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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后感3篇

时间:2023-01-14 11:50:33 浏览量:

在*读后感1  一个人要想幸福地生活,他必须有所期盼,期盼着未来日子中的愿景,这是人幸福生活的源泉。同样,一位教师如何才能在*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凡的业绩呢?我想,就是在成绩面前永不自满,期盼着自己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在*读后感3篇

在*读后感1

  一个人要想幸福地生活,他必须有所期盼,期盼着未来日子中的愿景,这是人幸福生活的源泉。同样,一位教师如何才能在*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凡的业绩呢?我想,就是在成绩面前永不自满,期盼着自己能做出更大的成绩,这就是希望,这种希望就是工作不断改进的动力。

  用不同的角度看待教学工作,你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如果你把教学工作程式化为传授知识,简单化为在讲台上讲课,那么你的工作将会变得枯燥无味,你的.教学生生涯将会变得*淡无奇,你充其量是一个“合格”的教书匠。如果你终生从事教育的话,你的一辈子将会有无尽的等待,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假,等待着退休。你生命的颜色注定是灰色的。这时,你就会同当官的比权力,同商人比金钱,同农民比自在。那么,最终,一辈子的结论是:下辈子绝不当老师。

  让我们换一个角度来审视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的本质是人与人的交流,是世界上最富创造性的工作。如果你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学就是不断提高自己修养的过程。并把这些经验形成文字,这时你就会发现教学工作充满了乐趣。尤其是在你在教师节收到你现在的学生和已往学生的问候之时。设想许多年以后,当你桃李满天下之时,当你功成名就之时,你一辈子的结论是:下辈子我还要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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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后感3篇(扩展1)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人间》读后感1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在人间》读后感2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戏曲中的第二部。他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同感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亲身经历,并在社会上艰苦生存的故事,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人民困苦,阴暗的生活。

  这部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和外祖父你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穷,不得不外出打工,自食其力。他曾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画师的土地,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由于他非常贫穷有很年幼因此各地方的人都欺负他,嘲笑他,就连亲戚家的两个主人也变着法的捉弄他。他整体生活在那些低俗,爱吵架,见识浅陋的小世民周围,他非常厌恶身边的丑陋与低俗,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空,书也是他穷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了。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

  我读完这本名著后心情久久不能*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不但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被苦难所压倒,而且还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把书当做自己的朋友,在书中允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他拥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在黑暗的社会中苦苦追寻着属于自己的光明。

  本书通过高尔基的手笔反映了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让我目睹了旧时期,旧社会时人与人的不*等和当时沙皇

  的*,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人人*等,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此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人类就要回到原始的生活,只有书才能带你来到文明的世界;只有书才能让人与人之间更懂得沟通;只有书才会给予你无穷无尽的知识和乐趣;只有书才能让你懂得做人的道理;只有书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他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也能培养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让我们永远和书成为好朋友。最后,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在人间》读后感3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该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因此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可以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可以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在人间》读后感4

  《人间失格》写的不只是叶藏,也不只是太宰治。“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句话在有些时候对于我们也是很适用的的伪装一副面笑脸迎接别人,对于别人的婪求无法拒绝即使让自己受伤也不想给别人增添麻烦。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缺乏热情,进而对于人生一切事物都失去了兴趣,仿用抑郁症。没有主见,随波逐流,甘做一个犬儒。不敢正视眼前的苦难,只是想着逃避,甚至不敢正视自己内心的需求。这一切难道我们能说绝对没有吗?

  我们匍匐于某种外在强加的道德与价值标准之下,边受着它的逼迫,事突上心里也清楚见对自己的压迫,一边却又不断地扭曲自己,不疑自己,终于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有它的特殊性,它不能反映一个时代更不能反映大多数人,只是太宰浴自我手剖后的医疗报告表,所以不凭对号入座,而且不可避免地具有夸大的成分。然而,这样一部作品竟然在文学史上如此重要,同时也深入n。鲁风说:精神的癖,让像太宰一样的人容不得半点伤害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他想打破什么却又没有万向,他的澜普在于他用心看着漆黑的世界,虽然太宰治,被称为无赖派文学大师,这本《人间失格》也是一本饱受争议的破灭2木,但我却想把二无颖”二字转换为无奈”,深深叹是这个独一无二的人,何为太师?力伟大众人?用者共回只是做了一些别人没有做的事,所以还不她把他叫做独一无二的人,太串治的一生充病传奇,五次自末,四度殉情未遂。

  读这书书的第一遍,我的心情是压抑的,硬说太军治颓废消极,是非常不公*的,他其实是很可爱,很温柔的人。不知道别人怎样,反正我从这位“厌世者”写下的文章中,看到了对美的追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间失格》之于我的意义,也可能和别人不同。然而这位小人太宰治先生对世界和自己的爱却是不容置疑的,现实中有的人把吃饭看成重要的事儿,宁可饿顿,也绝不将就吃口。有些人把感情当成神圣的事儿,宁可孤独终老,也绝不将就找个人结婚。有些人把生命的体验当成至高无上,既然不能忠于自我去生活,不如在虚空中沉沦。或许,这就是泊在我们中间那些人间失格者”的逻辑,而我们很早就会被教育到,如果秉承这样的态度去生活,在现实的生活中你将毫无立足之地。

  我们应该学会从容生活的不美,宽容自己的言不由衷,抛弃发于自我的生活理想,我们才能够过得更好。希望和悲剧只存在在你的书中,而不是你的身边。

《在人间》读后感5

  我们怀着高兴、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六盘水图书馆,想看着它是不是真的装下了十五万多书。

  我们来到了图书馆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几个大字近在眼底,使我的好奇心更浓烈了。图书馆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少儿阅览室,第二层报刊阅览室,第三层是外借部,参观图书馆后,我们来到了一楼:少儿阅览室,我们要挑选自己的喜爱的书。大家都在挑选自己喜爱的图书,我也不例外,我这找找那找找,脑袋都快爆了,我心想:这么多的书有2万余册会没有我喜欢的。这时一本毫不起眼的图书引起了我的注意:《感动童心成长故事》,为什么说它毫不起眼,是因为它被所有的书挤在了最里面,我拿起了它,坐在椅子上品读。

  第一章《太阳的背后不是光》主要讲述周杰伦成名以前的不容易和奋斗的泪泉。其中有一首冰心的小诗: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雨/周杰伦的成名,是这首诗最形象生动的解释。我的感悟:周杰伦虽然拥有许多鲜花如掌声,但他的背后是每日的日夜辛劳和不容易。我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大步向前走,终有一天我们的梦想会成真的。

  第二章《生命不仅属于自己》讲述了生命不仅属于我们自己,它属于身边的每个人。有一句排比句吸引了我的眼球。“生命有时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它属于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是父母的延续;它属于我们的亲人,朋友,因为他们把关爱给予了我们;它属于社会,因为我们是社会中的人。老师和师母的故事告诉我:活着是一种责任。”感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值得我们珍惜,生命属于你身边每一个人,因为你也要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个人。

  第三章《向着月亮跑》,它讲述一个人废寝忘食,只为了他的梦想,在梦想的路上,经过许许多多的挫折,但他百挠不屈。再一次有一个排比句吸引了我。“没有金钱,智慧都没因此远离我们;没有权势,真诚却没因此没落我们;没有花天酒地,真洁朴素的情感也没因此抱怨我们,我们还拥有健康的身体,拥有快乐的心情……我们何必在自我的误区中徒劳呢?向着月亮跑吧,冷静的思考后,做一次理性的超越,就会发现,月亮尽管永高挂在天空,其实月亮永远被我们甩在身后。”感悟:不要因梦想的遥远而放弃,试一试超越自己,打败心中的敌人。

  尽管我今天没有把这本书看完,但我已经很满足了,我明白了我们不要怕梦想遥远就放弃,为什么不打败自己的惧怕。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在人间》读后感6

  都说草木无情,不解凡忧。在我看来,能在“无情”的草木身上看到有情的人,方才是真正的有爱之人。

  苏东坡算一个: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他说,草木中有时光的无情和生活的无穷。

  王实甫算一个:碧云天,黄花地,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他说,草木中有爱的缠绵和惆怅。

  龚自珍算一个: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他说,草木可敬,自有一种人生的慷慨。

  不知什么原因,尽管当代作品层出不穷,作家很多,文章更是海量,但文气充沛的不是特别多,其中能将草木写得风流蕴藉、有滋有味的,数来数去,还就只有汪曾祺等寥寥几人。

  汪曾祺出身文人之家,他的父亲和祖父,是乡间的儒士,喜欢吟诗作赋,爱好金石书画。汪曾祺耳濡目染,在传统底蕴上占了先机;后来师从沈从文,尽得乡土抒情散文的精髓;本人又喜欢戏剧诗词美食书画,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晚年似乎全是为弥补世间好文章的匮乏而活。尽管他一家几口挤在湫隘狭窄的两小间陋室里,白天写东西要把桌上的杂物堆到床上,晚上睡觉要把床上的杂物搬回桌上,周而复始,他却怡然自得。每天,汪曾祺在公共区域的过道里烧开水后,提回屋子沏上一杯茶,再点上一支烟,袅袅烟火气中,一篇篇佳作随笔而出。其中描写草木的一系列文章,更是在十分随意中,写出天地人间的一片茂盛和一片澄澈。

  “桂花美阴,叶坚厚,入冬不凋。”

  “梨花的瓣子是月亮做的。”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

  “玉渊潭的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而这片草木边上的人间,无论是*淡还是悲苦、飘零或是惆怅,在汪曾祺笔下,总都不乏一种通透——花开花落中,他念念不忘的是有情众生。淡而有味的字里行间,随处可见他泼洒的澄澈本心。

  汪曾祺的《人间草木》版本似乎不少了,但我尤爱手中作家社这一版本:精致,内容全、纸张洁白、表里清新、厚薄舒服。里面还有一个汪曾祺手绘的书签,可以让我每天随意翻到哪里,就在哪里随意地一读,自在,清净。

  世间再匆忙,每天总有一会儿,我可以在这一草一木中,洗涤澄澈的本心,再读懂一种爱惜,得到一丝精神的放松和欢喜。

《在人间》读后感7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在人间》读后感8

  我对《人间失格》的看法是双面的:一面披露出人性贪婪与丑恶,一面消极低沉悲观,抑郁到人难以呼吸。

  我对《人间失格》的作者太宰治的看法也同样是双面的:他的旷世才华、高超的文笔令人惊叹不已;他的悲观心态、自我放逐和对人生、世界的绝望令人唏嘘不已。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其实是他悲观人生的自传和他近乎病态人格的写照:主人公叶藏先是由对人类的恐惧再经历一串串对他打击巨大的绝望后,他想要离开世界的想法也愈来愈强烈后,叶藏少年华发,精神空虚,筋疲力尽,已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当我读完这本书满满"负能量”的《人间失格》后,感受只剩受到恐吓一般的震惊,震惊。我震惊于此书的压郁至窒息,人性丑陋真实的面目,主人公叶藏精神的崩溃和瓦解。我得到了两方面的震撼。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一个自杀者的迷茫无助与无尽苦楚。自杀,是唯一严肃的哲学问题,每当我们听闻有自杀事件时,先是惋惜,再是在心中感到疑问,抑或是指责他们不够坚强,遗憾于生命之花就此调零。但或许我们都不曾了解过他们内心,不明白他们为何舍弃生命的动机和原由。书中的叶藏,对人生完全失望,但他的绝望仿佛又情有可原;他与生俱来对人生的恐惧和世界让他看尽了人间丑态,尝尽了世间绝望。自杀者若不曾体会过生的美好,就不存在对死的挽留.所以社会上有很多自杀的人,有自杀念头的人,有心理疾病的人,有心理问题的人,往往都不是他们想要如此.所以请给他们多一点爱,不要做第二次伤害。

  另一方面来看,上述的人或许并不占多数,只因一念之差结束生命的也大有人在。从叶藏来看,他害怕爱是因为他渴望爱而又懂得去爱别人,把他拖入深渊的,也有他自己的因素。生命是野劲十足的,心存希望不惧挫伤的生命总能体现出勃勃生机。怀有希望和爱的人,再大的黑暗也压不断生命这根生气十足的野草,它是会不断生根发芽,生生不息。

  悲观的人生是多因素的,但我们不做伤害,付出爱,是可以点亮一个人黑暗的心灵。爱别人,但更要爱自己。

《在人间》读后感9

  这部诗集由著名诗人教育家谭延桐和著名诗人诗评家横竖三一宁(王宁)分别写了前序和后序,并得到了当代著名诗人朦胧诗代表诗人杨炼的评价和曾任《黄河诗报》社长兼主编、*诗歌学会副秘书长的著名老诗人桑恒昌的亲笔题词祝贺。诗人自己亲自配合设计师为诗集作了精美的封面和装帧设计。

  这部诗集由“时间的轴心”,“在晨风中不停地鸣叫着的鸟儿”,“被反复地描摹的家园”,“传说的继续”,“珍贵的人间”“诗说”,六辑组成。这六辑,前五辑每一辑都是由若干独立的短诗组成,每一首诗拿出来都是一首独立成篇的诗,每一辑都可以看成一首独立的长诗。第六辑,是诗人用近乎诗的语言,写的诗学笔记,也是前五辑的延伸阅读。这六辑之间按照顺序是环环相扣的,纵观整部诗集就是一首关于人类命运的充满了史诗气质的长诗。胭脂茉莉说,可以把这部诗集定位为她向加西亚.马尔克斯致敬的长诗。

  王宁在后序中提出在新的人文背景之下的现实主义,尤其更为耐人寻味的,就是一个“深度问题”。事实上,现实主义在诗中更新的践行意义,正在于诗人以一种超越,对自我的又一次完成之中。胭脂茉莉的诗,正好处于这种道途之内。精神家园的存在,是人类最强大的支撑。诗人所做的正是对“家园”的确立与建构,胭脂茉莉也成为对“家园”不懈的建构者。

  诗人通过这个基点,对语言做了不懈的探索与磨砺,致使语言在一个艺术结构里,产生了完全属于自己的节奏与语感。从而使诗人走上了一条艺术的独立之路,从而,诗人也成为了固执的践行者之一。这是值得为其鼓舞的——因为我们毕竟在诗人的写作倔强里,感到了——诗的力量——来源于一切个性使然的写作事态的现身。胭脂茉莉是一位拒绝矫情的真实写作者,她具有一种大爱之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胸中之爱,使诗人的诗始终具有着对于世界的亲和力。

  正如杨炼的评价,读了胭脂茉莉的诗,非常喜欢这种落入现实感受的扎实的诗,有力量,有深度!当然,和力量,深度相对应的,恰恰是诗歌语言的更精致,更精准!谭延桐在前序中说,很显然,一流的诗人的禀赋、感知和经验,胭脂茉莉是备齐了的。也只有这样的完成了足够的“进项”的诗人,才会有这样的储备,才会有这样的警觉:“对于一个赤子,‘法’只不过是一道不攻自破的樊篱。”既守写作之法,也破写作之法,胭脂茉莉确确实实是在做着这样的努力的。自此,也便不难理解,胭脂茉莉的诗歌世界,为什么总是不断地在拓展着它的美学的疆域了。

《在人间》读后感10

  最爱宋词,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缠绵;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缱绻;有“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神韵;还有“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的家国之恨。但往往只是流连于词句之优美,从未深究其中深意,偶然间读了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薄薄三十页,深入浅出,全是深辨甘苦惬心贵当之言。

  王国维对词之境界尤为推崇,开篇就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这是《人间词话》的核心理论,诗家所说的境界包括物境、情境和意境三境。王国维的境界是指“言有尽而意无穷”。他说境界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是有我之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无我之境。无我之境,人只有在静中可以得到。有我之境,从由动到静的时候可以得到。因此无我之境优美,有我之境宏壮。境界又分隔与不隔,王国维尤其推崇“不隔”,他认为“不隔”更体现作品的自然美,景物宛然就在眼前,境界自然浮现,浑然天成。我觉得*的词尤其符合王国维的审美,都是浑然天成、意境恢宏,既有“风雪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的浪漫情境,又有“我失骄阳君失柳,杨柳轻扬直上重霄九。”的悲伤柔肠,更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豪迈情怀……

  《人间词话》中最为经典的,还是提出了人生唯美三境界: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他用三首描述爱情的词,来对标人生的态度。人生的第一个境界,是需要一个目标,一个方向;第二个境界,是确定目标后为之付出的努力;第三个境界,当你有了目标和方向,并为之付出了努力,未必就一定能成功,那么请先缓缓,放松心态,也许成功就在不远处。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间词话》让我领略到了词的博大精深,人生唯美三境界让我感受到了唯有孜孜不倦的学习,才能提升境界、永葆青春活力。

《在人间》读后感1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一定要多看书才能涨知识。我就是这样在暑假里面读了好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最打动我,那就是《嘿,胆小鬼之爱在人间》。

  这本书只要讲的是:小小是轱辘小镇的信使, 他为了拯救海豚,决定自己去人间。没想到,他一到人间就变成了青蛙,幸好潘恩和小爱神发现了他。他们到了什么镇,潘恩一问他们,他们就说什么什么,潘恩非常无奈。然后他们又找到了药王,而此时的药王正在抱怨着自己睡觉时被人打扰无法好好休息。药王刚看见潘恩和小爱神就怀疑是他们干的。 潘恩和小爱神见状,立刻跑到别的地方去烤苹果, 然后被药王发现了,药王非常眼馋,立刻温柔的说:”给我一个苹果好吗。”潘恩说:“可以啊,不过你知道什么是后悔药吗?”药王神气十足地说:“我当然知道,后悔药就是朋友的吻,爱神的吻,死神的吻。”潘恩得知了后悔药的.制作方法后,潘恩决定立刻去找死神。在潘恩的努力下,小小终于恢复了。几天后潘恩和小小去了大地町,他们一行几人到达大地町之后,看到有人在钓鱼,那个人的右面还有一个海豚,潘恩说:“你就是太公吧?就是你说要钓光大海里的所有的海豚!”太公说:“我凭什么要告诉你呢。”潘恩特别生气的说:“你等着。”小小立刻就去找海洋公约,却不料海洋公约里的动物都不在。第二天太公为了让小小生气展开了对胡萝卜的审判。过了几分钟后,小小再次请求太公不要再钓海豚了,太公说只要你能把这石头做成拉面给我吃了,我就再也不会钓海豚了。小小立马就去找了饕餮,请求他把龙族的魔药借给他用用,饕餮说:“只要我们比赛,你喝水喝的过我,就可以得到龙族魔药“。小小答应了这个要求,开始了和饕餮的比赛,他使尽全力还是不敌饕餮的能力,在紧要关头爱神出手相助,最终小小获得了胜利 。小小得到魔药之后做起了大理石拉面。后来小草姐姐的爸爸告诉了小小真相这是 大地町,小小晕倒了,原来这是因为他的心脏的寿命用完了, 到了晚上他才恢复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一定要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冷静思考。

《在人间》读后感12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在人间》读后感13

  以一个非典型吃货对这本书的期待而言,实在是有点失望。

  读到推荐说,也斯好吃,更好餐桌菜肴与人情交会的滋味,他会写留学时想念的一锅明炉白粥,令自己健康起来的新鲜蔬菜与贴心字条,有历史重量的柏林荨麻菜汤、代表和*舒畅生活山区手信……

  仿若看到了济济一堂的美食故事。

  实际上是我会错意了,书名《人间滋味》重的是那人情交会的滋味,而非美食的口感。只是以食物作为串联,写自己体会的人生味道。

  读了下去总觉得有些不对。虽然我也欣赏书中所写的某些段落和感触,但总觉得隔了一层。正好最近在读龙应台的《目送》,这种比较就更明显了。

  龙应台的散文集也浇灌了很多自己的情感,也有很多是“借题发挥”的故事,但是她的娓娓道来让人亲切温暖,心中熨帖;而这本《人间滋味》,却有很重的文人之气,很多地方我觉得过度矫饰了,文绉绉的好似在卖弄。就像他们都会提到各自的朋友,龙应台的朋友就是我们普通人的朋友,扯东扯西,有时微言大义,有时言不及义:可是也斯写朋友总是显得很客气,颇有“君子之交”、“相敬如宾”的感觉。或者这么说吧,用王国维的话来说就是:‘隔’与‘不隔’之别。龙应台的文章读来,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人间滋味》很多地方文辞虽然优美,但总有矫揉装束之态,情感隔了一层。

  但是我十分喜爱欣赏和书中的这些段落,这些才是真正的人间滋味,情真意切,让人回味无穷:

  人回想自己年轻的日子,总会看见许多笨拙的姿势,给自己留下许多伤痕,好像新鲜的水果给碰得发淤了。但年轻的眼光凝视眼前的鲜果,想要捕捉其中的神秘,在真真假假的光影中滑跌,等到明白多一点,好似树已增添了年轮,开花结果四周落叶满地。又见新来者面对生命之果,踯躅徘徊,无法抗拒它的诱惑,无法参透它的神秘。

  他知道什么是好的,但活在人群之中,你哪能有那么多要求?你只能接受这世界又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好好坏坏的蔬菜。只能尽量找他们的好处吧。有时,不健康的东西还不是照吃?

  世界由许许多多好坏参半的分子组成,我们没法洁癖地不沾尘污,也不可能拥抱一切。这参差明暗也存在于我们身体之内。

  什么对身体是好的,什么不是?你得从众多声音中,从自己的体验中去找出自己的食物,自己的爱情。

《在人间》读后感14

  《人间有晴天》是美国作家金.威.霍尔特所写,书中的主人公虎娃很不幸,她那美丽善良的妈妈和勤劳朴实的爸爸看上去是最完美的夫妻,可老天却关闭了那扇门——他们都是那种“迟钝”的人,与大家不同的父母带给了虎娃尴尬和孤独。还好,精明能干的外婆一直照顾着她。可是,外婆的突然离世,让虎娃彻底崩溃了,她决定去一个陌生的环境寻找新生。但是在这次“新生之旅”中,虎娃感受到了父母伟大的爱。他决定留在父母身边,享受阳光下暖暖的亲情和爱。

  虎娃的父母虽然都是智障,但是他们却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外婆的突然猝死,让我感受到了所谓的亲情。虎娃眼睁睁地看着外婆倒地——救护车的到来——停止呼吸——医生的无能为力——外婆被盖上白布。在救护车走后,妈妈跟着追,结果“妈妈绊了一下跌到了,一脸挫败的表情,她抡起拳头,用力捶着地面,眼睛巴巴地望着闪动的灯光消失。”

  这正是人们失去心爱之人的表现。就算他们“特殊”,但他们还是拥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情感。

  虎娃是辛苦的,她聪明伶俐,与她那智障的双亲完全不同。这是神给她的恩赐,也是交付她的使命:照顾好她的父母,爱她的父母。这个使命在一般孩子看来,是异常艰巨的。于是,她才想到跟姨妈去大城市,永远逃离这个令她尴尬的地方。但上天不肯让虎娃逃避,因此,一场暴风雨才席卷了赛特镇。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没有人知道它的到来。但弱智的虎娃父亲却发现了它的影迹,他挽救了他的雇主汤普森先生家那些珍贵的茶花。飓风过后,虎娃重新认识了父母,她懂了爸爸特殊的长处,也感受到了妈妈的爱。虎娃认识到:亲人的爱是冬日里的一轮暖阳,干渴时的一池甘水。这种爱“强大到足以抵挡任何魔鬼风的吹袭”。她发出了真正的感叹:我回家了,而这个家正是我想要待的地方!当妈妈亲吻着爸爸,虎娃奔向他们,围成一个圈圈,这个圈圈是最为圆满的。这也就是我们心中的晴天到来的时候!破茧成蝶的一天!

  《人间有晴天》让我更加懂得该如何珍惜身边的亲人以及朋友,享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

《在人间》读后感15

  高中语文课本里汪曾祺的《胡同文化》,凭着*易近人的文字、纪实写真的文笔独树一帜。从此,汪曾祺便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近心血来潮,开始拜读他的《人间草木》一书。不得不说,读《人间草木》,确实需要你沉下那份心来,需要一份从容、*和的心境,才能读懂汪老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生的品味。

  书共五辑。辑一,一果一蔬。作者在农业科学研究站有过一段难忘的工作经历,本辑主要描述了作者熟悉的蔬菜水果,如葡萄、梨子、苹果、马铃薯、萝卜等。普普通通的果蔬,在作者的笔下,融入了《诗经》、《汉乐府民歌》的联想,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又富含生活情调。辑二,季节的供养。这一辑,作者按春夏秋冬的顺序展开,主要追忆了儿时故乡生活的乐趣,比如斗蟋蟀、捉蜻蜓、玩螳螂等,兼有家中长辈对自己的爱怜,很有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之韵味。辑三,四方游记。主要记述了作者行走祖国大江南北的见闻与感触。访名山,四川有峨眉、乐山,福建有武夷山、东山,山东有泰山,新疆有天山,作者并不附庸风雅,他的笔触更注重此处风景独有的特色,以及自己的感受。

  访人文名胜,足迹遍布成都*、杜甫草堂、云冈石窟,福州涌泉寺、西禅寺,湖南桃花源、岳阳楼等。作者精通诗词书画,又喜爱研究当地的民俗风物,所以在游历时,所到一处,便带着人文的思考与评述在其中,乐得其所。辑四,*师友。作者于西南*毕业,对*有着深厚的感情。此辑中,作者追忆了学生时代的老师、同学,中文系的求学生活。那是个求学条件异常艰苦的年代,住着三四十人一间的校舍,吃着沙石混杂的高粱米;那也是个人才辈出的年代,有金岳霖、沈从文、吴宓、闻一多等大师的言传身教。辑五,从容而安。年过七十,作者更加珍惜晚年**淡淡的生活,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成了他每日的必修课。

  读汪曾祺的书,听他谈风俗,看他记食物、写草木虫鱼,兴味盎然地研究着山珍野味,游历名山大川,读着这样的书,实属幸事一件,有一种海纳百川的气势和云淡风轻的心态。


在*读后感3篇(扩展2)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人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人间》读后感1

  今天终于把这部名篇粗略地读完了,对于某些心理活动的刻画打心底有了许多感触,虽然引发了自己一些负面情绪,但不得不佩服笔者对人性悲剧本身的刻画功力。

  《人间失格》描述了一个孤独无助的灵魂,置身于人世间,看似无异于他人一样生存着,但始终无法理解人类的生活,恐惧人类,却又无力反抗,只能逆来顺受讨好人类,身在人类当中,灵魂却彷徨在人世之外,被人世间的风刮得千疮百孔,这个人就是主角大庭叶藏,叶藏是一个对人类充满恐惧,只能戴上面具扮演丑角来和人类相处,直到死都无法理解人类的这样一个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是我读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人间失格》是我读过的书当中比较特殊的一本,本书一直被认为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和作者的生*高度一—致,作者太宰治写完这本书之后没多久,第五次自杀,成功辞世,对他来说,这大概是最好的解脱。作者以自传的形式诉说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真实而又深刻,小说主人公叶藏酗酒,放逐自我,用药物麻痹自。我,自杀,辗转于多个女人之间,药物和酒精侵蚀了他的身体和灵魂,他痛苦不堪,却又无法挣脱。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

  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在人间》读后感2

  越发觉得,感悟永远不在阅读的当下,而在人生的经历中。千万个人眼里的哈姆雷特,是千万个人眼中的自己。就如米兰昆德拉在《庆祝无意义》中所说的那样——“大家都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建立的一座座天文馆上远距离交谈”。所以,任何的读后感都狭隘而片面。都只在阅读中找寻共鸣点,例如这本书。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纪德游荡世界时的散文随笔。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才是最原生态的自由!这里的“原生态”,并不是说要远离社会,而是要关注自由超过一切,甚至包括自己。所以,为了获得心灵的自由,纪德告别了所有熟悉的东西,忘掉了头脑中的一切。他一路接受新事物的洗礼,用开放的心态拥抱变化,去找寻自身独具、别处皆无的东西。可以说,离开是新生的前提,也是找回自由的前提。

  《人间食粮》里,纪德用散漫的记叙,写下他对人生的感悟。对纳塔奈尔的倾诉,是对年轻的自己抑或是年轻的大众的陈述。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在字里行间找寻共通的困惑,而所谓的答案永远不是唯一。我们在经历中建构着自己的现在与未来。

  不要被过去过多的牵绊手脚,认为现在这一瞬完全是过去的投射。看过比得到更重要,事物本身比你的理解更重要。你对着曾经的事物聊发感慨,你觉得你掌握了人生。然而,岁月流逝再回首,你会嘲笑那一刻的幼稚。人生的感悟总是不断积累的,过多纠结于曾经只会举足不前。

  感受过困惑、痛苦,也有过快乐、解脱,然后把这一切都纳入己身,才能喂养出一颗丰饶的心,一颗自由的心!

《在人间》读后感3

  给我勇气,初次品尝豆汁儿的,正是汪老写的“豆汁儿”。虽然滋味描写不如老舍那般细腻形象,却道出豆汁在北京人心中的地位:别的东西不能有这个味!所以,喝过豆汁儿的我,总算到过了北京。

  随着《舌尖上的*》风靡全国,才晓得*吃货何其多,而汪老更是其中佼佼者。不同的是,他不仅会吃,更爱琢磨,深厚的国学造诣让这些点评贯通古今,通过历史文献发现某种食物的更多吃法,兴趣盎然的下厨体验,不由想起一鸡汤:岁月不曾辜负你的努力。

  同印象中不同,本书不仅提及吃过的美食,还对不同地域的风景习俗,历史背景进行深入琢磨。正所谓“南甜北咸东辣西酸”,辽阔的地界总能诞生奇妙的美食,而汪老总是用包容猎奇的心态来享受美食带来的愉悦,这份酷爱美食的老饕之心是伪装不来的。

  人们的生活质量,往往很收入挂钩。经历过战争动荡的汪老,收入水*实在算不上稳定。抗战时期,他见到了蒋介石,并分到2块面包,1块牛肉,1块榨菜。对此,他回忆“很好吃”。被打成右派时,装卸出口国外的山东大葱,也一度对此垂涎欲滴。所以说,即使已经出名,但汪老始终持有一颗吃货心。

  人是群居动物,生活本身就是同其他人一起打交道。身为文人的汪老,则通过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名人日常口味与习性。沈从文,黄永玉,老舍,闻一多,虽然关乎他们的记忆多与吃喝有关,却也变相让我们了解了特殊时期名人们的生活状态,这份真实,可不是参观纪念馆能收获的。

  汪老的一生经历了许多,也见识了许多。他喜欢食物,也喜欢与食物相伴的人。虽然地区不同,口味各异,但食物对每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外,书中收录了汪老在不同时期的点评,书推,都很有特色。

  作为吃货,汪老对食物的态度是认真执着的。不分贵贱,每样食物都有其独特意义。这种态度也贯彻全书,能从中发现汪老的认真天性以及对食物由衷的热爱。推荐大伙儿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4

  是沈从文的关门弟子,“*最后一个士大夫”;是西南*的天才学生,逃课偷懒却才气逼人;是文人中的美食家,再*淡的食材在他的勺中也胜过如何任何珍馐……汪曾祺这一本《人间滋味》依然延续了轻松有趣的文风。书页上跳跃的文字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

  书中更多讲述的是一些地方的果蔬。譬如水中爽脆异常的花菜和气味浓郁的山韭,无一不写的鲜美诱人。再低落的心情,想必只要读一读这本书,都会烟消云散的吧。

  汪曾祺写了许多令人愉悦的文章,却并没有得到愉悦的人生。同古今中外的许多文人墨客一样,他也是怀才不遇。从老家江苏到昆明求学,又到成都任教,曾辗转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他的生活中奔波多于安定。骨子里又还保留这文人的清高正直,所以家境始终贫困,连吃肉都是有数的。但是,这又如何?买不起较贵的肉,便吃些嫩滑的牛肝菌,还不忘借“少放葱使人晕倒”作调侃;吃得只是咸鸭蛋,却怡然自乐地道:“论咸鸭蛋还是高邮的好”;吃得杂便自诩:“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他尝尽人间百态,心中却只留蜜糖。

  做人为何不做汪曾祺?日日笑口常开,摔一跤也只是打一个哈哈。何必在春天之际也要哀吟一句“杨柳岸晓风残月”?人生是要靠“过”的,你将它过得欢欣,自然觉得自己幸运。如果整日怨天尤人,这一辈子还能找出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是《记承天寺夜游》中被贬仍以“水中藻荇交横”为乐,成就了苏轼;也是《桃花源记》中战火连天仍期盼“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成就了陶渊明。自古乐观为主宰,没有乐观,何以生存?

  人间世事万千,我们能改变的却寥寥无几。若整日以泪洗面,你便必定短寿。倘若你活得如汪曾祺一般快乐洒脱,再糟的人生也是一首史诗。热忱诚然可贵,历尽千帆的热忱更加可贵。何不细品“人间滋味”呢?

《在人间》读后感5

  有这么一个男孩,他的命运是如此的悲哀--他的童年经历了丧父,丧母,外祖父破产的沉重打击。他就是俄国大作家高尔基。高尔基只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叫阿列克塞。而"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

  随着凶狠的外祖父破产,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阿列克塞年仅11岁就走向了社会,来到了他所描绘的"人间"。他在外四处流浪,到处找工作来养活自己,他做过仆人,洗碗工,学徒工,监工……也正是他艰苦的生活,使他在生活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阿列克塞在船上做洗碗工时,遇到了一个叫斯穆雷伊的厨师,他不停地借书给他看,斯穆雷伊叫阿列克塞以后不管怎样都要读书,学好知识,拯救祖国。阿列克塞从此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他想尽一切办法到处借书。坚持阅读各种书籍,丰富的生活阅历,扩展了他的视野。在非常贫困的生活环境中,阿列克塞下定决心要跨进校门专心学习。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止,奔赴喀山,考进了喀山大学,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学习课堂。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就是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仍然手不释卷,坚持学习。真让人敬佩。是的,书是知识的源泉,是生活中的营养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勤学习、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在人间》读后感6

  古往今来,每一个高尚的灵魂都是经过磨难洗礼的,每一颗不屈的心灵都是经过现实锤炼的。著名作家高尔基也是如此。他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因为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开始了在人间的独立谋生。他曾经当过鞋店里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也曾在绘图员的亲戚家里和圣像坊里当过名日“学徒”的小佣人。无论在哪儿,他都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然而,他始终坚信:逆境是锤炼强者钢铁意志的熔炉。面对恶梦般的生活,小阿廖沙毫不怯懦,也绝不退缩。“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成了他的真实写照。

  高尔基从幼年时代寄居在外祖父家中就开始接触小市民的生活。此后,在绘图员家里,在居住着各种不同人物的大杂院中,在他干过活的任何地方,一种保守、自私、贪婪、庸俗的习气处处可见。小市民们常常无病*,彼此吵架揭短,用不堪入耳的脏话制造丑闻,传播谣言。“无耻的流言蜚语,恶意的诽谤组成一张肮脏的网子……”,处在这种氛围之中,小阿廖沙时时感到烦闷、压抑、简直无法忍受,可是他却始终保持着心灵的一尘不染,始终以高尚的灵魂来应对周围的一切,仿佛他就是淤泥中一株高洁的莲花。

  读完《在人间》以后,另一个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高尔基执着地渴望读书,自觉地认真读书的顽强精神。在那个认为读书是“歪门邪道”,读书会诱人犯罪的小市民圈子里,阿廖沙为了实现读书的愿望而遭受的屈辱和欺凌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阿廖沙倍加珍惜所借来的每一本书。从此,书不仅给了他心灵的慰藉,而且打开了他的眼界,丰富了他的思想,使他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从这本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在人间》中,我看到了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和身处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同时,也让我明白了“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道理:逆境,能够使人坚强;逆境,能够造就伟人。

《在人间》读后感7

  《人间有晴天》由美国作家金伯莉·威乐丝·荷特所著,赵永芬翻译,在1998年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银奖。

  本书讲述了: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特殊的长处。于是她开始思考什么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究竟是该离开还是留下呢?

  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我只能说,它是我们自己的书。合乎年纪,合乎趣味,快活地笑或严肃地思考,都是立在敬重我们生命的角度,不假冒天真,也不刻意深刻。

  我们不要像安徒生写的那棵小枞树,老急着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不理睬照射它的那么温暖的光和充分的新鲜空气,连飞翔过去的小鸟和早晨与晚间飘过去的红云也一点儿都不感兴趣,老想着我长大了,我长大了。

  青春的痛像什么?青春的痛正如蝴蝶的羽化,绚烂的外表下总是沉沉着年少的不羁。当那个满是棱角的你被青春的教训磨砺过之后,你会在痛苦中闪出过人的光芒,而那些被磨掉的碎屑将成为青春献给你的最珍贵的回报。

  青春如橄榄。在淡淡的苦涩之后,那清甜的回味留给我们的是一生都享不尽的财富。

  《人间有晴天》的故事中并没有一句话迸出呼天抢地的热烈感情,也没有大段描写撕心裂肺的痛,但就在这*凡而又朴素的文字中,让我感同身受。

  这本书,也许在你读完后,会有些伤怀,但心中却是说不清的*淡。这种想道又道不出的感觉,是我在读完这本书后的真实感受。

  也许,当你在读过这本书后,与我的感受有不同。但是没关系,毕竟,青春这颗小橄榄,得自己慢慢地品尝,慢慢体会……

《在人间》读后感8

  主要内容: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书收获: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后来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通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起,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起,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应该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在人间》读后感9

  三四年级的时候便买了高尔基的这本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年纪原因吧当时觉得很深奥,看不懂,于是就扔在了一边。 在老师的推荐下,初二的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便品出一番滋味。

  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苦难,醉汉、小偷这样的词频繁地出现,各种各样的人情世故,各个阶层人民的生活,生动地出现在我面前。然而在书里近乎黑暗的生活中,发出一点点光亮的是亲情与书本。

  虽然说,阿列克赛的童年生活在家人的纠纷当中,且经常挨外公的毒打,但是还是有外婆微弱的力量庇护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人间的部分:刚开始是去了外婆的妹妹家,后来在船上打工,接着又去了圣像作坊。已经不记得阿列克赛是怎样迷上书的了,只知道他向各种各样的人借书,用微薄的工资买书,然后又不顾挨打的可能看书,把好的句子抄在笔记本上,他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接着微弱的烛光如饥似渴地看书的情景总是在我脑海里浮现。就是在这种生活环境里,不睡觉也挤出时间看书,日子一天天过也会不觉地变得充实。就是这种对知识的渴望,以至于在生活中获得别人的欣赏,以至于后来他上大学之路。

  书中至少也出现过上百个人物,每个人物都描写得十分特色,生动形象,让我想起《福楼拜家的星期天》文章中的人物描写。而外婆担任的则是活菩萨的形象:尽管外公脾气暴躁,常常打外婆,外婆依旧在外公晚年痴呆的时候尽心照顾,即使靠捡破烂为生也尽力养活自私懒惰的孙子……阿列克赛总是把善良可敬的人牢记在心中,像“好事情”、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皇后”等等。

  我想,社会是复杂的,要学会与各种各样的人相处,则其善者而从之,择不善者而改之。多一点时间看书,多一点时间思考,让自己能够在困境中前进摆脱困难,追求美好!

《在人间》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

  这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这就是我读了《童年》的一点感悟吧。

《在人间》读后感11

  今天,我来到了胡天宁家。听金老师说,*有一位很有名的作家,名叫汪曾祺。说着,还拿出了这位作家的一本书——【人间草木】。

  这本书有着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上画着一丛竹子和一块竹石,看上去与我以前看过的儿童故事书完全两样。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一篇文章——【夏天】。果然,与我以前读过的儿童文学完全不同。

  这本书中的文字简洁、深奥。比如:“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就概括了作者一个早上干的事,就像对联一样,或者是五言诗中的两句。

  说它深奥,比如:“此吾乡所未有。”这句话,听金老师解释了我才知道,意思是“这是我们家乡所没有的。”

  其实,简洁和深奥是相辅相成的,简洁了就会深奥,而深奥的文字都会很简洁。

  慢慢地,我开始读出一点意思了……

  汪曾祺用他特有的文字写出了夏天的花、草木、水果、虫子。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写虫子那段,他写道:“全身碧绿如玻璃翠,小巧玲珑,鸣声亦柔细。”哈哈,这只虫子真有趣。这样的虫子我也曾见过呢……

  记得那也是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在楼下看虫子,那是一块热闹非凡的草坪,拨开草丛一看,那儿简直就是虫子的天地,有全身碧绿如翡翠的蚂蚱,有全身乌黑如煤炭的蛐蛐……

  我最喜欢蹲在草地上看小虫子吃东西,跳来跳去,听它们唱歌。

  有了这些虫子,夏天就变得更有趣了。我想如果汪曾祺也看到了这些虫子,一定会写一篇更精彩的文章。

  汪曾祺笔下的夏天是有情有趣的,而我生活中的夏天也正是如此有意思。

《在人间》读后感12

  高尔基是苏联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长大后的成就和小时候的童年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高尔基一共写了三部自传体小说。我读的《在人间》则是其中的第二部,这本小说记录了高尔基1871年——1884年的学徒生活。高尔基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从小就和外祖母、外祖父生活。然而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也并不幸福,外祖父常年不在家,全家就靠外祖母的一点退休金度日。所以高尔基小时候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读后感:

  由于家境过于贫寒,外祖母不得不把年幼的高尔基送入她妹妹家当学徒。但是因为外祖母的妹妹对高尔基非常刻薄,所以高尔基不得不离家出走。在此之后,高尔基又在船上当洗碗工、在圣徒坊当过学徒。在人生的道路上,高尔基历尽坎坷但他仍不屈服。在工作之余还不断阅读大量优秀文学作品。正是在童年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磨难,才使高尔基有了坚强的毅力。而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使高尔基开拓了视野,使他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从而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虽然也有一些坎坷经历,但比起高尔基的童年却算不了什么。有些人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而不像高尔基坚强面对。我们的生活虽有许多不如意,但是只要有毅力就一定可以克服。而且我们还要多多阅读优秀文秀作品这样才能开拓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人说大量阅读优秀文秀作品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他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我们从中悟出人生的哲理。

  所以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做事要有毅力、阅读大量的文秀作品。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在人间》读后感13

  《在人间》是高尔基著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自行谋生的经历,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有吃有穿,什么都不要操心,只要学习就行,而那时高尔基却没有钱上学,过着艰苦的日子,还要给别人打工,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使高尔基来得轮船上,使他饱受了很多的生活苦累,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掉下来,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水珠,它浸透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高尔基的年代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意识到: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14

  《人间草木》这本书叙述,很散。但我认为,它是真正的形散而神不散,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很放松的感受。读上几页,你会感到十分的舒适,那是一种愉悦的感觉。

  我以前似乎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的书:大到泰山、天下山水,小到一份小吃。这本书就像我们的另一双眼,带我们领略乐山大佛、泰山、伊犁等名胜古迹。又让我们洞悉了人间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果……

  整本书读完,竟觉得意犹未尽。似一杯清茶,回味无穷。这本书不像漫画书,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而是一种淡淡的风味。读《人间草木》像是外出进行了一次旅游。

  我在想:为什么叫《人间草木》?作者写的,绝不仅“草木”二字吧。但为何只有草木?他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人,写了食物。又为何是人间之草木。

  记得有一句诗,是写草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字里行间,我似乎感受到了生命的张力。由小及大,无一不是如此生生不息。“草木”二字,不就是生命的代表吗?

  人间有多少美好?说不清,也数不清。有一句话打动了我的心:“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间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如今的人间尚存许多美好:一根野草,一朵小花,一坎山丘,都是人间的馈赠,生命的火把。世界上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

  误入世外桃源处,人间春风揽草木。走进自然,有的人会感到心旷神怡,悠然自得,正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有的人却会感到乏味。这是因为他们缺少发现美好的心灵。

  《人间草木》告诉我,人间草本皆可令人动容。一花一木一果,都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让人心生向往。一座山。食一味果,嗅一丛花,离自然近一点,眼的美好自然会令你动容。

  人间草木,是简单的,是无华的。走进自然吧!那时,你会像那轻盈的芳草,被春风吹拂,随风摇曳。高楼大厦的冰冷,无法阻挡我对人间草木的挚爱。人间的春风,总会拂照草木,吹进我的心中。

《在人间》读后感15

  作者在第一阶段写到,没有必要把幸福当成必须。

  如果我们一直追求幸福的话,那么我们只能成为幸福的奴隶。

  然而幸运的是,我感觉大部分时间在幸福中,也可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也很快就忘掉了,因为不好的事情毕竟是有数.我感觉有些人只是把不幸福的事情放大了。

  我最不幸福的时光还是在学校,特别是高中!学校里的知识,可以说几乎人人不爱好的东西,逼迫让人学!到了社会有几个会用到微积分,函数,化学方程式的?现在说来就有气,但反而增加了我现在的幸福感。如果你不信,你看看考试完毕有多少学生愿意再拿出试题来做的?

  如果有,也只是一个惯性!现在看来,无论你考上什么大学你只是“乾”卦的潜龙。能不能“利剑出刃”(乾卦第三爻和五爻。易经学者请指正!),还靠很长的路要走。

  考上好大学,只能说明:如果后天的努力,你会比别人成功快。最后“潜龙无用”的大有人在!

  然而后来的普通学校甚至落榜生,更有可能“飞龙在天”。所以如果你高考不理想,请不要气馁,因为只要你有追求,你就无敌。我这个人幸福感强,不管因为能“将就”还是乐观。总之我感觉拥有幸福感也是一种能力。

  作者在文中强调说:可以把欲望作为动力,努力奋斗并不是坏事。我与作者不同的观点是:我从来没有把欲望当成动力。因为当把欲望当成动力的时候,工作非常痛苦!我只是感觉:兴趣盎然。所以我很欢快的完成每天的工作。另外作者提出:幸福只是一种感觉,。所以一定要正确看待幸福,幸福并不是比较。如果你活在与别人的比较中,我们会自寻烦恼。

  改变别人,不如改变自己人生中总有许多事情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发生,让我们感觉很痛苦。经常会有人说:如果他对我好一点就好了。“为什么他总是那样做?”总之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为什么这么多烦恼?


在*读后感3篇(扩展3)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1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汪先生不仅喜爱品味食物的滋味,也关注其背后的文化。书里提到最多的几句话就是北方人对待某种食材如何,而南方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无论是豆腐脑该咸的还是甜的,月饼里到底该不该放肉,元宵节吃的是汤圆还是元宵,番茄炒蛋要不要加糖……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读后感2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引子

  江南烟雨,小桥流水。几缕微风,几场梅雨,几道小调,江南已是烟雨迷蒙。在多少条铺着石子的小巷里邂逅了阳光?在多少座横卧在水面上的石桥上道一声别离?往事一幕幕,都弥漫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江南烟雨中。不知有多少人会记得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有过人间四月天,又与白莲开的季节有过一个相濡以沫的约定。

  人世间的缘深缘浅,直叫人生死相许。时光的脚步总是静悄悄的,不经意间流走,让人独自叹息,只有那曾经的诺言却越发遥远,越发飘渺。桃花依旧笑春风,它不懂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知道要将生命最鲜艳的颜色毫无保留的绽放出来。但是,它却没有想到,在繁华殆尽之后,只剩下满目的凄凉,早已没有往日的妖艳。

  可她,身穿素色白衣的她,却永驻留在盛开的白莲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不管岁月如何苍老,她都依然停留在那里,不曾走远。

  人们都说,美丽如蝶的女子,没有几个如斯才情的,而才女又多孤傲、敏感、伤春悲秋,像精致而易碎的青花瓷,可她却是绝天仅有的,她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花中收放自如自由游走的。她没有张爱玲的敏感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放纵,亦没有三毛的不羁放纵。她是许多青年男子之神往,愿之飞蛾扑火的梦中白莲。可她聪明的知晓,人生聚散两依依,所以,她不喟叹年华似水,不忍心他人为她掉一滴眼泪。于是,她的爱清醒内敛,总是在受伤和伤人之前,及时抽身,没有人能看见她流泪,她也不许自己流泪。她给人留下的总是轻盈的转身,是灵魂深处一抹令人心痛的温柔,而不是刻骨的伤痕。

  在梦中的雨雾之都,在美丽的康桥邂逅了徐志摩,发生了一场唯美的康桥之恋。“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多情的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恋如火般热烈,可是浓烈的火始终不是温和的水的归宿。空前的爱恋没能以美好收尾,能够做的,只是在伦敦的细雨中,道一声珍重;梁思成与她携手共进,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一生不娶,痴心不改守候一生;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如果爱,请等待,如果爱,请放手,如此缠绵,如此深情,难道不令人为之动容吗?

  林徽因,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很多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看着她那张充满年代气息的照片,无论是年轻的她还是中年的或是老年的她,都散发着她特有的气息。有点小女人却又不乏见过世面的大气。想必见识过海外世界的她,内心是丰满的,正因为内心如此丰富,才造就了一篇又一篇惊世骇俗之作。真不知道她到底是为情而生的,还是为情而生的?看着她的爱情故事,让人有点羡慕,嫉妒和一点点的遗憾。说羡慕,是因为她已有的内在美已足够吸引一个男人的心,上天对她如此眷顾,又给她如此一副美的皮囊。以致好像每个见过她的异性,都有着满心的喜欢,他们痴迷她的温柔和清新,所以不敢去打扰,只在一旁默默守护着。她是如此的幸福,让人羡慕和嫉妒。说有点遗憾,是对她的初恋。和他初见的第一面,是那么美妙,可是……

  林徽因,她似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她是那朵摇曳在红尘中,永不凋谢的女人花,没有让流光把自己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淡流年。这个被岁月装帧在人间四月的女子,依旧苍翠如初。

  江南烟雨,绵绵雨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拨开云雾见阳光。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你就是那朵白色的莲花,屹立于人世间。你就是那人间四月天!

在人间读后感3

  之前在蒋方舟的《东京一年》里有匆匆带过一笔,她说太宰治年幼时眼睛就看到了空虚,耳朵就听见了死亡的诱人笛声,发觉人生长梦本没有意义,于是年纪轻轻就写下了《人间失格》,同时一次次起身准备自杀,终于成功。

  没有刻意去读这本书,只是蒋方舟的这段话却在我心底偷偷扎下了根。直到发现实验室书柜橱窗里安静躺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的渴望才又被唤起。

  这本书是沉重压抑的,我却抱着休闲轻松的心态去读,甚至有时候还会一阵发笑,这真是对这本被称作文学金字塔之巅著作的亵渎,我不由地怀疑自己真的没有同情心并对别人不幸的遭遇幸灾乐祸吗?仔细思忖,我觉得那时那地我可能也会像书中那群笨女人一样前赴后继地扑向他,不为情色只为彼此心中的温柔善良。

  可是今时今日,我思考更多的是,是什么让太宰治变成这个样子的?

  小叶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锦衣玉食,群佣环绕,从小就爱看书,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却没能让他生活的快乐。因为太过于少年老成,也可能是从小就很聪明的缘故,小叶早早就看透了人情的虚伪,因此也变得更虚伪。这种虚伪和圆滑世故不同,小叶从小就懂得博众人笑,并且从不敢与人辩论,胆小懦弱的唯人是从。就连父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也唯唯诺诺的笑着不敢回答,后来意识到这样使父亲生气了,竟夜里睡不着觉偷偷去改礼物本子上父亲原想给他买的礼物。我想他父亲可能根本不是因为这个生气吧,可能是怒其不争或是想要而不敢说而生气,再或者真是他猜对了父亲的意思。

  因为小叶的善良或是搞怪装傻,佣人在他面前也从不设防,堂而皇之的议论他父亲,而在他父亲面前又表现的卑躬屈膝阿谀奉承,这些让他看到人性的丑陋,但他不会去告密的。同样他自己也是戴着一副虚假的面具面对世人的悲戚。这也是一种消极避世吧,没想到竟发生在一个几岁的孩童身上。这也为小叶日后的人生造成悲剧,日日夜夜流连于烈酒与女人之间。

  小叶人生的转折点是在家庭没落后吧,那时他开始沉沦虚度,沉眠于酒池肉林。他小时候是那么聪明功课不努力也可以考到最好,只是惧怕人类而变得妥协、盲目、虚度。作者说他自身的孤独气味成为日后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如此看来作者并不喜欢他们,但是秉持一向讨好众人的本性,仍然心有厌恶的接纳她们,以致于他的妻子被人侵犯他也视若无睹,选择逃避。

  当然,小叶的女人缘确实不错,这也是让我读的老是发笑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他那沉重的思想包袱,在我看来也是滑稽的,我能理解他但是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或者小叶作者本人也是很不理解的是,只要和他接触过的女性都为他沉沦。有愿意陪他殉情的,结果他活了下来,不过完结此文后,作者最终还是和人殉情而死。那些可爱的笨女人,也是深受生活的折磨,想从小叶身上寻找慰藉,殊不知小叶早已对一切皆感麻木,只是需要她们的钱财苟活。这是我的认知,但从作者眼里他是被乘虚而入的。

  不可否认,作者还是有点本事的,他还是懂得利用自身吸引女性的优势,来为自己谋福利的。作者长得应该是帅的,不然不会使这么多女人所折服。他的老婆也是他撩来的,虽然那是他惯性的撩妹技能。为了获得药店老板娘的药物,他出卖自己的色相,他用肉体换取自己所需,这里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个疯子。可是因为他不会和人辩论而被人误为疯子关进疯人院。接回到老家后,他被哥哥安置在一间茅屋和一位六十岁的丑女佣作伴,两三年里这位老女佣曾多次以怪异的方式侵犯他。这三年后他才27岁。活的如此窝囊不堪,或许死亡真的于他是最好的解脱。

在人间读后感4

  每次翻阅这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源于作者的嘶吼。仿佛看见了作者将自己血淋淋都内心撕碎,缝进了字里行间。整本书最为痛苦的,并非身处地狱的纯粹之痛,也不是独居天堂的落寞之忧,更多的是在不断寻找反思自己时的无可归属感。

  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

  作者用荒诞的手法,透彻的刻画了当时社会对于亲情的漠视,家人之间的欺骗与虚伪,校园内的无聊与无越,社会的冷酷与欺诈。将爱与恨,痛苦与幸福二者融合而非放在对立面,将人间与失格、罪与罚的辩证置于文章的高潮。这种荒诞与现实的碰撞,给予读者了痛击心灵的一次庄严审问。

  主人公叶藏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一个性格悲剧与命运悲剧的融合体。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他既是个无赖,又是一个似神一样纯洁的好孩子。敏感脆弱的性格迫使了他努力迎合别人,也造就了带着面具生存的结局,从一开始不被理解,到最后没有归宿被众人耻笑都为叶藏挂上了“异类”的代名词,而这个代名词深深的烙在了小叶藏的身上,使他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脚铐,在这个社会里选择了极端的生活方式,走完他悲剧的一生。叶藏所恨,不过是这个时代对他深深的排斥,而叶藏所爱,也无非是对他的认可与了解。他迷过三个女人,并非同时能献出一个物质的东西或者具有一个特殊的性格,而是拥有将他从人类与异物的边缘扯回来的能力,防止他掉入堕落的深渊。

  说到堕落,不得不提到的是叶藏的朋友掘木。掘木的出现是叶*生的一个转折点,是他带领叶藏去了解所谓“吃喝嫖赌”,让叶藏学会了在自我麻痹中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掘木本人也可以是名正言顺的成为一个“坏孩子”,可掘木温柔的答谢妈妈做的年糕红豆汤时,叶藏发现连最淘气最浪荡的掘木也有自己内心拼尽全力想去守护的的人时,他的“异类感”似乎将小叶藏吞没了,而当良子因为善良而被侵犯时,掘木的所做所为更近一步的将叶藏击垮。

  叶藏所爱的三个女人也改变了叶藏的命运。第一个女人了解叶藏的痛苦,叶藏爱她委屈低微的样子,因为这种感觉让叶藏背负的异类感减轻;第二个女人爱叶藏爱的深沉,使其体会到爱的温情,把叶藏从怪物与人的边缘拉回;第三个女人至纯至美,人畜无害的样子让叶藏体会到了天真的美丽,让叶藏明白了自己仍有做人的资格。他们都给了叶藏寻找自己时一个方向,让叶藏的异类感消减,给了他希望。而随着叶藏逐渐对人间有所爱恋的时候,第一个女人与他自杀未果,他成了所有人指责的对象,第二个女人的女儿虽小却从未接受他,因不忍心打扰她的幸福叶藏选择离开,他再一次失去了光明,第三个女人正因她的洁白无瑕遭人玷污,叶藏开始寻找罪到极致的含义。这三起三落,犹如巨石一样砸在叶藏的背上,让叶藏感受到无法言喻的痛苦。

  若进行一个夸张的比喻那么我不禁联想到了深渊。对于叶藏来说,他既不像凝望深渊的人所有的恐惧,也不像掉落深渊的人所体验的绝望的悲怆。更多的,叶藏就像是那个深渊一样。更多的复杂的心情,更在于无法将自己与世人融合,对自己的无限未知所带来的恐惧。在他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下,我们却仍能看到一个积极向上,阳光的男孩。叶藏似一个漂泊的旅客,路过无数的人,却始终未找到自己的渡口。他的一生并非救赎,更不是所为厌世,最多的是理解自己,自渡的过程。从深深的不属于这个世界,到之后去尝试理解世间这个词的含义,再到最后一切的崩塌。这一切的一切,归根与身处人间与失格的泥潭却无法自拔,世人与异类的定义中迷失。

  有一句话久久在我脑海浮现:“生之为人,我很抱歉。”

在人间读后感5

  在*现代历史上,有几位才女是经常被人们提及的,比如张爱玲,比如萧红,比如林徽因…前两位是不折不扣的作家,成就斐然,而林徽因的墓碑上写的,却是"建筑师林徽因之墓",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读后感。

  的确,将林徽因列入作家行列尚不多见,然而林徽因与*现代文学的不解之缘,却是人所共知的。除了那一段与诗人徐志摩理不清的情感传奇,她自身温婉清丽的文学天赋,也把她与*现代文坛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我们不妨从一个作家的角度,去重新理解、认识林徽因。

  把林徽因定为作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基于她的创作,虽然文学对于林徽因来说,并非主业,著述数量不多,却不为小格局所困,其造诣并不亚于现代文坛的诸多名手,而她作为建筑师的特殊素养和身份,以及颇受追捧的秀外慧中的才女气质,也奠定了其在现代文坛的独特地位和价值。

  林徽因的文学创作,多集中于上个世纪的30年代,这时的她正是开始成熟但依然多梦的时期。《你是人间四月天》将林徽因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择精汇编成集,形成纯粹的文学读本,集中体现了林徽因的创作成就和文学才华。

  诗歌是林徽因创作最多也是成就最高的体裁,书中收录了25首诗作,其温润柔美的风格,充分反映了女性细腻、深情的特征,在色彩缤纷的现代诗坛,如一朵"梦期待中的白莲",典雅端庄、不同凡响。她善于在人与自然的交流中挖掘诗性,以寄托情怀,立意便是高格,而意象运用之娴熟,意境创造之幽长,已是现代诗风中较为出色的了,其中新月诗歌的影响,可见一斑。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

  情感用排比的手法一波波袭来,伴以音乐般的明快节奏,使作品不仅美而且易于吟咏,朗朗动人。如果在文人分类中再给林徽因定位,则她首先应该是一位诗人。

  散文的创作更能明晰地窥视林徽因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感情,所收四篇作品中有两篇是怀念徐志摩的,可见这一题材在林徽因创作及读者心目中的重要,读后感《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读后感》。虽然这些文字在表面已是煎熬过后的沉静、理智,但字里行间的感伤及凄婉之情昭然若揭,令人感动。也许徐志摩对她来讲只是一个"朋友"--一个能倾注如此赞誉的特殊"朋友",但众人却为他们之间勾勒出一幕楚楚动人的情感悲剧,这一空间实在具有太大、太永久的诱惑力,而且确有动人的故事蕴藏其间,引得读者不懈地进行更为生动的、理想化的补充和演绎。这是文坛一段暧昧不清的情感纠葛,为她与徐志摩之间灵魂深处的契合,留下了不解之谜。其中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灵缠绵,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解答,惟其如此,这一段情缘才具有了朦胧而不确定的意境之美,才让人对林徽因的一段段动人文字咀嚼再三、品味再三。而作品之中关于文学问题的见解,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林徽因的确是一位文学家,她身上有着文人专有的素质和眼光,而非是牵强附会,附庸之举。

  小说之于林徽因,与其说体现的是一种创作,不如说更多的是展示了她的一种文学素养。她掌握了小说的真谛和理论,比如她在《文艺丛刊小说选题记》一文中说道:

  …一个作者,在运用文字的技术学问外,必须是能立在任何生活上面,能在主观与客观之间,感觉和了解之间,理智上进退有余,情感上横溢奔放,记忆与幻想交错相辅,到了真即是假,假即是真的程度,他的笔下才现着活力真诚。

  这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创作论述,她对文学的理解是具有理论基础的。然而,她却未能讲出更加精彩动人的故事,她似乎更加注重表现一种细.

在人间读后感6

  1962年10月,周立波在京会见外宾。张祖道摄

  写作是讲究“规矩”的,有的是显在的,教科书上进行了长长的罗列与训诫。有的是隐含的,大家都在遵守,“日用而不知”。这些“规矩”往往被视为度量衡,对一部作品的成色和价值进行框定与确认。但总有人甘当“破坏者”,不按“规矩”出牌,成就文学另类书写的同时也在开拓文学表达新的空间。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是惯有的“规矩”。周仰之写的这本《人间事都付与流风》(团结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有个副题,即《我的祖父周立波》,她在给《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的作者周立波立传。一般而言,这样的写作往往是“端着的”,特别是直系晚辈似乎更有必要小心翼翼、深思熟虑,掰着指头悉数传主的人生点滴与事业成就,进而控诉传主遭遇的不公对待,设法藏掖、过滤“负面”,即便是偶尔涉及也试图强行“洗白”,说是“为历史正名”,总之指向明确,就是立起一个大写的人。周仰之在称呼祖父时就显示出不一般的勇气,要么是“立波”,要么是他的原名“绍仪”。称呼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写作姿态的转变。整部传记语气*和,富有强烈的谈话感,作者把自己和读者摆在同等位置,以文字营造出促膝交谈的气氛。对于祖父,周仰之是仰视的,“立波是那个时代精英中的精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得知祖父在情感上过度消耗了祖母的善意,她坦承“对他的佩服打了折扣”。对于祖父的无情无义,“我作为他的孙女真无话可说”。这样的写作体验是痛苦的,甚至备受煎熬,因为作者清醒地自白“也许我犯了春秋责备贤者的错”,但与所谓的“戏说”无关,与“解构”也不是一码事,因为事实就在那里,绕开、盲视不可取,遮蔽、粉饰更不应该,于是只得遵从写作的本初意义。这样的写作看似在破坏“规矩”,其实不过是在回到真正的“规矩”本身。通过她的笔,作家周立波是可以触摸、感知的,读者能体味到人性的复杂与多端,她以这部作品也立起了一个无限接近“真”的人。

  写作上“犯忌”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其多重的配套。作者理工科出身,而且长期旅居海外,这又是她的首部作品,算不上文学中人。周立波的创作生涯丰富立体,与时代政治潮流有着或明或暗的牵连,他的文学活动特别是与文学界的交往掌故千头万绪,周仰之自知难以驾驭。于是她一开始就真诚地亮出底牌,告诉读者自己是“外行人”,不太懂写作的章法,“没有受过专门的文史训练”,很遗憾“看来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明白这件事了”,有的内容跳过吧又觉得不妥当,“有点太圆滑”,那就硬着头皮进行所谓的“研究”,不过还是不忘叮咛读者“不想看跳过去即可”,三番五次,甚至有点过头了,成了无谓的絮叨。她始终想把握好一条原则,即只谈自己知道的、自己想到的。

  她跟随着自己的兴致走,在正常的叙事中途往往横生出枝蔓,宕开一笔,进行历史补白与生活补白,喜欢把自己摆进去,说说她的人生阅历与所见所闻,讲讲中美文化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谈谈她的生活感受与生命感悟,有时还跳脱出来苦口婆心地劝世、警世,甚至把自己的丈夫、兄弟、女儿“强行”拉进故事里,富有间离效果。她*放写作姿态,不断地在示弱,“有小船不堪重载之感”,总是在表达歉意,很诚恳地说着“水*有限”。对于纪实类创作而言,这样的写作姿态值得赞许。毕竟现实过于的庞杂、立体、繁复,尽管下了苦功夫,花了大力气,但人可能还是逃脱不了“盲人摸象”的“魔咒”,难以掌握事实的全貌、穷究事物的本质。而且在这个时代,单向的灌输不再奏效,纪实类作家面对的是“新读者”,他们有现代思维,有媒介素养,有个性意识,有自己的视角与发现,有自己的思考与态度,你尚未就事实发言,他们或许已经知悉一二,“你若端着,我便无感”,“你谦卑一尺,我先敬一丈”。所以说,纪实类创作要敢于、善于示弱,明了自己的局限。周仰之自觉地放弃了全知全能视角,给自己找准了一个恰当的位置。于是,她的这本写给祖父的传记显得别致而不一般。(王国*)

在人间读后感7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不是一般的好。

  这话曾经是听人说的,当然也不止几个人,而是相当多的读者的共识。

  百闻不如一见。

  在我细细地阅读完《人间草木》后,我顿生相见恨晚之心。

  且看他的人间,不只是空间概念,而是时空交错的综合体,甚至还加上可知的经历、广博的见识和丰富的情感。

  高邮、北京、湖南、四川、张家口、昆明等是他一生主要的活动场所。而其中故乡高邮、昆明求学以及北京定居三处生活时间最长、印象最深、感情最重,所以着墨最多。

  他眼里的草木有哪些呢?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自然不可或缺,食物、事物、人物、季节、习俗、地方、趣事,还有创作理论等,都在其笔下摇曳生姿。

  他的“人间”不大,但每一处都温暖温馨温润。昆明的炮火,他丝毫不害怕,而是变成了趣味盎然的《跑警报》。

  张家口的劳动改造本来不堪回首,但《随遇而安》的他觉得“真是三生有幸”,让他“*淡”的人生有了一点传奇色彩。

  吃过了各地的风味不一的东西,但《故乡的食物》还是每每令他怀念不已。

  西南*的求学生涯,不仅是他学识增长的时期,更是他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沈从文等名师,是他成长路上的贵人。所以,他的《七载云烟》不认为是《天地一瞬》,也不觉得《斯是陋室》,更不会把《一束光阴付苦茶》,而是真正的《水流云在》。云南俨然是他的第二故乡。

  他的“草木”都熠熠闪光、活色生香。他非常想念《昆明的雨》,因为“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又是“浓绿的”。

  《肉食者不鄙》绝不是他的强词夺理。那些“狮子头”“镇江肴蹄”“乳腐肉”“腌笃鲜”“东坡肉”“霉干菜烧肉”“黄鱼鲞烧肉”“火腿”“腊肉”“夹沙肉·芋泥肉”“白肉火锅”“烤乳猪”,光听听名字就已经叫人想入非非,何况亲眼看到和亲身遇见呢?能不垂涎三尺?

  沈从文、金岳霖、赵树理、闻一多等泰斗级大师,哪一个不是人品、文品(艺品)彪炳千古?真的是德艺双馨。而且风趣风流风雅。

  我特别欣赏“脚底烟云”那组游记散文。尤其是《严子陵钓台》和《湘行二记》。厚重的文化历史与人文气息在笔致疏朗清淡与轻松自如的文字中自由游弋。严子陵其人、钓台其地、隐逸其事,都不该信其真。《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是典型的同题作文,但汪老完全跳出“题”外,前者他“记”的是茶事、农事、石事,后者他“记”的是洞庭之景,并且猜想出范仲淹笔下的洞庭湖是想象之美。这都是发前人之未发,言前人之未言。大胆、新颖又言之有理。

  作为当代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散文都漂亮得臻于化境。同时由于家学渊源,其在绘画上也造诣颇深。因此,如果想探寻其文学源流,了解他的创作生涯、听取他的创作经验谈或者感知他的创作观自然是事半功倍的。第七辑《文章杂事》就是很好的教材。

  他的小小说和散文独树一帜,他特别强调语言。在《我的创作生涯》中,他说“关于写作艺术,今天不想多谈,我也还没有认真想过,只谈一点:我非常重视语言,也许我把语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我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语言和思想是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仅是所谓载体,它是作品的本体。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话,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写小说就是写语言。……”

  他高度崇尚短小。他认为“短,是现代小说的特征之一;短,是出于对读者的尊重。”(《说短》)他觉得“小小说不就是小的小说”“小小说是小的。小的就是小的”。(《小小说是什么》)

  他十分提倡小说的散文化。他说“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不是惟一的)趋势”。他又说“散文化小说的作者十分潜心于语言”。(《小说的散文化》)

在人间读后感8

  “人,是不会在握拳的同时还笑得出来的,只有猴子才会。”因为在知乎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勾起了我对《人间失格》这本书的好奇心,恰逢某*台打折,就买了一本回家试着读了一点。写这些文字其实严格意义来讲,称不上读后感,因为书刚到手,只读完了序章和第一章而已,但是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矛盾、纠结似乎与我十分契合,许多想法一点点的冒了出来,不写些什么的话,今天晚上怕是不能安然入睡了。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一上来第一句就雷的我体无完肤,虽然读书之前,就对作者“自我堕落、字字泣血”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第一句还是让我大呼无声,黑暗中的台灯下,我竟不自觉的口看舌燥,赶紧喝了一大杯热水,自我安慰道“压压惊!”

  “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必须劳动、吃饭——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艰涩难懂、更具有胁迫感的话了。”

  我在这句话上停留了许久,开始费解,后来有点理解,当我第四遍、第五遍仔细咀嚼这一句话的时候,竟然冒出了后脊背发凉的“同感”之感。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只是因为这句话才突然有的这样的想法?我竟然可以理解这句子中的感情么?破折号以前,大家都是这样的说的啊,破折号以后,我曾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吧,我怎么能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呢。后边作者关于灾祸、背负的语言我却并没有像这样的触动,并没有尝试思考、理解别人的痛苦与幸福的行为,大概是因为我单单厘清自身的喜怒哀乐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吧。

  “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作者说对人类极度恐惧,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所以用滑稽的言行来讨好别人,这句话,绝望中的那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使绝望更加的绝望。“表面上,我总是笑脸相迎,可心里头,却总是拼死拼活,以高难度的动作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虽然我极力的想认为,我并不是这样的,但是内心的声音一遍遍的嘶吼,这不就是你这个虚伪的人类么,总是一副乐天派的表现,竭尽全力符合大众心目中“积极、乐观、向上”的描述,却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在同样阴暗的台灯下,才敢转过身看看如下水道一般阴暗的内心。还有更让人恶心的感觉么?(没准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下水道里湿了毛的老鼠那么恐惧的真正原因吧。苦笑。)“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一个不能说半句真话的孩子。”谎言才是对阴暗最好的保护。

  “面对世人,我总是害怕的发抖。对于同样为人的自己的言行,更是毫无自信。我将懊恼暗藏于心,一味地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竭力把自己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逐渐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

  矛盾、纠结,内心与现实的冲突,无奈的逃避,后边关于滑稽行为的描写越是轻快,我就越是能体会到那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与绝望,“怎样都好,只要能让他们发笑就好。”来自灵魂深处的祈求,面对强大的“人类”,无能为力,只能用虚伪的滑稽隐藏内心的恐惧,面对我的滑稽行为,不论是大哥“语气中满是疼爱”还是父亲“在玩具店里笑了半天的”满意,都让我觉得作者的世界,是那么的冰冷、寂静、孤独。像我一样。

  “近乎完美的蒙骗众人。”

  这句多少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但是这句话也是对我触动比较大的,近乎完美的蒙骗,未必不是一种真实,从某个角度看,最终被蒙骗的,或许并不是众人,而是内心中在阴暗角落里蜷缩的自己,越是活成了人们期待看到的样子,就越是压缩内心光亮的范围,角落变得更加狭窄,无法容身,阴暗变得更加阴暗,无法视物,直到蒙骗被戳破,那时的情景,就像作者写的“我稍加想象,已战栗不已。”

  “即是说,对女人而言,我是个能对恋爱秘密守口如瓶的男子。”

  作者说他“隐忍不言的孤独气息”是他频频被女人趁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对于此,报以极大的疑惑,完全不能理解,反复咀嚼思考也没有一丝困惑消除。或许继续读下去会有变化,但是今天晚上,不适合再看下去了。

在人间读后感9

  《人间告白》是插画师金鱼酱的作品。新*录了她和爱人小忽的故事,他们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从一见钟情到相伴相守,直到命运打破了他们原本*凡幸福的生活……

  他们之间甜甜的恋爱,真的是羡慕到我了。看着看着,我就酸死了。好想去谈下恋爱;我是否以后也会遇到这么好的女孩;我是否可以做到像书中的那个男孩一样,一心一意的去爱、去包容她。

  为什么我这么惧怕死亡;看到生离死别,总是带着畏惧,害怕身边的人或者自己突然之间就得了什么病,突然之间就要离世。我也无法想象,若是在我中年时,就患有癌症,我的那个她、父母、亲人、孩子该怎么面对我的离世。我是他们的依靠,若是倒了,她们会有多难过?我又会有多不舍?面对病魔的折磨,是多么的痛苦?死,到时是否是一种解脱?还是说,即使这么痛,依然会像书中的小忽一样,坚强的支撑着?我想会吧!是想对人世间多一分留恋,想多陪伴下我爱的人跟爱我的人……

  有人问,世界上真的有纯洁的男女友谊吗?

  我想说的是,没有的。如果有,那是因为你是被偏爱那个。你很幸运。也很希望你能发掘他/她的喜欢。若是他/她不是你的菜,我恳请你放过她/他。别让他/她再傻傻等下去了。没有结果的。

  因为我就是那个等着的人。

  我也想找一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但有个人告诉我,“要是你满眼都是另外一个女孩,怎么可能发现那个满眼都是你的女孩呢?”看到这句话,我才突然之间醒悟。我呀!是时候应该放下了。不然怎么发现的了那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呢?虽然说我觉得这个女孩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我相信我能找到一个满眼都是我,我满眼也是她的女孩。这么可爱的女孩,我一定不会忍心去伤害她。只不过现在大家都迷路了,我在哪里的变优秀,让自己发的光更亮一点。好让她尽快的发现我,来到我的身边……

  “以前的我从未真正体会过失去是什么滋味,现在,我一夜间明白所谓失去就是那个你习以为常又很熟悉的人,从此不会出现在你触手可及的那个地方了,并且是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份失去是什么滋味,或许你还会感悟到并不是每个人、每段感情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很多人、很多事一旦失去就意味着永远,所以不留遗憾才不枉此生。遗憾多了眼泪也就多了,眼前这最年轻的今天不是用来哭泣的,该好好地珍惜生命、珍惜感情,也该深刻地反省,学会仰望生命,学会敬畏死亡。”这是书的的一段话,看了之后,我确实是觉得,应该要珍惜眼前人。

  很多时候,被偏爱的总是有持无恐。无论亲情、友情、爱情,都是需要去付出,去维护的。不能等到它即将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看了《皮囊》、《云边有个小卖部》、《人间告白》,都有说病魔对人的折磨,让人天人两相隔。病魔确实是一种很恐怖的东西,我现在就想去医院的ICU看看,去亲身感受一下这种伤痛。也想让我明白,拥有健康的身体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去辜负父母给的健全的身体。

  即使生活中遇到些困难,也能想到,我还有一副好的身体,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如果未来,我有孩子的话,我想在孩子小学四年级左右,带孩子去医院ICU。让孩子知道,其实他/她是多么的幸运,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让他/她懂得感恩父母,并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及作息习惯。

  在小孩六年级结束后,我要带他/她去凌晨的菜市场。让孩子感受到他/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养他/她,真的付出了很多了。也为了让他/她有个正确的金钱观。

  在小孩初三那年寒假,我要带他/她去春运时的车站。因为初中快结束了,他/她也快要离开我的怀抱,是时候应该要学会自立了。也是为了让他/她明白,无论身在何方,父母依然是他/她坚实的后盾。

在人间读后感10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陈晓卿的文字里,有一股乡愁,从夜里大街小巷的宵夜摊上,从不断觅食满足舌尖上的味蕾的享受,从孜孜不倦地寻找一种熟悉的原来的味道。我们是他文字里的看客,可是品尝的何尝不是自己的一种乡愁,一种对原有事物的执着和爱呢?

  有人说,美食是一种情怀,是一种人文主义,不,更重要的是美食背后的心心念念,《舌尖上的*》曾经被诟病以大篇幅的人物故事为主线,可是民以食为天,如果没有人间烟火味,这些美食还能完整吗?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读《至味在人间》

在人间读后感11

  《人间词话》是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接受了西洋美学思想之洗礼后,以崭新的眼光对*旧文学所作的评论。表面上看,《人间词话》与*相袭已久之诗话,词话一类作品之体例,格式,并无显著的差别,实际上,它已初具理论体系,在旧日诗词论著中,称得上一部屈指可数的作品。甚至在以往词论界里,许多人把它奉为圭臬,把它的论点作为词学,美学的根据,影响很是深远。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是晚清以来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这是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的极大评赞。在学习的生活中,我早就听身边的朋友和老师介绍过这本书,趁着空当我便也仔细的品读了一遍。

  《人间词话》写得很有见地很有特色。这是我个人的最大感触。书里面大多穿插着诗词、注释和评论。咋一看很凌乱很散的样子,其实不然。就像一篇散文一样只是形散而神不散罢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人生的三种境界:

  一,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三,梦里寻她千百度,漠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人归之为:知、行、得三境界。

  由王国维的三境界论,推崇的很多,有人效仿“三境界”的划分法:知之、好之、乐之;丰之恺认为:“物质、精神、灵魂”这是人生三层境界;有人认为,人生三境界不外乎是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也有人说为知、为己、为人;有人认为理想、事业、爱情等等,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而我和一些人一样喜欢将它喻为“立志”、“勤奋”、“成功”三个阶段。第一境界为立志,也是最初层次的境界。西风刮得绿树落叶凋谢,诗人独上高楼,登高极目远眺,找到出路。第二境界为勤奋,即表述如何去奋斗的。为了伊人,人瘦了、憔悴了,但始终不后悔。第三境界为成功。经过打拼、努力、千辛万苦地奋斗,终于水到渠成,获得了成功。

  人之成功,都必须经过立志、奋斗。成功是每个人的梦想,是每个奋斗的目标。立志是前提,奋斗是保障。我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越王勾践,为了成就自己的理想,经历百倍挫折,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楚国是个小国,在强大秦国面前十分弱小,但他们通过努力,终于吞并了秦国。此可谓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没有志向,一切努力是徒劳的。只要有志气,朝着奋斗的方向努力,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成功的归属。我们立志不难,但需要认清我们自身的形势,因材制宜地确定奋斗目标。

  没有勤奋,一切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朱熹有“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之古训,今有“空谈于国,实干兴帮”鉴言。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来的。原北京大学校长季羡林给成功下了个定义: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天资是先天性,机遇是可遇而不可得的,唯独勤奋是掌握在我们手中的。如果不勤奋努力,天资再聪慧都无济于补,机遇再多都白驹过隙,难以抓住。

  成功是预期的实现值,虽有预见性,但却隐含未知性。我们理解王国维的三种境界,最重要就是要躬于行、亲于践,努力把握好今天,以曾国藩“日以学为业”的精神,加强学习,多于锻炼,提高能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因为,奋斗其乐无穷。

  是的。一旦有了寄托和目标就会奋力拼搏,因为是自己愿意的,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都会是兴奋而执著的,这条道路上兴许痛苦却是快乐的。

  当你到达一定的高度时,是孤独的,能理解你的又有几个呢。不然伯牙怎会为子期断琴,故知音难遇。特别是君王,一个人站的太高,是寒不胜寒的。而后,寻寻觅觅,泠泠清清,终于漂泊归于宁静,却发现原来一直追寻的在你不经意间朝你微笑,这一直寻找的就是你的眼前。

  人生一世,如此而已。

  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收益颇深,可惜只是浅尝辄止,甚至可谓囫囵吞枣。想到如此,心生遗憾。望有闲时,再细斟读。

在人间读后感12

  窗外,浮动着暖暖的春的气息,这夜,就变得格外温情起来。就一盏灯光,我和林徽因穿越时空,相逢在文字里。她不是为文字而生,但她的文字却让大家传颂;在江南烟雨里,她娉娉婷婷,犹如一支白莲,静静地绽放在岁月的河中……

  此时,正是四月。说起林徽因,也总是在人间四月。有人说,她被季节封存在四月天,窗外的柳絮做了萍客,梁间的燕子做了邻伴,梦中的白莲做了知己。如此纯净美好,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其实她比任何女子都懂得调配烟火——这个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更让世间形色男子仰慕了一生的民国才女,也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爱情,从来都是喜悦与痛苦并存的,林徽因虽有白莲的清澈,却也未能逃避凡尘俗世的爱情侵袭。在英国伦敦,林徽因遇上了徐志摩,她生命中第一个爱的男人,康桥里的水波潋滟,却没能把这段爱情定格成永远,被定格的,是徐志摩无奈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与梁思成则是细水长流的爱情,几十年里的相濡以沫,夫唱妇随,眼睛看到哪儿,足迹跟到哪儿,只求一份现世的安稳;而她也让金岳霖一生无怨无悔地追随她,毗邻而居,不为相守,只为喜欢!

  触动我的,不单单是她绝美的爱情故事,还有她的才学。一首《你是人间四月天》让她的诗情绽放在桃红柳绿的春天,带给多少人对爱的向往——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但是,你又怎能相信,如此感性如此唯美的她,竟然会和建筑有着很深的渊源。她一生遍踏祖国的大地,甚至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有她留下的一抹清香,这不是为了诗文而体验生活,而是为了她钟爱的建筑事业做考察。她的一生,为古建筑付出了最多的时间和精力,她不仅在战乱流亡中为云南大学设计了女生宿舍,而且还参与设计了*,也因此被特邀参加全国*一届二次会议!在生命的最后时日,她的工作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先是抱病设计了一批具有民族风格的景泰蓝新颖图案,挽救了濒于停业的景泰蓝传统工艺。后又和助手一起,设计了人民*须弥座的图案,并撰写了一系列介绍我国古建筑的文章,翻译了国外的一些建筑书籍。而文学,只是她怡情养性的一种方式,即便如此,她都能把事业和爱好如此精彩的诠释,试问,世间还有谁能够做到?!

  能够让我品味再三的,还是她淡如出水白莲,又坚毅优雅的性格。林徽因应该算是一个从容的人,她不会为了某种情绪而让自己沉沦;她能在诗情画意里常常独自吟哦,又在属于自己的建筑事业里呼风唤雨。所以她有许多的瞬间与剪影,有些人记住她的是柔婉多情,有些人记住她的是*宁淡定,也有些人记住她的执着热忱。其实生活真的如同一条惊涛骇浪,尤其是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再加上出现在这个女子身上的三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如果没有一颗坚毅包容的心灵,没有一种处变不惊的大气,又怎能在生活的激流里驾驭得了自己的小船,不偏离航道?

  轻轻地合上书页,也把林徽因轻轻装在心里。这个生于莲花绽放季节的女子,经过51载人世春秋,悄悄飘落在人间四月天。循着文字,我分明看到她从透明纯净的婴孩历经尘世风雨,傲然绽放自己的美丽,展示自己的高洁和才华,然后化为一缕青烟,去追寻又一世的烟火人生。我无言送别,我只能在某个意志薄弱的时刻,某天心情沮丧的时候,亦或是某个温馨浪漫的夜晚,某个快乐如水的日子,和她再度相逢,用她的智慧来启迪自己,用她的温情来安慰自己,用她的追求来激励自己,便已足矣。

  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是梦中期待的白莲,是爱,是暖……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在人间读后感13

  这是一部关于徐志摩的传记小说,一个怪人,一个诗情画意,富有浪漫*的怪人。但谁曾想过这样一个浪漫传奇的诗人,突然间在天空中飞走,从此回不了凡间呢。寒风萧瑟,久违的春夏来了又走,冬天来得那么突然,到底是谁挤兑谁,能说得清楚吗?欲笑还颦,最断人肠,春天来的太慢,让人心痛。说回徐志摩,虽然读到他的作品不多,但一首《再别康桥》足已看出他是一个追求现实,而又不满足现实的复杂魅力诗人《再别康桥》只因康桥,是诗人心爱的对象。在临别前,要描绘它是多么难呀,说过分了怕闹了它,说得太谨慎了又负了它。于是,诗就如此开了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诗中连用三个“轻轻的”,抒发了诗人与康桥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说回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这一作品让我想起了钱钟书的《围城》和鲁迅的《伤逝》。虽然徐志摩、方鸿渐、涓生这三人的出身、品格、学识不一样,但他们生活的社会背景是相似的,是“五四”退潮后依然浓重的封建黑暗的社会。他们三人之中,尽管有人家庭背景富裕,有人穷困潦倒;有人品格高尚、学识渊博,有人不学无术、浑浑噩噩。但他们在爱情上的遭遇是相似的,是悲惨的。(徐志摩要是没有因飞机失事而罹难,谁能保证他和陆小曼在北*的婚姻生活不是令人乏力、令人哀伤的呢?)由于志摩的父亲厌恶小曼这个媳妇,断绝了给志摩的接济。(不难发现,封建社会的长辈总是希望通过物质来影响后辈的行为。这一特征在当今社会仍未褪色。*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因为“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我们可以把这一观点泛化到长辈与后辈的关系。即“一个人想要成熟、自立,必须要在经济上取得独立。”这是题外话了。)出生于富裕家庭的志摩开始为生活的拮据而担忧。与此同时,作为名媛的小曼依然热衷于跳舞、看戏、打牌,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志摩来往于南京、上海,在中央大学和光华大学两处教书。小曼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什么重大的改变。她的身体总是软。疲萎顿,因而百无聊赖,写字、作画都荒废了。志摩苦劝无用。又怕多说会加重她的精神压力,于健康不利,只好少说。——为了外出应酬看戏方便,小曼卖掉了一部分首饰,购置汽车一辆,于是出门的次数更多了,志摩对此也无可奈何。志摩深深地、深深地爱着小曼。他透过那两片理想的水晶似的深度近视镜片去看待爱情和人生,看到的是至高无上的、纯净的、诗意的、神圣的理想境界。其实这境界只是他自己心灵折光里的海市蜃楼。在那里,爱人是圣坛之上的神只,永远带着启迪你心智的微笑,倾听你的祈祷,用她那永恒的温柔抚慰你的心灵,给你以无穷的愉悦和温暖??然而,一接触现实。当神灵被一个血肉之躯的女性所替代,神性的完美便消散了,接踵而来的是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令人烦忧、令人束手无策的问题??爱情是一个纽带,可以把两个人的心灵和身体联结在一起,却难以使他们的生活习惯、趣味爱好、人生目标一下子变得完全丝丝入扣。对现实生活抱着过于理想化的要求的人,就不可能不和遗憾了。三部作品似乎都向读者抛出了一个命题——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三位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这到底是因为封建社会对人的迫害呢,还是因为人的*庸短浅和思想局限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貌似危言耸听的命题至今仍被多数人奉为真理,难道在物质生活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社会仍然是禁锢人、迫害人的吗;难道在文化水*不断提高的同时,我们的思想仍然是落后、愚昧的吗?又或者,人是容易生厌的,只要两人保持适当的空间,培养一些生活情趣,就能让爱情在婚姻中尝鲜?这样的话或许不错,但对于忙碌的都市人来说,听来仍然让人泄气。

在人间读后感14

  四言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又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古往文学演化,先真朴而趋工巧,王国维先生对于古代诗词进化有着极深的了解,他直接道出了进化的本质:后人写作会泥于原有的风格与形式,而不能写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于是就开拓了新的领域以自解脱。依我拙见,诗与词虽诗在前,词在后,却难以评价两者优劣,因文体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总各有千秋,未尝有文体能达到万事所具的地步,在我看来词之所以情感更为随性自然,与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密不可分的,它不再拘泥字数的整齐划一,因而更为随性所欲。

  文学体裁之所以一代代的衰落、更迭,是因为当一种文体在文学界流行起来,有太多的文学作者去尝试和使用,这样的后果一方面可以使这种文体发展的越来越繁盛,产生许许多多的堪称瑰宝的优秀作品,但一段时间之后,几乎所有新奇的方式都被用尽,后人再也无法写出更加超越的作品,有新意的作品,所以这种文体会陷入衰落。与此同时一些善于创造的想要有更宽阔展示空间的文人,就创造了新的文体,以发挥更多的聪明才智,创造新文体的辉煌时代。以此类推,代代更迭。这种再*常不过的的文学界的更迭现象,王国维却能看到它的本质原因,并且分析得极为到位,这让我本人很佩服。同王国维一样我不赞同文学后不如前,我认为无论四言,楚辞,古诗,律绝还是词,它们的地位都是*等的,它们代表了每个时代每种文体中的最高水*。至于为什么会被取代,绝对不是因为文体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因为它发展到了极盛极高的难以超越的完美水*,所以文人只好另辟蹊径罢了。所以我认为文体之间是不可以被比较的,他们只是形式不同,时代不同,“不以是而分优劣”。

  对于王国维阅世深浅论,大多数人持反对观点,认为诗人应该将事实与艺术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李后主不经过国破家亡之痛何来“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等佳句?哪能以*词?但我个人认为,这其中的阅世并不一定特指参与世俗事务,有人生经历。阅世深者,即知识面广,所见人生更多元,接触各行各业的人物,其作品多反应世态众生,生动形象地刻画人间沧桑。而所谓阅世浅者,应是保持自己与生具来个性,用真性情写真感受,无所顾忌直抒胸臆的人。亦或阅世仅是一种创作取材的手段,阅世有时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阅世后是否对其进行进一步思考以“镌诸不朽之文字”。归根结底,艺术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凡事都是相对的。

  王国维说“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句话介绍的是由古而来的文体的转变。王氏在以后为我们解释文体“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为解脱而作他体。

  不难想象,文学的发展必经过三种境界:一为新起,二为繁荣,三为衰败。而此正是由于长期发展文体再无创新,文人再无乐趣于其中,所以后衰。这也体现了自古以来*人就某一方面的深入发展缺乏创新性。

  但话不能绝对。以宋代为例,宋词是这一时代文学的最高成就的体现,但你并不能就此否决宋代在诗的方面仍然有不可磨灭的成就。

  幸好王国维在最后总结中提到“就一体论”,表明了单个文体在自生发展历程中始盛中衰的现象。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王国维的这两句话颇具争议,且多集中于后一句话上。

  李后主是南唐亡国之君,如果没有经历了国破家亡的惨痛,怎能使他写出忧愤深广的词来?主观之诗人,正是要经历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磨难,才能有对人对事的深切之感,故能“真切如此”;而若阅世愈浅,那么性情之真就只是无痛*而不能为世人千古传诵了。

  客观之诗人,更多的是对材料的整合,故需要多阅世,这样才能丰富材料内容。但对他们而言,就不需要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么?所以客观之诗人亦不可缺少真性情。

在人间读后感15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读后感3篇(扩展4)

——《天使在人间》读后感3篇

《天使在人间》读后感1

  《天使在人间》这一本书是由众多名家作品编选出来的,他们以“爱”这个陈旧、单一而有永恒的主题,向我们诉说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中,令我记忆犹新、难以忘怀的便是林海音所写的《周记本》。文章讲述了一个缺少母爱、温暖的女孩在周记本上写下了她对母亲的思念和需要。

  我认为,每个人都要有爱,付出的爱和收获的爱,而一个没有母爱的孩子将是多么悲惨。雨果曾说过“人间如果没有爱,太阳也毁灭”而一个只有9岁的孩子她却缺少了母爱,她那小小的心灵难道不会受伤吗?

  但让我欣喜的"是,这个孩子虽然缺少了母爱,但她的老师很关心她,同学很关心她,她还是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里生活着。

  最后在老师林海音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女孩的妈妈,并找回了她丢失的母爱。读到这里我很气愤,我感到一阵悲伤:女孩的母亲真狠心哪!因为和丈夫绊了点嘴就弃家而去了,丢下了她心爱的女儿。而我又觉得这个小女孩是一个心中有爱、心灵纯洁的孩子,妈妈虽然抛弃了她,但她还是那样的爱妈妈,没有一丝责怪妈妈的意思,她永远把母亲想的如此伟大爱她、疼她。

  在周记本上,她又给读者描述了一个幸福、甜蜜的家庭,她就是快乐的小公主,妈妈是伟大的女王,爸爸是爱她的国王……

  于是我又想到了卢梭的一句话“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永恒的光焰和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

《天使在人间》读后感2

  这是一个以爱为主题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舞蛇的泪。

  老鼠们不知从他们哪一位祖宗那儿得知:蛇吃鼠半年,鼠吃蛇半年。于是在寒冷的时候,老鼠们就四处窜洞,让冷空气流进蛇冬眠的小窝里,把它们冻成冰棍在拖出来,咬掉蛇头,切成片或者是分成段,然后尽情的大吃特吃。当然,等天气一暖和,老鼠就都躲的远远的,以免成为蛇的口中食了。

  有一只小白鼠去找蛇吃可他听到了口笛的声,他就随着口笛的声跑去,当时他惊呆了,竟然是一条舞蛇,这条舞蛇随着口笛的声摆动着自己美丽的身躯,小白鼠按照耍蛇人的口笛做了一个口笛。

  但是有一天耍蛇的人死了,炉火灭了三天,蛇肯定被冻死了,老鼠们把舞蛇抬到老鼠洞里来要吃了它小白鼠听了向针刺一样,它对着蛇吹起了曲子,蛇听了曲子一下活了过来,它听见了口笛声它以为它的主人活过来了,它就在四处寻找,它突然发现了小白鼠在吹口笛,它以为是小白鼠杀了它的主人,眨眼间,闪电般的一击,让微弱的小白鼠难以生存下去。

  刹那间,停止了口笛声,这时舞蛇才明白,小白鼠才是自己的好朋友,可是现在明白又有什么用呢!小白鼠已经被自己给打死了,舞蛇想到这流了一滴眼泪,这一滴眼泪流在了小白鼠的身上,小白鼠突然睁开了眼睛,它看见舞蛇为它流了一滴眼泪,含着微笑离开了这个世界。

  你看,舞蛇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主人死了,舞蛇也不活了,当他听见口笛的声音时,它以为主人活了,就在四处寻找,小白鼠一样,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舞蛇的生命,谁不知道老鼠和猫是天敌,因为小白鼠看得出舞蛇心中是有爱的,所以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舞蛇。

  是啊,人类心中有爱,动物心中也有爱。

《天使在人间》读后感3

  她,是优雅的代名词。她,是女人与孩子的精致混合。她,热爱舞蹈,她,善良博爱,她,美丽动人,她,充满魅力,炫目的让人移不开双眼。她,是飘落在人间的天使。她,就是——奥黛丽赫本。

  她有着辉煌的演艺生涯,她将自己的舞蹈融入在自己的演绎里,同时也演出了非常多的经典电影:大家所熟知的“罗马假日”、“甜姐儿”……她是在好莱坞里任何演员都无法攀升到的高度,她迷人,她闪亮,她优雅,她善良。她的美丽,她的魅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她的辉煌,似乎谁都可以随口说出来很多很多,但是这个并不是我所最崇拜她的一点。

  大家也知道,好莱坞的演员大部分都是有一段很好的演艺生涯,但是当他们都老了,也许他们就不愿把自己年老的一面展示给大家,于是年老时就选择过一段*静的生活,当然也不排除真的想安安静静过完下半辈子的人。但是——有一个人,当她年老时,她还是选择默默奉献,尽自己一切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还能是谁?她就是奥黛丽赫本。

  答对了,这就是我所最崇拜她的一点。奥黛丽赫本有过悲伤的经历,她在六岁的时候,他的爸爸抛下整个家庭,一去不回。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长大,她当时身无分文,没有食物,几乎被饿死。还有着两次失败的婚姻,却能不去埋怨社会,而是选择了回报,这样的`人,不是是很了不起么?

  她的奉献非常大,在她老年的时候,她参加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她不顾当时索马里的危险坐飞机去帮助那些饥饿的孩子,她发表演讲,她争取一切可以让大家看到那些非洲儿童的机会。

  我终于知道,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的含义了,在奥黛丽赫本的身上,我看到了。她不仅美丽,不仅优雅,更重要的是,她的内心——她的美丽,是由内而发的,也是由外而发的。她善良,当她看到那些受苦儿童时,她时常感到心痛。当她在电视上或者报纸上看到发展*家的那些母亲和儿童遭遇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悲剧时,她决定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而放弃她可以**淡淡的过完下半辈子的打算,同时,她对于社会的不公正的愤恨以及对那些挣扎在死亡边缘的孩子们的感情达到了极点。她温暖,一个她的伙伴诉说给我们听:在索马里,一个极其消瘦的女孩在长长的打粥队伍里焦急地向前面看着,突然,当她的目光触及到一个女子时,她似乎呆住了,也许这个女子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温柔和母性令她在一瞬间产生了一种冲动,她扔下盘子,像女子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她。这个女子非常安静,也紧紧地拥住了小女孩。那一刻,情感的需要超过了生存的需要。女孩可能一辈子也忘不了,在那个女子怀中得到的温暖和希望。那个女子,就是——奥黛丽赫本。

  最后,她死于癌症。他的儿子这样说:她这一生都是很成功的。她选择了回报。但是,有一种情感伴随了她一生,那就是悲伤。

  就像书上讲的:她坚信:爱能治愈任何伤口,而且会让生命变得更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去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


在*读后感3篇(扩展5)

——《盈在节俭》读后感3篇

《盈在节俭》读后感1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汉高祖刘邦厉行节俭,并且与民众“约法三章”,后来终于赢得了天下,并开创了大汉王朝;慈禧太后每天花费白银四万两,这样的穷奢极欲终于导致了甲午海战一败涂地,列强纷纷索取割地赔款,中华民族陷入了史无前例的巨大灾难。可见节俭是多么的重要。

  《盈在节俭》这本书告诉我:节俭是一种经济增长方式,更是盈利的关键。无论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还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节俭都永不过时,节俭能成就真正的赢家。此书例举了华盛顿互助银行发展壮大的例子,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就在十年前,华盛顿互助银行还只不过是一家弱小的地方性银行,而现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全美最大的储蓄银行和第七大金融服务公司。是什么力量在拉动这家公司高速成长?公司的CEO基格林一语道破了天机:注重每一个细节,节约每一份资源。这就是我们成功的秘诀。华盛顿互助银行的案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节俭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何等的重要;第二,提倡节俭,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日积月累,集腋成裘,小节俭也能成大气候。反观同是银行业的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却存在着许多浪费的现象,最常见的就是票据的浪费和打印纸张的浪费。存取票、进账单等最常用的票据填写存在着严重的浪费,有相当多的顾客不能一次就把票据填好,有的`甚至要浪费三次以上,日积月累,废弃的票据比有效使用的还要多,我建议推行大堂经理体制,或由保安等兼职,对客户的一般业务进行指导服务,既提高了填写的正确率还能节约办理业务的时间,可谓一举两得。另一个常见的就是打印纸张的浪费,既有设计的浪费也有内控漏洞造成的浪费。

  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节俭起来,第一,纸张的质量可以选择适用的薄一点的纸,这就从源头上节约了成本,第二,优化系统,使得最基本的业务打印出来的内容布局合理,不需要总是对纸造成纸张的浪费,第三,加强内控,管理内部人员不要私自动用公家财产,不要一天打多遍流水造成浪费。节俭要关注每个细节,还要持之以恒,相信以后的农商行会做好每一个细节。节俭是做人道德的回归,节俭是人格修养的体现,节俭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我们今天节约的每一块钱,都是明天赢得胜利的砝码。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我们要从点滴做起,节约资源,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贡献!

《盈在节俭》读后感2

  在《盈在节俭》读书潮中,我看到身边的师傅们都身体力行地在工作、生活中做出表率,打印纸正反使用,洗抹布、拖地的水冲洗厕所等等。但我也发现了一些我们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浪费漏洞。

  比如客户在书写票据时经常写错,日积月累就造成了不小的浪费。我想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统一凭证票样并贴在柜台显眼处,方便客户参照填写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不仅避免了浪费,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使顾客在最短时间内享受到高效服务。在我们行里的日常基础设施和常用品的规划和设计当中,应该本着一次投入反复使用的理念,进行标准化操作,减少人力、财力的重复投入。例如业务票据的设计与制作,应与一线临柜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日常业务的办理流程、临柜人员的工作习惯,从源头上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一次改版,多年使用。

  人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节约人力资源更是盈在节俭的首眩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十分需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合理为临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例如现在还有很多高柜台的网点,临柜人员在办理一笔普通的储蓄业务时要起立坐下数次,既影响了工作效率,又不美观。还有在推行柜员制的过程中,由于很多网点的对公户和个人结算账户较多,没法做到柜员人手一套印鉴片,这就造成了每个人接到业务都要退出系统、收好印章、锁好抽屉和保险柜再去核印,然后交给复核员,再由复核员复核完毕,七七八八,才算完成此笔业务。既增加了客户的等待时间,又给柜员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担,降低了柜员的工作效率。

  我行很多网点都代发工资、占地费等业务,由于客观原因,经常是发一次钱重新发一个存折,这样既给我行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也给被发客户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经常有客户来向我们抱怨,每次一个新本,家里全是你们这儿的本,都弄混了。我们在给客户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后,也深深为这种无谓的浪费感到可惜。假如我们与代发企事业单位做好沟通,在代发前做好被代发人资料的核对,对去世和出生、新进和解除合同等特殊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每次都往一个存折里入账,就可避免我行资源的浪费,又免得居民陷入存折过多的困扰。

  盈在节俭,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怀有一颗节俭之心,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我行的改制道路才能走得更加坚实矫健。

《盈在节俭》读后感3

  关于节俭,从小到大,我们无论是从长辈的教导中,还是接受学校社会的教育中,这两个字眼一直是陪伴着我们成长,伴随一生的。它就像个传家宝,一代代深入人心。

  古代贤哲曾经总结道: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节俭,终可赢得天下;穷奢极欲误国殃民。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没有勤俭节约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繁荣昌盛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精神作支撑的社会是难以长治久安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同样,一个没有勤俭节约精神作支撑的企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

  我认真的读了《盈在节俭》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企业需要节俭,而且明白了企业如何来实现节俭。书中的例子,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企业高速成长的秘诀是什么?CEO基格林一语道破了天机:注重每一个细节,节约每一份资源。也许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一个人的节约可能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但日积月累,集腋成裘,小节俭也能成大气候。拒绝节俭就等于拒绝财富,因为财富就藏在节俭之中。在家里,我们不会让卫生间的水龙头一直滴答不停,我们不会离家时让书房的灯一直亮着,我们不会把一些尚有用处的东西随便扔弃。我们,没人会这么做。同样的道理,如果您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自然就会想尽办法节约每一样物品,决不会随意的铺张浪费。也许有人对此会不屑一顾,认为在单位太刻意节俭属于“小气,抠门儿”的表现。但是您可别忘了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古训和高楼万丈*地起,点点滴滴成江海的格言。作为公司的职员,我爱我们这个大家庭。我们不但要直接创造利润,我们还要节省维修开支,每一点每一滴处处不忘节俭。我会在自己每天的工作中节能降耗,全心全益的为公司利益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当我在使用电灯、电脑、电话时,我问自已:今天,我节约了吗?我是否有在中午休息时间关闭电灯、电脑,空调,以节省电费?当我在使用复印纸、公文纸、打印机的时候,我问自已:今天,我节约了吗?我是否有将正面已用过的纸再利用一次,可打可不打印的资料尽量不打印,尽量无纸化办公?当我在维修设备时,我问自已:今天,我节约了吗?我是否节约了每一块破布,每一滴油,每一棵螺丝钉,每一个零配件。

  节俭是做人道德的回归,节俭是人格修养的体现,节俭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节俭是国家兴亡的关键。当前,金融危机硝烟未散,公司发展攻坚在即。我们今天每个人的点滴节约,都是明天赢得胜利的砝码。因此,让我们在座的每一位,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节俭成为公司发展的助长剂,让我们共同缔造的财富照亮公司的明天!


在*读后感3篇(扩展6)

——《丁丁在*》读后感3篇

《丁丁在*》读后感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生动、有趣的冒险故事书。它的名字就叫《丁丁在*》,《丁丁在*》的作者就是埃尔热。

  书的大意是这样的:丁丁和船长去了*,他的朋友张仲仁从香港过来了。可是,不幸的是在来往的路上,飞机撞上了一座雪山……丁丁、船长和仆人塔基去救张仲仁。可是,碰到了一只可怕的“雪怪”……最后,在丁丁的努力下,找到了他的朋友。

  我非常钦佩丁丁和船长的勇气。丁丁是一个机智聪明的小男孩,船长虽然是一个鲁莽的人,但是他非常的勇敢。所以我要学习丁丁的机智和船长的勇敢,碰到一点小困难,永不退缩!

《丁丁在*》读后感2

  最近 我看了《丁丁在*》这本书。虽然这只是一本薄薄的书,却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启发。

  《丁丁在*》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丁丁的朋友张乘飞机失踪了。丁丁、船长和丁丁的小狗白雪去*寻找张。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向导塔基。之后,三人一狗就登喜马拉雅山去寻找张了。在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 白雪掉进了水里;船长掉进了冰山洞里;丁丁掉进了冰窟窿;还不得不攀爬悬崖峭壁;在暴风雪中丢失了一个帐篷,三个人和一条狗就只好挤一个帐篷;接着还遇到了雪崩……真是险象环生。最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张。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页最后一幅画。这幅画画的是丁丁正在宾馆的休息大厅里和船长一起下棋,他突然预感到张会出事,所以他大喊到:“张!” 休息大厅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吓了一大跳。坐在旁边喝咖啡的人,一头载进了杯子里;织毛衣的人的毛线团掉到了地上;服务生打翻了托盘;打扑克牌的人拿着的扑克牌飞了起来;船长原本叼在嘴里的烟斗,蹦到了半空;丁丁和船长面前的棋盘差点翻了个个儿;白雪被吓得毛骨悚然;写信的人手拿钢笔,被吓到之后,整张纸都被溅上了墨水;有人从凳子上摔了下来,手上的酒杯被抛到了半空;一个小孩被吓得跳到了他妈妈的背上,玩具也脱了手……只有向日葵教授因为耳聋,所以仍然*静地坐在椅子上看书。我想丁丁肯定非常重视和张的友谊,所以才会这么忘情大叫。

  在很多人都认为不可能找到张的时候,丁丁却坚持了自己的信念,觉得张肯定不会死,自己肯定能拯救自己的朋友,所以他绝不放弃,在排除了千难万险后,终于救出了自己的朋友。我很佩服丁丁重友谊,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

《丁丁在*》读后感3

  寒假前,我让妈妈帮我买了《丁丁在*》,我看了之后印象十分深刻。这本书讲述了丁丁预感到他的*朋友张忠仁在发生空难后还活着,于是他和阿道客船长、小狗米卢立即奔赴飞机出事地点—**。为了救自己的朋友,丁丁一行爬雪山、过悬崖、与雪人遭遇,历经各种苦难,终于在雪山的山洞里救回了危在旦夕朋友。

  丁丁在故事里真是一个可爱的.朋友,重情义、有胆识、智慧且正直。他的船长朋友也是相当可爱,时而幽默,时而固执,时而感性。书中丁丁有一句话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如果有一道墙挡在我的面前,我就要毫不犹豫地冲破它。”*时我在学习中对父母有很大依赖性,畏难情绪也比较严重,碰到稍微难解的题目就不想动脑筋,遇到不会字就直接问父母,不愿自己思考和解决。就像爸爸说的,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充满了无数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应该学习丁丁和米卢,用勇气和信念做武器,直面困难, 做一个坚强和乐观的人。


在*读后感3篇(扩展7)

——《在人间》课文读后感3篇

《在人间》课文读后感1

  当我重重地把最终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的精神总浮此刻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异常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我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能够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向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我。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我,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我说:“如果想让自我有个完美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我坚信付出努力展此刻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在人间》课文读后感2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人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因为外祖父家破产,年仅十岁的.高尔基来到人间,为了生存,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饱尝人间苦难。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头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所以,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再回头来看看我自我,*时在家,只明白在空调房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什么家务都不做,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不能自立,在吃苦耐劳、独立自强方面我的确远远不如高尔基。

  可是,高尔基的生活并不全是暗淡无光的,一些完美的插曲也一向伴随着他。他遇到了像柳德米拉,玛尔戈王后,裁缝师傅的妻子和斯穆雷这些爱读书的人。他们就好像一盏盏灯,照进高尔基的世界,为他暗淡的人生带来丝丝光亮。他们帮忙高尔基看书学习,把他引进了知识的殿堂。高尔基就在那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晚上没有灯,他就把滴在桌上的蜡油收集起来再次利用。如果书中有他不理解的词汇,他就无法思考别的事情,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弄明白。这种求知若渴的精神着实令我佩服。

  看看我的书架,书到是不少,可一本本都是崭新的,连一个手印,一点折痕都没有,闲置了太久,有的都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了,可见我*时有多懒。最初看这本书只是为了写观后感,可看完之后才发现看书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并且高尔基的读书精神更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是时候增加自我的阅读量啦。

  在人间谋生的高尔基就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就算波涛再汹涌,他也不会改变自我的方向,和沿途的同伴们一齐逆流而上,执着追求。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这样一条固执的鱼,逆着挫折的洋流,一路向前!


在*读后感3篇(扩展8)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1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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