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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1 14:5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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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新建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成效机制,为我镇建设全面小康先行镇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将2018年作为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镇扶贫办公室对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压实责任。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村书记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村本部门扶贫工作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镇扶贫办公室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向基层传递中央、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力戒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指导促进各村各部门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彻专项治理始终,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贯彻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促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镇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定期通报动态进展情况,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2月底前)。镇扶贫办公室于2018年2月底前制定印发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做出动员部署。

第二步:自查自纠(3-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国家考核我省、省市区考核我镇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市、区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

第四步:督察落实(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镇扶贫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明察暗访,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和单位。

第五步:巩固提高(9-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4.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5.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
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6.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
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7.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8. 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9. 对本村、本部门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10. 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不力,相关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11. 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12. 对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3. 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4. 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15. 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16. 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

17. 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

18. 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19. 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20. 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不健全,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1. 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22. 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制订脱贫攻坚规划没有建立“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3.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擅自降低整合资金规模比例。

24. 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25. 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6. 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27. 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强迫命令“一刀切”。

28. 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妥妥、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9. 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30. 考核评估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走过场。

31. 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32. 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立足整治站位,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整治检验,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组织业务培训。按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培育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工作队伍。

(三)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提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系统信息数据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提升信息系统精准服务功能和效率,确保各方帮扶政策施策精准及时。夯实打牢我镇领导干部包片、普通机关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格局,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的进、干得好,提高基层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全面推进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作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着力提升社会扶贫网集聚社会扶贫资源的质量和水平,力促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精准对接。

(四)改进调查研究。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不打招呼,不走过场,增强调研情况的针对性和真实性。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推进和提升工作。安排上级调研活动和督察考核,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为迎接检查考核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形式安排。

(五)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减少检查考评,除国家、省市区确定的督察巡查、考核评估外,镇扶贫办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严禁层层重复多头检查,减轻基层迎查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控制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六)抓好项目实施。加强我镇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前期认证和储备,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

(七)坚持公开制度。实施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告公示,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受益权,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严格督察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督察巡查和考核评估,开展常规性暗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媒体、社会等监督,将专项治理考核与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紧密结合,打造过硬的优良作风。

(九)广泛受理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十)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全省之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x年底实现全县脱贫摘帽目标。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201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围绕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率先、创新、转型、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扶贫攻坚“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为核心,整合扶贫资源、创新扶贫机制,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定向发力,构建全县上下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坚决答应脱贫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x年底,全县xx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xxxx户、xxx人全部脱贫出列,基本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整体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1、摸准扶贫底子。集中精力抓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收入核算、实地查验、走访评议、公开公示、核实审批五个步骤,精准识别贫困户,录入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找准贫困根子。对农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xx元的贫困户,从因病、因学、因灾、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缺就业等情况认真分析致贫原因,详细梳理,分类造册,找准病根病灶,为实施“精准帮扶”打好基础。

3、造准贫困册子。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甄别,划出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三类贫困人口,对每一户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发展意愿、帮扶措施、脱贫时限等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本台帐、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脱贫措施。坚持动态管理,确保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并对脱贫户密切关注,防止发生返贫。(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综合措施,精准化扶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脱贫攻坚行动,打好“组合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1、实施基础设施脱贫攻坚行动。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加强水、电、路、讯、房、环境治理等基础甚是建设,破解发展瓶颈制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居环境水平,夯实农村基础。

(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改扩建、县乡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京沪高速连接线、xxx国道盐山绕城段和南段养护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县域交通通达水平。以贫困村通村、连村和村内道路为重点,加快建设改造农村公路和桥梁改造,年内所有贫困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优化城乡客运网络布局,科学安排运营线路班次,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出行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2)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一批农田水利、人饮安全等水利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重大水利工程、地下水压采、“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年内,所有贫困村贫困群众基本解决“灌溉难”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供水配套工程,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年内确保所有贫困群众解决“饮水难”问题,全部吃上干净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3)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全省规划,加快制定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实施贫困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新建扩建变压器、新建路线、配变增容等,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全面提升贫困村的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

(4)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村信息基础建设力度,尽快缩小贫困村与其它村的“数字鸿沟”,以“互联网+”为契机,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动光纤、宽带向贫困村延伸,确保年内大部分贫困村实现通光纤、4G基站网络基本覆盖;
大力实施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加快阿里巴巴产业带、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重点在贫困村建设服务网点,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
鼓励和扶持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开设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培育新兴市场主体。年内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实体特色馆,基本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信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5)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建设。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需要改造、经济最困难的农户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年内实现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潍坊应改尽改,基本消除农村危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6)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提升贫困村建设基础水平的综合性抓手,把贫困村全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范围,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厕、改厨等方面建设,促进贫困村建设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增加贫困村以工代赈投入,支持农村水、林、田、路等建设。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设计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委农工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明办、县卫计局、县农业局)

2、实施产业和就业脱贫攻坚行动。把发展脱贫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完善脱贫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户户都有增加项目、人人都有致富门路。

(1)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对有能力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贫困群众,通过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扶贫,引导其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鼓励发展设施蔬菜、畜牧、林果、食用菌、中草药、油用牡丹等特色脱贫产业。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带动林果业和观光服务业发展,让贫困人口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中获得多重收益。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济主体,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犇腾牧业等重点企业,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最大限度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大力实施家庭手工业扶贫,按照企业劳动、农户参与、政策扶持、电商营销的思路,加快培育手工塑编等一批家庭手工业专业村,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增加非农收入。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引导贫困群众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重点扶持一批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成为旅游专业村、专业户,有效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商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

(2)加快推进创业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但无致富技能或经营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创业就业技术培训为主题的精准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依靠技能脱贫。不断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完善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积极设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继续扶持管道设备、体育器材、机床附件、矿山输送机械等传统产业,支持商贸物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增强二、三产业吸附就业能力,大幅提高贫困群众的工资性收入;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结合乡镇小微工业园和“一乡一园”建设,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贫困群众实施创业项目,活跃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3.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继续坚持教育布局调整优化和教育质量提高“两手抓”,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抓好中学向县城集中的布局调整规划,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着力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不优质、不均衡问题。全面落实助学政策,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县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实现对贫困家庭高校学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
以县教育扶持中心为平台,整合资金开展扶持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着力打造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支持非涉农专业增设农业技术课程,整合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资金项目,集中支持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复合型实用技术人才。积极对接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和薄弱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盐山中学、县职教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4、实施医疗健康脱贫攻坚行动。把医疗健康扶贫作为防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之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构建医疗保健体系。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扶贫,实施医疗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严格落实大病保险等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保障限额,自2016年起,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范围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贫困人口大病实施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使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上级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有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县人设局、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培训力度,实施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加快完成县 、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做好北京301医院、沧州中心医院对我县“一对一”帮扶对接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新区医疗服务“三院一馆”(沧州中心医院盐山分院、盐山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张锡纯纪念馆)项目,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提升贫困群众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5、实施财政金融脱贫攻坚行动。坚持县级财政资金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并下更大力气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争取增加支农在贷款、再贴现限额,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精准扶贫投放力度。完善创新小额信贷到户扶贫形式,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基层机构为主体,开展“双击联动”农村信用共建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向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融资需求的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做到应贷尽贷,着力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各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开发和利用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扶贫龙头产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资源用于抵押贷款的配套设施,尽快推动农村资源变资金。加快快推进保险业务的保障功能,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广信贷信用保证保险,并配合土地流转,探索开发农村土地流转保险、流转土地农民养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和农产品价格保险等险种,为群众脱贫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大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促进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推进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向贫困乡村延伸,县级设立金融服务中心,乡级设立金融服务部,村级设立金融服务站。健全完善县级统筹扶贫开发的投融资主体,积极承接省市投融资主体的投资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牵头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各相关金融及保险机构;
配合单位:各乡镇)

6.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通过社会保障实现脱贫。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年内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统一要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设施建设,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给予这些群体更多关爱和帮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7.实施社会力量对口脱贫攻坚行动。坚持自我发力与向外借力并举,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加强与中央、省、市帮扶单位的联系,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深入开展“千企帮村、万户结对”活动,建立县级干部包乡镇、县直单位、乡镇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组织动员县内重点企业以“村企共建”为平台,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和动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扶贫工作,按照能力大水和意愿,自主选择以村、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以结对帮扶、定向捐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带富一批贫困群众。(牵头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盐各单位)

8.实施党建脱贫攻坚行动。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强化基层党组强整体功能。对贫困村党组织实行分类定级、分类管理,实现软弱涣散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坚持述职考核,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实行精准扶贫责任清单,扎实推动帮扶资金、项目、技术和优惠政策及时有效落地,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不出列不脱钩、不脱贫不变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选干部、育人才,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精准选好配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深化“一定三有”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坚持因村选人,继续优选抽调机关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依托县委党校,加大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创业带富能力,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把如期摘帽、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及实施,做好扶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示范推广等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实现部门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占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脱贫攻坚周汇报、月调度、季总结制度。各乡镇、贫困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基层主推、部门联动的扶贫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二)整合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管力度。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扶贫资金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加大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围绕年度计划和重点区域,采取项目化运作,按照“资金用途不变、项目渠道不乱、实施各负其责、考核各记其功”的要求,县级统筹规划,捆绑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打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可用于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帮扶,形成有效补充。(牵头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占,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各乡镇、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事迹,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最严格的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制、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脱贫攻坚纳入本部门、本行业重要议事日程。对扶贫工作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在机关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个人不能评先评优。在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一次提醒谈话、二次调整岗位、三次实施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扶贫攻坚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对未完成扶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进行问责,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同志的铿锵之音,响彻在人民大会堂,回荡在辽阔的神州大地,感染、激励着每一名共产党员。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有着坚实的理论支撑、深厚的实践基础和全体人民发自内心的真挚认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为我们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忠诚捍卫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党的领袖习近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两个责任”,为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忠诚捍卫党的领袖习近平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沉着和勇气,挑起了大国领袖的重担,成为领导这场伟大斗争的全党核心和扛鼎巨擘。

党的十八大后,从出台八项规定,到巡视派驻、机制创新、法规建设步步扎紧制度笼子,再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鲜明态度正风肃纪,“从来就没有铁帽子王”“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打虎”“拍蝇”“猎狐”无禁区、全覆盖,一路所向披靡,势如破竹,始终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推进治贪反腐。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久久为功、步步为营的韧劲,营造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海晏河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反腐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我们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亲肩重难、直面挑战,对党政军多个领域的改革都亲自挂帅、亲任一把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2013年12月30日成立,到今年7月19日已经召开 37次会议,每次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各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立,正以越来越快的步伐、越来越实的脚印,进入“施工高峰期”和“收获期”,在这个伟大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先之劳之、率先垂范,掌舵“中华号”巨轮劈波斩浪、扬帆远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他亲自定夺、组织到古田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引领军队在“思想建党、政治建军”上正本清源、找回初心;
亲自主持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重塑军队组织形态,调整领导指挥体制,优化军事力量体系,使人民军队脱胎换骨、焕然一新,被外电称为“破天荒之举”;
亲自上海岛、踏边关、走戈壁,上战舰、进战车、登战机,入班排、看哨所、去前沿,每到一个地方必视察驻地部队,每年全国“两会”必到解放军代表团共议国事军情。习近平总书记忧军爱军的真挚情怀和强军兴军的殷殷嘱托,是时代的号角和催征的战鼓,汇聚成全军将士备战打仗的磅礴力量。

  今天,一个新时代的中国梦又一次“光芒四射”、又一次“喷薄欲出”。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深得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衷心拥戴的领袖习近平,在不久的未来,中国梦一定会善作善成、梦想成真!

二、“砥砺奋进的五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断脱贫,贫困县数量不断减少,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明显得到解决或改善;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进入到发展的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胜阶段的良好开局。

全面深化改革:朝着纵深多点方向深入推进。五年来,党中央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主要领域“四梁八柱”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迈出实质性步伐;
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取得实质性进展,“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2013年以来,共有6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被取消和下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3的改革目标提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被彻底终结;
放管结合,服务不断优化,政府与市场互补关系得到进一步协调;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商事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负面清单管理的外商投资监管体制改革普遍推行,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等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财税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稳步开展,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发展的新动力体系正在形成,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全面依法治国:显著增强党的领导及治国能力。五年来,党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一系列重大举措密集出台。在科学立法方面,共制定或修改法律48部、行zd规42部、地方性法规2926部、规章3162部,修订法律57部、行zd规130部,启动编纂民法典,颁布和出台了民法总则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
在严格执法方面,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结合“放管服”改革,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基本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法治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正在形成,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体制改革路径清晰、落实有力;
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彰显,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落实,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优化,巡回法庭、跨区域检察院成效显著,司法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人财物统一管理更加明确,废止了劳教制度,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面守法建设不断深化落实,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并落实,诚信奖惩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更加普遍化、规范化,法治力量进一步彰显,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和群众基础。五年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作风建设上突破,净化政治生态、规范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中央巡视完成了对中央及地方国有骨干企业、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增强了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有效遏制了腐败势头的蔓延,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人民群众给予了很高评价。

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使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三、永远跟党走

永远跟党走,是中国人民历经28年的英勇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共产党在民不聊生、破败不堪的旧中国诞生,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利益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无数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带领中国人民奋力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犯,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道出了亿万人民的心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永远跟党走,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革命理想高于天”。每个党员入党时都曾举起拳头面向党旗庄严宣誓“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主义就是我们党的远大理想。为了这个理想,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英勇奋斗,成千上万有志之士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宝贵生命。但在今天有的党员干部却对理想信念产生动摇,走上了贪污腐败的犯罪道路。“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每个党员就必须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不移,无论环境、条件和职务如何变化,都要做到不忘根本、不忘初心、不忘党恩、不忘入党誓言,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对党和人民忠诚融入血液、浸入骨髓,时刻不忘对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永远跟党走,就要听从党的召唤不走样。党员就要坚决听党的话,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与党同心同德,在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核心;
在党发出各项号召时,要积极响应,率先走在群众的前面;
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落到实处;
在对待个人工作和职务安排上,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叫干啥就干好啥,不计个人得失,不向组织讨价还价,不给组织添麻烦;
在党安排布置急难险重任务时,要挺身而出,勇挑重担,不畏艰险,多做贡献。“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党兴党,是每个共产党人的职责所在。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更不能消极怠工。8900多万党员应当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坚持实干,力戒空谈,不怕吃苦,无私奉献。

永远跟党走,就要行有所止不迷向。当前,每个党员面临新的“赶考”,务必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首先要严守廉洁底线,拒贪防变,努力做一个为人清爽、做事清廉、为官清正的人民公仆。二要清清爽爽生活,注重个人生活小节,约束日常“小爱好”,自觉培养健康高尚的嗜好,积极追求纯洁向上的生活情趣。三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党的立场,坚持原则,慎言慎行,不说损害党的威信的话,不做损害党的利益的事。四要上紧作风发条,紧握法纪戒尺,严守廉政从政准则,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任何时候都能挺得起脊梁、经得起考验,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

四、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党章规定了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并赋予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神圣使命。一个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旗帜就是引领,这种引领既要体现在思想觉悟上,更要体现在言行举止上,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

1、严思想——树立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思想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是行动的先导。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党内教育,目的就是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防止思想决堤。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严在党员思想上,要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方面抓起,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牢牢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从严治党的根本,让广大党员保持高度清醒,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2、严纪律——树立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自觉。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党员干部要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时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各项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坚决在法纪之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3、严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制度保障,“严”字不能停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一旦法规制度成为摆设,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对任何触犯党章党规的行为,必须严格依照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折不扣地将党章党规落到实处,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敬法畏纪、按规矩办事的氛围,使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4、严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力量根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在学习内容上精挑细选,在结合实际上下功夫,在“对症下药”上选好题,使全体干部职工接受最新的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精心培养起来、合理使用起来。

五、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

基层党支部就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前线,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深刻认识到工作重点在基层,最坚实、毫不动摇的力量支撑也在基层,始终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党工作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

1、以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始终突出理论武装,围绕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党性分析评议、政治思想建设定期分析等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坚持讲学、述学、考学相结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变成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党性锻炼、实现道德升华的过程。

2、以提高领导班子规范运行质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强化岗位职责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岗位职责、责任目标管理等制度,建立责任明晰、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

3、以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意识决策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增强班子领导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4、以提高领导班子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运行制度建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规范领导用权行为,建立健全高效管用的运行机制,确保政令通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建立重大工作督办考评机制,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方法,集中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5、以提高领导班子服务群众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制度建设。按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的要求,围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了解社情民意、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联系点、帮扶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等制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实干赢得民心,用实绩造福职工。

6、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选拔任用干部、干部人选表决、干部人选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理顺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探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办法,完善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彰显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7、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人事纪律承诺等制度,努力形成立体覆盖的前期预防和动态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领导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8、以增强制度的权威性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制度落实。围绕推动制度落实,建立和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各基层社要围绕“三农”重点工作,勇当为农服务先锋官,发挥“做表率、当先锋”行动引导作用,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和手段。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和社有资产盘活整合为突破口,发挥参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示范作用,推进社有资产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健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四大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服务新格局。依据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大力推广“互联网+流通+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推进农产品上网销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3)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坚持开放办社战略,充分利用供销社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到供销社建设中来,推动基层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创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发展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一站式服务。

  (4)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着力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社有资本效率为目标,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强社有企业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将优质资源向骨干企业和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社有企业集中,培育核心竞争力,促进主营业务做实做强。

(四)活动要求

1、严格纪律,完善制度。各党支部要严格党内纪律,防止主题教育活动表面化、形式化,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2、注重实效,讲究特色。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到“五个有”:有计划、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要把活动制度化、常规化,提倡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品牌。

3、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设计完善活动方案,统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新贡献。

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保持初心本色,以更大的责任担当作出更大的贡献,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切实成效,回应广大师生对学校建设发展的需求和期望。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主题,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初心和使命,把学习实践贯穿始终,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系统提升。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以学习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
坚持把实践作为落脚点,以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创造发展成果,切实推进新时代学校内涵式发展,在全面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建设目标的进程中,体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全面深入持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党课、政治必修课,推动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文件,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好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学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重大判断,深刻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领导干部要率先学习,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
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跟进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特殊地位和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深刻认识站在新的历史关口、面对新的时代要求,传承红色基因、继承优良传统、弘扬建党精神的重要责任。要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将红色基因融入血脉,坚定理想信念,不负入党初心。

(三)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强化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到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坚决服从服务大局,始终立足实际谋划、部署和推动自身工作,真正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使八项规定成为铁律。

(四)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的基础上,把学习第二卷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学校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好用好这两部重要著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学习,要将其作为师生理论学习教育的重要材料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要将其纳入培训教学内容,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师团要组织好对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宣讲活动。

(五)抓好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和宣讲。学校党委面向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对教师、学生党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相结合,贯穿于各级党校培训各班次和课程的全过程。抓好集中宣讲,继续组织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师团深入基层单位、党员师生中开展宣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学习实践活动,基础在学习,关键在实践。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坚持知行合一、狠抓落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学习成效落实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提升上,落实到抓党建、强党建行动上,落实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在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上有新作为,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作为。各级党组织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大调研,深入了解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把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查实情、听实话,周密细致梳理排查,全面深入分析研判,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优化完善制度政策,切实形成常态长效。

(七)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视。用好现有的制度和载体,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开展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党章和入党誓词、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优秀党员典型等找差距,梳理查摆自身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好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做到自观初心、自悟初心、自净初心、自践初心,勇当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先行者。

三、实施要求

(一)组织引领,干部带头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加强对不同类型党支部和党员的分类指导,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调研、实践、落实,模范践行,注重以上率下,带头服务群众,要到基层和群众中听取意见,摸清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期盼期望。

(二)联系实际,宣传典型

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坚持知行合一、狠抓落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学习成效落实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提升上,落实到抓党建、强党建行动上,落实到推动改革发展实践中。要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要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抓好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明确责任,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创造条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党委将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督导、抽查和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检查进展情况,结合总结、述职评议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评比表彰。

第2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某区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方案的通知》(XX政发〔201X〕15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办字〔201X〕47号)和《市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以及区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对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职责,针对前阶段我区自查出的、省级审计组反馈回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行风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地进行整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结合工作要求,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的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10月12日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及区委的具体指示,深入细致查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集中清理整治扶贫领域私设“小金库”问题,通过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及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敬业奉献、为民理财的工作氛围,为实现财政工作跨越赶超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支付、审核监管,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201X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纪违法问题。

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扶贫款物;

2.行贿受贿,利用扶贫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在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在贫困户认定、低保五保申请和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显失公平公正;

8.违规操作,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

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

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扶贫脱贫政策,逐一对照检查和落实。突出治理以下问题:

1.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没有作为重大政洽任务安排部署落实,没有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制定扶贫政策措施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不接地气、难以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堆盆景、做表面文章;

3.回避矛盾、推诱扯皮、敷衍塞责;

4.反映假情况,编造假数据,骗取荣誉、推卸责任。

(三)失职失责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扶贫工作大面积出现问题;

2、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

4.其他失职失责问题。

三、工作步骤

从201X年12月至201X年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我查摆、自我纠正、集中整改、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有序衔接、深入推进,确保实效。

(一)自我查摆

要求农财股、经建股、文行股、社保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监督股等股室,严格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彻底自查本股室存在的问题。要于1月底前,将201X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2月底前,将2013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3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二)自我纠正

各有关股室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自我纠正,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股室长签字并经主管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局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股室在上报两个清单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理和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对查找出来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改。

第3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室(中心):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10日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2018〕4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徐令义同志在广西调研督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巩固和拓展XX县脱贫攻坚成果。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淡化虚化弱化、监管职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干部作风以及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违纪和贪腐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单位涉农款项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挪用、套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在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在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存在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对贫困户所得到的各项政策补贴进行核验,检查贫困户在办理各项惠民补贴过程中是否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从 4 月10开始,至 2018 年 5 月 5 日止。自查自纠工作要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贯穿整个过程,不分阶段,不分节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召开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扶贫开发和科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有效开展和工作质量。

(二)组织全面自查。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职工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阶段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找准方向。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3),对本单位联系村的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坚持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全面集中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问题,必须在活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指导。

(二)从严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珍惜机会、抱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党员干部,对不把握政策,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领导干部,坚决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及时报送材料。单位领导干部要于 5月5 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1)到办公室汇总,5 月 10 日前办公室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总结和《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及图片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告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4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县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纪办〔2017〕63号)、《中共XXXX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办〔2018〕2号)和《中共X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8〕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XX县2018年至2020年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XXX市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工作目标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问题,持续深入治理整顿,督促全县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通过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查处一批案件、问责一批人员、通报一批案例、解决一批矛盾、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的“十个一批”措施,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治理期限

    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分年度突出重点、逐步实施,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2020年以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 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二)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向各级各部门传递中央和区市力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指导和促进各级各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

   (四)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始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五)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整治和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并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促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五、治理重点

     围绕推动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对照“四定”要求,着力整治和解决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着力解决责任弱化问题。围绕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紧盯职能部门履职,着力解决监管泛化问题。围绕扶贫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职能部门实施脱贫攻坚“七个一批”“七大工程”部署安排不力、推进滞后,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审批轻管理、重拨款轻监督、重进度轻实效、重管本级轻管下级,以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报告、不处置、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甚至谎报虚报案情等问题。

    (三)紧盯干部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工作落实虚化问题。围绕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纪律松弛、消极应付、驻村工作队员不驻村,对扶贫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细、工作不实、效率低下,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紧盯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着力解决权力异化问题。围绕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回扣、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紧盯监督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监督执纪软化问题。围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量纪畸轻畸重等问题。

    六、主要措施

      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着力强化以下10项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狠抓政策宣传。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员等开展扶贫政策集中学习培训,加强日常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强宣传发动,在马山时讯、马山有线电视台、马山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通过宣传栏、网络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根据异地搬迁、危房改造、五保低保、产业项目、教育医疗等不同领域受众群体,重点开展资金分配和补贴标准等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形成浓厚氛围。

   (二)强化线索排查,畅通信访渠道。依托专项督查暗访、技术信息比对等,专题聚焦脱贫攻坚,深挖扶贫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公安、工商、财政、审计、民政、人社、住建、国土、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排查发现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线索。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基层监督作用,推进“五个一”工作法,聚焦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落实、扶贫项目推进等信息,把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巡查调研,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快查快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
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无遗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等信访举报平台,开发运用“清风马山”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平台,把“12388”监督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到村组一级,告知每一户贫困家庭。

   (三)强化责任追究,从严执纪审查。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优先处置、从严查处、限时办结。建立直查快办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班子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对性质较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直查快办。整合各乡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推行兵团作战、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等模式,增强执纪实效。加强重点约谈,对执纪审查不力的乡镇和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纪检监察组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监察机关要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优先立案调查涉嫌犯罪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强化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特别是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强化精准监督,抓好风险防控。围绕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五大问题开展精准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申报、公示、核实抽查制度,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进行“拉网式”筛查,整合运用XXX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将县乡村干部及其亲属信息与低保、新农合、农村教育补助、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等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大数据“地毯式”扫描,多维度比对,主动精准发现问题。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围绕扶贫贷款、易地搬迁、教育医疗、扶贫基础设施、扶贫产业项目等重点领域,紧盯金融扶贫贷款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分系统、分项目的核查,核查率要达到100%。

   (五)强化巡察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将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单位纳入县委巡察范围,要将各乡(镇)和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单位作为县委巡察重点对象,将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采取“机动式”“点穴式”“交叉式”“回头看”等方法开展巡察,实施全方位、多轮次精准监督,着力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的现实情况,重点找出其法定权力之外的“潜规则”,紧盯权力运行,突出“权力异化”,查找廉政风险点。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聚焦掌握项目和资金审批权、分配权、管理权和处置权的重要岗位的人员,围绕权力运行、资金流动、项目落实等重点,紧盯问题进行“下延上溯”,重点查找有无滥用职权、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问题,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六)强化督办督查,促进责任落实。督促各级扶贫职能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转变作风,担负起组织协调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县纪委要针对重点乡镇、重点领域,坚持每季度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工作,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乡镇,县纪委将重点督查,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转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结的督办件,实时跟踪并抽查核查,县纪委抽查核查不少于30%,确保督办件办理质量。

    (七)强化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失职失责问责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县纪委对本县查办的典型案例,一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每月至少通报曝光1批典型案例。在XX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在马山时讯、马山有线电视台本地主流媒体持续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八)强化请示报告,健全工作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落实“两为主”要求,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紧急事项随时报告,重大事项也要及时报告。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县纪委每年召开2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听取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工作,督促问题整改,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场指导。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每月24日前向县纪委上报本乡镇本部门当月工作情况(详见附表),县纪委每月27日前向市纪委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县纪委每季度对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工作月报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

   (九)强化信息公开,发挥监督合力。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前哨的作用,督促村(社区)两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扶贫受益对象、受益金额、受益时间等信息。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扶贫职能部门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化建设,在扶贫领域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资金项目监管,逐步形成党内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借助科技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

   (十)强化成果运用,堵塞监管漏洞。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分析本县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从机制制度上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单位,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树先进立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纪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政治站位要高、工作作风要实、管党治党要严。县纪委要针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约谈提醒、督办督查、明察暗访,推动基层党委、纪委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县纪委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动协同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巡察机构、检察、公安、民政、财政、审计、扶贫、信访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方案制定、督促落实、情况汇总、督办督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要按战区模式加强对联系乡镇和扶贫等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案件督办、业务指导等工作,每季度汇报1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宣传、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据本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派驻纪检组和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和所在单位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金融扶贫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县纪委报告1次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

   (三)注重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自觉在脱贫攻坚上下足“绣花功夫”,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督导工作,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推动解决。要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

   (四)坚持示范带动,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实效。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沉到基层一线,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五)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案件调查处理中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案件调查处理中所起作用及应负责任,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决定谁承担”的原则,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实行扶贫领域案件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终身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附件:1.X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纪律审查

统计表

  2.XX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统计表

   3.XX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查快办案件情况

统计表

第5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统一部署,按照县纪委《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我镇从X年到X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我镇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X.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举措,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又瞄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

  X.坚持精准监督。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精准监督,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X.坚持抓常抓长。专项治理时限为X年至X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这X年时间内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并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X年为作风整治年,X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X.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部门、各村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二、整治重点

  (一)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各部门、各村“四个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措施不精准、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五保、孤儿救助、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等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虚假出列、贫困户虚假脱贫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梳理排查。在全面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对X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梳理排查,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专项集中核查、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核实,仔细梳理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要严格规范线索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坚持销号管理和动态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大数据运用,助力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创新信访监督方式,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扶贫等单位和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协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第6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109大精神,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解决并根治XX教育领域存在的腐败和风格问题,根据《中共XXX纪委、XXX监察委关于展开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展开全县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1、治理要求

  依照党的109大报告提出“凡是大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大众利益的行动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从大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学生家长反应强烈的问题入手,通过展开专项整治,着力查处1批侵害大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1批大众身旁的风格问题,着力解决1批大众反应强烈的重点困难,着力完善1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防范侵害大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让大众更多感遭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依照抓重点带全面的工作原则,聚焦社会公众关心、大众身旁腐败和侵害大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清算、整治和查处县纪委交办和本级受理的大众身旁腐败和风格问题。

   重点整治以下方面突出问题:教师、职工参与课外办辅导班谋取利益;
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
强迫学生购买课外辅导书从中赚取回扣;
背规出租出借或变卖学校资产,私设“小金库”背规发放奖金福利;
“吃空饷”、背规兼职;
其他违背中央8项规定及其实行细则精神和情势主义、官僚主义等“4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将成立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严厉查处背规行动。对教育系统公职人员顶风背规背纪背法的,1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干人员的责任,绝不迁就迁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将纳入年终考核,敷衍应付、未获得良好整治效果,教育局将严肃问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所在学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4、工作步骤

  (1)治理工作动员阶段。(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15日)

  转达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展开大众身旁的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自查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5日)

  对比治理重点,全面自查本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遗漏1所学校,做到自查全覆盖。各单位结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展开“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以县直各单位、乡镇总校、农村初中为单位,每单位自查案件很多于1件。

   (3)集中查处阶段。(2019年5月26日至2019年6月4日)

  对各单位自查的问题进行进1步的核对,对经举报和大众反应问题进行集中严肃查处,核对范围和内容同自查1致。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自查出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根据相干规定从宽掌握,不再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
对各单位没有自查出的问题,如经举报1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干领导责任。

   (4)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9日)

  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各学校要深入剖析问题本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1个问题、梗塞1个漏洞、建立1套有效机制。

   5、举报方式

  XX教育领域腐败和风格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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