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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28 18:50: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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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全文完整)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5篇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篇1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市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x〕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x整治,彻底清理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全区在建和续建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乡镇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2.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上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2.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

3.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

4.违反合同管理制度,不使用标准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文本、拖欠工程款、竣工结算久拖不决侵害企业权益,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不审核备案等问题。

5.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6.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或者将未验收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交付住户、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

7.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问题。

三、时间及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5月中旬开始,x年12月底结束。区直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x开展本辖区整治工作。发现上报一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涉事主体,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拆除一批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移交一批涉法涉诉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营造诚信经营、遵章守纪、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5月15日至5月20日)。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召开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抽调人员进行x培训。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x年5月20日至7月31日)。围绕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逐项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清查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对问题工程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边排查边整改;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1.现场排查:从x年5月20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完成项目查勘、资料核实、填表登记等排查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合规、达标;
对发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2.问题整改: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同步进行,到7月20日结束。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向工程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现场核实整改情况逐项销号;
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问题,核查整改计划、整改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

3.查处违法行为:x分类研究解决排查整改后的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请相关职权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涉法涉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化解,对违规违纪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公务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4.组织验收:从x年7月20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由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排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并向市、区督导组提交排查汇总表和排查工作总结。

(三)督查阶段(x年8月1日至8月30日)。区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单位、重点事情、重点问题展开巡查。其中,重点人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
重点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监管、工程款拨付、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竣工验收备案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程建设重点环节;
重点问题是指在上述重要事项中违反政策规定补办工程建设手续、以权谋私、渎职失职和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体性投诉x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四季度向社会通报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结果,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好接受x专项督查组的巡视巡查准备工作。

四、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化解专项整治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在彻底清查已建成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建立并公开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分类化解存在的各类矛盾问题,从严查处违规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已办理房屋产权但疑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未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但投入使用的,未批先建和工程建设手续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的,在建和已建成项目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工程结算的,从问题查实确认之日起,给予6个月的合规期。逾期无法达到合规条件,属违章建筑的,坚决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申请司法机关依法抵押偿付帐款;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惩重罚。

(二)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管理,特别要严把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关口,确保项目开工前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全区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把工程结算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后9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的规定,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执行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借助x、市直部门相关平台,对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备案等所有环节涉及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执法监督情况和各方责任主体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进行公开,供社会公众和工程参与方随时查询,确保工程项目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三)创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制度,细化《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内容,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行工程款专用帐户管理,建立工程款拨付相关各方共同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款挪用挤占拖欠等问题发生。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档案和身份信息专网,各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必须使用在身份信息专网登记的农民工,并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在工地现场设立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组成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推行施工现场维权公示、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月或定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留有签字备案的名册和影像资料备查,不折不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不得违反政策减免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坚决不予开工建设。

(四)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x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应招标未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项目主体,由工程属地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中标无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x现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项目,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尤其是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劳务再分包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

(五)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整合建筑领域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加大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行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实施现场市场“双场”联动,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无力偿还及资不抵债企业、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直至注销相关证照。

(六)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落实工程项目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对建筑市场乱象负有领导责任和以权代法、带头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政策“开绿灯”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公务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拒不执行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指令、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严格依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从重处罚。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措施,加大对涉事企业、人员的失信惩戒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及时录入x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同时加大对涉事企业、人员的失信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在经营、金融贷款、土地供应、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获得荣誉、安全许可、资质许可、法定代表人从业任职资格、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按照失信程度予以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属外地进石企业的,坚决清出我区建筑市场,并建议x、x市清出x、x市建筑市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单位责任。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园林x水务局、司法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审计局、监察局、信访督办局、总工会为成员的全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成立由区发改局、住建、财政、人社、审计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市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合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区发改局: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有关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工作的监督整治,加大工程概算、资金来源等审核把关。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协调、对接市住建局做好x区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负责房屋建筑、市政、道路交通等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和整治工作。

3.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犯罪,处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区司法局:负责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6.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使用、返还和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负责涉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系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7.市国土资源x区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环节的监管整治,强化土地0竞拍企业的审查、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8.区园林x水务局:负责园林、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整治。

9.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旧城改造、街路维修、违章建筑拆除、雨水收集系统、污水管网和城市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整治。

10.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1.区信访督办局:负责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受理和协调督促工作。

12.区总工会:负责组织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区监察局:负责对排查整治x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4.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我区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有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做好信息报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区直有关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进行专项考核。建立专项整治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月专项整治汇总情况报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信箱.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x日报、x电视台、x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篇2

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的方案(最新)

为切实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XX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民发〔X〕59号)、《XX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X政督发〔X〕15号)要求,根据XX区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为契机,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效破除丧葬陋俗,弘扬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推动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改内容

XX市殡仪馆、公墓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存在超标准建大墓问题;
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审批手续不健全;
公益性墓地存在对外出售墓穴(墓位)现象;
辖区内有违规销售土葬棺木店铺现象;
丧葬用品销售点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问题;
殡葬中介服务存在收费不明码标价和诱导消费问题;
公墓未按政策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墓穴、墓位;
在经营性公墓中,未按政策规定开发建设30%比例且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公益性墓穴;
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未落实。

三、整改措施

(一)XX市殡仪馆、公墓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问题

整改措施: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分局按各自职能,按审批程序为XX市殡仪馆、XX市息园公墓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区国土局、民政局、住建局、规划分局、林业局、农牧业局

整改时限:X年6月底完成

(二)存在超标准建大墓问题

整改措施:对XX区范围内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零散墓地超面积、超标准的大墓、豪华墓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要求今后一律不准建设超面积、超标准墓穴。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篇3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民政部等九部委“6.29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政治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紧密结合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查找并解决多年来制约我县殡葬改革推进步伐的瓶颈问题,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整肃殡葬市场,遏制殡葬暴利,治理乱埋滥葬,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建立殡葬管理制度体系和政策机制,促进全县殡葬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问题清单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调查分析我县殡葬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表现在两大类十个方面: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陵园等殡葬设施;

2.公墓陵园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墓穴(墓位)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墓穴(墓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和骨灰存放格位;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篇4

××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77号)、××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领导批准同意,决定从××年7月至9月,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77号)、××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按照“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力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三沿六区”墓葬、殡葬服务市场及秩序等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摈弃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殡葬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殡葬工作实际需要,建立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镇政府镇长任组长,书记任顾问,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民政、司法、派出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镇民政所成立“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镇民政所,联系电话:)。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制度,有关结果除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上通报外,同时上报××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小组,确保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篇5

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为深入查摆、整治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开展此次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摆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予以整改,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
二、目前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警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现象。部分干警执行方法还停留在“找人、拘留、集中行动”的传统执行模式中,平时不注重1

学习新法新规和信息化实务,执行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一些执行人员自身要求不严,廉政意识不强,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屡禁不止。一些执行人员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作风粗暴,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形象。
二是执行队伍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警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让当事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充当掮客,过问案件。执行干警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有一定的普遍性,说情打招呼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是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还有差距。目前,我院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水平与上级法院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未能彻底扭转“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不能实现执行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相互监督、紧密配合的良性互动,工作效率低、廉政风险隐患大。
四是执行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在财产处置上,我院的财产处置权仍然保留在执行团队,对第三方助拍机构的职责界定不清,财产处置效率不高。在流程节点管理上,部分案件的财产保全、查控、定价、拍卖等流程启动不及时,存在拖延启动的现象,导2

致案件执行期限过长,结案平均用时较长。部分承办人审限意识不强,对执行案件的审限扣除、延长规定不熟悉、不了解,案件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审限变更不规范、审限流失的问题层出不穷。部分案件流程节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存在节点超期现象,许多已经实际完成的执行措施未能在系统中及时反映。
三、针对我院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
执行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规矩意识,从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带头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各执行团队负责人要加强对各自团队成员的廉政教育管理,切实做到管好小节、做好细节、守好大节。执行干警要增强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执行队伍,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执行干警日常监督管理,执行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严格遵守执行纪律,秉3

公执法,坚守底线。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学习违纪违规案例选编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执行干警的警示教育。要加强规矩意识,规范出差审批手续,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的交往、以案谋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执法办案环节容易发生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监督,加强教育管理和检查,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进执行工作长效发展。

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时限,防止“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回潮,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要严格落实“一案一表”、“三项台账”(财产申报及处罚台账、特殊执行措施管理台账,查控资产管理台账)工作要求。指挥中心要加强对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监管,将终本、终结程序作为监管重点,切实解决流程节点启动不及时、线下查控不到位和终本约谈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流程节点及时启动、规范录入。要完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严格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认定标准,努力做到终本案件“每案必搜”。要切实解决执行款物4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执行款物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能力素质。
执行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执行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要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法院执行条线集中培训,建立每周执行业务学习日制度,提高执行干警业务能力、操作技能。要坚守廉洁底线,认真开展“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纠正不规范执行行为,对不良司法作风问题严肃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防范执行工作出现司法腐败现象。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评估,主动研判应对,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到每个执行案件,每个工作环节,每个人员岗位,及早发现涉执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树立安全意识,严禁执行人员在办公室接待案件当事人。
五是要加大涉执信访化解力度。
设立执行来访接待窗口,对来访人员集中接待、登记并及时处理。对上级法院督办案件按期办结,要积极引导执行信访进入5

法定救济渠道处理,对执行案件当事人、案外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其诉讼案件,依法立案、严格审查、快速审结,促进执行规范。
开展好此次整改活动,事关执行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事关人民法院的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在执行系统开展这次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扎实工作。要通过此次执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行秩序明显转变,队伍形象明显转变,社会认可度明显转变。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松懈、畏难情绪,坚决防止和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等错误做法,把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整个活动中去。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行行为,改善执行工作秩序,促进执行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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