追责不严,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对一些违纪违规者的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等,这是惩处缺位。解决好缺位:首先要铁拳办案。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来,主动出击,全方位挖掘案件线索,深入到派驻单位的重点领域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手段拓展案源。坚持“快查快办”,切实提高腐败问题的揭露率和违纪案件查办率。其次要铁面监督。要摆脱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进一步回归“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角色定位,属于派驻单位工作业务范围内的事,都应该由其内设部门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构不直接插手,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按照“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体现监督工作的高起点、高层次、高权威。最后要铁心问责。问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一把“利剑”,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使用这把“利剑”,要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敢于问责、严于问责、善于问责,要把板子打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身上,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工作职责落实下去。

(二)监督责任,到位是重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那么,派驻纪检组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进一步聚集主业主责,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在落实监督责任上有哪些新思路、新措施呢?

一是明确职责到位。纪检组的重要职责和具体任务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所派驻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关于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
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
党风政风建设情况等。

二是落实要求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逐渐回归主业抓好主责,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初见成效。一要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督促派驻单位党组履行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廉政从政表率等“五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二要进一步落实好“两个报告”。完善本级纪检组向上级纪委报告重大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制度,认真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三要进一步落实好“三个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直接管理模式,扩大纪检组对派驻单位的监督覆盖面,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做到职能全覆盖、主业全覆盖、职责全覆盖,形成监督检查职能和工作全覆盖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到位。对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来说,监督就是要督促派驻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同时,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保障各项工作开展的公开化、透明化。此外,纪检监察机构要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做好正人先正己,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执纪办案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违反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理。着力创新办案举措、加大案件检查力度、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有效解决派驻单位的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派驻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要“严防死守”,对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上级纪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出台相应政策,消除派驻纪检组办理案件的顾虑和障碍。

五是追究问责到位。派驻纪检组要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切实做到真问责、严问责、问实责,切忌走过场,走形式,真正做到聚焦中心任务、扛起监督责任。

三、派驻纪检组工作现状及制约工作开展的原因分析

派驻纪检组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本级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上述派驻纪检组的职能,清晰的明确了纪检组工作范围,其中几个关键字是监督、检查、协助、会同、督促、协调,由此可见纪检组是地方纪委部门派驻到所辖单位的监督主体,但在现行体制下实际履行这些职能却存在一定困难和制约。

(一)纪检组及其人员的角色定位难把握。一是纪检组受到双重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就是说纪检组工作应向派驻单位党组和上级纪委(当地纪委)负责,既要接受所属党组的领导,又要接受同级纪委的领导。双重领导关系如何处理?是否分先后轻重和主要次要关系?特别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纪检组有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职责,由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难度可想而知,如果所属党组和同级纪委之间出现分歧的时候,或者他们之间安排的任务出现冲突,纪检组应该遵从谁的指示开展工作?这些问题使纪检组陷入了尴尬的两难境地,如果按照所属党组的意图办,那么就使监督流于形式;
如果按照同级纪委的指示办,就会让自己被所在单位孤立,致使开展工作会阻力重重。二是纪检组人员受到多重领导。纪检组人员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单位领导,又是纪检干部,按规定纪检组长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一,是要接受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的,监察室主任和纪检干部同样要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果纪检干部是兼职干部,还要受到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和管理。这样,使得这些干部开展纪检工作不好把握自己的角色,不可能仅仅听命于纪检组长,经常还要注重听从其他领导的意见,开展工作就束缚手脚。

(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任务不够明晰。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已经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任务作了规定,但是由于有些规定过于简单、笼统,致使对一些问题的定性模棱两可,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模糊。一些纪检干部只知道负责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在具体落实中缺乏明晰的工作指导。实践中,由于派驻单位的职能不同,基本上是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来开展工作的,派驻纪检组不像纪委部门一样,具有很强的查办案件权限,纪检组名义上是纪委派驻机构,但干部管理、编制、保障均是所驻单位提供,导致派驻纪检组工作环境处在“三无”的状态下,即“无人、无权、无经费”,组织保障软弱,权威性、独立性缺失。更有甚的是个别派驻单位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摆到应有的位置,故意干扰和压制纪检工作的开展,导致纪检组得不到准确定位和应有的地位,发挥不了纪检组应有的作用,难以在履行职责中有所作为。对于要求的回归主责主业,向查办案件方向发展,在现行体制下,派驻纪检组确实难以有效开展查办案件的工作。纪检组作为纪委派驻的监督机构,属于纪委部门设在行政一线的一道屏障,理应依法依纪指导派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预防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力度,将纪检监察职能主动渗透到派驻单位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促进派驻单位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运转。但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操作细则,没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使得工作要求和实际开展很不协调,一定程度上来说,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好坏取决于派驻单位党组,尤其是派驻单位党组书记、负责人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如果领导重视该项工作就做得好,如果领导不重视,该项工作就不好开展。而目前的现状是,虽然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在反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在经常性开展活动,但仍有部分人员甚至个别领导认为把纪检监察工作喊得响就行了,实际深入推进触碰利益实质,担心会触及深层次矛盾影响个人前途,不愿拿出硬手腕来针尖对麦芒。另一方面,纪检组在所派驻单位查办出案件,是工作成绩?还是工作失职?纪检组是否要承担相应监督责任,纪检组负责人是否会因监督不力被追责,这些都需要详细的规定和明确,对于纪检人员能否安心踏实的去监督执纪、查办案件、追责问效至关重要。

(三)派驻纪检组的职权受到严重制约。现行体制下,派驻纪检组所处什么位置、担负什么职能、扮演着什么角色,直接影响监督效能。《党章》规定纪委派驻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派驻单位的党组对单位纪检组享有绝对支配权。因为各派驻单位党组是该单位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决定着干部的晋升和福利,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实际职权,纪检组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处罚决定必须得到党组的认可才能得到落实,进而产生实际的效果。纪检组长虽然也是党组(党委)成员,但是在整个党组(党委)班子中显得力量薄弱,并且纪检组人员也是派驻单位的一员,个人晋升和福利待遇需要依靠本单位推荐和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组的职权,削弱了纪检组在派驻单位中的权威,纪检组很难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开展纪检监察方面的有关工作,导致对派驻单位的人员监督乏力,对班子成员的监督更是难上加难,以至于出现了有些基层纪检组如同虚设的现象,要么是无所作为,要么是虚于应付,没有开展实际有效的工作,这与国家设立纪检组的初衷是不相符合的。

(四)派驻纪检组的人员配备不够。当前,很多单位明确的只有一个纪检组长和一个监察室主任,总共是2个人,基本上只能正常落实工作,无法开创性的推进深入监督检查。监察室作为派驻单位的内设机构,由派驻单位实际领导和管理,使纪检组长成为典型的“光杆司令”。监察室的机构设置管辖权没有明晰的法律法规依据,致使在职能履行上很难有所作为。总之,现在派驻纪检机构的设置,严重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大部分纪检干部也是兼职的,要么是由单位内部下个文件任命某位职工为纪检干部应付检查,要么干脆口头上要求某位职工协助纪检组工作,实际上该职工实属派驻单位,更不可能安下心来从事纪检监督工作。这样,纪检组的工作任务通常就只能由纪检组长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自己领导自己,限于个人精力有限导致在案件的调查、对案件回访及涉检信访取证等一系列工作上被动。另外,有些工作一个人根本无法依法依纪开展,比如说调查取证,因为法律和纪律规定了调查取证必须要2个人,现有派驻的纪检组机构设置严重制约了“两个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四、实现有作为责到位的目标,政策和配套保障措施是支撑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纪检监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进行部署,提出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用铁的纪律建设纪检干部队伍等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高度关注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后顾之忧,指出要对制约纪检监察机构有作为、责到位的体制障碍和机制缺陷问题进行彻底解决。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派驻纪检组工作的体会,认为当前应加紧出台明晰的政策,完善配套的保障措施,让派驻纪检组在代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时,硬起底气、消除顾虑、打破制约,真正握有的能查办案件和处理问题的手段和权力,实实在在地把“三转”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监督问责保障。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既是影响反腐败成效的关键问题,也是决定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问题。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快推进派驻纪检组改革,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的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规范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制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现行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在监督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快对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面改革,其中首要解决的就是编制、级别和保障的问题。为解决派驻干部的后顾之忧,地方党委或者纪委应统一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实行集中管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办公场地、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案经费等后勤保障由上级党委和纪委统筹解决,纳入年度专门的财政预算拨付范围,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医疗、退休等事宜,全部由地方党委和纪委负责统一管理和保障,这种做法使各派驻组完全不受所辖单位在人财物保障方面的制约,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大胆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由派驻纪检组长担任派驻单位党组副书记,职级与派驻单位“一把手”职级相同的派驻模式,主要解决监督层次不对等的困境,从制度层面彻底解决不敢、不能、不便执纪监督的问题。同时,在派驻单位各业务科室中指定一名廉政监督员,直接对派驻单位纪检组负责管理。

二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细化监督执纪职责。确保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首先,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派驻纪检组与党组、与相关单位和科室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其次,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健全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出台相应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范指南,对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再次,制定上级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派驻纪检组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对于派驻纪检组主动发现和查办的案件,不应承担相应监督责任的追究,应将其作为工作成绩纳入干部考核。

三要注重强化自身约束,夯实执纪监督基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组长必须具备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本领。要注重开门开放,打造“阳光”纪检,主动宣传纪检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支持、监督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为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始终保持凛然正气。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派驻纪检组长的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对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机制,健全派驻纪检组长履职行为规范,对派驻纪检组长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切实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队伍。(

【篇2】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

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

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

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

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

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

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

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

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

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

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

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

【篇3】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学校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坚持不懈抓好领导干部思想信念和廉洁从教教育,牢固树立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教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利用召开教职工大会的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教育;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二、扎实有序推进“铸廉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常态化巡查上班工作纪律。具体由学校行政、党支部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教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重点查处上班期间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不在工作状态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者进行严厉惩处,绝不姑息。通过核实学校接待费报销,对出现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督促整改落实,坚决遏制公款吃喝问题。

三、督促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

校务公开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面。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担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以专职纪检员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对教师招聘、新生招生、工程招标、大宗购买等工作进行监督。坚持教代会讨论通过事关学校发展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坚持“廉洁、公正、开拓、高效”的作风要求,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践行“给师生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的理念。做到了公开内容细致化,公开程序规范化。

四、加强执纪监督,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学校以“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文化环境氛围,大力加强学校的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政文化与师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德育建设相结合,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全校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精神境界和良好风尚。

五、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注重师德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将廉政文化的思想融入良好师德师风的创建活动中,形成“廉洁从教”的良好校园氛围。

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成员的作风建设,学校领导能够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自身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了一支,廉洁高效、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有有活力的学校领导班子。通过这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教师转变观念,树立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观念。
六、督促检查学生助学金的发放

1、在录取新生时,学校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要求新生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统一交学校存档,并由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对学生上交的表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重新整理。

2、及时对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并将新生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并上报到系统。

3、认真监督各班困难学生的调查工作,杜绝乱登记,乱发放。

【篇4】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

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

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

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

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

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

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

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

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

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

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

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

此文只供参考,写作请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本文并不针对某个人(单位),祝您工作愉快!一是主要精力要放在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二是业余时间坚持写作总结,这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剩下的,不用过于浮躁,交给时间就好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不能强迫自己去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志,不能被强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结。放松你的思想,满足于现状。不要控制你的情绪。去吧,依靠你的梦想。成功取决于奋斗。成长取决于经验。幸福取决于开放。幸福取决于满足。很容易被人看不起。如果你看起来有点肤浅,你可以放心。往下看,你会很高兴的。敞开心扉,敞开心扉。只有看透了,我们才能成熟。这很容易理解。

为了成功,你需要给生活足够的速度。这是胜利者的态度,也是胜利者的态度。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我们必须能够忍受别人的嘲笑和独自工作的孤独。有了信念和追求,人就能忍受一切艰难困苦,适应一切环境。美属于自信,平静属于准备,奇迹属于坚持。

真正的努力,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积累;
是“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
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的自律;
是“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的执着。

【篇5】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纪检组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纪检组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市委第*巡察组:  

根据《关于开展****年第*轮常规巡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纪检组就****年以来履行监督责任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深化思想认识,从 “ 根 ” 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及时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局党组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增强廉洁意识的同时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紧盯住日常的责任落实,抓好督办检查,敢于动真、勇于碰硬,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围绕中心大局,从 “ 严 ” 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加强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一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全系统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以案说例警示教育;
召开专题研讨会、参观白茅岭监狱、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和*南事变烈士陵园和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使每位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廉政自律意识、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县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以来共签订***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制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我局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四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即《*城市国土资源系统党政正职“ 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中共*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汇编成册,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二是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上。我局除每年对实际政府权力廉政风险评估修正外,还围绕外部职能和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对可能发生不廉政行为的关键节点进行逐一排查,评定风险等级、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年来每年进行评估修正,现清理出职权**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个,查找廉政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条。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重大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帐外帐、小金库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内审检查”。连续两年针对局本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审计。主要是检查全局****年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土地批、供、用、补、查及耕地保护等情况;
登记发证、抵押登记、矿业权审批、年检等情况;
土地开发、复垦等各类项目批准、实施验收情况;
土地和矿产信访、投诉受理、处理情况等。找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和机制制度缺陷,****年发出整改意见**条,****年发出整改意见**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出台规范文件*个,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督办业务工作。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及时办理,做到批则必办、办则必果、报则必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督办领导批示件***件。为保证我局重点工作有序、按时、高效推进,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坚持周督办工作制度,三年来督办局重点工作,****年***件、****年***件、****年***件。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我局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上下班制度、地质灾害汛期值班情况等随时开展明查暗访,春节、元旦、五 一 、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年以来纪检组共工作约谈*名科级干部,通报*起,诫勉谈话教育*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有力的促进了我局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

  

*、加强主业工作,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  

****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整风肃纪活动,深入检查自身“四风”方面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中的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在全系统内发放收回调查问卷***份,其中市局机关**份,局属单位**份,基层所**分,五个县市局共***份。我局针对查摆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切实改进作风。全面开展干部“房地产清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会员卡专项清退”,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年,深入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不到位的,对“四风”和“小四风”问题突出的,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市局压缩会议**场,压缩文件简报***个,减少各类领导小组**个,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项,清理办公用房****余平方米。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年“三公”经费与****年相比下降**%。****年,我局公务接待次数和公务接待费用双下降,公务接待费用与****年相比下降**%。认真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行为。  

****年,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
全面排查基层所、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四风”和腐败问题;
及时开展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征地信息公开、发布“征地公告”、全面落实统一年产值标准等情况自查。****年市本级主动公开**个批次征地信息;
同时妥善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工作,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各**个,并完成房屋、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  

****年,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反工作回避、津补贴发放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人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圆满完成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反工作回避、津补贴发放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召开整治“酒桌办公”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作出公开承诺,签订《国家工作人员杜绝“酒桌办公”现象公开承诺书》***份。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办公”陋习。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工作。  

(三)大力推进改革,从 “ 强 ” 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聚焦主业。一是纪检组长不分管或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根据*国土资党组〔****〕**号文,我局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负责督查、督办、机关效能、行风政风和作风建设,联系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是纪检组长向纪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每月汇报纪检组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安排、明查暗访月报、“八项规定”月报、案件线索月报等情况,定期掌握局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  

*、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所有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室都及时登记,填写《信访举报处理单》,按照程序处理。不存在压信不查、拖案不办、不认真调查核实、延时不报情况。纪检组及时向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上报当月的信访线索,不存在漏报、缺报、瞒报和延报情况。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并提出初核、谈话函询、暂存等处置意见。****年以来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件**件,全部办结。****年以来,纪检组办理违纪案件*件,政纪处分*人。  

*、转作风,抓好主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培训教育,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习会议、专题讲座等,连续四年参加省国土厅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  

*、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作风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部门和党员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
  

*、对“四风”隐身衣的问题研究不够,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违纪违法案件在国土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在土地复垦、耕地指标交易、矿权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在理念思想、方法举措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以贯彻实施《廉洁准则》、《政治生活准则》、《处分条例》和《监督条例》等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活动,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在实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党内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机关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把党的好传统恢复起来,浓厚党内监督氛围。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个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最大的主业,时刻不可忘记、不能推卸。年初要有工作部署,年度有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季度安排,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考核。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市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我们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内容,划清责任边界,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全面推进压力传导。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于主体责任之中,推动责任压力向党的基层组织、二级机构和基层国土所传导延伸。  

坚决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扭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这四个“牛鼻子”,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化纠正“四风”问题  

纠正“四风”一寸不让。坚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执行力度,推进“数字国土”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城市国土资源局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咬住“常”、“长”二字,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高度警惕“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从重处理。  

加强督查一刻不停。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坚持上级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局重点工作周督办制度。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专项行动,强化干部职工亲商、服务、便民意识, 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职能保障作用,但绝不允许官商勾结搞利益输送。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在农村宅基地审核审批、土地征收、矿产资源领域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坚决查处在为群众办事中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四是践行“四种形态”,深化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好“四种形态”。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加重处分。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要经常使用,使党员干部少犯和不犯大错误。  

五是提素质练内功,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工作职责、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化“三转”,确保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集中主力、专司主责,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五严守、十不准”规定,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纪律约束,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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