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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三个坚决防范问题清单汇总(3篇)

时间:2023-05-04 13:45:08 浏览量:

篇一:税务局三个坚决防范问题清单汇总

  

  一、税务稽查重点检查对象

  (一)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重点检查对象

  1.代开发票规模异常企业。即营改增后代开超过一定金额(如已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特别是明显超过“营改增”前经营规模的企业。

  2.自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即原地税长期零申报或非正常企业,“营改增”后销售额变动异常,在短时期内开票金额巨大。

  3.接受代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即接受代开发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

  4.代开“劳务派遣费”金额巨大并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大学、人才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等企业。

  5.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的房地产企业。即成本占收入比重超同行业比重较多的房地产企业。

  6.住宿餐饮比率明显超同期或入住率明显异常的酒店(饭店)。

  7.接受发票金额异常的保险企业。

  8.进、销项发票与2016年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企业相关联的“营改增”企业。

  (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重点检查对象

  1.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的企业。

  2.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等导致开票难的企业。

  3.存在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行为的企业。

  4.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未按规定提供的企业。

  (三)营改增重点检查行业

  1.旅游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第五条

  税务部门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从事旅游市场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2.建筑业、房地产业:《关于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涉税风险防范和稽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256号文),国税总局将选取3-5个行业重点稽查。房地产、建筑业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必然会加强稽查力度。

  3.生活服务业:具备以下特征的生活服务企业:一是成立时间短,成立时间多在半年以内,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二是税务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三是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四是多户企业登记法人为同一人,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五是每月申领的发票金额恰好在小微企业优惠免税范围内,明显难以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

  (四)其他重点检查项目

  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检查。

  二、税务稽查重点方法:

  (一)数据比对,综合分析。稽查人员将利用金税三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进行数据应用,认真分析“营改增”试点企业5月1日以后发票流情况,着重跟踪分析存在虚开行为的企业发票流向“营改增”行业的情况,综合分析“营改增”企业税务登记、申领发票、代开发票等情况,找出疑点企业,确定专项稽查对象。

  (二)联合稽查,优势互补。国税部门将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84号文件印发)和税总函〔2016〕256号通知要求,协同地税稽查部门联合开展“营改增”专项稽查工作。国地税将对税源信息、案件线索、查办成果、证据资料及其他资料信息实现共享,共同确定联合入户检查对象,同属双方重点税源企业是国地税联合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并将对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统一定性和税务处理处罚标准。

  三、涉税风险主要类型及应对方法

  (一)发票风险

  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全行业实施“营改增”,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关键是抵扣,核心是发票,所以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文)的基础上,出台了针对发票系统升级的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近期又出台了《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所以,发票风险将是纳税人面临的最大税收风险之一。

  1.虚开发票风险

  (1)虚开发票类型:一是无业务虚开。无业务虚开是指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此类问题在“劳务派遣费”方面比较突出,如大学、人才服务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投资公司、保安公司等。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过一起特大虚开劳务派遣发票案件。2012年3月以来,姜某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了哈尔滨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三家劳务公司,在两年多时间里,共计为1251家企业虚开劳务发票4210份,涉案金额高达13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6000余万元。二是变名虚开。变名虚开是指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发票等。“营改增”后各税目税率、计税方法差异较大,抵扣税款的规定不一,开票企业可能会出于少缴税款的目的或应客户的要求变更税目、业务类型开票。例如:餐饮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金,酒店将“餐饮费”变更为“住宿费”;贷款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银行将“借款利息”变更为“咨询费”“服务费”等。

  (2)虚开发票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三种开票行为是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提醒:金税三期升级后,实现了开票同时必须选择商品及服务税收编码的操作。金税三期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数字编码分析、很容易对增值税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进行各种类型的比对分析,包括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等等。通过分析,虚开发票的行为很容易就会被发现。因此,企业要持续经营、长远发展,坚决不能发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否则除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接受虚开发票风险

  (1)风险成因:一是主观故意(恶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二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2)恶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表现形式:为了增加成本费用、多抵进项税金,企业要求开票方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对此可能会出现成本占收入比重超同行业比重较多、进销项比对异常、行业相关性比对异常以及取得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等疑点信息,成为税务稽查关注重点。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以要求施工企业虚开发票等形式来做高房地产开发成本,减轻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多抵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个别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内部承包人等也因各种原因而予以配合。

  (3)如何防范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如果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是善意取得的,进项税金也不能抵扣,已抵扣的要补缴有关税款。购货时,建议企业主动采取一些必要措施:

  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建议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并和对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避免三流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建议仔细比对发票信息。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通过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查询网站进行查询或者请求税

  务机关协助查询发票真实情况。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交易后——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3.代开发票风险和接受代开发票风险

  此类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为了增加成本费用,或解决部分业务无法取得发票的问题,通过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果某个身份证号代开频繁,数额较大,将成为税务机关关注重点。接受代开发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也将成为税务机关重点核查对象。例如:某单位为了增加成本费用,通过某个人个人身份证长期大量代开发票,税务机关通过风险监控系统筛查出代开频繁的身份证号,倒查受票方,锁定疑点企业。

  二是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为了逃避一般纳税人认定或对外虚开发票,而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超过一定金额(如已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特别是明显超过“营改增”前经营规模。例如:某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长期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并无实际经营业务发生。税务机关通过风险监控系统筛比对发现该企业代开发票销售收入相比“营改增”前增幅异常,存在为其他企业虚开发票嫌疑,被锁定为疑点企业。

  提醒:既不能代开与真实业务内容不符的发票,也不能去替别人代开与真实业务内容不符的发票。

  4.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风险

  (1)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址电话未填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栏只填写了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行及帐号,没有填写地址、电话。

  提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四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2)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未填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只填写购买方的“名称”,没有填“纳税人人识别号”。

  提醒: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

  (3)明细填写错误。开具的发票未根据业务需要填写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提醒:开具的发票应根据业务需要填写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4)销货清单开具不规范

  。一是汇总开票未开具销货清单;二是汇总开票开具销货清单但未在销货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三是未从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

  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打印的,不能自制打印。企业取得的非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5)发票备注栏未注明相关信息风险

  “营改增”后,总局陆续出台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信息填写的要求。例如:出租房屋、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开具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差额征税等。

  提醒:备注栏信息一定要按规定填写,否则为不符合规定发票,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和不能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风险。

  (二)适用税率错误风险

  1.兼营不同税率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错误风险

  表现形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货物、服务等,未分别核算或人为适用低税率。例如: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兼营货物销售。未分别核算,统一按住宿业6%的税率核算。

  提醒:兼营不同税率业务,应分开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的,税务机关将会要求全部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2.混合销售适用税率错误风险

  表现形式:存在混合销售行为,未按规定适用税率、人为适用低税率或分别适用税率。例如:生产门窗并提供建筑安装的企业全部业务都按建筑安装业适用税率。

  提醒: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三)财务核算风险

  1.未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或存在帐外经营情况

  税务机关的核查方法:

  (1)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来源,可以还原历史经营活动,从而证明申报的真实性。通过水电能耗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银行流水清单等倒推收入是否真实。

  (2)区域同行业经营情况对比。通过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数据比对,查找数据异常企业。

  (3)国地税涉税信息共享,通过相关信息比对查找企业风险点。

  2.收入成本不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销售货物或劳务

  税务机关的核查方法:

  (1)通过核查上游、下游公司数据确定收入申报真实性,同时会核查物流、资金流信息等,综合分析后,判定收入是否真实。

  (2)区域行情与全市行情在大数据下,已经“共通”。企业申辩理由“市场原因产品价格下降”等是否真实一查就知。

  3.税前扣除凭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税前扣除凭证里存在白条、假发票、与个人消费相关的发票以及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等。

  提醒:

  (1)如果用白条、假发票、个人发票或者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等入账,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如果编造虚假成本费用,必然导致与你的收入费用配比失衡,通过相应公式,收入是否真实一目了然。

  (3)如果将费用进行人为调整(如本应计入当期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归集于其地明细,如办公费等)一旦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费用的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

  (4)如果恶意使用假发票,还要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珐》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一定要杜绝账外经营,真实反映经营活动。按要求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拒绝接受假发票。

  (四)关联交易风险

  1.是否按规定如实进行关联申报(包括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

  2.是否利用关联关系的优势,人为将收入、成本、费用在关联企业间进行调整,利用不同企业间的税率差或税收优惠政策少缴所得税。

  提醒: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企业之间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交易,避免存在人为调整利润的现象。

  (五)“营改增”前后政策的执行风险

  1.计税方法选择风险。主要表现:未按照规定正确划分新老项目;建筑业未分项目核算以及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台账;存在人为改变老项目计税方式等情况。

  (1)风险表现形式:建筑、房地产企业人为混淆新老项目,或是将老项目的进项税当做新项目的进项税进行抵扣。例如: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在营改增后继续进行施工的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但是把老项目在营改增后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在新项目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中进行抵扣。

  (2)税务机关核查方法:

  核查账目。检查该企业账目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独立核算的要求进行核算,特别是成本项目;

  查看合同与相关文件。包括项目成本预算表、设计施工图、材料采购合同等;

  实地核查工程物资。是否按要求建立工程物资的领用存制

  度,账务列明的工程物资是否真实;

  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区域数据比对。核查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分项目核算和项目台账的建立的必要性。由于各个工程项目增值税的缴纳并非在工程所在地,而是所属公司或分公司注册所在地,每个月公司或分公司的增值税包含了多个地方多个工程的增值税申报,各个工程的销项税、进项税互相抵扣,最终的税负并不一定等于各个项目税负的简单相加。因此,增值税须核算到项目部。施工企业应建立各项目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台账,以明确相关经济责任。

  2.调整营改增试点前后的业务开票时间造成的税收风险。

  (1)在营改增以前因各种原因突击开票,但在营改增以后取得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票,造成多抵税款的风险。

  (2)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公司将营改增前发生的采购行为等到营改增后获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例如:营改增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款,营改增后才支付拖欠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依据税法规定都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房企财税微信:fdccspx】

  (六)个人所得税风险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能够获取更多税源信息,能够对纳税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地税机关将依托该系统,利用国税局、工商管理局、社保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收入、发票开具、股权登记、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户籍登记等信息,重点开展针对以下纳税疑点的核实检查:

  1.工资、薪金所得风险类型

  (1)个人所得税零申报、小额申报、虚构纳税人、报销个人费用。

  (2)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匹配。

  (3)企业登记员工人数、社保缴费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与实际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人数不匹配。

  (4)企业职工福利费、股份支付、管理费用等财务指标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不匹配。

  (5)同一企业的同一纳税人一年内多次适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政策。

  2.财产转让所得风险

  企业的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企业应按照《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股权受让方应按规定履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未履行相关义务,将会存在被税务机关追责的风险。

篇二:税务局三个坚决防范问题清单汇总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8.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8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深化首都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本市“十四五”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推出一批流程优、体验好的亮点项目,在打造智慧北京税务上取得突破。2022年底前,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税收共治协同性上初步完成体系化建设,提炼试点做法,形成北京经验。2023年底前,高质量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监管新体系、税收共治新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北京税务,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通过技术、业务和组织变革,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建立“智慧城市+智慧税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数赋能”。推动税务部门与“智慧城市2.0”建设部门间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构建智慧北京税务大脑,助力本市建设智慧城市。通过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一体集成,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智能化联动管理。

  2.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大数据+共享共治”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

  据集成标准化。建立市级部门间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税务部门与北京市大数据平台有效对接,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制定涉税涉费数据共享、信息对外提供、数据安全及风险评估和检查相关管理办法,实现数据全面打通、广泛覆盖、快速流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3.深化大数据应用。建立“大数据+集成应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应用智能化。通过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集成、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集成,建立税收样本库,激活数据灵性,探索数据和算法赋能,按照税费主体、经营交易或申报纳税等不同场景开展专题分析,共同推进本市财源、税源建设,服务科学决策。

  4.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建立“区块链+应用场景”协同联动机制,依托新技术实现“智敏保障”。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数据自动上链、多方共享,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5.探索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建立“GIS+房屋土地”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能决策。聚焦楼宇经济、房地产等方面,实现“一房式”“一地式”的房地产行业税源链条式管理。在税收情况动态描述、税源网格化管理和税源情况追踪分析等方向取得突破,服务领导决策和日常税收管理。

  6.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借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税务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7.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坚持依法治税,着力推进税收治理法治化。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利益。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促进税收平等和公平竞争。

  8.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9.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稳步落实健全地方税体系工作,扎实推进税收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市现行税费政策措施立改废释等工作,实施《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和本市支持“两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有关举措。

  10.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11.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开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体现执法温度。以“信用+风险”机制为基础,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准执法,避免人为干预。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落实监管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持续跟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向,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良好生态。

  12.推进京津冀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增加京津冀税务协作事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推进区域内税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三地协同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视情况拓展“首违不罚”清单范围。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京津冀跨省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13.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强化执法过程全程监管,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依托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集成,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建设,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工作,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有效防控税务执法内部风险,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

  断、事后追责;组织开展税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税务执法督察审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市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力度,坚持查纠并举、标本兼治。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4.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以智能推送促进政策红利尽享。主动识别首都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5.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以集群式云办理促进“智捷办税”。拓宽智能办理的广度和流式计算实时服务的深度,提供24小时在线云办理服务。实现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等同征同退。全面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时免于向税务部门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配套制度,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推进京津冀税务事项同事同标,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

  16.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以“非接触式”办理促进自动遵从。加速实现企业社保费缴费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最多跑一次”比例基本达到100%;2022年底前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推广财务报表、纳税申报“一键报送”;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多税费种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

  17.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以数据共享促进效能提升。2021年底前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90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

  18.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以征纳互动促进服务转型。加快12366纳税服

  务热线转型,全面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差异化、场景化服务信息。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打造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12366税费服务平台同源、多端同步的智能集成税费服务品牌。

  19.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制度规范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及时反馈。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对实名意见建议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定大企业涉税诉求管理办法。制定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办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20.打造纳税缴费体验更好的专属服务。以资源整合促进体验升级。结合“接诉即办”工作,整合服务热线资源,构建集成式知识图谱,提供跨越时间、空间的“在线导办”等专属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满意度。

  (四)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

  21.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逐步实现智控征管。依托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和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办法,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措施,将纳税信用深度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依托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

  22.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联办,多措并举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根据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结果,将高风险纳税人作为随机选案主要对象;适当提高对逃避税问题多发行业、地区和人群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依托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运用“互联网+监管”工作方式,增强执法合力。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23.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跨部门合作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制度化建设。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及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部门联合查处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并将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共享至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24.持续加强部门协作。规范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进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和联动执法。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房地产领域的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细化与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规则,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契税等税费收入及时、准确、便捷征收。

  25.持续加强社会协同。积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加强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建立税收专家咨询机制,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以《税法教育读本》系列教材为载体,依托北京税务博物馆、密云少年税校全国示范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税法进校园等活动,打造税收普法品牌。

  26.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税务与公安经侦联合办公,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落实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审判机关建立涉税涉费司法案例指导制度。

  27.持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做好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便利化水平,准确执行税收协定政策,防

  范协定滥用风险。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不断增强首都国际组织聚集地效应;持续深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精准推进反避税调查。

  (六)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

  28.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探索将部分涉及集团企业等全局性、复杂性税费服务和管理事项,由各区(地区)税务局移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集成为基础,优化设计服务、征收、风险、内控、绩效、指挥等岗责体系,完善征管资源配置机制。

  29.提高干部能力素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人才培养工作安排,有计划地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和北京税务青年才俊选拔培养工作,形成多层级人才体系。抓好全市税务系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利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30.抓好绩效考核评价。在打通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生成、汇总、考核,逐步完善绩效考评。2021年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2022年底前,逐步实现相关功能事项线上自动化考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央《意见》及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成立北京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北京市税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公安、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统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税务部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障中央《意见》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要及时褒奖鼓励;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要依规严肃问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探索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税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预期,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展示税收征管改革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三:税务局三个坚决防范问题清单汇总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通用7篇)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一、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出现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风险;记账凭证未审核,记账信息错误,造成报表数据不准确风险;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合理,对收入、支出估计不合理风险;如果未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未按规定进行采购,未按规定入账等,造成资产流失风险。

  二、会计制度执法不严格,出现廉政意识不强的风险。

  三、工作中,有受上级或领导压力造成不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风险。

  四、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收费、编制人情预算、人情支出等风险。

  五、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六、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七、资金的调控不合理,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

  八、财务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防控措施:

  一、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二、加强财政资金

  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三、强化责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四、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五、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一、财务岗位风险概述

  财务岗位风险,是指某些岗位因其特殊性,有一定的概率出现工作差错或营私舞弊等,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财务岗位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相关财务制度、业务流程不完善,或者制度和流程较为完善但实施不到位,导致财务工作容易出现差错,为个别动机不纯的人“钻空子”留下了漏洞;二是个别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差或者思想道德存在问题,不能较好地履行自已的岗位职责,甚至有损害公司业利益而谋取私利的行为。

  财务岗位风险主要有四类,一是工作差错,是指财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可能造成资金收、付出错,以及财务数据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二是营私

  舞弊,是指财务人员利岗位便利,采取贪污、挪用、内外勾结等手段,违纪违法、损公肥私;三是财务监督不到位,是指财务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自已的财务监督职责,对在本岗位所发现的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四是财务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由于工作态度消极或业务素质低下,不能在资金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税税务筹划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不能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出谋献策,不能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持。

  二、企业财务岗位风险防范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控制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很多企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订了完整的财务流程和财务制度,但往往是为了应付内部检查或外部审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笔者所在企业,前几年因为减员增效,财务人员大幅精简,个别规模较小的子公司由于财务人员较为紧张,不得已之下由财务负责人兼任出纳,出现了不相容职责集中于一个人身上的现象。再比企业财务人员频繁岗位调动较为频繁,在工作移交过程中“点到为止”,移交人没有向被移交人具体细致地说明本岗位工作的详细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遗留事项以及如何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导致被移交人在新的岗位上开展工作较多被动,由于情况不熟悉容易出现工作差错。

  (二)少数财务人员在

  工作中存在惰性。

  很多岗位的财务工作很繁琐、单调,少数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惰性,习惯于拖拉,如不主动、及时与客户或供应商进行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的核对;对业务部门提供的原始业务单据不认真审核;不及时填制会计凭证,到了月底对会计业务进行一次性的“成批”处理;在会计凭证审核过程中,少数财务人员“充分相信”制单人,“走马观花”地随意签字等等。以上现象的后果,往往是财务人员对于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增加了岗位差错的概率,可能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而无法挽回。如涟钢某子公司在对某供应商支付货款时,在支付现款的同时,出纳人员不细心又支付了相同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会计凭证直至月底才“一次性成批”填制,财务系统中不能及时反映与供应商的真实往来,直至下月初该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才发现重复支付货款,此时该供应商已因其他经济纠纷而被法院冻结所有财产,公司追回多付款项的可能性已极小。

  (三)个别财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甚至存在内外勾结等不法行为。

  财务工作的很多岗位,都是为企业经济业务把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财务人员在主观思想上存在问题,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个别财务人员往往因外部业务人员的一些“小恩小惠”,在费用报销、采购和销售结算、工程结算等过程中,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人为形成财务管理漏洞。

  (三)少数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

  在企业的财务系统中,筹融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税务筹划等关键岗位,一般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较多的财务知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比较熟悉。如果财务人员的“复合性”能力不足,难以胜任上述岗位,就不能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管理性损失”,这种隐性的间接损失难以计量,但其潜在的负面影响可能更甚于因个别财务人员违法乱纪带来的直接损失。

  (四)财务信息化建设落后。

  很多企业都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如不少大型企业采用了SAP等先进的管理软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岗位财务人员的工作方式和观念还停留在十多年前,不能与时俱进,对信息系统不熟悉,不能及时提交需求对系统进行深入开发,不能依靠信息化建设处理一些简单重复工作,在企业实施扁平化管理和人员精简后,一些岗位由于过多的手工操作容易出现工作差错。

  三、涟钢近年来在财务岗位风险防范上的实践

  针对上述岗位风险防范上存在的问题,涟钢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每年一次实施财务岗位风险排查。

  为切实防范岗位风险,财务部每年一次进行岗位风险排查。在岗位风险排查表中,每个岗位的财务人员需认真进行自

  我梳理,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逐一识别,并制定应对的措施,同时,按期检查这些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从而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地防止了部分风险的发生,进一步也完善了涟钢的内控体系。

  (二)完善财务控制制度,重点抓落到实处。

  近年来,涟钢财务部出台《对账管理办法》《岗位移交管理办法》等一系财务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岗位风险的防范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在《对账管理办法》中,对每个相关岗位的与供应商或客户的对账方式、对账频率、对账留痕、问题处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财务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情况的检查,对于未严格执行制度的,从严予以考核。再如在《岗位移交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作移交表的格式,并特别强调工作移交三个月内,如新任财务人员在该岗位出现工作差错等,移交人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功底。

  为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广大财务人员能胜任岗位职责,首先,财务部邀请各单位技术人员前来授课,为大家讲解生产工艺知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等,还分批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到生产现场,切身体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增加感性认识,促进员工从掌握单一的财务知识向拥有钢铁企业综合型知识转变;其次是组织年轻员工到高校参加财务管理短期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理念和知识,并

  借助涟钢会计学会的平台,多次组织税收、内控等方面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更新财务人员的知识体系。同时围绕应知应会两个方面,积极创新和丰富青工技能大赛比武的模式,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大家熟练掌握各种财务分析手段和工具。

  (四)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降低岗位风险。

  近年来,为减少部分岗位的简单重复劳动,同时防范依靠手工操作带来的岗位风险,涟钢财务部先后开发了银行与企业对账、企业SAP系统与金税系统对接进行已认证发票勾对等信息系统,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进项发票风险管控系统,具体通过在现有的SAP系统平台上开发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维码的全国推广使用,通过二维码扫描设备进行发票快速扫描提取数据,实现自动与金税网上认证系统数据匹配核对、自动汇总生成税控报表,这样能及时发现问题票,全面杜绝了问题票“入了账、税没抵”的情况。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3投资项目科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事项,接触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企业较多,各类项目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结合工作情况,我认为个人廉政风险点如下:1、因为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容易出现理想信念不坚定,导致思想退步,信念滑坡的风

  险。2、在审批工作中容易存在不遵守党纪党风和工作纪律,接受申请人吃请、财务,索取、收受贿赂,造成违法违纪的现象。

  3、在审批过程中存在托人情找关系的情况,容易出现对审批事项在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私自准予办理,造成违规的现象。

  针对上述风险点,决定采取如下防控措施:1、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自律意识,做到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沟通交流能力,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3、严格、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审批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4一、公司行政管理方面

  风险点:1、因集团公司未明确规定下属子公司职务和薪资问题,导致在人力资源安排上无法按人事制度办理;2、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无法明确的进行安排;3、因公司财务在集团公司,我公司在各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不能及时到位;

  防控措施:1、按人事管理办法,根据能力定岗,推行能者上,庸者下;2、在临时用工上,集体研究,选用劳务派遣方式或服务外包方式进行;3、在项目安排上,实行集体研究,平等竟争;4、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必须进行班子研究;并按照公开原则,征求上级部门

  意见。5、在物资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货比三家,看质量、看生产厂家、看单价、看售后服务择优采购;6、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公司中高层任用及财务方面

  风险点:1、在人事安排、任用、考核、评选先进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公司制定的制度,因与集团公司不同而无法实行;2、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办事,客观上造成工作推进缓慢;3、选拔和任用干部后不能按照相应的职务进行薪资发放,导致工作动力不足;5、在考核,评优中降低标准,不坚持原则。

  防控措施:1、加强制度管理,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2、关键部门的人事安排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集团公司未明确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和普通员工一视同仁;3、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职工,根据党章的规定办理;4、公司参加总公司工会,经费由集团公司财务单独建账管理。5、在推荐先进,任人为贤,实行公开、公式,让职工说话、参与、决策;8、按照党和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任用干部;9、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报销经费;10、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签字报账;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自己做起,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拒腐防变;1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三、员工福利方面

  风险点:1、公司社会保险未缴纳齐全,缺少生育险和医疗保险。2、集团公司下了会议纪要缴纳公积金,未进行缴纳。3、集团公司规定的新入职员工工资比老员工工资高,导致员工满意度不高。

  防控措施:1、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制度实行。2、公司变动期间严格人事入职,工作需要经公司会议商议后进行内部调剂。3、严格遵循集团公司人事制度,在无法执行决策时坚决服从安排,并安抚员工情绪。

  四、业务工作上方面的风险点:1、资产管理上,集团公司交给我公司的资产均存在证件不齐问题。2、各乡镇点上的资产收益不高,管理困难。3、因政策原因,中南门商业无法启动,但资产又需管理,导致公司管理资产成本增加。4、物业管理上,管理的小区因政策问题导致费用收取困难。5、小区遇到灾害及不可控因素时(特别是内涝灾害)需要大量的资金维护,公司损失较大。

  防控措施:1、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做好公司的台账工作。2、因政策、灾害在存在重大资金损失时,我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研究处理。3、为保障资产运营工作,我公司接收的资产均采用租赁的方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希望能尽快办齐相关证件。

  以上是我公司总结的风险点,因公司财务有总公司委派,财务监管由集团公司负责。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51、在施工队伍决算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办理支付手续;2、对民工决算过程采取吃、拿、卡、要;3、向他人泄露财务相关信息;4、在报账过程中不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5、用白条、不正规发票,增开、虚开发票入账;6、领导授意出纳人员直接拿现金办事;7、工程业主方在项目部银行帐上过钱;8、公款私存、公款打入私人银行卡;9、费用报销,讲人情,对原始凭证的审核部严格,不规范;10、为自己利益建立账外账,隐匿收入,少计入本;11、不执行年初财务预算,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挪用、误用资金,影响经费正常运转;

  防控措施:1、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定期核查,加强自律;2、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3、抵制白条、不正规、增开、虚开发票入账;4、必须在资料完整,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支取现金;5、严格执行项目部结算制度,避免洗钱现象发生;6、按财经制度设置会计、出纳等岗位;

  7、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认真落实财务公开;

  8、对不正规发票应坚决纠正,有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9、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自己,杜绝不良风气的发生,提高法律意识;10、加强自身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对原始凭证要

  认真审核,力求规范合法。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6一、廉政风险点:

  1.门诊及各项收费不及时交中心财务,不及时存入银行,保险柜中存放大额现金(1000元),若被盗丢失给中心造成不必要损失。2.严格遵照财务制度执行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3.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不真实,造成资金损失,影响卫生工作正常运转。

  二、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按要求及时办理业务、收支。2.严格按出差补助标准审核报销,办理审核时注意审查原始凭证。超标准和不规范票据不予报销,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有效。3.坚持先审批后处理的原则,不得越权办理审批事项。4.出纳领用票据申请,经同意后在登记簿登记办理领用;票据用完后及时将存根交回会计。5.收费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当天收取的现金及时交中心出纳员,并由出纳及时存入银行,在保险柜内不得存放超出国家规定的金额。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识别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的重要性在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因为专业分工较细,有些财务人员难以从一个较为全面的高

  度看待本岗位的廉洁风险,也难以从客观的角度识别分析本岗位的廉洁风险。因此,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全面、深入的识别本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是意义重大的。通过准确识别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加深对廉洁风险的认识,为今后合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起廉洁风险的高压线、警戒线。

  二、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一)资金支出相关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成本核算管理岗、材料核算管理岗、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修理费用核算管理岗、费用核算管理岗是负责结算付款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存在的廉洁风险点主要有三个方面:1、未严格执行资金授权审批制度;2、未审查发现结算付款资料中的虚假信息;3、未及时编制结算付款凭证。稽核管理岗、资金结算管理岗、出纳管理岗、财务部门负责人是结算付款凭证编制后至最终款项支付过程中的几道审核关口,如果这些财务管理人员把关不严,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使付款凭据不全或存在明显漏洞的款项得以支付,导致问题款项无法追回,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资金收入相关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资金收入相关岗位主要是销售核算管理岗,廉洁风险点是:放松对自身要求,与客户进行利益输送,谋取个人利益,在确认收入时结算销量小于实际销量,少结算产品销售收入,减少或延缓企业资金回收,给企业带来损失。如果相关审核监督严格把关,定期盘库进行账实

  核对,这一廉洁风险出现的机率会大大降低,有效的监督机制会让心存贪念的人不敢伸手,伸手必被捉,营造不能腐的氛围,在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是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一种保护,避免其一念之差,造成终身悔恨。

  (三)出纳管理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出纳管理岗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是离资金最近的岗位,也是廉洁风险较高的岗位。出纳管理岗的廉洁风险主要是:公款私存,私自背书转让转账支票,挪用或侵吞资金,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其他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1)税收发票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廉洁意识欠缺,放松对自身要求,收受客户好处,帮助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客户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为不具备真实业务的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2)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会计核算处理前审核把关不严,对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评估价值明显低于资产本身价值的固定资产处置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廉洁风险意识淡薄,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合规原则,为个人或其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企业造成损失。

  (3)往来对账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顾及人情、谋私利,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规定对长期债权、债务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形成呆坏账,影响了企业形象,给企业利益造

  成损失。

  (4)预算分析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因顾及人情,预算分解至各下级单位尺度不一,降低预算指标可执行性,影响预算执行积极性,未达到预算管理效果,给企业带来损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廉洁风险意识淡漠,放松对自身要求,为个人利益放弃企业长远利益。

  三、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防控措施(一)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提高自身修养,建立廉洁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一方面要采用典型案例和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进一步增加財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诱惑面前站稳立场,慎重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另一方面要树立正面榜样,在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做什么的同时,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最好,树立起先进的榜样,如:明察秋毫,及时发现问题;严守规章制度,秉公办理业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等等。

  (二)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监督,有效管控业务流程,铸就防范廉洁风险的坚实屏障

  (1)及时掌握财务管理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要定期不定期地分析财务管理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表现,着重了解是否有赌博、炒股、购买彩票、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的征兆,以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2)逐步建立和完善财务管

  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定期轮换岗位是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措施,通过岗位轮换,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降低企业损失。并且从事某个岗位工作时间久了,会形成思维定式,难以发现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岗位轮换后,其他财务管理人员会从新的角度审视这项工作,便于发现问题,及时弥补漏洞。

  (3)加强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得控则强,失控则乱”,负责财务业务复核、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各司其职,严格按制度规定认真核实业务单据,加强管控,不流于形式,把不廉洁行为扼杀于初期,用强有力的监督提高违规违纪的难度,降低谋取私利思想产生的机率。针对复核、审核、审批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在财务管理人员之间进行交流、开展讨论,资源共享、举一反三,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甄别能力,铸就防范廉洁风险的坚实屏障。

  (三)定期开展内部自查,查找漏洞,形成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保障

  财务部门应该定期组织经验较为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从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等方面着手,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检查过程中,以资金安全为中心,不但查找因业务知识不扎实或粗心造成的错误,也查找资金授权审批的执行、业务办理的审核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改进建议,形成检查报告,在财务部门内部会议上予以公布并展开充分讨论。通过自查自纠,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加强各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保障。

  财务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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