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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时间:2022-08-09 11:4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5篇

第一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一、就业扶持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含鉴定补贴)....................

  (二)社保补贴......................................

  (三)到基层就业补贴................................

  (四)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五)就业见习相关补贴...............................

  (六)求职创业补贴..................................

  (七)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八)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招聘..........

  (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十)"三支一扶"基层就业项目......................

  (十一)参加我省基层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

  二、创业扶持政策

  (十二)创业培训补贴................................

  (十三)一次性创业资助..............................

  (十四)租金补贴....................................

  (十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十六)创业担保贷款................................

  (十七)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三、综合扶持政策

  (十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一、就业扶持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含鉴定补贴)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参加本省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者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自相关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补贴;
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提升一级资格等级(含跨工种)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后,或高校毕业生自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所在地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工种分类补贴),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按200元标准给予补贴。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部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按时足额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持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应届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持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持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到基层就业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
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代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五)就业见习相关补贴

  1.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

  2.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按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

  (六)求职创业补贴

  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学校组织高校毕业生申请并初审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七)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毕业当年可报考市以下机关公务员。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采取降低门槛的政策措施,不设开考比例和专业限制,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大学生,对本科以上大学生不设任何限制。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高校毕业生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受年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限制。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管理人员可不限专业,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放宽年龄要求。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比例面向本地户籍(生源、父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招录(聘)。

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择优招录高校毕业生或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安排到县乡机关锻炼1年。

  (八)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招聘

  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不作职称、执业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岗位的,执行上述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大学生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考区地级市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应征地为广东的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每年全省各级机关至少安排300名指标,面向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
国有企业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三支一扶"基层就业项目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参加社会保险。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600元,每人每年1000元的交通补贴。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支医人员,可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申请上岗退费,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年退费标准为8000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三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请代偿其在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十一)参加我省基层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

  每年拿出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地级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上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原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我省招募的上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二、创业扶持政策

  (十二)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经批准同意组织学员免费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十三)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或经营乡村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1万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十四)租金补贴

  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或经营乡村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

  (十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十六)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校和毕业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即贷款基础利率+3%)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十七)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被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享受5-20万元资助。优秀项目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一)大赛选拔。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二)落地注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6月底前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确定当年度优秀项目产生途径(可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途径)、重点行业和评审标准等相关事宜。

  三、综合扶持政策

  (十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第二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暨2012届毕业生就业动员会

各位领导、老师们,大家??好:

学生工作处在这个时候组织召开2012年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非常重要,刚才学生工作处XXX处长总结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我们要审时度势,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积极应对,努力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2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预计将达??万,XX2012年将有普通高校毕业生??万人,我校共有??人,比2011年增长??%;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现就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我们要有同一个思想“一切为了毕业生、为了毕业生的一切、为了一切毕业生”的工作原则,和“走出去、请进来、建基地、拓市场”的工作模式,全员动员、专兼结合、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以上。由于各地中小学项编占岗和不合格教师还没有彻底清退,严重影响了师范类毕业会就业上岗。因此,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依然很大,对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一是我们对于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地方、行业和企业对于吸纳我们毕业生就业的态度不积极;师范系统就业矛盾突出,农村中小学合格教师结构性缺失。三是我们就业服务体系还未完善,就业指导水平较低;就业、创业教育还有待加强。今年我校有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繁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密切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通力合作,一是要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本部门的经常性工作抓紧抓

好,制定更为有力的促进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并努力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二是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强化部门间的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形成校级领导、职能部门、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和服务体系,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努力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实现岗位需求和就业需求的有效对接。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我校毕业生毕业在即,时间非常紧迫。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确保完成要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决不能让老百姓的孩子支付巨额学费接受教育,但学业完成之后就面临失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证学生有投入必有产出。

同志们,现在距离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还有不到??个月的时间,从今天开始各项工作将全面展开。学院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2012年初就业率达到??%,2012年?月达到??%,年底就业率达到??%以上”。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各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就业工作,保证就业人员到位,分管就业工作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来,要不断寻找新的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及时调研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做好信息跟踪;

3、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动员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指导教师特别是新专业指导教师的作用,广开就业领域,多方收集就业信息,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4、各系要开展灵活多样的就业指导教育活动,把就业指导教育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增强学生就业意识。各学系要针对各自的专业设置和实际情况举办就业报告会,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要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择业观

念,充分了解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掌握求职的基本技能。要教育学生准确定位,把握机遇,教育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讲求诚信,维护学校声誉。指导毕业生制作规范的求职书、自荐信等,按照国家就业政策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5、加强教育,引导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我们要利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拓好基层就业的空间,要加强联系,大力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教学系要广泛动员,就业指导中心要聘请有关人员加强对报名学生的培训。要精心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6、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征集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尤其是毕业生培养质量意见的过程,也是对在校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的过程。因此,学校各个部门,各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系要积极主动、有计划作好用人单位联系工作。办好校内的各类招聘活动。

7、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就业工作考评体系

为了进一步发挥各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总结今年的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考评体系,开创我校就业工作新局面。

8、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就业安全,目前同学们在择业时能够想到的问题并不全面,需要家长和老师进行把脉,尤其要及时将应聘情况告知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在就业过程中要提高就业安全意识,学会识别真伪、保护自己,避免误入“传销”、“黑中介”等歧途。确因联系就业工作不能到校的,要向班主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注意自身安全,以防被骗及人身、财产受损失。同学之间也要相互帮助,提倡信息共享,避免同学间不正当竞争。

第三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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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不松懈不动摇

全力以赴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今天,教育部在这里召开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全面部署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刚才,蕙青同志宣读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5个单位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别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几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2010年的工作,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和就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地和各高校超常规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的继续增长。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性,并深入有关省市、高校视察,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发挥才干;
要求各地和高校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掌握信息,疏通就业渠道,加强困难群体帮扶,使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年初,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政策,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强力推动、全社会大力支持,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央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形成了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党委、政府以空前力度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的配套措施,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关社会团体和用人单位主动出项目、出资金、出岗位,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教育系统勇挑重担、全力以赴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以陈希同志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非常时期、非常决心、非常举措”的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出台了落实国办文件精神的19个文件,包括九大方面、70多条新的政策措施;
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政策文件之多、涉及方面之宽、措施力度之大、惠及学生之广都前所未有。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承担了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在落实 “一把手”工程,出台配套政策,狠抓政策落实,千方百计开拓就业市场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四)应对危机、促进就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一方面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以应对危机为契机,着眼长远,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制度改革与创新。一是以启动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这是温总理在北航视察的时候提出来的,无论是对于学校的科研还是学生的就业都是有利的。二是以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和培养模式改革。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地调整研究生专业结构,更多地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三是以积极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为着力点,推动高等教育适应现代服务业需要,强化实践教学。四是通过建立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基本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规模,加快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这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我国军队建设上的重大举措。五是以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契机,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六是巩固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直接解决70多万名应届毕业生就业,并在制度改革和创新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具有深远意义。

同志们,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积极进展,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得益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作为、深入挖潜和狠抓各项政策落实;
得益于教育系统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真抓实干和全力推动;
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毕业生就业的鼎力支持和倾情相助。借此机会,我代表教育部,向辛勤奋斗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上呈现企稳向好的势头,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据有关方面预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将延续,我国宏观就业形势仍很严峻。同时,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更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高校毕业生就业牵涉到很多方面,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怎么看待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
关系到怎么看待近些年来高等教育的工作以及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等等。为提早谋划好、部署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通知》对做好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八方面要求,我想借此机会,着重强调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的重要决策,充分体现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所具有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对此我们要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今后我国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高等学校要适应和服务于这一转变,把各类人才及时输送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教育为人民服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600多万大学生身上,寄托着600多万乃至上千万个家庭的殷切希望。做好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就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高等教育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毕业生就业状况,事实说明,如果一所学校的毕业生多数难以就业,就不能说这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是高的。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不会选择这样的高校,从而这样的高校也就不可能科学发展。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高校毕业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知识层次高、活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能否使他们较好地实现就业,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巩固和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中央项目的规模;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二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三是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这是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事情,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将国家和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学生,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四是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出台鼓励毕业生下基层的新政策。积极协调当地财政等部门加快制定地方性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要统筹研究为农村基层输送大学生的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并尽快完善相关政策。五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辟新的基层就业领域,特别是充分考虑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

(三)加强创业教育,优化政策环境,力争实现2010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在全国就业群体中,高校毕业生无疑最具有创业的潜在优势。各地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关要求,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努力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大力加强创业教育,一方面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把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要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二是积极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政策。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力争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工商注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方便。三是要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新的支撑平台。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扶持大学生创业。各高等学校也要积极整合资源,特别注重依托大学科技园等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教育培训、配备创业导师,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一是要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应努力满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行业、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要重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服务;
高职院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企业的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各类院校都要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二是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2010年将加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启动研究生、本专科生专业目录和专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也要加大人才类型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要采取措施予以调整。三是要大力开展就业实习实训,建立稳定的、能满足教学和就业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高等职业院校要全面推进“双证书”制度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半年的顶岗实习时间,也就是刚才发言同志讲的加快实现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四是要进一步把就业状况与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适度挂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要进一步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

(五)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努力把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一是要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开拓就业市场。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友等资源,为毕业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2010年教育系统举办的网络和现场招聘会场次和岗位数要比2009年有明显的增长。二是要普遍开设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课程,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要摸清底数,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的重要决策,深入研究2010年毕业生就业的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明确新要求,并全力抓好落实。一是要继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积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把就业工作作为高校发展的大事来抓;
要全员动员,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分片包点,深入高校,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学校加强督促和分类指导,推进政策和工作的落实。三是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要把新闻宣传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2009年我们以应对危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相关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四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附件3: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

毕业院校:

姓 名

性别

学 号

专 业

学 历

通信地址

邮 编

E-mail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就业单位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岗位

就业时间

毕业生本人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学校就业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仅作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调研使用,不具有任何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效力。

第五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备注: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专业名称用人单位学校名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翻印



填表说明

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列入审核建议就业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本协议自行取消。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单方面违约者将受惩罚。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姓名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毕
业专业
学制
学历
生情家庭地址
况及应聘意见: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用通讯地址
所有制性质全民、集体、合资、其它
人单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
位情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况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及意(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见

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学校通讯地址

校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意见


签章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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