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党史学习 >

政务公开不规范(1篇)

时间:2023-05-03 10:30:05 浏览量:

篇一:政务公开不规范

  

  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乡镇是国家政权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乡镇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行,不仅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而且增强了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如何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一、当前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行政务公开是一项规范行政行为和经济行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治本措施。近年来,我市各乡镇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虽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走形式的状况。由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怕家丑外扬,还有的认为基层单位就那么一点权利,公开不公开无所谓,只要不贪赃枉法就行。因而,对政务公开很不主动、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公开内容不全面。少数乡镇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为民办实事等事项,对一些群众关心的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等未公开,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公开内容不具体。有的乡镇只公布一些群众早已熟知的事项,对群众普遍关心、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乡镇财务收支情况、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政府基建项目招标、各类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却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相差甚远。政务公开工作只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在内容上

  想群众所想,才能达到目的。然而,目前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把人员分工写得很明显,而且长期保留,把工作职责和工作目

  标写得很具体,也很少更换,缺少的就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看的人不多,作用也不大;二是在公开内容上,只是照搬上级文件的条条框框,往往避重就轻,对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或公开非实质性内容,对一些影响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的事项,往往是大而哗之,甚至瞒天过海欺骗群众;三是政务公开栏变成政绩光荣榜,把政务公开变成政绩公开进行评功摆好,而对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闭口不谈,尤其是回避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四是在公布时间上不是急群众所急,及时公开时间性强的内容,而是按部就班几个月更换一次内容,事情一多往往就被挤掉,公开栏设置也不考虑方便群众便于阅览,绝大多数局限于办公场所、机关大院,根本没有考虑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栏前冷冷清清;五是政务公开缺乏连续性,上级有要求便着手抓一抓,上级没有要求便认为风头过了,工作没动力、不深入、缺乏连续性。

  (四)整改措施不够落实,缺乏实效性。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公开前的形式,而轻公开后的结果,往往一“公”了之,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甚至是群众找上门来反映问题,也置若罔闻,更谈不上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个别单位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及时解决。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乡镇政务公开之所以存在上述不足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政务公开实质是推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乡镇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问题,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把行使政府职能看成手中的权利,认为本部门负责的事务就是本部门的权利范围,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对于本部门的权利认为不必也不愿让他人知道,那么其政务公

  开必定是避重就轻搞形式主义。由于一些乡镇在认识上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认为是自身的权利,甚至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给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进行政务公开,以种种借口推迟政务公开工作,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对上

  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

  (二)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新举措,现在的乡镇政务公开还带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政务公开法,政务公开的内容只是散见于《档案法》和《保密法》中。在乡镇,政务公开一般是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作出,乡镇政府仍然掌握着政务公开的主动权,老百姓只是被动地接受有关政府部门愿意公开的信息,如果政府机关不公开应该公开的制度或文件,群众本身并没有任何渠道能够加以改变,这种状况容易导致政务的不完全、不彻底公开甚至假公开,使得政府部门有机会隐瞒对自己或部门利益不利的信息。此外,乡镇政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使得政务公开在实践中容易表现出随意性、零散性、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三)责任不落实。目前,乡镇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乡镇领导干部、科室和站所负责人职责范围不够明确,考核奖惩不够严格。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真正纳入乡镇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并同其经济利益、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紧密挂钩。现行制度中,如果政府机关不予公开或不彻底公开,上级机关多数只是口头批评而已,很少严肃追究责任。由于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不够到位,致使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落实,乡镇政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三、解决乡镇政务公开问题的对策

  相对于政府机构改革而言,乡镇政务公开也意味着一场深刻的革命,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务活动透明度的需要,是促进乡镇改革步入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办事程序化发展轨道的必由之

  路。为了更好地推进乡镇政务公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触及基层干部的自身利益较多,推行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首先应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一方面,要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民主政治教育,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还政于民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尽

  的义务和责任,而决不是什么“赏赐”。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让老百姓意识到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政务情况是人民群众重要的民主权利,关心、监督和推动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是广大群众的重要责任,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

  (二)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各地政务公开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制度,就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纪律、如何接受监督、如何奖惩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以利于统一遵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乡镇政府领导及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突出政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以乡镇党政办公室为办事机构负责抓好落实。要成立专门监督机构,由专门监督机构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应邀请县、乡人大代表以及离退休干部、村级群众代表参加监督机构,以增

  强监督机构的代表性与针对性。

  (四)强化监督,确保内容真实。乡镇政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开和腐败的问题、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问题等等都应依法及时如实公开,以利于群众了解和监督,而不是只注重公开单位职责范围、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把政务公开栏变为仅仅是一般的政策宣传栏,不注重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只有加强监督,才能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又符合群众的要求,首先要加强乡镇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公开的内容可靠,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审阅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听取群众的反映,有计划地开展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活动。

  (五)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防止权力运作中的腐败,如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力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公开必将流于形式。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对乡镇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并同经济利益挂钩。要建立乡镇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从乡镇领导干部到机关部门(站所)负责人到一般工作人员,都应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并将履职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的,要加强教育,促其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通过严格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是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探索,同时又反过来促进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实行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的权利,政府的义务,对基层政权更是如此;理论和现实两方面迫切要求出台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使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肯定和巩固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

  开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所以,法治化道路是走出乡镇政务公开的关键,只有完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各地乡镇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就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推荐访问:政务公开不规范 不规范 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