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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打造群众身边“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

时间:2022-08-14 18:40: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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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打造群众身边“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

打造群众身边的“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3篇

打造群众身边的“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篇1

财务收支检查程序

一、银行存款

1、获取被检查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将各开户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银行对账单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请被检查单位提供检查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定结账日银行存款余额是否正确;

2、对被检查单位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包括:

(1)检查调节表的数字是否正确;

(2)核实未达账项的发生原因及内容,必要时对银行已收已付企业未收未付的大额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二、短期投资

1、将短期投资明细表与短期投资明细账与总账“短期投资”账户的余额核对是否相符;

2、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时的成本并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3、如有将证券委托保管机构代保管的情况,应查阅有关代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向保管机构寄发询证函,确定委托代管证券的真实性;

4、检查期末证券市价是否已在报表附注中适当披露;

5、检查有无属于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

6、检查投资收益是否进行了正确的账务处理;

7、检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将短期投资市价和短期投资成本进行比较,核对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正确。

三、应收票据

1、比较本期与上年同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析重大变化的原因;

2、检查应收票据明细账与总账“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是否相符;

3、会同被检查单位经办人员监盘库存票据。检查票据的内容是否完整,并与明细账的记录(应收票据备查簿)及合同等有关文件进行核对;
检查出票人或背书人是否合法有效,手续是否完备。监盘库存票据的记录或清单,并由被检查单位的经办人员签章确认;

4、检查与应收票据有关的原始凭证及合同等文件,对非营业性(与经营业务无关)应收票据,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5、分析应收票据的账龄;

6、抽取部分票据,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发询证函。出票人或承兑人未回函的,要采用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
回函金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7、检查已贴现应收票据的贴现额和利息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8、检查在已贴现的应收票据中有无债务人到期未付款而被检查单位未及时转账(转作应收账款)的情况。对发生业务纠葛、并已涉及诉讼或其他逾期未付款的应收票据,做出记录并进行适当调整。

四、应收账款

1、比较本期与上年同期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如有重大差异(30%以上),分析原因并做出记录;

2、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根据企业的坏账准备政策,复核坏账准备的计提;

3、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向债务人寄发询证函,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债务人未回函的,采用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与可收回性;
回函金额不符的,查明原因,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4、抽查部分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检查其发生额是否真实,原始单据是否齐全;

5、检查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款项,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坏账准备的核销是否经过授权批准;

6、分析应收账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出现贷方额的明细账户,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

五、预付账款

1、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至审计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

2、抽取大额预付账款向债务人寄发询证函,债务人未回函的要采用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并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回函金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3、对大额预付账款项目,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对不属于预付账款的结算业务以及其他非营业行为而发生的预付账款,应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4、对于大额预付账款,要查清预付账款的去向。通过对银行结算凭证、客户询证函、购货合同等的验证,检查所支付的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受款单位,有无将款项转给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单位。如果被检查单位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没有结算关系,应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转移的情况;

5、检查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明细表,检查有无相同的项目,如有,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

6、关注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未结转原因;

7、分析预付账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明细账,应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转入其他有关账户;

六、其他应收款

1、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计算坏账准备;

2、选择金额较大或内容异常的项目,向债务人寄发询证函。对于不属于其他应收款性质的项目或债务人回函金额不符的项目,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对债务人未回函的项目应采用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如查阅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期后收款情况等);

3、对于长期未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分析是否可能发生坏账损失;

4、审查转做坏账损失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

5、分析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应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

七、存货

1、取得年末存货分类明细表,并与上年末比较,就有重大差异的部分予以分析说明;

2、比较两年存货周转率,如有重大差异,查明原因;

3、按产品类别或月份,比较两年的销售毛利率,有重大差异则查明原因;

4、取得每月销售成本分析表(按产品类别),比较原材料、人工与制造费用的比率,若有不正常波动,查明原因并说明;

5、材料、人工与制造费用占产成品单位制造成本的比率,有重大差异则查明原因;

6、比较本年末与上年末的存货数量,并调查重大或不寻常价格变动趋势。

7、在监盘或抽盘存货时,要关注存货的质量情况;
征求被检查单位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的意见,了解、确定存货中属于残次、陈旧、冷背、滞销、积压以及毁损、变质的存货;

8、检查重大存货盘亏和损失的核销手续,是否已经授权批准,是否已经及时入账,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9、检查被检查单位确定的存货计价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划成本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前后期一致,如有改变,应查明原因,分析其对当年盈利的影响,并作出记录;

10、抽查期末存货中比较大的存货项目进行发出计价测试,如发现重大计价差异,应作记录,并适当调整;

11、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对于货物已到并已验收入库,但供货单位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时,应检查暂估入账的价格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正确;

12、根据存货账龄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滞销积压的存货,对该等存货是否已计提足额的跌价准备;

13、检查存货盘点中发现的残次、毁损、滞销积压的存货、被检查单位是否已做损失处理,或是否已计提足额的跌价准备;

14、检查年度内存货毁损的发生原因,冲减存货跌价准备的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授权批准;

15、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成本:

①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恰当,是否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费用相符;

②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应查明原因;

③抽查材料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④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应检查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2)直接人工成本:

①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费用相符;

②本年度直接人工成本与前期进行比较,查明其异常变动的原因;

③分析比较本年度各个月份的人工费用发生额,如有异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八、长期投资

1、取得被检单位投资明细表;

2、实地盘点与投资相关的凭证;

3、根据情况选择被投资单位进行函证;

4、检查投资的授权审批手续及投资决策过程;

5、检查投资的入账价值、核算方法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检查投资收益的确认;

7、关注各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析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

8、检查有无将属于短期投资性质的项目列入长期投资的情况;

9、检查有无将属于长期性质的投资转入其他应收款或者将对其他单位投放的长期信贷资金列入长期投资的情况。

九、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通过抽盘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实际存在;
对于不在被检查单位所在地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必要时应进行函证,予以核实;

2、查阅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检查单位所拥有,手续是否完备。通过查阅产权证明及借款合同等方式,查明固定资产有无担保抵押或受限制使用等情况;

3、检查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抽查大额固定资产的有关凭证手续是否齐备;

4、检查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是否按暂估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竣工结算手续办完以后,是否按实际结算数调整暂估入账价值和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

5、检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
属于资本性支出(如建设期间的利息支出等)是否计入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
属于收益性支出是否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成本;

6、检查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具备必要的有关文件,包括报废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累计折旧的会计记录等;

7、检查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8、检查报废固定资产在清理时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计算复核本年度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

10、检查客户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是否正确:对客户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11、现场勘察主要固定资产,对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并观察固定资产的现状(如生产线是否在正常运转)考虑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及计提的比例。

十、在建工程

1、检查在建工程的购建方式,属于被检查单位自建的工程,应根据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各在建工程明细项目的期末合计数是否与总账“在建工程”账户的余额相符;
属于出包的工程,应检查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账单上所列工程价款是否与“在建工程”账户及其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致;

2、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及其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

3、抽查年度内大额在建工程增加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检查在建工程的建造、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和由施工监理签发的工程进度鉴定书,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在建工程”账户内记录的各项工程支出(包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预付工程款、工程物资、应计入工程价值的资本性支出等)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是否完整、正确。检查有无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损益性支出;

5、检查在建工账户年末余额构成内容,并赴工程现场实地察看,了解工程的实际完工进度,检查交付安装的设备是否实际存在;

6、检查是否存在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已完工程项目;

7、现场询问了解并观察在建工程的施工情况及施工进度,关注是否存在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而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现象。

十一、借款

1、取得借款明细表, 与明细账和总账相应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2、取得各项借款的借款合同,检查借款合同、授权批准手续,了解借款金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进行核对;

3、通过检查相关的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借款的偿还情况;

4、函证所有借款;

5、检查年末有无到期未还的借款,逾期未还的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是否已转列流动负债类项目;

6、对于限定用途的借款,检查借款用途;

7、关注被检单位取得借款的抵押担保情况;

8、关注是否存在逾期借款,以及其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

9、检查借款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将应由期间费用负担的利息列入在建工程成本,或将应列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期间费用的情况。

十二、应付账款

1、检查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和有关原始凭证,如有将不属于材料采购或劳务供应的业务往来列入应付账款账户内核算的情况,应作出记录,并作必要的调整;

2、根据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选择一定笔数金额大、内容重要(包括零余额)的应付账款项目,向债权人寄发询证函,确定其余额是否正确。根据函证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
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应检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薄记录和相关的原始凭证,核实购货事项的真实性和款项支付情况;

3、审阅被检查单位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所有尚未入账的购货发票账单,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入账,有无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供货单位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未及时按暂估价格入账的情况,如有漏记应付账款、低估债务的情况,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4、分析应付账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于出现借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应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转入其他有关科目;

5、检查应付账款中暂估入账的金额,是否定期与存货管理人员进行核对,以确认暂估入库的材料金额是否有具体的实物与之相对应;

6、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

十三、预收账款

1、获取或编制预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相应的明细账户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将预收账款的记录与供货合同的内容相核对,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转作销售收入处理;

3、请被检查单位协助,选择一定笔数金额大、内容重要的预收账款项目向付款人寄发询证函,确定其金额是否正确。回函金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4、分析预收账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于出现借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应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转入其他有关账户;

5、检查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一年以上未结转)的原因,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十四、其他应付款

1、分析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户的余额,对于出现借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应查明原因,作重分类调整,转入其他有关账户;

2、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十五、应付工资

1、通过分析性复核,检查年度工资总额有无异常波动情况,并查明原因;

2、抽查应付工资的支付凭证,确定工资、奖金、津贴和代扣款项的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有无授权批准和领款人签章,是否按规定代扣款项,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是否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账户的记录一致;

4、对税法不允许列支的项目,应予以注明,并与所得税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相互勾稽;

5、通过检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生产成本明细账,确定是否有直接发放工资而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的情况。

十六、预提费用

1、检查预提费用所包括的内容和预提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抽查大额预提费用转销时的记账凭证和相关的文件资料,确定其转销的数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对于未按受益期间均衡地摊入成本、费用的预提费用,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3、检查有无不属预提费用性质的会计事项,有无长期未转销的预提费用,有无转销过多、使“预提费用”账户的余额发生红字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适当的调整;

4、检查发现如有应提而未提的预提费用,应作出记录,作相应的调整。

十七、主营业务收入

  1、取得或编制本年与上年的销售收入比较分析表,并与本年预算做比较,分析主营业务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比较本年度各月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并查明异常变动的原因;

3、比较当年与上年的销售毛利率,变动超过10%的应说明原因;

4、根据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与相应的明细账户和总账账户的记录核对相符;
与“损益表”内相关项目的数额核对相符;

5、了解企业收入的核算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实物流转、单据流转、收入确认的时点、收款、主要控制点等),绘制流程图并作穿行测试;

6、按照产品销售、劳务供应和货款结算方式,每月抽查一笔主营业务收入的原始凭证(发票、运货单据等),确定收入的实现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税法的规定,是否真实,收入记录是否正确;

7、取得业务部门的相关统计资料,与财务部门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8、取得主要销售合同协议,确定收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查明有无未经认可的大额主营业务收入;

10、结合预收账款的审计,查明有无为避税未及时结转收入情况;

11、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主营业务收入和退货记录,检查主营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无跨年度现象,如有已记作本年收入而货物尚未发出,或货物已经发出,但尚未记作本年收入等跨年度的重大主营业务项目,应作出记录并调整。

十八、主营业务成本

1、按产品类别,比较两年的销售成本及销售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合理,若有重大差异,应查明并分析其原因;

2、索取或编制销售成本每月分析表,比较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与制造费用的比率,如有异常变动,应分析其原因;

3、比较本年与上年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与制造费用占单位成本的比率,如有异常变动,应分析其原因;

4、抽查部分原始凭证,测试生产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工资、费用的记录和分摊是否合理,计算方法是否具有一贯性,评定全部生产成本计算的可靠程度;

5、计算并分析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主要产品销售成本总额,必要时分析本年度各月份的主要产品销售成本总额,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6、结合存货的审计,检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数量、金额是否与销售收入相配比,是否遵守前后期一致性原则。

十九、费用类科目

1、比较分析本年与上年的费用并将本年各个月份的费用进行比较,若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2、将本年的费用与预算相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3、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及相关协议,确定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费用记录是否完整;

4、对金额较大的费用实施截至日测试。

打造群众身边的“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篇2



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一、其基本任务是
保证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法令及财政财务制度,正确地领用与支出教育财务资金,合理、节约、有效地运用经费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严肃学校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并抵制乱支付和铺张浪费现象,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

二、学校财务监督的原则是:
1.实事求是。就是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与汇报,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也不说假话。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处理与解决问题时,要对问题的性质以及错误的事实、情节、原因、后果、背景等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根据问题的大小与轻重程度、性质和政策规定,作恰如其分的处理。
3.让事实与数据说话。检查出的问题,既不能轻率地作结论,也不能凭自己个人好恶、情感和主观推测办事,必须有证有据,事实与数据确凿,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忌朝令夕改,更不能今天处理,明天平反昭雪。
4.以教学为主轴。财务监督要坚持为现代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服务,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财务监督是学校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因而它的主要内容为:
1.对学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的监督。首先是学校预算的编制是否根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与学校事业计划、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定编定员定额进行编制,有无宽打窄用或宽打乱用、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现象。其二是学校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预算内收支计划、预算外收支计划是否与学校工作目标、任务、事业计划相一致,如有很大差距,应查清原因和财务责任,是否有浪费现象。其三是学校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是否贯彻执行了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原则以及勤俭办学的方针。
2.对学校收入方面的监督。主要察看学校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地组织,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对应上交的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了,是否有拖欠、挪用以及截留、坐支等情况。
3.对学校支出方面的监督。学校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支乱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与贪污盗窃等情况,有无应在预算外开支的而在预算内列支的情况;
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是否真正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讲求办学效益;
是否严格执行了费用开支标准,有无擅自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的情况;
财产物资的购置是否执行了货比三家的规定。
4.对学校资金的监督。学校预算内、外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将预算内经费转为预算外经费的情况;
学校各种周转金有无超过定额,收支的现金是否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留存的现金有无超过库存限额的情况;
使用现金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随意借支、挪用、白条抵库以及套取现金的现象;
是否按规定取消学校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小金库等。

5.对学校财产物资方面的监督。学校财产物资的购进、验收、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损失浪费与被盗窃的情况;
教育、教学与科研设备的保管是否妥善,有无专人负责和有无乱堆乱放等情况;
学校各种设备利用率是高还是低,维修、保养、检查和使用是否有制度与科学的操作程序和科学规范;
学校财产物资是否账物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
6.对学校预算外资金方面的监督。对于学校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监督,可以参照上述五个方面
内容进行。
四、学校财务监督应贯穿于学校财务管理全过程中
其监督形式应是按学校财务工作运行的正常顺序进行,即包括事前监督、现场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五、现代学校财务监督的方法
1.账务检查。账务检查也叫会计检查,主要是一种通过对学校报帐员凭证、账簿、会计报表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分析,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2.实物检查。实物检查,是一种对学校设备、财产、物资的存放、保管、使用以及领取制度的检查、清查和盘点,核实设备、财产、物资的数量、价值,弄明情况,查清原因,做出结论。
3.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一种通过现场观察,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揭矛盾、摆问题,全面而真实地反映事实真相的一种监督方式。目的在于查清和核实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责任人。

4.学校管理者与财务人员共同检查。


打造群众身边的“纪委监委”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篇3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__实际,对加强__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

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__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__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__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__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__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__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__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

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近日,沈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政治监督,认真开展了被监督部门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监督保障。

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按照《沈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被监督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督促被巡察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整改政治

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参加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等,全面了解掌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提出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还指定一名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督促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指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解决重点问题线索,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

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组把专项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放在巡察整改贯彻落实、落地见效上。2019年3月4日至14日,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2018年以来被市委巡察组巡察过的被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已经结束巡察整改的,重点调阅了部门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并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综合研判整改的状况和尚存的问题;对巡察结束尚未反馈意见的,重点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看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又看是否建立完善了相应制度机制,督促把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有效结合;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建立了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切实维护政治巡察的政治权威。同时,注重做好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监督建议,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密结合,与聚

焦主责主业服务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紧密结合,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执纪,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督促切实负起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组通过督导调研、日常谈话、督促检查等方式,监督推动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贯彻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被监督部门在接受巡察监督之后,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责任,带动了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交锋、剖析问题、吸取教训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在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下,被监督部门能够从严处理巡察反馈涉及“四风”和正风肃纪监督问题线索,做到了一事一议,一周一调度,每月汇总报告,及时总结情况、严肃组织纪律、持续跟踪问效。市委老干部局于2018年7月25日至9月25日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2018年11月23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期间还制定了《走访慰问易(异地离休干部规章制度》《拨付资金和物品的管理制度》等,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长期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凤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常驻不走的监督作用,紧抓监督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县住建局(人防办人防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的监督检查,督促县住建局(人防办高效落实各项巡察整改措施,多举措促进人防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参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派驻纪检组组长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全过程参与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参与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逐项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对县住建局(人防办整改措施提出意见,严格把关。
三、紧盯整改进度,督促县住建局(人防办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时间要求,抓好重点人、财、事的整改,做好县委巡察办和县住建局(人防办及联系纪检室之间的工作联系,切实将监督贯穿于整个巡察整改工作中。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将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严的工作纪律,持续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责任不明、整改不实、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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