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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8 08:5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范文推荐)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5篇

第一篇: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进行扑救,让单位人员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任务

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职责: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指挥。

2、灭火行动组

组 员:

组 员:

职责:负责利用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扑救火灾。

三、组织程序

1、重点部位火灾预想设定后,由组长刘亚东迅速向“119”火警和向单位领导报告,做到正确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址、燃烧性质,并到路口接引消防车。

2、灭火行动组立即启用单位内部消防灭火器材,利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扑灭。

四、灭火剂选用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

2、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

五、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c)损失控制在最小;

d)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e)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二篇: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乱”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特别是人员伤亡),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一、组织指挥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长:刘瑞华、梁

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

话:

4、应急车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篇: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汇编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乱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特别是人员伤亡),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一、组织指挥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组长:刘瑞华、梁平

成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话:

4、应急车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编制

为规范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陕煤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澄合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响应分级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Ⅰ、Ⅱ、Ⅲ、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Ⅰ级: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

Ⅱ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

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危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

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澄合煤业公司(局)辖区内Ⅲ级及以上,或Ⅲ级以下,或公司(局)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积极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局)和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矿统一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业救护队伍和职工发挥骨干和基础作用。公司(局)各相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护大队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按照煤矿事故等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进行及时、安全有效地指挥和处置。

(3)各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企业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公司(局)或矿井为主。必要时报请上一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矿井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立即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矿井及专业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依靠科学,提高水平。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充分发挥矿区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6)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公司和各矿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发挥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协同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抢险指挥部和救护大队、矿井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

2.1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其办公

成立澄合煤业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局长)任组长;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副总经理、后勤副局长、矿区工会主席等其他领导,生产、机电、安全副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长任副组长;生产技术部(调度、生产、动力、通风)、安全监察部、电力中心、信息中心、医疗中心、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职工培训部、规划发展部、行政事务处、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监察部、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专业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生产、动力、通风)、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为成员。

2.2工作职责

2.2.1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

(1)贯彻省和集团公司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2)确定公司(局)Ⅲ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3)指挥矿井Ⅳ级和协助矿井Ⅲ级事故的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5)负责发布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6)审议批准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报告;(7)审定全公司(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工作规划;(8)其它相关重大事项。2.2.2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具体工作并及时汇报相关工作;(2)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专业组的工作;(3)搜集和分析矿井事故应急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4)发布矿井事故有关信息;(5)组织编制、修订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检查各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组织或参加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7)完成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

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接警值班和应急联络;(2)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3)根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纪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抢救措施、行动指令、人员情况、救灾进度、灾区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救援资料。

安全监察部:(1)负责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管理;(1)负责公司(局)救护大队的调度和指挥;(2)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3)指挥调动全公司(局)事故应急资源;(4)指导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培训、演练工作;(5)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察工作;(6)负责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生产技术部(通风、动力、生产):(1)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督工作;(2)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参加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工作;(4)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职工培训部:负责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等工作。

新城分局:(1)负责按需要控制事故灾难责任人;(2)指挥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矿区事故灾难关联地区的社会治安;(3)负责警戒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4)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医疗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纪委(监察):监督检查有关单位、部门在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矿井:分别参与事故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相应的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公司(局)其它有关部门和矿井的事故应急机构:应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其它单位和个人协助时,单位和个人须积极增援和配合。

2.3专业工作组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具体指挥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专业工作小组对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事故抢救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医疗中心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公司(局)范围内协调、调度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等。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新城分局、纪委(监察)、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经过和原因进行全面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后勤副局长或矿区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医疗中心、新城分局、行政事务处、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专家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聘请的技术专家和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审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2.4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在事故抢救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故抢救组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调度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指挥长:由事故矿井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第一副指挥长:由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方案和处置事故灾难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出入井人数,签发入井许可证。

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力、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大队队长:根据救灾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它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担任作战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各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救护队指挥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或事故矿井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现场抢险指挥部下设井下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技术专家、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通讯保障、信息发布、综合接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专业组,并明确职责。

2.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局)矿山救护大队、各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

公司救护大队由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调动和所服务矿井召请出动,同时应服从省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动。煤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由矿井调动。专业救护队伍负责煤矿事故一线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监护非专业救护队及其它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按照《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负责建立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并按规定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单位自救为主,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危险源危险性评估

我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为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都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根据煤田地质赋存特征和近年来各矿井的事故统计情况分析,二矿公司应把“一通三防”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董家河矿、二矿公司应把水害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王村矿公司应把火灾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所有矿井都应把顶板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

3.2危险源监控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逐级上报制度。各矿安监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必须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汇总,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3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各类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健全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各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针对不同事故隐患采取不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瓦斯、矿压、水文观测等为主的安全综合检测监控系统,并逐步实现与上级联网,提升矿井信息数字化水平。

各矿要与当地气象、地震、水利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的预报时,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3.4信息报告

3.4.1通讯联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调度中心)值班电话:0913*******,6712369。

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电话:0913*******,6791164,6791163。

公司救护大队救援召请电话:0913*******,6781998。

3.4.2报告程序

矿井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值班员立即向矿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必须按以下程序和内容上报:

1、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值班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按规定时限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中心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

2、公司调度中心和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集团公司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报告,并通报澄城县政府。(陕西煤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国家煤监局;省煤炭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

3.4.3报告内容

1、电话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所在地;(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类型、伤亡(含失踪)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4)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性质和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5)事故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6)队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7)事故报告人和电话联系方式等。

2、书面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难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4.4报告时限

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和相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报告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公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书面报告在1小时内做出,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5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6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煤矿事故应急机构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立即采取相应行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预控事故的发生。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认真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按照预案采取应急行动和预控措施,必要时建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矿井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立即按本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矿井及公司(局)有关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成先期现场救灾指挥部,全力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4.2分级响应

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国家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集团公

司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矿级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上一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下一级和本一级应急预案应事先启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妥善实施先期处置。在上一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指导、协调下,以本一级和下一级应急救援机构为主全力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煤矿事故灾难或险情的实际和发展情况,超出本一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全力实施救援;需要其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或设备、材料增调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及时组织调集和救援。

4.3应急救援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公司调度中心立即通知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指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和邀请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4.3.1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必须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快速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救护队必须设立井下救护基地,并设立待机小队,安排专人职守电话做好记录,同抢救指挥部、地面基地和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不间断联系。

(4)通讯畅通。设立井上下专线指挥直通电话,使抢救指挥部与地面基地和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灾区救护小队,队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4.3.2抢险救灾措施

(1)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尽快安全地撤离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并及时救治。(2)迅速查找,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破环的通风、供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4)迅速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维持生命和逃生创造条件。(5)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6)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必须装设直通电话,选派得力指挥员。4.3.3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矿务局医疗中心按照应急医疗救护要求,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紧急调集其它区域的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4.4信息发布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发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必要时建立事故信息发言人制度,及时公正地向外界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并确认完毕,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提交报告后,经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公司(局)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矿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指导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设备、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找出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

5.3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煤矿事故灾难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

6保障措施

煤矿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事故抢救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6.1通信保障

公司(局)及各矿要保证应急通信(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畅通。加强调度指挥人员昼夜值守,并向矿区公布通信联络方式,保证应急救援通信畅通、准确、快捷。建立和保障畅通的通信通道,逐步建立起救灾远程会商视频系统。

6.2信息保障

建立全公司(局)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资源、物资设备储备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专业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矿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季、年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报送应急救援信息报表,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补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备案。

6.3队伍保障

公司(局)继续充实完善以专业救护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对应急救援力量实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各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和机构建设,形成全公司(局)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

6.4技术保障

各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的规定,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十一种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建立事故救援专家库和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图纸资料必须做到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防止泄密和丢失。

6.5装备保障

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规定配备救援装备。不足或损环、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保证专业救护队的战斗力水平。各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高装备水平,实现资源共享。

6.6交通运输保障

在事故救援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矿区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6.7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局医疗中心急救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业务能力和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8物资保障

各矿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资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9经费保障

公司(局)建立应急救援储备金制度,保障应急经费,按规定列入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应急救援资金由公司(局)财务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符合审批程序,并建立应急投入台账。

6.10部门应急措施保障

各级安监部门应监督指导应急救援安全工作;保安部门应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伤员抢救的治安秩序和稳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指导应急救援期间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提供有关资料;财务资产部门应协调应急行动和灾后恢复的经费急需;宣传、新闻管理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道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和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规政策;电力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期间供电工作。

6.11其它部门应急保障

电力中心:负责全公司(局)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信息网络、应急通信保障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并配合上级对口专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新城分局:负责全公司(局)道路交通管制、民爆物品、地面火灾的应急处置和预控,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畅通。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交通工具的调度保障工作。

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局)应急救援建设项目投资,对应急办公室的救援设备计划进行审核,报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按照《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公司(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其它单位和部门:按照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安排,根据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随时做好增援和配合的准备工作。

6.12其它保障

本预案未涉及的应急保障工作,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临时保障方案。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矿应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知,提高公众遵法守规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矿应急办公室应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全员学习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演习

各矿应急领导机构每年必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8.1预案修订、编制和贯彻

随着国家、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局)管理部门职责或各基层单位应急资源的改变,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本预案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修订,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澄城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局)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备案。

8.2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局)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事故灾难或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中有功,使国家和职工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8.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局)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新城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因失职、渎职或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或资金的;

(5)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4监督检查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8.5沟通与协作

公司(局)应积极建立与上级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局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活动,开展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8.6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澄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合矿务局)印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8.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

审 核:
****

审 批:
****

****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增加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
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
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组 长:
**** ****

副组长: **** **** **** ****

组 员:

二、应急小组人员职责

1、现场指挥组:****、****;

a、突发事故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b、现场事故评估;

c、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d、控制紧急情况;

e、 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f、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2、伤员营救组

a、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b、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

a、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b、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3、消防灭火组:

a、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b、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4、保卫疏导组:

a、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b、疏散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5、抢险物资供应组:****、****、

a、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b、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配备;

c、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6、后勤供给善后组:

a、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

b、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c、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

员工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现场临时医疗组:****、****。

a、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b、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8、技术处理组:****、****、****。

a、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b、保护事故现场;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
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
迅速向项目经理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现场指挥组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应根据事故特点,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
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7、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办公室电话: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电话

第五篇: 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XX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为完善XX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和稳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各项应急响应决策措施的有序实施,努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 统一领导。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首席执行官组长,首席营运官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它经营层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
快速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应建立评估预警和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应急系统有效运作,切实做到反应快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
(三)
积极预防。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隐患,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日常监测、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积极防范。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形象等的紧急事件。本预案适用于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四条 本预案突发事件定义为对公司经营和公司形象构成重大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业务类、信息安全类、行政处罚类、负面舆第 1 页 共 5 页


情类、人事行政类、灾害类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 业务类突发事件
指公司在业务运营中发生突发性的,可能或已经给公司业务带来重大损失,需立即做出反应并紧急处理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平台融资标的到期不能正常兑付而导致平台投资人大规模投诉、上门闹事,造成公司经营场所遭围堵、冲击、破坏的;

活期类产品大额提现导致高流动性资产不足支持提现需求的;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第六条 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指因各种原因公司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

发生令公司业务受到严重影响的信息系统故障、业务系统瘫痪等;

因病毒、网页篡改、黑客入侵、DDOS攻击、DNS劫持等原因造成公司业务中断、内容发布系统严重故障等;

在RTO时限内无法恢复业务正常运行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发现公司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档案资料被泄漏或遭他人窃取的;

客户资金账户因系统原因发生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行政处罚类突发事件
指行业监管机构、法院、税务等行政机关对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影响公司经营的事件,包括:
发生重大监管处罚事件,如公司受到监管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或遭到罚款、限制业务开展等监管处罚的;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查封的;

被税务机关处罚的等。
第 2 页 共 5 页


第八条 负面舆情类突发事件
主流媒体发布的涉及公司整体形象,可能导致严重舆论风险的新闻报道。
第九条 人事行政类突发事件
公司干部员工出现群体性异议、发表过激言论或集体前往政府和行业主管单位上访等;

公司发生群体性罢工、集体静坐或者冲突、骚乱、斗殴事件等;

公司干部员工被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扣留、拘捕、监视居住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

公司法人人名章、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或被他人窃取、骗取的。
公司员工违法作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十条 灾害类突发事件
公司遭遇火灾、洪水、地震、电力故障等灾害影响公司经营的。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就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
第十二条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中止预案;
拟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和处置进展;
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应急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和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稳定的各类风险做出应急反应,研究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按照有关法律、第 3 页 共 5 页


法规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预警和处置,完善应急手段和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是突发事件的信息源,首先获得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信息。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预警、预防工作机制的建设,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 预警信息应通过日常监测,现场、非现场检查等渠道获悉,以日常监测为主。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开展跟踪、分析和监测,加强信息报告和沟通。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分析和判断、尽快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发现有苗头性的警情时,应尽快报告至应急领导小组和风险控制部;
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决定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实施前期控制,及时沟通反馈。
第五章 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公司各部门,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以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告至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涉及的部门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4小时以内将事件详细情况书面报告至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主要负责人迅速返回工作岗位(无论出差或休假),按照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第 4 页 共 5 页


研究事件发生原因、趋势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提出解决建议,完成相应指挥层级下达的指令,同时保证专人24小值班。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司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恢复正常工作。必要时,可保留部分应急机构负责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各部门应及时总结突发事件成因、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三条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中,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程序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不报,阻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公司将对该等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除名的处分;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同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以切实维护公司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xx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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