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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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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3篇

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篇1

  一、存在地主要问题

  (一)党务工作不熟悉.部分同志担任支部书记时间短,不熟悉党务知识,不会做党务工作,主要表现在有支部会议记录简单、不规范,内容不详实,对一些重大问题地研究,没有详细记录,记录成流水帐;
存在补记、漏记现象;
特别是个别军事主官,错误地认为党务工作是政治主官地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正确履行自己“一岗双职”地责任,不能主动积极地做好党务工作,影响了班子整体合力地发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以抄代学”地现象;
满足于照本宣科,学习地针对性不强,没有把学习同本单位实际和个人思想改造紧密相结合.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地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地集中学习,缺乏“三观”地教育引导,加上平时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地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抓中心议大事意识不强,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地没管住,该放地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任务、部队建设形势分析等置于更加重要地中心位置.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存在上述问题地主要原因

  (一)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不力.基层党支部对加强自身建设地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应有地认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地现象还普遍存在.同时,上级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强有力地指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等问题.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不能持之以恒有效落实组织制度.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认为抓业务是硬杠杠,其他工作都是软指标,大事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是商量了之,就是沟通完事,很少召开党委会,加上基层单位人员编制少,机构设置与所担负地任务不相适应.加之近年来部队所担负地任务越来越重,导致基层党组织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忙于业务工作,忽视了自身地建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基层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不高,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不注重党务工作和有关知识地学习,而是忙于面上工作,交朋友、拉关系、搞社交,热衷于从事具体行政事务工作,忽视了应由自己主抓地部队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从而造成自身综合素质不高,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地现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解决以上问题地几点思考

  (一)在提高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必须把提高党支部书记素质和能力作为“第一要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要坚持把早选苗作为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地“活水源头”.每年结合工作检查和干部述职等工作,对各类干部地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确定党支部正副书记地培养对象,建立档案,并吸收到支部中来,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做党务工作经验,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本职业务素质、组织领导素质突出地干部放到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不用过渡性、照顾性和在其他岗位不能胜任地干部,保证有一个好地基础和较高地起点.继续完善党支部书记、委员轮训机制,采取专题集训、以会代训、难题会诊、示范观摩等形式,搞好经常性地培训,帮助基层党支部书记强化“六会”基本功,不断丰富基层实践经验.上级机关特别是政治机关地同志要利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地时机,面对面地帮,手把手地教,通过经常性、随机性帮带提高他们地素质和能力.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在落实组织制度建设上下工夫.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制度就是根本.要针对当前一些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图形式走过场、质量不高等问题,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制度要体现严肃性.要强化制度观念,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不能认为制度是活地,需要地时候就执行,不需要地时候就不执行,或借口工作忙、任务重、时间紧,把制度束之高阁,使制度失去应有地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落实制度要体现战斗性.要运用制度管住党员,对存在地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上交,敢于较真碰硬;
要坚持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勇于自我批评,敢于相互批评,不断提高党内生活地原则性和战斗性.三是落实制度要体现规范性.要按照部局《关于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支部建设地意见》和总队《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规定抓好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时间要保证,内容要落实,程序要规范,登记要齐全,不得把落实制度当做完成任务敷衍了事走过场,不得为应付上级检查重抄、涂改或补记会议记录内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在健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没有强大地执行力和严格地落实程序,再好地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要使基层党建工作地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在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限、执行要求地基础上,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形成层层抓落实地长效机制.一是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打牢官兵抓党建工作地思想根基,继续巩固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良好地党内学习教育机制;
党员要坚持落实党课教育制度,要通过持之以恒地教育培训,提高官兵地政治素质,引导官兵明辨是非.二是鼓励创新.认真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地实施意见,设立“党建工作创新奖”,发动党务工作者探索实践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顺应时代发展地步伐,用形式多样地宣传活动代替纯粹地理论教育,丰富运用党建工作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党建工作手段,将文化地理念引入党地建设,通过文化搭台、党建唱戏,逐步形成部队自身独特地党建文化.充分学习借鉴赴海地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党建经验,设立“党建示范点”,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经验,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篇2

中 文 摘 要

外 文 摘 要



1 引言

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安监工作的前沿。其职能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它关系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效力,关系安全生产形势能否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监管范围与监管对象的总体水平。但目前基层安监局、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促使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是地方政府和安监部门重要的任务。

2 安全监管,基层安监局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基层安监局基本都是近五、六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从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而来,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且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短,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这些安全监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领会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总局的工作部署,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2.2 工作量大,力不从心

由于安监局组建时间不长,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除了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外,还要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所监管的企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单靠只有个位数的执法人员,要行使监督检查这样细致的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2.3 缺乏专业人才,治标难治本

为企业查找出一些事故隐患,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事故发生的机率。但安监局所监管的企业种类繁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还有其他各类生产企业,就危险化学品生产来说,各种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各不相同,专业性极强。安监局自身不可能配备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大多现场发现的隐患都是一些皮毛的内容。

2.4 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监局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但目前是许多相关部门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安监局的职责,抱有隔岸观火作壁上观的思想。

3 安全监管,乡镇政府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各乡镇都成立了安委会并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主管安全的同志工作难度相当大,主要表现在:

3.1 乡镇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现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只有安全责任,出了事故往往首先处理乡镇有关责任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却没有安全生产执法权,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到位。

3.2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明显不足

县级以上皆已设立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各企事业单位也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安监人员,而乡镇一级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目前各乡镇除分管领导外,大多只有一至二个专(兼)职安全员,而大量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一两个安全员是难以完成的,兼职安全员,那更难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

3.3 领导职务混乱,分工不明确

有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兼职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4 信息不灵,监管工作无从下手

由于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调换频繁,临时性中心工作过多,导致多数分管领导不了解本职工作的性质,更不了解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被动应付。

基于上述情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多数不愿分管安全工作,主要是工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又担心没有检查出引发事故的隐患而被追究责任,只有得过且过,听天由命。

4 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每个企业都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实现其本质安全,那么事故就没有发生的可能了。但目前无论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还是企业自身管理上都存在一定问题。

4.1 安全意识不强

主要负责人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来严格执行,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连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立,更不要说相应的建章立制、安全投入和培训教育了。

4.2 企业领导只重视生产效益,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

把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安全摆在第二位,认为只要效益上去了,出点事故也无所谓,有经济效益就有一切。思想认识上有严重的偏差。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导致生产组织上的主观臆断性,不能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导致了一系列事故的发生和效益的下降,甚至导致企业停产或关闭。

4.3 工作理念误差,导致违章违纪

由于背离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的安全工作理念。造成一部分职工,目无章纪,冒险蛮干。有的人为多拿奖金而违章违纪,对待“三违”现象麻木不仁。

上述问题基本上是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已有专家和有识之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很多好的方法和建议。针对乡镇政府的有:1、给予一定的执法权;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站、所等。针对安监部门的有:1、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2、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3、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履行职责等。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方法措施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叙述。

5 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的不一致

《安全生产法》第5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中央企业的子(分)公司由市级以上部门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政策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关闭,而依法关闭又无法可依。《安全生产法》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政策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大包大揽,事事牵头,如监管学校安全,实行交通安全四长负责制,牵头负责危化品运输安全等等。

6 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单一解决某个问题,犹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就目前的机构形式而言,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局仍是主力军,基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监领头羊作用,带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变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搞上去。要想彻底改善整体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办法,因此,要从一下几个方面考虑解决对策:

6.1 基层安监局必须搞好四个结合

6.1.1 安全监管,必须与专家队伍紧密结合

基层安监局在加强自身业务提高的同时,必须和专家队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重大危险源、人口密集场所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部位要严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安监局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盯死防好,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安全。

6.1.2 安全监管,必须与乡镇政府紧密结合

乡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一级人民政府,他们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群众 ,只有努力提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现状,整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将乡镇划为几个安全生产管理区,每个管理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安监局委派三至五名安监人员负责,结合几个乡镇政府的安全管理人员,不但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同时对学校、乡村、人口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农村建房、用电安全等的宣传教育、管理也要加强。和乡镇政府紧密结合的好处:一是减轻了安监部门的工作压力,上级的各项工作计划能得到及时安排部署,不会导致棚架;
二是乡镇政府主管安全的同志工作有抓手,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三是可以改变监管人员相对不足的局面,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形成团体作战,加大了监管力度。

6.1.3 安全监管,必须与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大多集中在县乡,一般工业发达县区,各类企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由于企业数量大、种类多,单凭安监部门进行监管,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安监局必须转变思想,改革监管方式,和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分批分期(三至五年)将生产经营单位逐步规范,实施网络管理。⑴、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
⑶、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效地消除了各种生产设备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对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入使用,防止事故发生都有积极作用。)⑷、对从业人员要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能;
⑸、将企业的各类人才挖掘出来,使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并以事故案例教育群众,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感受到安全生产的好处和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执法,该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关停的提请政府给予关停。和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的好处:①、通过网络,及时把各项法律法规传达到企业当中去;
②、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实处;
③、有效把握重大危险源,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
④、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库,可以增强基层安监局的技术力量;
⑤、发挥每个安全员的作用,使其成为基层安监局安全监管的得力助手。

6.1.4 安全监管,必须和相关职能部门紧密结合

由于安监部门成立时间短,各相关部门对安监系统不太了解。安监系统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充分发挥安监职能的同时,发挥安委办职能,积极联系各职能部门,增进了解,相互配合。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使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6.2 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要改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才奇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低的现状,一方面必须有建立合理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可以选拔一批年轻的、文化素质较高的、有责任感的监管人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方式,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专业培训和到大专院校再学习深造,对学有所成的人才给予适应的激励,就当前而言,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偏重于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监人员参不参加,有无这种资质对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并无硬性定,又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企业一边学习热、考试热安监部门一边冷的局面。安监系统专业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不能同步扩容和提高,安监系统面临人才危机。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增加编制,招录优秀的大专院校安全专业毕业生充实到监管一线。要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就必须下大力气抓队伍专业素质建设,努力建立安监部门的“人才库”,逐步实现“专家监管”。有了人才,监管中才敢说话,说内行话,才能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监管好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承担起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

6.3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履行职责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不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差,执法力度不到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到位,起不了警示作用。要改变现状,首先要狠抓执法监管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责任追究,要通过学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使之懂政策、法律,知规程、规范,熟悉相关行业安全技术知识,才能提高执法的自信心和准确性;其次,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鼓励大家勤学习、多思考、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6.4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基层安监部门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十一五”规划中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重大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方法途径,积极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公众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三违”现象。一是要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理念,使全社会形成共识,即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抓好“安全生产”这一世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二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文化“五进”(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宣传依法治安,严格执法,大力宣传“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技术、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法规)落实到位,使全社会更加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建立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典型,揭露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重特大事故;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并进行核实,定期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维护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的良好格局。

6.5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安全监管系统要想消除权力运行中的失职、腐败等违法行为,仅靠狠抓思想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源头上治理。首先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其次必须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产生违法行为的“土壤”。建议将安全监管系统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执法监督权分开,交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行使,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许可、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切实防止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杜绝发生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现象。


结 论

通过了解目前县区安全监管的现状,以及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一些问题及对策。指出落实国家、省、市安监局的各项方针政策,县区安监局责无旁贷,必须搞好四个结合,以安全监管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各职能部门为动力,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推进“三项行动”,强化“三项建设”。

就目前的机构形式而言,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局仍是主力军,基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监领头羊作用,带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变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搞上去。要想彻底改善整体安全生产状况,必须做好基层安监局必须搞好四个结合,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改善当前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致 谢

历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将这篇论文写完,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障碍,都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度过了。尤其要强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张金峰老师,在我写本论文的时候给我提供很多帮助,还有其他一些老师和学生,在此向帮助和指导过我的各位老师表示最中心的感谢!

感谢我的同学和朋友,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我了很多你问素材,还在论文的撰写和排版灯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和指正!

参 考 文 献

浅谈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篇3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如人意,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也反映了监管体系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特别是去年的“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影响了国家荣誉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已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灵武市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食品经营现状

目前, 市管辖的区域内有1个街道办事处,7个社区居委会,2个乡,5个镇,4个农林场,66个行政村、30所中小学校。从事食品经营的乡镇集贸市场2家,共有食品经营户1292户,其中县域以上食品经营户474户,乡镇村食品经营户818户,食品批发户69家,零售经营户1223户。

二、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频频出招,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肩头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职责不清

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食药、农业等多各部门的监管之下,为何还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症结之一就在于多头监管。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职能部门鞭长莫及,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大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旁搭建临时经营点,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虽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各自分管的领域,但仅在生产流通这一环节,就聚集了工商、质监、卫生等多各部门,且存在遇到有益的事抢着执法,遇到安全事故则互相观望的弊端。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虽然自治区政府明确了小作坊监管办法,但目前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检测水平落后

目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但国内食品检测能力相对滞后,无法满足职能部门对食品检测的需要。基层监管部门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

当前,就灵武市食品企业而言,化验室面积普遍较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少,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盲目操作。有的参加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为节省成本,不愿出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只想临时对付。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四)自律意识偏低

按现有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制企业和个人企业,员工大都是自家人及亲戚,尤其是小作坊,基本都是一家一户,个别小作坊业主甚至连台帐都记不了,更谈不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

(五)责任意识不强

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备案等都不完善。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培育,实施名牌战略

监管部门应按照发展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申报成功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培育,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宁夏名牌产品等产品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创立名牌的动力,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创新科技开发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培育宁夏特色名牌产品,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正在开展的“行政指导”活动,普遍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温暖服务,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要深入下去细则调研,找出存在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二是要搞好《食品安全法》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好食品质量关。

(三)引导自律,规范企业行为

工商部门要围绕提高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以促使其自觉形成严格自律。首先积极组织食品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其次是帮助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电子监管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把“要我提高质量”的他律行为转变为“我要提高质量”的自律行为。

四、协调联动,形成高压态势

要加强与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
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青铜峡市政府采取了食品安全、无照经营信息共享机制,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供了参考,在工作中工商和相关执法部门在联合行政执法时应同时行动,由双方协商成立临时组织,制定方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最佳执法效果。系统内部上下也要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

五、严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上级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提出具体要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二)狠抓宣传教育,提升监管水平。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认识水平,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对内强化法律法规和监管常识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工商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对外通过个体例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使广大的监管服务对象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乡村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狠抓机制落实,规范日常监管。一要加强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流程》的要求,对受理、审核、登记、发放程序进行督察,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要全面落实市场区域巡查监管。按照《进一步深入推行市场区域巡查制工作方案》、《市场区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的要求,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落实 “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市场巡查要求,实现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要求。三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加强了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四要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的监管,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疏导、事后督导的工作方法,在食品经营户中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账,使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两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五要尽职尽责,加强监管,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配送市场。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全区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实施方案》,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配送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配送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场上柜,使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做到 “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消费”的良好效果。六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等特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采取“四查”“三帮”措施,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职能。“四查”掌控小作坊和摊贩的现状。一查营业执照和前置许可证情况,二查生产经营环境情况,三查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情况,四查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状况。“三帮”措施规范小作坊和摊贩整改提高。帮助指导生产环境、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较好的按照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进行改造;
帮助生产环境较差、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高,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帮助小作坊和摊贩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七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有效净化食品市场。按照《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安排》,明确检测任务。加大食品检测设施的投入,为食品现场检测提供条件。。通过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开展,净化食品市场,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八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以“示范店”为点,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市场向更高层次迈进。九要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常识,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解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要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效地解决办法。坚持和完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改革和完善食品流通许可、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监督抽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以及质量追溯、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增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控,强化质量记录可追溯,不断形成长期的、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充分运用质量检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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