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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5篇

时间:2023-07-17 09:30:33 浏览量: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高等院校所承担的基本功能和我国高等教育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都要求高校行政工作必须以“服务”为中心,高校行政部门应不断强化服务职能,提高自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5篇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篇1

高等院校所承担的基本功能和我国高等教育 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都要求高校行政工作必须以 “服务”为中心,高校行政部门应不断强化服务职 能,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高校实行服 务型管理,也是整个社会行政管理思想变革趋势 的必然要求。

一、在现阶段,高校建设服务型行政具 有管理模式发展趋势的必然性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及我国科教兴国战略 的具体逐步实施,我国的高校实现了跨越式的发 展。在高校大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高校行政管 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的管理工作,尤其是 传统的高校行政管理的弊端日益暴露。例如:高 校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行政管理体制不完 善、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部门、行政管理服务意识 淡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导致行政管理 的效率与质量环节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必然导 致高校全体师生对行政服务会心存不满。

目前,提高教育质量要求高校行政部门必须 加强为教学和学生服务的职能。尤其是我国高等 教育进人了快速发展阶段,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 大,提高教育质量必然成为高校发展的重中之重。 这就要求高校行政部门必须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 心,不断强化为教学和学生服务的职能,以此推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中 学术权力的发展要求高校行政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服务学术研究的职能。学术权力的必然回归已成 为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变迁的重要趋势。有学者指 出,目前高校中学术权力已处于上升态势,今后将 形成“品”状组合的权力结构,即学术权力置于顶 端,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构成底部支撑,因此,学 术权力的日益发展无疑要求高校行政机构不断地 加强自身服务学术的职能。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 日益明显要求高校行政部门必须加强为社会服务 的职能。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和高校也明确地提出 建设服务型高校的目标,强调高校要主动承担推 动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高校行 政机构的职能必须适应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日益 紧密的联系状况,使内部机制更好地适应服务社 会的功能要求。总而言之,高校建设服务型行政 模式势在必行。

二、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发展前景下,探 讨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所应该具有的 内涵与特征

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就是指高校行政管 理应满足高校服务对象的需求,以高校全体师生 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需求为工作的导向,并通过 强化行政管理服务意识,完善行政管理规范的服 务规章制度,进而为保障高校全体师生提供优质 服务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应该体现服务的高 质量和高品位,具体体现以下特征:

(一)专业的服务

专业性是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只有专业人员懂管理、会管理,才通晓事务的处理 程序,才会减少行政事务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从 而保障高效优质的服务。高校的办公室等职能部 门应该由专业人员组成。也只有具有丰富的行政 工作经验、能创造性地开展行政工作的人员才能 胜任。

(二)规范的服务

规范的服务是探寻实现高质量服务的一条路 径。为实现高校有效的行政管理,各高校应该根 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高校的各种管理规章制 度。在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中,行政职能部门、工 作人员依据行政权力按照规范的制度运作,以设 置科学化、流程便捷化、过程人性化为目标,以最 大限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满足师生需求为导向,科 学设置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权力和 办事程序,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

(三)尊重的服务

尊重的服务体现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 节和方面。具体讲:

第一,各项管理制度的生成应 该体现尊重的原则,即在最广泛地统计广大师生 甚至是家长和社会的意愿,在经过充分论证、反复 沟通和平等公开对话的过程中生成规范。

第二, 在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中,行政服务对象应 该是受到尊重的,行政人员要用服务的态度,人性 化的方式执行任务。第三,设置人性化的救济机 制体现尊重。当行政管理影响到管理对象的基本 权益时,应该允许服务对象有充分申辩的机会,建 立起相应的申诉等相关的救济机制,防止不必要 的矛盾的发生。

三、目前,构建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应 该完善以下方面

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人,高校 的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新情况和新挑战,高校行政管理者应从管理理念、 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对学校的 行政工作进行完善。

(一)树立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理念

就现阶段而言,高校行政工作人员首先要将 自己定位在服务者的角色上,坚持“教育以育人为 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的原则,把服务视为管理的核心要素,内化为自觉 的行动。其次、高校行政工作人员要在遵循高等 教育人才培养的内部发展规律和适应社会经济、 政治、文化发展的外部规律的基础上,转变过去不 适应高校发展的陈旧管理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最后,高校的行政工作人员要积极地改变管理工 作方式,变被动的工作方式为主动服务的工作方 式,并努力为师生员工提供周到细致地服务。在 工作中,行政工作人员应该牢记服务对象,换位思 考,急人所急,为学生、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教学、 科研提供优质服务。总而言之,高校行政工作人 员应该将服务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在 服务中求管理,在管理中求服务,充分体现出高校 管理的服务性特征。

(二)加强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培训

在教育高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对高校行政工 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是使行政工作人员能顺应时 代发展的基础。学校的人事和组织部门一方面可 以组织行政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行政管理等知识, 使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知识和专业化技能获得 提高,从而造就一支能够掌握并运用服务型行政 管理理念和手段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另一方面, 可以组织行政工作人员走出去,多学习、多交流, 以提高和丰富行政工作能力。总之,可以通过多 种途径促进行政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形成服 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以促进高校实现人才培 养的目标。

(三)健全和完善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高校行政工作高效、 规范运转的基本前提和保障。随着高等教育教改 革的不断深化,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与学校办学 目标一致的规章制度,是建立服务型高校行政管 理的重要方面。高校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 制度规范行政管理工作,以实现行政机关管理服 务工作制度化。总体讲,只有健全和完善服务型 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才能保障高校顺利地运 行和发展。

(四)建立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考核机制 建立以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目标为导向的高 校考核机制是保障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持续 发展的动力。同时,要把考核评估体系制度化,规 范化,形成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评估考核的长效 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服务评价考核机制, 使行政职能部门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方 式置于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之下,有利于促进行政 工作高质保量地开展。同时,通过设置对行政职 能部门、行政工作人员的考核,可以及时肯定积极 行为,否定消极行为,激励行政职能部门和人员不 断改进自身行为,努力做好工作。在考核时,师生 能够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行政职能部门 的服务内容、质量与方式进行有效评价和监督,促 进行政职能部门和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 平。尤其是,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 评先评优、职称聘任、绩效工资相挂钩,形成综合 考核运用体系。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篇2

行政管理论文例文

守法作为档案法制的建设关键环节,长期以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强调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守法,而忽视了档案行政管理主体——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管理者的守法,这种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档案法制建设的进程。实质上,守法的对象应该是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而非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的守法才是实现档案法治的关键。本文从这一认识出发,试着阐释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的问题,以期加快推进档案依法行政。

1 守法的对象是档案行政管理主体

“守法”,即遵守和服从法律。“完善的法制为实现法治准备了条件,而法制的有效实施才能达到法治的目标。有法不依形同无法、甚于无法。”[1]因此,倡导守法精神,在推进依法治档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守法的含义,应当包括普遍的遵守法律和法律的普遍遵守。所谓法律的普遍遵守,即凡是国家的法律都必须遵守。”这里说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个层次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亦包括依法治档所依之“法”。“依法治档所依之‘法’就是档案法体系或档案法律体系所提供的一切规范,即档案法律规范。通俗地说,也就是与档案、档案工作有关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

守法的含义,还应当包括知法和依法办事。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而守法则必须依法办事,不仅是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不违法,而且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捍卫法律的尊严,以实现立法的宗旨。作为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律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守法,实际上是法律规范得以实现的方式和过程,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则是档案法制建设至关重要的环节。

然而,谈起档案法治,就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论是依法治档、档案执法,还是档案普法,大都会涉及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上说。在谈到档案法制建设的对策时,经常建议:“通过档案法制的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认识到《档案法》在管理国家档案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是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不依法办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通过档案普法,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使人人都知法、遵法、守法,从而达到依法治档的要求。”“将档案法规定的档案权利和义务,变成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在处理档案事务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似乎已经形成一种惯性,就是档案守法的对象是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这却忽视或掩盖了法律对象上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政府的组成部分,即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如果一个社会可以二元为民众与政府,或权利与权力,那么,就守法而言,准确的法律表述是,守法应当是政府而非民众的事,此正如权力必须守法,权利则无须守法,只要不违法即可。”也就是说,档案守法的对象应该是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而非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

这样的认识可以从宪法层面得到支持。“政府由人民的需要和意志产生,政府受到人民制定的法律限制。”“就政府的权力来说,人民权利是政府权力的基础,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源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防止政府权力失控的有效途径是,要求政府行使权力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政府守法是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重要保障。政府守法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关系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政府所守之法凝聚了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整体意志,其中,对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方式、程序、职权、职责、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既保证政府合法权力的行使能畅通无阻,又防止政府越权、滥用职权,通过政府守法产生符合人民授权初衷的稳定、良好的社会秩序。第二,政府守法不应仅仅拘泥于遵守法律条文,还应以法的理想——为人民的最优化生存服务为政府存在与运作的宗旨。第三,权力所有者在设计、构建政府时并不是任意性的,而是从功利原则出发,要求政府为其带来最大的利益。要求政府守法可以防止政府行为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从而激励个体在法律范围内尽其所能地追求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政府则主要是出面限制和阻止人们谋求不正当的非法利益,并对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效加以整合,引导和促进权力所有者所设计的经济运行模式尽快建立。第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然要求对政府守法与否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不受监督和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政府必定会将法视为繁琐哲学而束之高阁,其后果会导致政府违法侵权现象充斥社会的各个角落。

政府守法实质上是宪法所要求的,是有着宪法基础的。因为,政府守法不仅践行了《宪法》所明确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庄严宣告,而且可以构筑良好的社会守法环境,减少公众的违法行为,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必将加快守法政府的建设。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其守法同样受宪法的约束。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是管理国家档案事务的行政主体,尽管大部分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都归属党委领导管理,但是,行使的职能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质上属于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政府的组成部分,也必将加快守法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步伐。

宪法的本质就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限制公共行政的管理权力。“就民众而言,我不需要遵守保护我的东西,否则逻辑上说不通。当然,如果实在要说守法,那是我们必须守护宪法,以防权力对权利的侵害,毕竟在理论上宪法是权利的保证书。如果说权利防止权力侵害,靠的是宪法,那么权利本身也可以彼此侵害同时危害社会,这就要靠宪法之下的法律如民法和刑法了。它们是用来平衡权利之间的各种关系,同时惩罚一种权利对另一种权利的侵害,包括对社会的侵害。就这些法律而言,民众需要做到的依然不是守法,而是不得违法。”[10]守法还是不违法,其法律表述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它简要地表达了公民与政府(即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与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应遵循的不同法治原则。对政府应遵循的法治原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即政府必须照着授予权力的法律条例去做,不能越出授权范围履行任何职责。在法律条例范围之外,没有自由可言,旨在约束其权力。这就是守法。对公民应遵循的法治原则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即除了禁止的条例,公民在不触犯或不超越法律(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生活、谋求发展,可以充分享有自由的权利。这就是不违法。“法无授权即禁止”与“法无禁止即自由”就是守法与不违法的区别。

2 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的守法问题

尽管依法行政推行了很长时间,档案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在守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自我封权。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权力均由国家法律设定,行使权力应当以法律为依据,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不得为之。但是,由于档案行政管理权中包括有一定范围的立法权,面对极其多样而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需要制定一些抽象的规范,以解决改革与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而由于有些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存在“只要是为了达到行政目标,法律未禁止的均可为之”的错误观念,因而在档案行政立法活动中,往往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设定权力,为公民法人设定义务;或者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应尽的职责通过某些规定转化为公民、组织的程序性义务。例如《湖南省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就有这样的问题。该《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民营企业档案,是指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并且对其档案的管理如建立档案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与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工作部门的职责、分类、归档时间等都做了规定。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只管其中那些“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事务,具体管理程度范围应该限制在第十六条的范围内。该《办法》明显地扩大了管理权力范围。这种情况并非个别,其他一些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基本相同,还有《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也基本与《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相同。

2.2 不履行法定义务。权力即是责任,一定的权力与一定的义务相对应。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在行使法定的行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但有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档案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该项义务的情况下,却采取了消极不作为行为。例如,《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第十九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由于至今国家档案局没有出台档案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没有履行其义务,从而致使第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也无法履行。再如《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由于绝大多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没有履行这一立法责任,致使对非国有档案的管理范围不确定,难以贯彻执行《档案法》中的其他规定。

2.3 违反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档案执法合法、公正的保证。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档案行政行为必须受行政程序规则的制约,依程序行政,也是档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但是,由于习惯的影响,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的人们往往把档案行政执法作为做好档案工作的手段,很少有考虑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这种现象在档案行政监督检查中十分普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提出并实行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档案界俗称“档案执法检查”)相结合。例如,有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档案执法工作中“一是坚持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一方面在执法监督过程中通过检查指导、业务传授、说服劝导等方式克服‘法不责众’的现象,能真正提高执法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业务指导要借助于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以执法监督为保障,消除个别基层单位对业务指导不主动、不配合的消极现象。二是坚持案件处罚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在业务指导中发现的违背业务规范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给予纠正,拉入正道,以防范这些事件的继续演变,避免档案违法案件的发生,把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这种做法中不仅可以看到不按照行政程序执法的现象,而且可以看到严重违反法治精神的“钓鱼执法”影子。

3 构建档案守法环境是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的重要职责

这里说的档案守法环境中的守法是广义的守法,是指在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的基础上,构建的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积极守法、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维护法律不违法的环境。

档案守法不但是档案法治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档案法治实现的根本要求。实现这一要求,“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健全的有利于全社会守法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及其他相关的设施,使得每个主体在行为之前都用法律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并使得人们不能、不敢亦不愿违法”。[12]由此,就会构建成档案法治建设最理想的档案守法环境。

理想的档案守法环境的构建,不取决于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违法,而取决于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的守法。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法治观念的形成和法治精神的培养,不能靠空洞的说教,也不能靠强制和命令,而要靠其对现实档案法治状态的实际体验。这取决于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对法律自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对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不仅取决于档案法律规定了什么,更取决于档案法律在档案行政管理主体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和严格执行,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程度决定着社会档案守法环境的构建。因而构建良好的档案守法环境就成为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的重要职责与任务。

在构建档案守法环境中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应该履行的守法职责是:一要完善档案立法。主要是遵照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细化档案立法,以弥补档案立法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填补档案立法中的空白。使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清楚哪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明明白白知道哪些是不该做的,做了就是违法。二要严格档案执法。档案执法的重心就是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依法行政,是衡量严格档案执法的重要标准。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公开透明。也就是要依法管理档案事务,坚持严格按照法定行政程序行政办事,维护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中树立档案法治意识,清除“人治”的观念。三要公正档案司法。就是要严肃公正地查处档案违法案件,杜绝档案违法不究的现象,维护档案法律的尊严。引导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护法不违法。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篇3

摘要:在信息量飞速增长和传播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行政管理方面的应用有着深刻认识,它不仅影响到一个企业单位的正常运转,还对其声誉有着一定影响。因此,本文就对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理念的创新出发,以电力单位中行政管理服务为例进行简单探讨,并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理念;电力单位;创新

在我国社会飞快进步的前提下,我国办公室行政管理发挥出重要作用,它是我国各个企业单位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同时也是保证企业中各个部门之间的正常交流和工作的中心枢纽,所以办公室行政管理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电力单位的办公室行政管理是更为重要的,它对部门员工有着更高的要求,员工不仅具有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要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并且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政策调整和发展方位进行创新,从而促进办公室管理工作变得更加有效率。

一、对员工岗位职责进行再细化

对于电力单位来说,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一般是比较时效性的,但是在大多数企业的办公室岗位设置中,有很大一批岗位的设置存在着随机性和任意性等不好的现象,这样很容易使得办公室岗位在利用问题上出现重叠、不衔接等现象,不仅降低了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大了办公室人力成本的提高。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办公人员在办理事务中出现了某些问题,便很难对其进行责任处理,这样不仅会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难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单位部门的长远发展,尤其对于电力单位来说,出现这样的情况将会更加的麻烦。另外,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中,不明确的岗位职责将会导致成员之间分工不明确,从而大大降低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在对办公室职员的岗位设置上,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员工职务进行合理分配,此外,也要多注意对不同的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的岗位划分,对各个岗位职责进行再细化,如设置出办公室专门为领导服务的工作等,使其变得更加有序性和规范化,从而实现办公室管理工作的由繁到简的工作模式,进而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性。

二、对员工实行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电力单位虽然不同于其他教育单位,但是对于单位部门的人才教育理念基本是一样的,在课堂中,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育,而在某些工作单位中,我们也应该注重以员工为主体,即办公室行政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此前提下,对电力单位部门的员工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培训和教育,其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此外,当时时代发展的核心就是人才的培养,我们应该建设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去更好地培养人才是眼前十分重要的话题。当然,现阶段我国企业单位中的上下司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是不符合当今时代发展主体的,尤其是在服务型行业领域。在企业单位中,我们要正确认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那些被管理者不仅仅是被教育和被管理,更重要的是被服务,那些管理者应该多加重视向个体化教育方向的转变。对于电力单位来说,我们必须要做好城市的电力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要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端才能的人员,进而将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这也是一项比较长远的任务,但是要想提高企业的发展,我们就必须在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教育以及服务。

三、加强员工服务的主观性

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理念不仅是要求员工对领导提出的方案进行简单的服从,而是应该突破原有的思维模式,对单位部门提出的决策进行强化、完善等,从而更好地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仅可以为领导分担忧愁,更能使得工作富有创造性思维地去开展,因此,我们要采取相关的措施去增加员工的主动性。在主动的前提下,员工们会积极地去深入调研,并且为管理者提供准确可靠地消息,甚至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使得管理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单位的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策略和发展规划,有助于实现企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而被动则是员工仅仅完成管理者交代的日常任务,缺乏一定的积极性,这对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都有一定的影响,从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在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意积极培养员工的主动服务意识,这样有利于员工在工作中更加富有积极性,并且可以掌握更多的工作经验,促使员工去主动地探索和发现规律,这对提升自己的实力以及企业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四、促进员工形成服务与决策相统一的理念

无论是在电力单位还是其他工作单位,办公室都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机关,办公室管理对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多加注重对办公室行政管理的完善和创新,使其服务更加趋向全面性、系统性,在办事过程中,要从各方面注意,保证其服务的优质性。例如在领导提出决策方案时,员工要积极地为其决策提供自己的见解;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员工除了执行自己的行驶权利外,还要积极地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工作能够更好地落实和应用;最后,在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并将出现的情况向管理者进行积极地反馈。此外,办公室人员要注意多进行信息考察和调研工作,加强各成员之间的联系,便于各工作人员在解决领导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上能有更好地表现。再者便是要充分利用员工的监督权力,促进管理者所决定的策略能够很好的落实和执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工作更加实事求是,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五、结语

总之,办公室行政管理对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影响,同样在电力单位中,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理念进行再创新和发展,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更好地提高,进而加快企业的发展以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吴萍。深改背景下电力企业行政管理创新的方法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1):26.

[2]史晓辉。电力企业行政管理创新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1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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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楠。电力企业行政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及完善对策[J].今日中国论坛,2013,(15):125+127.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篇4

从治理型政治学的应用或其实践战略来看,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是其必然的逻辑展开,是治理型政治学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如果把治理型政治学看成是一种新的政治科学研究纲领,那么按照拉卡托思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有关硬核和保护带的理论,治理和新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科学研究纲领中硬核和保护带的关系。因此,割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降低新公共管理的政治学科的性质,减弱治理理论在回应现实问题时的力度,而且也使治理理论在学术论战中失去有效的保护带。国外有些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之所以和治理理论有关,是因为“掌舵”是分析公共管理的核心,而“掌舵”是治理的代名词,简略分析一下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框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

作为新公共管理内容的主体,它有两个基本学术支持: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在这里的应用是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直接的职业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评估标准、根据结果进行管理,以及更晚些时候所提出的接近消费者――公民的观念。新制度经济学则是把交易成本分析和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中,通过新的激励制度安排削减官僚机构,通过承包和准市场的运作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选择。而关键也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统治结构羁旁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推动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大致如下:(1)把控制权从官僚手中转到社群手中授予公民;(2)推崇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3)驱动政府管理者前进的是自己的目标――部门和角色的使命,而不是文本的规则和规定;(4)公共管理者重新把自己的公众定义为消费者,并且为它们提供选择的机会;(5)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简单地提供事后服务;(6)把精力放在赢利而不是简单地支付财政拨款上;(7)实行分权制度,主张参与式管理;(8);公民评估自己的代理者的绩效时,关注的不是投入而是结果(9)关注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包括激励所有的部门和公民,为解决他们社群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动。显然,新公共管理的这些观念和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及复合政治都关心竞争、市场、消费者以及结果,公共部门围绕这些主题的转变就是脱离统治政治的、更小的政府,而另一方面则是更多的治理。

服务行政管理论文通用篇5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一:谈行政管理视角下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摘要: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培养高质量人才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心。

以行政管理为视角,研究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目的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体系,并使该监控体系能够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发挥全方位的作用。

关键词:本科教育;行政管理;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培养高质量人才是高校教学工作的目标。

为此,各国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采用了不同评估体系。

对比国外各种评估体系,国内高校人才培养过程同样具有一定的质量监控标准进行约束。

所谓质量监控,即在高校教育教学过程中,为确保教学活动管理与控制等目的而进行搜集教学材料所需的各类信息。

二级学院作为高校教学直接执行部门与管理单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工作将永远是其教学的工作核心。

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管理单位及教学秘书、教学院长、教务处管理人员等执行主体具有一定的权责。

他们的职责在于各自所承担的系列工作范围和负责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

他们的权限在于保证所行使的职责能够有效履行。

本文研究的目标:以行政管理为视角[1],建立健全行政视角下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使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一个动态的、可操作的、可控制的管理流程,并通过整合各类本科教学资源、协调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

构成一个在本科教学质量体系上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以此达到高校对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和全要素的监督评价和指导。

一、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呈现特点

目前,国内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内涵为:受教育群体对教育的需求以及在特定标准的监测与管控过程。

在监测与管控过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呈现出多元的、自发的、奇异的、变化的等特点。

(一)质量监控行为主体的多元特性

根据不同利益受众和不同价值诉求群体,高等教育质量监控行为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性。

质量监控行为主体[2]主要体现在国家、高校及直属部门、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教师学生等各方利益代表。

以国家主体为利益需要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应满足国家诉求,所有教育行为应符合国家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所有教育产出成果应体现出国家对高校要求的终极人才培养目标。

以学校、国家专门教学质量管理部门为代表的利益监控主体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以满足维护高校及教育部自身形象为需要。

以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利益需要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是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够直接为用人单位所接纳。

以教师学生为利益需要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应为此类受众群体提供反馈、考核及提升等制度,并且使此类群体能够从高校质量监控行为中直接获益。

(二)质量监控行为方式的自发特性

与教育部、省级教育厅等组织各类评估不同的是,各高校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完全是自主地进行质量管理。

原因在于:教育部、省级教育厅等组织的各类评估中对高校质量监控存在着强制性监控管理。

而高校自身着眼人才高质量产出为意愿的监控:完全是一种对质量严控的、多维的、主动的生态监控体系,这样的监控能够为高校本科专业带来长久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质量监控行为方法的特异特性

由于高等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已任,受国家权力主体的影响、社会环境的推进,不可避免地引入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型。

当然,由于高校质量监控行为中的质量评估常以检查、审核、评价等方式进行衡量,这些模式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天壤之别。

对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他们对于质量管理包含质量信息管理、质量审核、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过程,这些过程都以保证产品质量能符合用户要求的企事业产品保证体系,从而达到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目的。

如果单纯地运用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质量管理模式,有违高校不以利益为目的的人才产品输出模式。

同时,由于高校质量监控过程中,常以评估和评价等方式进行。

可以肯定的是: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管理模式不能直接应用高校质量监控,高校也不能单纯应用自身评估评价体系作为质量监控裁量。

因此,只有将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质量管理模式与高校自身的评估评价体系有机结合,才会使高校教育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最终以达到高质量人才产品高效输出的目标。

(四)质量监控行为过程的变化特性

目前,国内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监控的过程基本以国家层面进行监控,通过教育部、省级教育厅为主导。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群体对教育产出的利益需要逐渐不一致。

高校质量监控行为过程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它不再是单一的国家层面监管,更多的是通过高校、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政府联手实施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监控,甚至学生也因对学校、社会、政府等三方利益牵制而全面参与了质量监控。

这些质量行为过程的变化,将带给学生对质量保障直接体验,促使大众化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3]管理者给予相应的分层设计,进而促使质量保障体系不同的价值诉求主体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肯定。

总的来说,随着监控流程与环节的变动,监控主客体角色关系进行了转换,高校质量监控内部属性行为过程也悄然转变。

二、行政管理视角下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监控探索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在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探索过程中,努力把握“目标—评价-反馈—改进”的运行机制,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模式[4],使每项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监督”“有评价”和“有改进”,形成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和螺旋上升环境。

(一)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控网络

高校教育教学完善的质量监控网络需要根据教学工作特点和专业特点,形成相关的教学质量标准,以规范高校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

同时,完善的质量监控网络需要健全的质量保障组织加以支撑,在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组织主要包含:成立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强有力的后盾,以教学工作委员会作为监督,以教学督导作为监测,以各院系教研室单位作为直接观测,各部门各小组协同动态监管。

完善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网络需要质量保障制度,在教学计划执行的全过程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听课制度保证教师的教学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管,以此扼住部分教师对教学不负责态度;聘请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形成各级教学督导机制,

通过老教师的教学督导,查找问题并给予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以此帮扶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教学能手;从学风方面,加强学生参与质量监控过程,以此建立部分基础课程的教考分离制度,使质量监控过程成为学生在高校最大的受益者。

优质的人才培养取决于高校对人才培养的方向,而高校对人才培养的方向取决于专业负责人学识的高度、见识的广度、治学的大度等,因此建立起专业负责人的遴选及保障制度,有助于强化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的组织和领导力量;规范的教学资料收集、

及时的有关教学资料整理,能够有效地分析当学期在教学管理过程存在的不足。

因此,必须建立完整的教学资料收集与归档制度。

(二)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价机制

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应贯穿质量监控的全过程,高校及下属二级学院的质量保障制度和质量标准,应持续不断改进和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5]建立健全质量评价机制,出发点在于高校全员师生做到人人重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使良好的质量评价机制成为促使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一把利剑。

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机制,应在本科教学管理体系中有深入,在规章制度中有突破,在教学工作中有精细化,在教师教学水平中有跨越,在学生管理中有创新的全方位立体式总布局。

建立高校由“怕评”到“爱评”的常态化,政府由“做评”到“管评”的法治化,社会由“论”到“评”的专业化,教师由“被忽视”到“被重视”的充分尊重,学生由“看评”到“参评”的权威化的质量保障体系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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