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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

时间:2022-08-09 10:30:06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供大家参考。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5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和群众需求,加快补齐我市教育民生服务短板,顺应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数量足够、布局合理、均衡优质、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形成名师引领、专业带动的教师队伍成长体系,幼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形成健全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普惠性幼儿园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国内外学前教

育资源的互通合作体系,实现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资源布局与办园结构,多路径扩大教育资源供给

1.科学规划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打造主城区学前教育核心区,加快推进周边区县、开发区学前教育建设。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同级发改、资源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提出区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明确任务,对未来幼儿园布局调整提出刚性要求,妥善解决曲江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和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莲湖区等主城区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以周边区县、开发区为重点,新建或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加快推进区县、开发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改善区县、开发区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扩大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规模,形成核心带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空间格局。

2.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区域腾退搬迁的空置

厂房、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属地化管理,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82.5%。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分类治理无证幼儿园。对全部无证园应管尽管,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2020年底前,各区县、开发区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推行绿色节能幼儿园建设。加强绿色节能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新建幼儿园全面执行绿色节能环保材料标准,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理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对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项目在土地转让、开工许可等审

批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将满足条件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2025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幼儿园中使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的幼儿园占比达到50%。

(二)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力量专业化水平

1.加大高校及职校招生与职后培训力度,实现幼儿教师“量”的足够供给

——面向社会引进和系统培养中职—高职—本科及研究生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逐步推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政策,加大学前教育硕士、专业博士等高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支持市属高校、职校开设幼儿教师培养专业。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事业,对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入职后提供专业培训,采用委托、自主定向等培养方式,保证新任教师数量充足。教师引进须进行背景审查,重点审查有无从事邪教活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精神病史等内容,确保幼儿教师队伍质量稳定。到2025年,全市通过“招聘转合”(招聘、聘用、转型、整合)等方式新增教职工12263名以上。

2.强化幼儿教师保教能力,实现幼儿教师队伍“质”的提升

——加强园校合作,建立培养机制。加强高校及职校与幼儿园的沟通合作,形成园校合作培养机制。根据合作反馈,优化和细化专业设置。支持高校及大专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

同建立培训基地,促进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

——建立幼儿园全员培训制度。探索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全面推进“名校长+”工程,发挥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提升幼儿园园长管理理念和专业素养。持续开展教师、保育员技能练兵赛教活动,通过自下而上、园园参与的技能练兵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达到以赛促教、促训、促提升的目的。通过建立培训基地、铺设培训网络等方式,重点加强全员师德师风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加大职前、职后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和培养力度,重点加强对普通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理念的提升和教育技术的培训。鼓励幼儿园现任教师进行在职学历提升,针对贫困教师和优秀教师给予适度资助,实现幼儿教师梯队的可持续成长。持续开展年度保教质量提升主题框架下的精准施策年活动,达到全市幼儿园全覆盖共参与,促进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构建“名师+”研修共同体,深入推进“名师+”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试行),以我市学前教育的国家和省级名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三级三类”优秀骨干教师为基础组

建“名师+”研修共同体,发挥名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教科研、公益优课、赛教、送教下乡等形式的活动,形成多层联动的“名师+”研修共同体,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组建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50个。

3.创新考评激励机制,试点幼儿教师评估委员会考评机制

——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可由幼儿园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对编制外幼儿教师实行教师监管评估委员会考评机制,定期考核已登记为相应级别的教师。幼儿教师按级定资,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职业水平。

4.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

——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增强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

5.充分利用媒体弘扬幼儿教师正能量,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报道宣传幼儿教师的正面形象和学前教育领域涌

现出的“四有”好教师,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

(三)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1.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制度

——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金奖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改善办园条件、减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式,多渠道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把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完善普惠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园财务行为,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增强民办园财务透明度和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幼儿资助标准,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相应的资助。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入园时按照相应幼儿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2.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明确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合理确定并落实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限价管理,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全社会的监督,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3.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体系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财政、发改、审计和税务部门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职责和统筹力度,因地制宜编制实施行动计划,制定和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提高公益普惠覆盖率;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强化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工作的绩效考核。

(四)整合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1.实施幼儿园骨干体系梯队建设工程

——加快推广“名校+”帮扶提升办学模式,促使幼儿园均衡发展。修订完善推进“名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速“名校+新校”“名校+薄校”“名校+民校”等多种教育联合体合作共建,实施“一园带多园”发展模式,整合优化全市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构建合作共生共赢共享机制,推进市域内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着力解决好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建立等级创建梯队库进行精准帮扶。到2025年,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

2.推进学前教育学习共同体发展

——依托高校、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创建高校—家庭—幼儿园—社区相结合的学习共同体,提供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专业支持服务,实施学前教育实践社区的公益性推广活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充分利用智能化幼教管理系统、大数据、云平台等数智资源,建设家园共育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实现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力量的有效贯通。

3.加强学前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建设

——在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建立融合幼儿园,通过建立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兼)职特殊教育幼儿教师等方式对特殊儿童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让特殊儿童在融合教育体系下获得发展。

4.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集政府决策、信息统计、

园所管理、科研教学、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力争到2025年建成20所省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5.推进园本课程改革与环保类课题研究

——构建园本化课程理念。进一步梳理办园特色和办园目标,就课程背景与条件、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与保障等课程体系架构基本要素进行合理规划和组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周边可利用的资源,结合自身办园优势,逐步丰富园本课程内容。

——开展绿色环保、自然教育活动。鼓励幼儿园开展绿色环保的教育活动、申报绿色课题研究成果,注重培养幼儿环保意识。

6.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机制

——形成“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对外开放合作格局。搭建国内外优质幼儿园合作平台,支持幼儿园设立对外合作项目。把握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促进与国内外幼儿教师的教学交流,建立可行的教科研合作平台、文化交流中心,不断优化学前教育理念。

7.完善学前教育常态化督导评估机制

——科学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以“国家监测评价+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方针为指导,完善现有学前教育规划建设、

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并适时通报评估结果。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对发展学前教育落实不到位的区县、开发区进行问责,督促区县、开发区将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逐步缩小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差距,缩小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稳步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各区县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指导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发挥党组织在幼教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保障正确的办园方向和办学理念,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工作助发展促提升。

(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委教育领导小组作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分工协作。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价格政策。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要将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

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人社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制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管理政策。发改、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金融监管、证监部门要对民办幼儿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各级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部门协调督导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形成分工明确、整体推进的幼教工作格局。

(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社会化学前教育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予以奖补。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保障公益化指导服务的财政投入。各区县政府要围绕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目标,细化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加大经费引导和保障力度,确保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区县,特别是远郊农村地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强化安全卫生保障体系。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建立由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检测和评估机制,

定期向家长反馈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幼儿园所在街道(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幼儿园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五)加强规划统筹。积极应对剧增的幼儿人数带来的学前教育入园压力,根据区域幼儿数量、分布、保育需求以及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发展现状,加强规划引领,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科学选择场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

(六)强化资源整合。整合卫生妇幼保健专业人员、教育指导人员、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及公益组织等相关社会资源,通过机构统筹运营、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认知度。积极争取公众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包括社区支持、民间组织支持、社会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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