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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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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精选文档)

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3篇

【篇一】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城市湿地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为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资源。

城市湿地是指符合以上湿地定义,且分布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自然、半自然或人工水陆过渡生态系统。

城市湿地公园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保护城市湿地资源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学研究、休闲游览等功能的公园绿地。

第三条 城市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应遵循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基本原则。

城市湿地应纳入城市绿线划定范围。严禁破坏城市湿地水体水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自然性。

通过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等形式,实施城市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在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憩和科普教育需求。

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禁止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和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以及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负责建立包括城市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与实施等相关信息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各城市应在全面摸底调查、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方案,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管理,并与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等统筹衔接,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方案应明确保护目标、保护范围、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六条 城市湿地实施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湿地公园,可以申请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1)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用地权属无争议,已按要求划定和公开绿线范围。

(2)湿地生态系统或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性;
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
或者湿地生物物种独特;
或者湿地面临面积缩小、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威胁,具有保护紧迫性。

(三)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50%以上。

第七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由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八条 申请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列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请示;

(2)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见附件);

(3)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生态修复的方案;

(4)城市湿地资源现状及重要资源的图纸、照片、影像和其他有关材料。

(5)城市湿地公园用地红线图、城市湿地公园绿线图及在两种以上媒体公示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设立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己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标明界区,设立界碑、标牌和保护标识,并按申报方案明确管理机构、建立技术与管理队伍、保障保护管理资金。

第十一条 己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在1年内编制完成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应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水系规划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二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范围等规划内容变更,须组织专题论证、公开公示,并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信息档案和湿地动态监测数据库,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及时向上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城市湿地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城市湿地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或者控告。

第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和社会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组织抽查或专项督查。

对管理和保护不利,造成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功能等受到破坏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设立命名,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设立申请表


附件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设立申请表

名  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若能觅得一方喜欢的山水,在空旷的风里,种上淡暖如许,清欢如许。我愿用无尘的诗句,沾染些许晨露,轻叩那些老去的时光,让曾经的你我,重走一遍依旧开满鲜花的小径。时光里的我们,不说话。只是凝望着彼此旧时的模样,任凭花落清溪,任凭日暮烟霞。

  陌上的时光,匆匆如流。指尖,一直贪恋着世间所有的暖香。而那些没有着落过往,早已随风而散。往事已旧,一切,终会在念与不念,忘与不忘之间,莞尔一笑,变得风轻云淡。

  岁月的风,就这样翩跹而过。还好,总有一些不离不弃的相伴,安暖着岁月的荣辱沧桑。然后,在玲珑的小字里尘埃落定。珍惜着,不早也不晚的缘分。愿你永远在我文字的四季,可以与那些草木葳蕤的深情一样,青青又青青。

  纵使某天,错过了所有,只剩下一个人忧伤,也不要怪罪时光。时光里那些牵过的手,给错的爱,都是情不由衷。开始与结束,一样美丽。我们应该,原谅时光,记住爱!

  那些过往里的施与舍,恩与惠,何必计较太多。我们在山水间喂养清风,在草木间描摹明月,云淡风轻一天又一天。任凭年华一去不返,依旧无怨无悔,不负岁月,不负时光。

  那些风花雪月的重逢与离别,终将陨落在时光深处,被过往的烟尘一一覆盖。当时光里,那些被岁月漂白的光阴,再回首时,风住尘香,缘已渺渺,我们也不必遗憾。苍茫处,风景依旧,繁华笙歌,人事无恙。那些散落在流年深处的芬芳,也是依旧静美如初,相宜静好。

  不如,安静着,于寂寂红尘中,为自己开一扇般若门,将一切浮云过往都放逐在红尘之外,只留一颗琉璃心,只守一池为我而开的莲荷,一粥一饭,一笔一墨,闲渡流年。

  未来的路,那么远。从未想过会遇见谁,也从未想过会错过谁。今朝,一壶浊酒,一扑流萤,几许明媚,几许嫣然,我依然是那个朴素的琉璃女子。不敷衍,不趋势,简单的行走,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爱与被爱。

  当时光里,那些被光阴漂白的过往,再回首时,风住尘香,缘已渺渺,我们也不必遗憾。苍茫处,风景依旧,繁华笙歌,人事无恙。那些散落在流年深处的芬芳,也是依旧静美如初,相宜静好。

  若是,光阴辞去旧年,初心不改。我依然愿意,在心里种半亩花田,在文字里养一个春天。这样,无论你来不来,在不在,我都一样安静的开落。那样,你偶尔回眸,看到的风景,都是春天般,含着香,透着暖。

  喜欢让心在那一刻,静如菩提明镜。那么,且许我一程走旧的岁月,温一壶经年的雨水,煮一段曾经的往事,不提花开,不说花落。就让那所有的喜怒哀乐,淡暖清欢,如茶般,氤氲出缕缕清香。而你我,亦愈来愈通透,有了茶的芬芳,即使喝到无味,亦有一股回甘,令人回味留恋。

  桃花酿酒,醉了光阴。春水煎茶,赴了风雅。我人生四季,永远是那一抹剔透的琉璃色,不必虚张,不必声势,只做安静的自己,善待生命里遇见的一切,感恩并珍重,且温柔的对待。

  若有一天,我们隔着茫茫人海,穿过人流车流,你是否会一眼将我认出,并且微笑着喊出我的名字。

  若有一天,经年的路口,人烟渺渺。你是否会收集所有花香,用思念为我铺一条洒满落花的小路。那些失落的前尘往事,你是否愿意陪我一一捡拾,然后一起装帧成流年里最美的那一册画卷。

  人生云水一梦,寻一份清幽,养一颗禅心。那些迎面而来的风景,让我们微笑着迎接,并且一一纳入流年的画卷。

  愿世间美好,都是恰逢其时。至于那些聚了又散的人或事,淡记就好。或许,终有一天,心归宁静,从容朴素。

  那么,我便在南山寻一处清幽。春来,采一壶桃花,酿一壶三生三世。夏来,养一池荷,掬一捧莲子醉清风。秋来,邀一缕秋风,修篱种菊,种下一个人的浮世清欢,种下一些心悦的小情绪。

曾经的往事,不提花开,不说花落。就让那所有的喜怒哀乐,淡暖清欢,如茶般,氤氲出缕缕清香。而你我,亦愈来愈通透,有了茶的芬芳,即使喝到无味,亦有一股回甘,令人回味留恋。

  桃花酿酒,醉了光阴。春水煎茶,赴了风雅。我人生四季,永远是那一抹剔透的琉璃色,不必虚张,不必声势,只做安静的自己,善待生命里遇见的一切,感恩并珍重,且温柔的对待。

  若有一天,我们隔着茫茫人海,穿过人流车流,你是否会一眼将我认出,并且微笑着喊出我的名字。

  若有一天,经年的路口,人烟渺渺。你是否会收集所有花香,用思念为我铺一条洒满落花的小路。那些失落的前尘往事,你是否愿意陪我一一捡拾,然后一起装帧成流年里最美的那一册画卷。

  人生云水一梦,寻一份清幽,养一颗禅心。那些迎面而来的风景,让我们微笑着迎接,并且一一纳入流年的画卷。

  愿世间美好,都是恰逢其时。至于那些聚了又散的人或事,淡记就好。或许,终有一天,心归宁静,从容朴素。

  那么,我便在南山寻一处清幽。春来,采一壶桃花,酿一壶三生三世。夏来,养一池荷,掬一捧莲子醉清风。秋来,邀一缕秋风,修篱种菊,种下一个人的浮世清欢,种下一些心悦的小情绪。冬来,红泥小炉煮一杯绿蚁酒,邀月,邀你,浅酌,微醺,共守流年。

【篇二】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5]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城市湿地是国家重要自然资源。为规范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请、设立以及保护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二月二日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体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湿地,可以申请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一)能供人们观赏、游览,开展科普教育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并具有较高保护、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

(二)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的;

(三)占地500亩以上能够作为公园的;

(四)具有大然湿地类型的,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及代表性的。

第四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自治区建设厅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

直辖市由市园林局组织进行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建设部。

第五条 对于跨市、县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清。

第六条 申报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列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请示;

(二)城市湿地公园的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三)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申报书;

(四)城市湿地公园的位置图、地形图、资源分布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资料;

(五)湿地现状以及重要资源的图纸、照片、影像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 建设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对符合标准的,由建设部批准设立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八条 己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园林、规划、国土资源等管理部门标明界区,设立界碑、标牌,搞好资源监测。

第九条 己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己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在一年内编制完成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并划定绿线,严格保护。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企业承担。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强制性内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一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定期向建设部报告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等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应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的,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允分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生态环境、体闲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三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与湿地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遵守《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生态效益为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与自然性。

(三)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湿地公园的建设以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为前提。

第十四条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不得出让土地,严禁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

第十五条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严禁破坏水体,切实保护好动植物的生长条件和生存环境。

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从事挖湖采沙、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第十七条 对管理和保护不利,造成资源破坏,己不具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条件的,由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园林局报请建设部撤销其命名,并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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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在山城重庆主城区九龙坡,有一片美丽的人工湿地。这里花木繁茂,空气清新。百乌翔集,湖水清清。锦鳞游泳,游人如织。湖泊象绿宝石一样镶嵌在城市楼群之间。你也许不会相信,湿地内清澄的湖水,都是城市污水变成的。这美丽的彩云湖,就是过去饱受污染之害的桃花溪的水源之地。
桃花溪发源于中梁山,流域面积3 1平方公里。城市的迅速发展曾经造成其水质严重污染,河道垃圾壅塞,年年洪灾严重。2 001年,政府启动重庆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民心工程,清除工业污染源,建设排污管网,疏通河道,恢复绿化,环境得以逐渐改善。彩云湖人工湿地就是“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的一项重要配套工程。
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重庆大学的生态科学家们,从五个方面打造彩云湖人工湿地:l、湿地污水净化功能的重建与恢复;
2、湿地保育与保护,湿地公园管理与建设示范。3、山地丘陵溪流湿地科研、监测与宣教;
4、城市人工湿地观光旅游;
5、湿地环境保护与安全。把彩云湖人工湿地建设作为重庆市重大攻关项目《典型城市河流修复对策及治理技术研究》的工程示范,投入全部精力。
2 0 08年底,随着工程的全面顺利竣工,彩云湖人工湿地开始显示出卓越的城市污水净化功能,抚平了桃花溪整治后面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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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源之水”困境的硬伤。桃花溪从此有了活水源头,九龙坡城区有了“城市之肾”。
彩云湖人工湿地面积约5 2公顷,湖面约2 6公顷。污水处理厂和各种清水设施有机地散布其中。梯田式的人工湿地里种植着各种水生植物,污水厂治理过的中水缓缓淌过湿地,逐级跌落,层层过滤。中水里的有机物被植物吸附,慢慢降解,直至化为乌有。河道和湖中的清水从此源流不断。
湖水清澄,植被茂密,各种小动物纷纷回归。湖中已有鱼类l 3种,有花鲢、白鲢、鲤鱼等。湿地里有裸子植物、蕨类植物和被子植物3百多种,芦苇、野菊花、水生美人蕉、茭白、鸢尾、黄花蔺、荸荠、等长势喜人。湖畔新植的池杉、水杉、木芙蓉、重阳木、枫杨、小叶榕、碧桃、慈竹等疏密有致,道路蜿蜒交错,令人赏心悦目。两栖动物有6种,青蛙、蟾馀等。爬行动物有l 3种,较多的是壁虎、蜥蜴、石龙子。哺乳动物有5种,野兔特别令人期待。鸟类最多,有2 4种。麻雀成群掠过草丛,野鸭鸳鸯在湖水中翻筋斗。白鹭翩翩飞,斑鸠叫咕咕。动物的嬉戏时不时打破环境的宁静。
湖畔溪边,有不少游人垂钓。林间花下,有好些情侣流连。湿地山水围合,香草铺地。公园林木幽深,彩云满天。好些游人都说这里就是闹市之中的“桃花源”。将来,集生态、防洪、城市景观、市民休息、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成后,能够不断地为城市带来干净的流水,带来清新的空气,能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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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自然和大城市亲密接触,人与自然融为一体! 彩云湖畔桃花源,幽谷浅池翠衣衫。

春来时节桃花艳,似有彩云绕山间。

炊烟轻逸犬声至,箐草长游落瑛畔。

问渠哪得清如许,借来浊水化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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