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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5篇【完整版】

时间:2023-10-19 08:10:04 浏览量: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5篇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篇1

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第三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审计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3.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新闻处置建议预案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

成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涉及工作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和引导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处置、预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网宣部门及媒体的关系,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各股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舆情预警体系

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

舆情评论员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舆情引导机制

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七条舆情处置预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

第八条舆情应对方法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封堵删除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良信息。

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一时拿不出完整的调查结论时,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第九条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与宣传、通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十条责任奖惩办法

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股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篇2

     【摘要】随着信息化技术和平台的不断发展壮大,“网络反腐”逐渐成为近几年舆论聚焦的“新闻点”,“网络反腐”时常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热点话题,亦真亦假,传言四起。本文就如何发挥“网络反腐”积极作用,促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较好的见解。

      一、网络反腐情况概述

      随着微博、微信客户端逐渐成为群众生活的“必需品”,越来越多的网民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发声器,随时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发表意见和建议,越来越多的网民长期活跃于网络,成为主流群体外的“网络红人”、“意见领袖”,随之而来的就是网络反腐风起云涌,反腐事件在网络平台不断扩散发酵,引起了政府和民间反腐力量的关注,并通过事件本身引起全社会反思,对法治社会的构建以及反腐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挑战。

      (一)影响力大小不囿于现实身份高低,网络身份的影响力决定事件的影响力。

      社交网络允许任何人通过使用互联网,以较低的成本发布或传播信息,是一个有效的民主化媒体,在这样的平台上,滋养着众多网络红人、意见领袖。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网民的身份五花八门、形形色色。

      一是现实身份虽然普通,网络影响力仍然大。有些意见领袖是在反腐事件传播前就已经拥有了强大的网络号召力和传播力,如微博知名草根博主“作业本”、“作家崔成浩”等,其微博粉丝量已达到上百万,而其真实身份却十分神秘。虽然现实身份普通,网络影响力不容小觑,其微博转发量有时能达到几百万条,甚至许多名人明星、政务微博等也经常转发他们的博文。“作业本”的反腐微博会以搞笑段子的形式表达对事件的态度和观点,其2013年1月25日关于“雷政富事件”的博文,玩笑中藏利剑、讽刺中带幽默,内容围绕该事件,言论中夹杂鲜明观点,精辟且大快人心,正是这样的博文吸引了眼球,表达了大众的所想。最终,这条博文转发量达到28672、评论量12719、赞2951,其网络舆论号召力可想而知。

      然而,有些意见领袖是在微博反腐过程中形成的,他们的出现具有特定的环境和因素。这些意见领袖在现实生活中只是普通人,在微博反腐事件发生前,网络认知度和影响力并不高,甚至根本算不上意见领袖。典型例子就是“雷政富事件”的爆料人——朱瑞峰和纪许光,纪许光虽为前南方都市报记者,但知名度并不高,微博粉丝也只是几万;而朱瑞峰,大家更不知其何来历。然而在二人将事件爆料后,网民对其关注度也随事件的升温而飙升,在微博风云榜上,二人的名字也一直盘踞在前十之列。

       二是现实身份地位高,网络呼声也较大。如“微博女王”姚晨、李开复、于建嵘等公知、名人来说,他们在现实中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就为其网络中的身份和地位带上了光环。他们在现实中受到的追捧和关注,在网络上转化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粉丝量。当名人、公知利用微博发表反腐事件言论时,所有对其关注的粉丝都能看到其博文,并进行评论转发。这些行为,一方面源于对意见领袖现实身份和社会影响力的信任,另一方面是粉丝表达对偶像的支持和认同。现实影响力可以帮助意见领袖在网络世界发挥作用,但并非百利无一害,一旦意见领袖所传播的信息和言论有误或有其他不法目的,而这些信息进入群众视野并得到广泛传播,其奠定的舆论基调、对事件的误解以及对当事人的伤害就会形成,官方和媒体若想挽回局面,将舆论引导到正轨,就已经过了最佳时期。

      (二)网络平台在反腐过程中具备的优势。

       一是传播信息更多更快。网络传播比起电视新闻、报刊杂志局限于审稿时限、排版时间、出版销售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更快能够传递给公众;网络传播相对于媒体机构受到舆论控制、新闻限制、上级要求等主观因素影响,更有自由度,随时随地发布,使得大量信息进入网民视野进行复制传播,有些信息一经网络传播就可能形成舆论议题。

      二是关注度和转发量更广泛。随着重要信息进入网民视野得到接受和传播,也会得到更多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或是转发求证(期待官方回应)。意见领袖的网络帐号拥有更广泛的关注度和转发量,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加强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意见领袖通过网络聚集了自己的粉丝,这些粉丝自身也拥有一批“粉丝”,反复的“二次传播”,更容易促成一个公共性议题的产生。

      三是信息准确性没有衡量标准。在信息传播的整个过程中,议题设置功能作用明显。尤其是当意见领袖作为信息掌握人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进行把关,是否对信息发布时间、传播渠道等进行思考和斟酌,完全依靠自身价值观、新闻素养和各方面信息处理的经验综合而成。

      四是事件扩散没有固定时间。随着事件在网络中的传播,没有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区别,只与网络“作息规律”有关、与网络热点有关、与社会心态有关、与舆论环境有关。

       二、网络反腐现状研究

      (一)对反腐舆情发展过程的认识。

      首先,爆料反腐信息是网络反腐的基础条件,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反腐传播反腐信息,使之成为公共事件,引爆舆论热潮。其次,掀起舆论波澜、灌输主观信息。网民传递信息后,部分网络活跃人员并非只是简单地二次传递信息,而是将具有主观色彩的言论传递给受众。由于在网络社交媒体中,普通人与意见领袖之间能够随时交流互动、交换意见,当交流的阻隔被打破,信息流速加快,更容易掀起舆论波澜。

      (二)对反腐舆情发酵阶段的认识。

      一是爆料人会对该事件发展进行追踪;二是意见领袖、反腐斗士加入事件进行后续报道,号召受众关注事件,推动事件发展。意见领袖的关注和评论,不仅能引导事件舆论,还能推动对事件的深度挖掘,推动事实真相的出现。三是媒体机构的跟踪报道,主动寻找爆料人、官方机构、事件主角进行采访报道,推动事件进一步扩散给非网络人士;四是官方机构参与;网络对事件的爆料和挖掘不仅能够引起大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还能给官方以警醒,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三)对反腐舆情处置工作的研究。

      从反腐舆情迅速得到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到媒体机构参与,官方开始接入调查,使事件成为关注焦点,对官方回应成为普遍期待。一个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势必会带来更多正义之士的挺身而出,揭露更多的黑幕。在“雷政富事件”曝光不到半个月,微博上相继爆出能源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的丑闻,以及兰州市长“名表”事件、公安局长包养姐妹花事件等,一度引爆全民反腐热潮。这些正能量的生长,都离不开网络意见领袖对反腐事件的支持和引导。政府机构能否在舆论漩涡中做到及时回应期待、准确把握舆论导向、正确作出处置决定值得研究。

       三、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一)要正确认识涉腐舆情的正面和负面效应。

      一是要准确把握事件传播规律。普通网民接触信息渠道狭小,无论是关注度和影响力都无法和名人、公知相提并论,网络意见领袖也并非掌握一手反腐资料,但是迎合社会仇官仇富心态的信息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舆论场主导舆论,所以反腐部门及时迅速关注并处理事件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要正确认识反腐舆情的持久性。网民在纯信息传播的过程中附加个人价值观,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社会上矛盾积累的体现,网民们关注到这些极具舆论引导性的言论,就会引起强烈共鸣。当舆情得到大批群众呼应时,解决问题的呼声也越高,影响力和延续性自然而然就持久。

      三是要明确网络反腐的深刻意义。通过网络反腐,使人们对反腐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认识,也给平民百姓带来更多公平性和话语权。相较于以往的反腐形式,网络反腐的透明度大大提升,唤醒大众民主监督意识。

      四是要客观对待网络舆情的真实性。网络舆情具有观念倾向性和利益取向,对事件真实性和客观性构成挑战。网民在发表意见和看法时会带有倾向性,传播过程也是对信息进行处理、筛选和深加工的过程,这些都会对事件的理解、认识和判断产生影响。

       五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置反腐舆情。网络反腐掀起了正义的浪潮,但一味追求严厉审判和道德问责,忽略法律行事原则,也会对反腐事件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缺乏理性的行为易被网络的暗示和群体感染而无法克制的结果,形成网络暴力,忽略并影响法律法规的规范适用。

      (二)积极开展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

      一是要积极通过网络监控及时发现舆情。通过安排有一定网络技术能力的专人或专门机构,定期在本地论坛、重要网站、微博和微信平台等社交媒体和网站,开展对涉及本地、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涉腐舆情信息收集,及时发现负面舆情信息,及时收集整理,为后期应对做好准备。

      二是要高度重视新发舆情信息。舆情信息的网络升温通常在2小时内甚至更短,这要求主管部门要在发现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准备,防止因不重视或认为信息源头较隐蔽、影响力较小而忽略了网络舆情特别是比较敏感的涉腐舆情的高关注度,从而错过最佳的处置时机。

      三是要做好及时快速的核实调查。网络舆情往往存在碎片化信息特征,如从初步判断无法直接认定涉腐情况,则需要在第一时间开展网下调查,通过同步跟进纪检工作措施,形成网上网下联动处置。

      四是要敢于正面发出声音。网络舆情的发生并不可怕,这是网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利的体现,更是网民对官方的期待。在涉腐舆情调查过程中,不必因为调查没有开始、正在开展、尚未结论而忽略了官方回应的重要性。通过及时的回应沟通,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其实也是对舆情继续发酵的有效遏制手段。

      五是要有正确的调查结论公布。通过核实调查,及时将网络反映的情况、实际调查的情况、其他可能有所突破的新内容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在通过内部调查程序、法律法规程序及时有效作出调查结果的情况下,适时对外公布,回应网民期待,提升网络公信力。

      六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涉腐舆情的处置与日常舆情处置的工作机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调查主体和发布主体的不同。但涉腐舆情涉及的群体比较特殊,多为官员或比较重要岗位的负责人,网络舆情呈现多种形式,网民社会责任观念、诚信反腐自律意识、舆论影响大小等各不相同,因此,在涉腐舆情处置机制健全过程中,不能忽略对经调查网络反映情况不实信息的调查处理和对被反映人真实情况的澄清,适时的通过一定方式建立舆论辟谣机制也是有效处置涉腐舆情的有效方法。

      七是要有一定时期的跟踪处置。对涉腐舆情的处置,比起普通舆情更需要一定时间的舆情处置和舆论跟踪,对作出的回应及网民的反响进行收集研判,适时对公众做出正确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舆论引导,以防止舆情继续升温、防止次生舆情发生、防止不实舆情反复发布,引导社会公众和网络舆论建立客观、真实、全面、理性地看待和发布涉腐信息的价值观念,促进网络接轨现实,促使网络成为真正的反腐助手。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篇4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东海县检察院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研究出台了《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具体工作。成员由各部门抽调,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制,网络舆情研判组根据存在舆情内容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升级趋势组织分析研判。建立舆情分类处置制,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特大舆情三个等级,并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审核程序。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监督制,重、特大舆情处置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和协调,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建立舆情处置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对擅自以检察机关名义或口吻发帖、跟帖的、执行不力等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严格处置程序。抓“常”,即加强与宣传、通信、公安、网媒等的沟通联系,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处置备案工作,技术部门协助配合。抓“快”,即在接到舆情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在领导小组作出决策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具体指令的落实。抓“巧”,即网评员在对舆情进行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回复时,要注重讲事实、摆道理,及时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四是提升网评员应对网络舆情的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敏感性高、检察业务扎实、网络操作水平高的网评员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确保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篇5

为及时听取和吸纳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我园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学校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教育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质量。

二、领导小组

组长:张晶晶副组长:靳丽董平组员:任治奇郝瑞网络舆情兼职工作人员:姚新新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四、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工作机制

各抓级领导、年级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谁主抓、谁负责”,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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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网上社情民意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

(1)明确办理时限。各抓级领导、年级组必须在发现网民发帖时起后5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含休息日、节假日);对能够迅速解决的一般问题,要在网民发帖后24小时内作出正式解答;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2)规范回帖内容。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涉及我校教育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抓级领导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相关回复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坚决杜绝在回复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以及语意不通等问题。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要增强回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回复内容既一语中的,又切实可行,坚决杜绝用应付式、程式化语言回帖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对于蓄意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教育的言行,予以有礼有节的应对,并做好解释沟通,矛盾化解工作。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3)进一步强化横向沟通。网络舆情工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在认真排查梳理网民提问之外,-2-

要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学校的沟通,特别是网民提问涉及交叉管理的内容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网络舆情涉及年级、科组作为牵头单位,确保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牵头落实办复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办复时限完成网络舆情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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