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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7 14:15: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理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 办发〔X〕110号)、X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X 林公函〔X〕40号)、中共X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内委发〔X〕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调整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相关机构职能职责,做到精简、统一、效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通过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为建设幸福美丽X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执法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行使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在市、县(市、区)两级实行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未设置森林公安机关的市中区(含X经开区),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二)明确执法范围。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共计5类74项)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再行使上述权力。

1.森林资源类(共计17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省绿化条例》《X省天然林保护条例》《X省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X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野生动植物保护类(共计24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X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3.森林防火类(共计10项行政处罚权)。《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有关森林防火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共计15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X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X省湿地保护条例》《X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5.防沙治沙、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类(共计8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的防沙治沙、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权力范围以《X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详见附件)为准。授权集中行使的权力事项有调整的,须重新报请省政府批准。

(三)严格时间节点。

1.执法改革从X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湿地及森林公园类等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首批纳入改革,并于X年底前完成。

3.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三类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待省上明确后再纳入改革。

(四)加强监管与救济。森林公安机关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同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加强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森林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提升执法能力。

1.严格持证上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X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X省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依法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后原有的执法机构、人员在林业系统内部可作调整。

2.加强执法培训。要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让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民警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水平。

3.配备辅警人员。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X 办发〔X〕88号)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机关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安发〔X〕149号)中“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模式,规范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并纳入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范围”的要求,配备辅警人员,加强森林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充实森林公安执法力量。

(六)落实经费保障和鉴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森林公安机关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由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须按规定预算级次全额上交国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森林公安所办理的涉林案件技术鉴定、测算工作及经费(市森林公安局所办理市中区、X经开区涉林案件由市中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积极探索开展林业案件鉴定工作有效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三、工作要求

(一)组建改革机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及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处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配合协调。鉴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涉及面较宽,各级林业、编制、法制、财政、人社、公安、发改、国资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教育培训、案件举报奖励、涉案财物处理及价格认证、涉林鉴定、交通工具、业务技术用房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在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与森林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需由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涉及林业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查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等职能,由森林公安机关牵头承担,相关机构和单位积极配合。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林业系统内部各相关机构和调查(规划)设计队要及时提供相关法规政策、信息、技术以及人员支持。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施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林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维护生态安全、守住生态红线、巩固大规模绿化X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改革。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改革推进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47号)、《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监发〔2019〕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的通知(X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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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XX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
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质量安全和食盐专营)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的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相关领域的行政监督和管理,由各领域按职责承担。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财物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场监管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以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应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二)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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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涉及直接到市场、进企业、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行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责、人员、编制,原则上要同步划转。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县盐业执法相关财物一并划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严把进人关口,统一规范编制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因改革不能任现职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严格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岗位职级和人员设置,确保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任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快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纪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统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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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办案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坚持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办理、随机抽查、案件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协同高效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面贯通。建立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
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积

4

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综合利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急处置经费、执法装备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表扬奖励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与选拔任用挂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三、加强组织实施
要全面贯彻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快完成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实施等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情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改革。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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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干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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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47号)、《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监发〔2019〕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的通知(X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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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XX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
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质量安全和食盐专营)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的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相关领域的行政监督和管理,由各领域按职责承担。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财物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场监管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以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应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二)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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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涉及直接到市场、进企业、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行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责、人员、编制,原则上要同步划转。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县盐业执法相关财物一并划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严把进人关口,统一规范编制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因改革不能任现职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严格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岗位职级和人员设置,确保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任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快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纪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统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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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办案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坚持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办理、随机抽查、案件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协同高效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面贯通。建立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
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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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综合利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急处置经费、执法装备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表扬奖励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与选拔任用挂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三、加强组织实施
要全面贯彻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快完成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实施等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情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改革。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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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干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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