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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31 18:10:06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完整文档)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4篇

第1篇: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银行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银行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在本人参加工半年多时间来受到领导和各位前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在工上亦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指导帮助我快速的胜任岗位。
  风险管部是负责**支行全面风险管政策的落实监测、评价和控制的综合管部门是风险和内控的日常管职责部门。本人任职的综合统计岗主要负责对本行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和风险分类的统计、分析和管;负责全行信贷数据动态管、分析。
  在实际工中本人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信贷手工台帐的录入核对对实际发生的信贷业务明细进行动态掌控、分析和管以便于及时准确的获得各项信贷统计数据;对**支行运行的老信贷系统进行维护和管对各部办录入的数据及报表进行统计及分析;提供**行各项信贷资产数据及明细完成四级分类和五级分类的统计工和分析工;月度为行领导以及计财处、公司部、个金部提供同业经营情况的详细数据;月度、季度、年度独立的或配合办公室、计财处等部门对外提供各项信贷数据报表。此外我行新设了信息安全员一岗本人即任风险管部信息安全员负责部门电脑网络信息安全的维护。
  进入**银行半年多时间来在领导和前辈的关心照顾下本人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工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操技能、适应工岗位基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本人是刚毕业的科本科学生踏上工岗位接触全新的银行工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个过程不仅是专业的换位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学习方法的换位在综合统计岗位上领导和前辈的关心指导使本人认识到严谨的态度、正确的方法、积极的沟通、努力的思考才能获得最准确的统计数据和最高的工效率。也正是银行业种对我而言全新的工提供给我一个全新的学习机会在**优良的成长环境下使我能够养成在每一天的工生活中不断学习和获取新的知识努力了解银行业、金融业的运行规律把所学所悟的点点滴滴运用到实际工岗位工中。
  正是由于以上的认识本人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努力向各位前辈学习业务知识严谨认真的完成了本职的统计工做到了及时、准确、完的反映**支行信贷业务情况。认真的完成了信息安全员的工做好了信息安全的日常维护并建立了安全员日志。努力地养成着良好的工习惯和工方法近来的工使本人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良好的工习惯是互通的特别是在工的条性上受到各位前辈的指导今后还将继续努力。
  风险管部综合统计岗是一个需要责任心耐心的岗位通过半年多的学习和实践我坚信能胜任岗位并做出成绩;在今后的工中我也将继续努力成为更优秀的**一员
银行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XX年工作已经结束,在省、市分行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职工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我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认真负责,做好**县支行邮政金融业务发展工作。年初依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按照**县邮政局的统一安排,对全局金融类业务发展按季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体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
  截至XX年底,全县邮政金融业务累计实现业务收入(一类网点)万元,完成年计划收入640万元的%,其中储蓄收入完成()万元,汇兑收入完成()万元,贷款收入完成()万元;实现储蓄利差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非利差收入实现()万元,非利差收入占比达到()%。
  截止XX年底,储蓄余额达到36070(5800)万元,累计净增4967(1550)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年净增5000万元计划的%;活期余额达到7010(1345)万元,净增886(573)万元,完成年计划XX万元的%,活期比例达到()%;累计发放绿卡19600()张,完成年奋斗目标计划13300张的141%;账户类代发户数新增894户,完成年计划XX户的47%,;代理保险完成()万元,完成年计划850万元的%;小额质押贷款完成放贷1083(234)笔()万元,完成年计划2600万元的%;国债销售(8000)万元。短信业务发展3957户,撤办1737,净增2220户,完成年计划的%,小额信用贷款放贷放贷50笔万元。
  **县支行按照市分行的统一安排部署,于4月完成县支行的组建和银行的挂牌工作,全县所有二级支行网点相关的牌、证、照办理完毕。5月第前完成所有支行的对外营业用的章的更换启用和银行网点的挂牌。
  至9月,支行共计13人,全部到岗。为了强化责任,理顺上下通畅的指挥、协调、反馈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县支行组建了行委会,设立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和综合会计部,下设了信贷营业部和营业部,按照“T型排班法”、“弹性工作制”,结合现实情况,重新调整了人员,实行了合理兼职,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做到了事情有人管、有人抓,企业保持了正常运转。
  年初,我局下达了各网点储蓄发展目标计划,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台了储蓄业务考核办法,引导储蓄业务发展;在每季度适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如“大干一季度,实现首季开门红”、“奋战二季度,时间任务双过半”等劳动竞赛活动;针对今年资金市场低迷的局面,开展了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回报老客户、存款送礼品等大客户揽收活动;加强了各网点的分类指导,县局营业厅、大坪、云镇、米粮等支局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并通过通报树典型,开展电视广告、墙体广告、存款送礼品等储蓄宣传活动,促进了我局邮储余额的稳步增长。
  
  

第2篇: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风险述职报告

2010年,我在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的正确领导和驻地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甘肃分行派驻风险经理工作指引》(试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派驻风险主管(经理)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学习情况

(一)学习知识,巩固提高。

2010年是本人工作岗位发生重大转变的一年,为了尽快进入角色,保证风险合规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我严格要求自己,从一个新学生做起,注重加强知识积累和业务学习,夯实本岗位理论基础。首先,本年度先后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基层机构操作风险监控》、《风险分类与分类后客户风险管理》、《风险监控报告与考核》、《风险监测报告与考核》、《信贷资产减值测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国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操作指引》、《个人助业贷款产品推介》、《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其次,利用驻地行周一例会时间,组织驻地行员工学习了《全市农行2010年财务会计、资产负债工作要点》、《转发省分行关于信用风险报告系统风险监测的通知》、《转发和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流动性管理实施细则》等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再次,在系统操作上,学习了信贷管理群系统、数据直通车系统、法人十二级分类管理系统等信贷业务新上线系统和统计报表系统、统计在线分析系统等相关会计查询系统。另外,积极参加系统内举办的《风险经理》岗位资格考试、银行业协会举办的银行业从业人员《风险管理》资格考试及经济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参加省分行举办的信贷管理群和数据直通车操作培训;
参加到临夏分行的观摩学习,参加总行举办的《法人客户信贷合同运用》视频培训和全国第二期风险合规经理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不仅逐步提高了个人专业职能理论水平,提升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增进了对风险合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的业务操作技能,使自己在业务操作上能够规范熟练,在工作指导上做到有的放矢。

(二)尽职尽责,认真履职。

在日常工作中,我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和部门下发的《一周工作指引》,自我规划,主动开展工作。坚持每日及时登记好《工作日志》,保证自己的工作有方向、有内容、有效果。

1、坚持每日登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查看风险点,审核风险事项。本年度共审核报送操作风险事项12条,信用风险事件1条。按月在系统进行了驻地行重要岗位人员和机构基础数据信息维护。按季完成了驻地行风险水平评价和全面风险分析。

2、坚持督办检查,促进驻地行全面风险水平提高。落实个人贷款放款审核115笔,金额654万元;
贷后检查个人贷款32笔,315万元;
法人贷款放款审核1笔,300万元;
贷后检查法人贷款2笔,800万元;
一至四季度资产减值审核落帐四笔,596566.74元;
小额贷款呆账核销认定31笔,396762.70元;
法人十二级分类检查5笔6800万元。并对驻地行全省案件风险排查活动、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风险评估活动、财务重要环节尽职检查活动、运营合规文化建设活动、总行集中审计活动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检查,对驻地行的安全管理情况、**有限公司的到期贷款收回情况、***个人流动资金贷款形态迁徙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和《风险提示函》。本年度共下发《督办函》3份、《风险提示函》13份,并根据驻地行阶段风险管控工作下发《关于**支行近期风险管控的重要提示》一份,签发《风险合规经理检查工作单》8份、《柜面业务关键风险点监控操作单》7份、《金库管理关键风险点监控操作单》2份、《信用卡业务关键风险点监控操作单》3份、《电子银行业务关键风险点监控操作单》6份。

3、加强对驻地行风险条线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一是分别于三月末和七月份两次组织驻地行各部门、网点风险管理系统操作员学习了风险事件和风险事项录入、审核、报送和后续报告流程,使各单位都能正确录入风险事项事件;
二是全程参与指导驻地行C3系统的三次演练,共15人(次)参加。使驻地行客户经理的操作技能逐步提高。三是协调驻地行完善和健全贷后管理和风险管理例会制度,参与二、三、四季度的贷后管理例会和会计主管月例会,使驻地行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逐步加强。

(三)立足全局,参与经营。

为促进本行业务的全面提升,我一方面按照委派行下发的每周工作要点积极展开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按照部门安排,认真开展了银行卡与电子银行业务风险评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信贷与风险管理监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参与驻地行的经营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大局意识谋划驻地行的经营发展。一是参与并拟定了驻地行2010年上半年业务分析和季度工作安排,有效指导驻地行业务良性发展;
参与驻地行的业务考核,完善客户经理考核办法;
参与全额资金管理核算;
参与年终决算。二是包片包点,促进基层营业网点业务发展。深入基层村组营销惠农卡、清收不良贷款。亲赴**乡、**镇、**镇烟站进行批量代收代付业务系统客户端安装,并对**支行、**支行批量结算系统进行维护,促进了**农行与**县烟草公司烤烟结算合作项目的圆满完成。三是进行系统攻关,对**县财政局、烟草公司、电力局进行业务营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加强沟通,协调发展。

为客观的掌握驻地行风险管理水平,我主动加强与驻地行领导与员工的交流沟通,倾听他们对该行风险管控的认识与建议,及时捕捉外界信息,认真分析和准确掌握驻地行的风险现状。同时,及时向驻地行领导反馈沟通情况,及时汇报上级行阶段性工作要求,汇报本人工作进度,争取驻地行行领导对风险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从而促进驻地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驻地行风险管控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驻地行风险管理情况

至2010年末,驻地行各项存款余额98052万元,比年初净增15007万元,同比多增615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80961万元,比年初上升9628万元。全年各项存款实现了快速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贷款余额10253万元,比年初上升484万元。其中:小额农户贷款余额2465万元,当年净投放598万元,累放2964万元。贷款营销依靠当地资源,多极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不良贷款余额466万元,比年初下降474万元,占比4.54%。贷款质量逐步提高。年末账面财务总收入4256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476万元,中间业务收入259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614万元。业务增盈渠道得到拓宽,中间业务的效益拉动作用逐步显现。

但由于**支行存贷存量比例过低,只有10.53%;
个人贷款逾期率高,为3.02%;
不良贷款占比高,占4.54%及信贷经济资本占用高、短期存贷款比率低等综合因素影响,致使**支行风险水平评价较低,四个季度评价得分依次为71.33分、74.20分、61.03分和74.45分。提示该行在不良贷款控制、到期贷款清收、贷款营销投放、发展低成本存款等方面还需要下大力气,做足文章。

三、存在的问题

在去年的工作中,我以“提升能力、严谨履职”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力求高质量的完成风险合规管理工作,使驻地行的风险管控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但部分问题依然存在,表现在:

(一)个人工作上,一是一些工作计划未能有序完成,表现在网点检查内容不全面、个人贷款审查笔数占比低等方面、实施落后于计划等方面。二是对相关操作系统还挖的不深不透,未能熟练操作相关系统。如对数据直通车的报表查询功能未能熟练操作,对信用报告管理系统的操作员分配未能实现等。三是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还需要再系统归纳,吃透。

(二)管理机制上,一是驻地行对风险合规经理工作的权力不予重视,表现在自主性不能实现,疲于应付驻地行分发的任务;
考核权未能行使,对风险合规经理的考核建议不够重视。二是驻地行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认识还需要再提高,对“第一道防线”的认识不足,过度依赖派驻风险合规经理。

(三)具体风险表现上,一是信用风险方面。1、存在贷前调查不实,不全面;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检查形式化;
到期监测不及时,处置不力等人员管理问题。2、存在用信环境差,部分贷户仍存在赖债、躲帐、等剥离的思想。3、存在冒名贷款、改变贷款申请用途、转移担保等。以上风险的存在,造成不良贷款逐月产生新增,不良贷款清收困难重重,居高不下。

二是操作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涵盖柜面业务、金库管理、电子银行、银行卡、三农信贷、法人信贷等条线。突出表现为:授权审核、对账管理、印证分管、查询冻结、现金箱管理、合同填写、凭证领用等方面的违规操作,抹帐冲帐频繁,库存限额管控不理,客户资料审核不严等。另外,由于部分内部员工对自身的岗位的认同感不强,心里压力大,埋怨多,工作无激情,外界客户因常排队,自助设备性能不高,服务效率低,门面形象差等产生排斥心里,使农行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受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将积极思索,扬长避短,依靠组织,积极协调,主动改进,扎实工作,全面做好驻地行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监测和风险化解控制工作。并从以下三方面积极改进:

(一)定计划、定进度、定内容。分阶段有重点地落实相关检查项目,由表及里,力求深入,准确揭露。

(二)加强与驻地行的协调与沟通,取得驻地行的支持,与相关业务条线风险管理岗位通力合作,共同提高。

(三)强化管理,重点关注整改效果,加强培训教育,统一风险认识,防微杜渐,控表治本。

五、意见和建议

基层行作为各项业务发生的“第一线”,风险管理源头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提高基层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就要从作为关键因素的“人”着手,提高思想认识,构筑风险管理文化,提高外部形象,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一)加强风险队伍建设。

首先,要强化高管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高管人员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在全行范围内统一风险管理语言,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其次,要强化对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建设,风险承担部门严格承担管理客户、业务、产品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规定;
重点发挥派驻风险合规经理对风险进行系统性、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重视审计监察部门对风险管理体系的监督评价。

再次,加强风险业务培训。对各级风险管理人员分层次、全方位、有重点的进行专业培训,加强风险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增强风险管理团队的整体实力。

(二)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表现在全面性、全程性和全员性上。所以风险管理理念不仅要贯彻到每一业务环节,还要根植于每位员工的思想上、行为上。让风险管理成为每一位员工的习惯行为,让每个人在从事岗位工作时,都能深刻理解可能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地加以预防。

(三)关注行为建设,堵防人员风险。基层农行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现在,基本处于人员断代期,许多同志从事一个岗位长达十余年。因此,首先要对老同志给予给多的关怀,切实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唤回他们对农行的感恩心和认同感。其次,对年轻员工要多创造锻炼机会,多开辟晋级渠道,多培养选拔人用,激发他们的创业激情和干事热情。

第3篇: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附件2: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管理,客观评价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工作业绩,调动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国ⅩⅩ银行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本部员工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省分行向二级分行(含省分行营业部、各直属支行,下同)派驻的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以及二级分行向所辖县级支行派驻的风险合规经理。驻地行各条线内设风险经理不纳入本考核办法。

第三条 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考核原则。

(一)突出业绩原则。根据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工作质量情况,结合驻地行风险指标情况,突出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关键工作领域,科学设置客观、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通过绩效考评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综合评价原则。考核兼顾管理过程与管理结果,兼顾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兼顾委派行考核与驻地行考核,综合考评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业绩和行为能力。

(三)真实客观原则。委派行要建立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考核台帐,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加/扣分要有真实依据。

(四)公平公正原则。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考核全省采用统一标准、统一方式,被考核人享有同等且充分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第四条 考核每半年评价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考核内容、计分规则及权重设置

第五条 考核内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考核内容分为关键业绩指标(简称KPI,下同)和行为能力指标(简称KCI,下同)两部分组成。

(一)关键业绩指标是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和管理效果的评价,原则上根据总分行制定的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工作职责、风险管控效果等因素确定,包括工作质量指标和驻地行风险指标两部分。

1. 工作质量指标主要包括贷款风险分类和减值测试工作完成情况、关键风险点督导和监控情况、日常例行风险管理工作和专项风险管理工作等五项指标。

2. 驻地行风险指标主要包括风险分类偏离度、减值测试差错率、关键操作风险点检查、管理效果、风险报告执行力、停复牌管理执行效果、和驻地行风险评价水平进步度等六项指标。

(二)行为能力指标是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综合表现的评价,主要考核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职业操守、制度执行、工作作风、工作指导和独立性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考核依据。考核依据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完成日常工作、专项工作情况,以及驻地行风险管理取得的效果。主要参考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工作日志、记录、风险提示、调研报告、工作报告、总结(述职报告)、委派行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各项工作的记录,以及驻地行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评价和风险管理水平等。

日常工作是指《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派驻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业务操作手册》规定应做的工作。

专项工作是指委派行根据上级行或本级行安排专项布置的检查、调研等工作。

第七条 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考核实行总分百分制,关键业绩指标和行为能力指标各占70%和30%的总分权重。考核内容分解为多个项目指标,各指标项按该项计分说明加分和扣分。为促进考评指标的均衡发展,弱化单项指标异常变化的影响,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指标基础分值的130%。

(一)关键业绩指标共设置11项内容,指标名称、计分方法、分值、依据来源等详见附件1和附件2。指标共计100分,包括工作质量指标40分和驻地行风险指标60分。

(二)行为能力指标共设置5项内容、共100分,指标名称、计分方法、分值、依据来源等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第八条 考核评价得分的计算:

年度考核评价得分=KPI评估得分×70%+KCI评估得分×30%

第九条 指标评分主体权重设置。

(一)关键业绩指标评分主体考核权重。

1.工作质量指标。

(1)省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工作质量指标由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考核评价。

(2)省分行派驻了风险主管的二级分行,对辖内派驻风险合规经理的工作质量指标由派驻风险主管和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各按50%的权重进行评价打分。省分行未派驻风险主管的二级分行,对辖内派驻风险合规经理的工作质量指标由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考核评价。

2. 驻地行风险指标。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驻地行风险指标由委派行风险管理部门考核评价。

(二) 行为能力指标评分主体考核权重。

1.省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行为能力指标评价由省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副行长、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规部正副总经理、驻地行领导班子和其他人员分别按30%、30%、20%、20%的考核权重进行评价打分。

对省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进行考核的“其他人员”,指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内设科室单元经理、驻地行本部中层干部和下辖县级支行行长(或同级网点负责人)。

2. 省分行派驻了风险主管的二级分行,对派驻风险合规经理行为能力指标评价由派驻风险主管、二级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副行长、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和内控合规部正副经理、驻地行领导班子、其他人员分别按25%、25%、20%、15%、15%考核权重进行评价打分。省分行未派驻风险主管的二级分行,对辖内派驻风险合规经理的行为能力指标由二级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副行长、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和内控合规部正副经理、驻地行领导班子和其他人员分别按30%、30%、20%、20%的考核权重进行评价打分。

二级分行对派驻风险合规经理考核设置“其他人员”考核主体时,由二级分行根据管理实际自行确定。

第三章 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十条 考核组织  

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考核评价小组由委派行分管风险管理的副行长任组长,人力资源、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内控合规部门业务骨干(2-3名)为组员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门。驻地行参与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考核。

省分行派驻了风险主管的二级分行,其考核评价小组副组长还应包括派驻风险主管。

第十一条 考核流程 

(一)被考核的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公开述职,并向委派行考核小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和涉及考核项的相关材料。

(二)考核评分。

1. 对省分行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的评分。

省分行考核小组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管理业绩指标评分。考核情况应经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签字。

各考核评价主体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本年度的行为能力指标进行网上测评,省分行考核小组直接提取测评结果并计分。

2. 对二级分行派驻风险合规经理的评分。

二级分行考核小组和派驻风险主管对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本年度的管理业绩指标(派驻风险主管只对管理业绩的工作质量4项指标)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二级分行考核小组。考核情况应经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派驻风险主管签字。

各考核评价主体对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本年度的行为能力指标进行网上测评,二级分行考核小组直接提取测评结果并计分。

(三) 委派行考核小组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各项指标考核得分按规定的权重加总,计算出综合考核评价的初步结果。考核小组组织会议对初步结果进行审定,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考核评价结果应向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反馈, 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对加/扣分事项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委派行风险管理部门提出,过期没有提出的,视同没有异议。委派行应对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结论。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二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根据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强制分布。具体划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各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比例为:

考核结果等级对应的人数百分比

优秀

称职

不称职

30%

70%

按强制分布比例的要求,各派驻主管(风险合规经理)由委派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拟定考核评价结果等级分布方案,报委派行分管风险副行长审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评价等级确定为称职:

(一)考核评价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60分(含)以上的;

(二)违反《中国ⅩⅩ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但不构成《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形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三)本年度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规定需认定为称职级的情形。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评价等级确定为不称职:

(一)绩效评估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派驻风险主管或派驻风险合规经理任职资格的;

(三)因故意或过失给Ⅹ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本年度因违规行为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五)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规定需认定为不称职级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薪酬分配、级别调整、评选先进、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与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工资总额中岗位绩效工资部分挂钩,计算方法为:岗位绩效工资应发额=岗位绩效年薪目标值×考核得分÷100

第十七条 省分行派驻二级分行风险主管和派驻直属支行风险合规经理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得分排名为前3名的,优先评为当年的省分行风险管理先进个人。二级分行派驻风险合规经理,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得分在全省排名为前5名的,优先评为当年的省分行风险管理先进个人;
考核为优秀且得分在所属二级分行排名为前1-2名的,优先评为当年的所属二级分行风险管理先进个人。

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的,可晋升风险经理等级。

第十九条 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委派行风险管理部门建议,经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查,报分管风险副行长审定,行长审批,应当提前解聘: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其他应当提前解聘的情况。

第二十条 因难以合理预测的不可抗拒因素,出现风险或造成损失,派驻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按制度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勤勉尽职,无主观故意,可免除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各二级分行可制定实施细则,报省分行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2-1.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派驻风险主管考核评价表

2-2.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派驻风险合规经理考核评价表

第4篇: 银行分行派驻风险经理述职报告

柜台经理分行派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分行对营业网点会计、结算业务的管理职能,明确职责,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柜台经理分行派驻制,是指分行(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或二级分行,下同)向每个辖属营业机构派驻柜台经理,由其负责对该机构落实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及对柜台业务进行审核、授权等。

第三条 分行所辖营业机构(包括同城网点、二级分行和异地支行所辖网点)的柜台经理,原则上应由一级分行派驻。一级分行可授权具备运营管理能力的二级分行自行派驻柜台经理,但必须对二级分行的管理能力及其所派驻柜台经理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对二级分行所派驻柜台经理的资格认定、人事关系、聘任解聘、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

第四条 分行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向辖属营业机构派驻柜台经理,其中,除新成立的、业务量较小(根据数据仓库数据服务平台的“交易量统计报表”计算,网点图形前端系统月均业务量小于2.3万笔)的网点可派驻1名柜台经理外,其余网点均应派驻2名柜台经理,分行也可根据业务量情况再增派柜台经理。

对公与对私业务不在同一办公区域的营业机构应派驻2名柜台经理。

营业机构如果下辖有开办柜台业务的社区银行,原则上应双派柜台经理,并且所管辖的开设柜台业务的社区银行数量每增加5个(含)应再增配一名派驻柜台经理。

每年第一季度,各分行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对辖属营业机构的业务量和办公区域的设置情况进行重检,并依据重检结果确定应派驻两名柜台经理的网点,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

第五条 分行向一个辖属营业机构派驻两名柜台经理时,应明确一名为主管的柜台经理、一名为协助管理的柜台经理(以下统称为派驻柜台经理)。派驻的主管柜台经理负责派驻机构柜台防控操作风险及落实内控制度的全面工作;
协管的柜台经理负责在柜台经理职责范围内,配合主管柜台经理的工作,并根据工作饱和程度,从事角色权限内的部分柜台业务操作。分行应综合考虑不同网点的业务量、业务难度,明确两名派驻柜台经理授权审核、督导检查等工作的具体分工,既可按管理对公、对私业务分工,也可按授权职责和检查督导职责分工。无论两名柜台经理采取哪种分工模式,必须不能留有业务管理空白。

第六条 各分行应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柜台经理资格的人员储备,以便在派驻柜台经理需要替岗的情况下,由其作为备岗柜台经理临时行使柜台经理职责。

第七条 各分行可以在每个辖属网点(含已经双派柜台经理的网点)指定备岗柜台经理,也可以在分行运营管理部或实施自行派驻柜台经理的二级分行设置若干名备岗柜台经理,在辖属网点的派驻柜台经理需要替岗时,由分行统一调配备岗人员。备岗柜台经理应在分行统一登记备案。

第二章柜台经理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 派驻柜台经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3年以上银行会计、结算工作经验。

(二) 在我行从事营业柜台业务1年以上,有对公、对私等多个业务岗位的实际操作经验。对于开业一年以内的一级分行,在我行从事营业柜台业务年限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坚持原则,工作中无重大过失。

(四) 参加分行组织的柜台经理上岗培训,并通过总、分行上岗资格考试及总行会计业务知识考试。

第九条 柜台经理应当具备以下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 理论知识:掌握银行会计、结算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和掌握与会计、结算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基本技能:掌握业务技能与实务操作,熟悉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

(三) 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能够依据各项规章制度,妥善处理日常业务及实际问题;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全局观念;
具有培养和提高所在机构柜台人员业务和技能水平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主动向所在机构负责人及分行如实反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协同组织改进。

第三章派驻柜台经理的聘用和管理

第一十条 派驻柜台经理的聘任工作由分行统一负责管理。

运营管理部门是柜台经理的直接主管部门,负责对柜台经理进行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考核、任免和安排轮岗交流等工作。分行运营管理部应通过对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的综合评定,认真审查拟任柜台经理的任职资格。新任或轮岗的派驻柜台经理任职、上岗前,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岗前谈话,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进行风险警示教育。

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拟任柜台经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并报分行党委会审批后,办理任命手续。派驻柜台经理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正式印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中应明确柜台经理是分行运营管理部门派驻,以及所派驻网点的名称。

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配合运营管理部对柜台经理进行业务培训、资格认定、考核等。

派驻柜台经理应从取得柜台经理上岗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聘用,聘任期限为三年。人力资源部门印发聘任文件后,分行运营管理部参数管理人员应该使用图形前端的“c279柜台经理基本信息维护”交易在“柜台经理登记簿”登记基本信息,只有在“柜台经理登记簿”中登记的人员才能签到、授权。

第一十一条 派驻的柜台经理在同一机构连续任职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交流。如果派驻的柜台经理在任职期内离开本机构连续超过三个月的,其在该机构的任职时间可以从返岗后重新计算。如果柜台经理离岗超过一个月,分行应为该网点增派或重新派驻柜台经理,履行柜台经理授权、检查等职责。如果一个机构有两名派驻柜台经理,原则上两人轮岗的时间应相差三个月以上,避免同时轮岗。柜台经理轮岗或调岗的,分行运营管理部也应该及时维护或删除“柜台经理登记簿”中的基本信息。

第一十二条 派驻柜台经理的人事关系隶属于分行,其OA系统的用户号纳入分行运营管理部门。派驻柜台经理的日常考勤、服务规范接受所在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派驻柜台经理在结算业务和会计核算业务上接受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对于违反国家会计、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分行规章制度的事项,派驻柜台经理必须及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十三条 派驻柜台经理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由分行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运营管理部门共同商定,由分行统一发放,网点不得向派驻柜台经理发放任何钱物、报销任何费用(分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十四条 各分行应切实保证柜台经理的责、权、利相统一,应保证派驻主管柜台经理的薪酬岗级系数高于1,协管柜台经理的薪酬系数应在主管柜台经理和备岗柜台经理之间,且高于一般柜员;
对于备岗柜台经理的薪酬,也应适当提高;
对于异地派驻或派驻较远网点的柜台经理,应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一十五条 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每月应会同计划财务部召开派驻柜台经理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听取柜台经理的工作情况汇报及合理化建议;
协调解决柜台经理反映的问题;
后督人员反馈各网点的业务差错情况;
公布、反馈督导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对营业机构进行各类业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等。各分行应于每月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柜台经理例会纪要上报总行运营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上报总行的例会纪要中还应包含当月的培训组织情况。二级分行可以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一级分行召开的柜台经理例会,在此基础上,二级分行还可根据管理情况,自行组织召开柜台经理例会。对于距离较远的异地(县域)支行的柜台经理,可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柜台经理例会。

第四章派驻柜台经理的权利与职责

第一十六条 派驻柜台经理享有以下权利:

(一) 依法进行会计、结算管理和业务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会计、结算法律、法规,以及违反人民银行和总、分行各项会计、结算规章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拒绝无效的,应向所在机构负责人汇报并提出书面意见;
所在机构负责人拒不接受意见的,应及时向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及计划财务部门汇报或请示。

(二) 重大经济事项的参与权。柜台经理对所在机构重大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大额费用开支和其他经济事项的决策,应从有关会计、结算管理的角度参与研究,如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认为对银行经济利益有重大损害或风险的,必须及时向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及计划财务部门报告。

(三) 业务审核权。在分行授权范围内,对会计、结算业务行使审核权。

第一十七条 派驻柜台经理的岗位职责:

(一) 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人民银行和总、分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日常会计、结算工作。柜台经理是营业机构业务的检查、督导人员,原则上不直接办理具体的柜台操作业务(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柜台经理可以兼任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大库库管员,可以保管和使用业务印章,但必须遵循章证分管原则。

(二) 严格履行会计、结算业务的授权与检查职责,具体包括:

1、 按要求对柜台业务(包含对公及对私业务)中需要主管柜员审核的业务进行审核,对需要主管柜员授权办理的业务进行授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各个业务系统的会计账目及报表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本机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3、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卡片、有价单证等进行账实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4、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印章及重要机具的保管与使用、自助设备的管理、各类凭证及实物的交接登记手续、各类登记簿的设置与使用等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及检查结果负责;

5、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内、外部账务核对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 按照规定审核业务系统操作柜员的设置及交易权限等,根据本机构操作柜员的变动情况,负责监督操作柜员之间的交接,向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提出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增设、变更柜员信息的申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 按照规定做好本机构的年终决算、会计审计等的组织、督导工作;

8、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会计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会计档案得以妥善、完整的保管;

9、 按照规定对本机构暂收暂付款项的挂帐情况进行检查、清理;

10、 按照规定督促、落实本机构反洗钱数据的报告工作;

11、 其他日常授权、检查等工作。

(三) 定期组织所在机构柜台人员进行制度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柜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负责指导、解答、反映有关会计、结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 派驻柜台经理应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核、授权、培训等具体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如果一个营业机构有两名派驻柜台经理,两人应分别记录日志。

1、 柜台经理应合理分配每周、每月需检查的内容,避免在每周或每月的固定时间检查同一项目,或在每周、每月末日突击检查所有项目。

2、 柜台经理日志中应详细记录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特殊业务、异常情况、重大差错的报告、审批(回复意见)、处理结果等内容,对于无业务发生或无需检查的项目,应在日志中注明。

3、 对于法定节假日的业务,如果柜台经理当班进行现场授权,则应由当班授权人员检查并填写“柜台经理日志(每日)”;
如采取分行远程授权方式,则应由柜台经理在事后一同检查并记录。

4、 对于反洗钱等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的项目,分行应确定具体抽查的比例和范围。

5、 柜台经理应在日志中记录辖属网点组织的结算业务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培训情况)。

6、 柜台经理工作日志采用电子日志方式,日志资料由系统保管5年。

(五) 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所在机构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工作,尊重领导班子的意见,维护银行的整体利益,按照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拓展思路、寻找对策,解决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一十八条 节假日期间或中午时间,分行可以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有柜台经理资格的人员进行远程授权,或在网点进行现场授权。

第一十九条 派驻柜台经理应采取使用指纹(授权卡)并输入密码的形式对业务进行授权。派驻柜台经理临时离岗时,可使用转授权交易,将权限临时转授权给网点的备岗柜台经理。转授权交易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天,当网点平账后,如有转授权仍未被取消,核心系统则自动将其恢复为转授权前的角色状态。派驻柜台经理如遇开会或休假等情况,需要离岗一天以上时,应报经支行行长批准、分行同意后,与备岗柜台经理办理交接,交接时,由分行修改备岗柜台经理的柜员角色。同时,备岗柜台经理也应按规定,对自己保管的现金尾箱、重要空白凭证尾箱、印章及重要机具等与其他柜员做好交接。

第二十条 各营业机构负责人要保证柜台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调动柜台人员,应征求派驻柜台经理的意见,且必须经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调整。

第二十一条 各营业机构负责人应支持和保障柜台经理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与柜台经理共同做好防范业务操作风险的工作。严禁将柜台经理职责以外的工作(如“三防一保”、办公用品采购、经费报账等)交由柜台经理承担。

第二十二条 分行对派驻柜台经理反映的问题,如果不能在分行范围内协调解决,应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章柜台经理的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会同总行计划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不定期地组织全行柜台经理培训,提高柜台经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 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分行计划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对派驻柜台经理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总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会同总分行计划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原则上每年组织四次面向资格即将到期的柜台经理以及新申请人员的柜台经理资格考试,具体的考试规则按《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各分行应根据柜台经理资格考试结果,及时使用图形前端系统的“C229柜台经理转授权参数表”交易维护取得柜台经理资格的人员,确保该表中记录的“柜员是否取得柜台经理资格”和“取得或取消柜台经理资格的日期”等信息准确。

第二十六条 柜台经理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三年,成绩失效的人员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后才能再次取得柜台经理资格。

第二十七条 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和派驻机构共同负责派驻柜台经理的绩效考核工作。其中,分行运营管理部门每季度应会同计划财务部门对派驻柜台经理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以及所在机构的制度执行情况、会计结算工作质量、柜员培训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于派驻柜台经理在出勤、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由其所派驻的机构向分行运营管理部门提供考核依据。所在机构对柜台经理绩效考核的权重不得高于30%。

第二十八条 派驻柜台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得与其所在机构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第二十九条 分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应会同运营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及所在机构对派驻柜台经理从工作责任心、业务管理能力、人员管理水平、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政策风险把握能力、防范道德风险能力、防御操作风险能力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定,并据此对优秀的柜台经理予以表彰或优先提拔任用;
对达不到柜台经理岗位要求的,解除聘任关系,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安排岗位。

第三十条 分行组织柜台经理资格考试、考核的相关资料应保存三年。

第六章派驻柜台经理的变更

第三十一条 派驻柜台经理因故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应提前向分行提出书面申请,由分行提出初审意见及新的派驻人选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柜台经理的任、免手续,分行指派人员和所在机构的负责人共同监督柜台经理的交接手续,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三十二条 分行应在派驻柜台经理离岗交接工作完成后最近一次的督导检查中,对其前期处理的业务进行检查,并在督导检查报告中记录核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派驻柜台经理变更时,应由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出具书面通知,要求分行柜员管理机构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维护授权柜员。

第七章派驻柜台经理的解聘

第三十四条 派驻柜台经理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解聘:

(一) 无故不参加上岗培训和资格考试的;

(二) 上岗资格考试不合格的;

(三) 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差错、事故的;

(四) 不认真履行柜台经理职责,未能发现本机构营业柜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 不坚持原则,对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以抵制,不及时向分行主管部门报告的;

(六) 在总、分行及其他上级监管部门的检查中发现所在机构管理混乱,在任期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

(七) 因故离开柜台经理岗位1年以上的;

(八) 不再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 解聘柜台经理,应由分行运营管理部门会同计划财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报分行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被解聘的柜台经理由分行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六条 各营业机构无权解聘派驻柜台经理。

第三十七条 派驻柜台经理解聘后,分行应立即提出新的派驻柜台经理人选,并在一周内办理新派驻人员的聘任手续,不得出现长时间空缺派驻柜台经理的情况。在新的派驻柜台经理到岗前,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应指派备岗柜台经理行使相应职责。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 派驻柜台经理因管理不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差错、事故,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隐瞒不报或迟报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并按照《中国银行全员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十九条 在内、外部检查中,如果派驻柜台经理被发现存在未按授权审核要求认真履行授权职责的问题,第一次发现,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年内第二次被发现类似的问题,应暂停其派驻柜台经理岗位的职责,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一年内第三次被发现类似的问题,取消其柜台经理资格,两年内不得聘任。

第四十条 各营业机构负责人是该机构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的风险全面负责,包括柜台营业风险、安全保卫、人员道德风险等。各机构负责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分行将追究其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一) 未按规定配足柜台人员,或不按程序随意调动柜台人员的;

(二) 阻挠柜台经理履行本办法赋予的岗位职责与权利的;

(三) 对柜台经理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纪和总、分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银行利益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行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各分行应根据本行二级分行设置情况,以及辖属营业机构的业务量和管理情况,制定柜台经理派驻制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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