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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29 18:30:08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篇1】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乡镇严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严打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维护我镇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大力推进“打”、“防”、“控”、“管”、“治”一体化建设,有效整治当前突出治安问题,为我镇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我镇综治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此次严打整治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维护稳定、严打整治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布惩罚犯罪的“天罗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总体目标是,通过此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犯罪势头,切实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什么犯罪严重,就依法严厉打击什么犯罪;
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因情施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就全镇而言,要重拳出击,抓好以下三方面: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赌博犯罪,“侮辱妇女”等刑事违法犯罪,同时加大对私挖滥采,道路交通安全,破坏电信设施犯罪和因土地等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力度。这几类犯罪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必须迎头予以重击。
  2、集中整治突出治安乱源。重点开展校园周边秩序、集贸市场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秩序、吧、黑恶势力等整治行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要在治理学校周边吧上出重拳,加大打击处理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为学校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整治集贸市场治安秩序,要健全集贸市场管理机制,重点突出反扒反盗和打击欺行霸市行为,保障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和老百姓的财产安全,维护好集贸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交通秩序。
  3、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对长期以来治安差、问题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该挂牌整治的要挂牌整治。镇综治办决定,派出所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整治好。各村要迅速搞好摸底排查,确定本村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工作,要做到不改面貌不收兵。
  三、方法步骤
  严打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镇严打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开展摸底排查,澄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并层层搞好动员部署。
  2、集中行动阶段。各村、派出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启动。集中行动阶段,组织一次全镇性集中统一清查打击行动。严打整治办公室每星期调度通报一次行动进展情况。
  3、总结表彰阶段。将这次天严打整治行动纳入镇村干部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评选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奖励。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严打整治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特成立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做好上情下达,下情收集等日常工作。
  2、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加强防范,全力遏制“黑恶势力”、“两抢一盗”、“侮辱妇女”等侵害他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司法机关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充分保障。
  3、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镇此次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定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推而不动的地方,要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和行动战况的报送工作,每星期要上报一次工作小组。此次行动情况将纳入各村综治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问题不断、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问责到位。

【篇2】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X州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X市环委字〔20XX〕26号)及《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X环保委字〔20XX〕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夜宵排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临时设摊餐饮经营行为;
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场所,城区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年内基本实现城区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排放标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XX)要求,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即宾馆、酒楼、餐厅、单位食堂、烧烤经营户及产生油烟污染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等。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要严把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许可准入关,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和换发《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门店)一律实施现场核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前置审批手续,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服务行业,依法拆除餐饮服务业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油烟直排、乱排行为,淘汰违法违规小餐饮。城区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必须安装(改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国家、省已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风机、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措施,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应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三)整治露天餐饮(烧烤)油烟污染。全面取缔城区除临时规范点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推行无烟烧烤设施,督促有证照且从事烧烤的经营门店改用高效无烟烧烤设施,减少空气污染;
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
提升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管理维护标准,严格规范经营时间、经营场所范围,引导有条件的入室生产加工餐饮,对露天生产加工餐饮的全面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确保餐饮经营油烟达标排放。

(四)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餐饮服务场所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严禁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燃料(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末、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五)规范油污泔水处理。餐饮服务场所含油污泔水必须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分别单独收集。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处置处理。禁止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随地倾倒,或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六)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要求。城区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安装(改装)油烟净化设施应选择国家、省已认证的合格净化设施进行安装,并及时向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验收,验收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合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验收还应保证油烟不得直排、不得占道、不得违建,排烟管不得脱离墙的位置。安装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安装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并到我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服务。

三、工作职责

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城区内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的环境监管;
负责对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进行摸底,掌握办理证照、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无烟烧烤炉具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对餐饮行业经营户建立档案;
负责对城区内现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油烟排放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会同城管、市场和质量监管等部门依法强制关闭,移交市城管部门处罚;
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烧烤)场所的燃煤炉灶;
牵头组织对新、改、扩建餐饮经营单位(门店)油烟排放达标验收,验收达标后方可营业;
负责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和业务指导;
负责油烟整治验收的技术指导。

【篇3】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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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关于xx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思考
  xx镇纪委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村是全面奔小康的主战场,农民是改革开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工作力度,加大支农投入,农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为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加大追踪问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势在必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镇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充分认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的重要性。
  一是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现实利益的需要。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覆盖面不
  断拓宽,强农惠农资金点多、面广、量大,农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但在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也还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这项专项清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建制,对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真正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效应,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广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的需要。我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大市,资金量大,涉及面宽,管理层级多,自然也是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有利于正本清源,弘扬社会正气;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政这根弦,坚持廉洁从政;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利于推进“三农”领域的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到那里,廉政建设的触角就有效延伸到那里。
  三是构建强农惠农长效机制的需要。开展专项清查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以清查为契机,对现有的强农惠农政策进行“回头看”,积极探索构建强农惠农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清查,有助于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好的经验,查找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从而使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了以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涉农补贴资金的办公室、站所为成员的工作组,下设财政办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办公室。
  二是制定方案,做好自查自纠。做到“四个不漏”,按照方案上明确的清理内容、范围、时限和要求。做好“不漏一个行政村、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笔资金、不漏一个死角”,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是强化落实,认真组织实施。为使专项清理不走过场,由镇长牵头,组织纪委和财政办,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逐项清理检查,并填报相关表册,所有表册需由被检查行政村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交到镇“三资”管理中心。
  四是建立备案,强化纪委监督。镇纪委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做到每个季度清理一次,杜绝强农惠农资金被拖延、挪用等现象发生。镇纪委还积极参与,对存在信访苗头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发放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对村主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加强警示教育。
  五是严明纪律,严格细化责任。为使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各清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行政村责任,要求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做到层层抓落实,使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务求创新,确保制度长效。通过深入自查自纠、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查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成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制度。
  三、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来说,我镇20XX年—20XX年共收到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共计1763.37万元(不包括农民网相关资金),支出强农惠农资金达到1804.19万元(不包括农民网相关资金),基本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拨付到各相关项目或村。
  20XX年—20XX年农民网资金由镇将涉农补贴表格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农户,均为全额拨付。油菜良种补贴由镇农办另外报送,20XX年收到油菜补贴资金14797元,母猪繁殖补贴100元,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拨付到位,我镇将组织人员及时整改到位。
  20XX-20XX年共收到农民素质培训资金49385元,未及时拨付相关到相关行政村。
  20XX—20XX年收到危旧房补助资金380000元,先已拨付258163元,两者缺口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不合格或者有些工程未完工,因此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待整改验收后我镇将剩余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XX—20XX年共收到扶贫资金266504元,共拨付到户166015万元,其他资金均以补助款形式拨付到相关行政村。
  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农民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xx地处诸暨最南端,石壁水库源头,大部分是山区,风雪、台风等自然灾害明显比其他乡镇多发。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加之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农业保险推广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使农业保险对提高农业抗风险作用不够明显,农民利益不能同时有效得到维护。
  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还存在与市场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分散、小规模的粗放经营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效益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开发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主导产业不突出,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不够规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建设起步较晚,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生产、轻流通观念,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识肤浅,参与积极性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未能真正发挥出来。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结构较为分散,管理和运行还不规范,有效指导生产和销售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强。
  五、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会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我们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
  篇二:汤溪镇惠农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汤溪镇惠农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汤溪镇作者:办公室发表时间:20XX-8-318:51:00
  汤溪镇于20XX年3月份由原汤市乡、皮石乡合乡并镇成立,20XX年8月份两乡财务合账。根据《资兴市惠农补贴落实、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了20XX-20XX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及农村集体土地、涉农收费等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惠农补贴落实情况
  1、资金自查自纠使用范围
  20XX年-20XX年我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使用和发放,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专项资金上级安排计划及使用到位情况
  (1)、镇财政负责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涉农补贴资金达568.1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4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7.70万元、良种补贴36.37万元(其中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10100.00元因乡镇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发放,现正在落实)、移民补贴资金7.23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4.4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53.0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政所的“专项资金专户”,镇财政所根据村组和个人上报的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及时通过财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好银行发放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一卡通”存折,并及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告知补贴对象可凭“一卡通”存折和有效证件到基层金融网点支取现金。两年来,镇财政所共兑付上级财政拨付的惠农补贴资金567.17万元,兑付率为99.82%。
  (2)、上级部门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的兑付,分别由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负责;
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林管站发放。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7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1.34万元。我镇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村组和个人手中。
  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情况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今年上半年,调处农村土地纠纷9起,成功率达90%。全镇没有发生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发生。
  三、涉农乱收费情况
  坚决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落实违法收费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检查、事中督查、事后监查等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镇村两级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违法违纪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1、存在的问提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因少部分农户更换“一卡通”存折、个别农户死亡后变更户主没及时上报财政所变更登记导致财政所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个别村涉农收费公示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2、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宣传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镇政府还设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全镇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科学运作,规范管理。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镇政府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前将对年度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政府还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用好资金。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针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
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
三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加强督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及时公示涉农收费内容。
  汤溪镇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篇三:民政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福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鼎财监[20XX]2号《关于开展福鼎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现将专项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当地财政、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乡镇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理与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努力实现民政系统资金监管方式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二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
  重点检查20XX年-20XX年农村“五保”、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中用于农村的部分、农村低保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各地民政部门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
是否有套取、截留现金;
各项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中旬)
  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我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增强贯彻执行强农惠农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
  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把近年来所有下发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每年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列出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自查面达到100%。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清查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采取切实
  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
对当前立即纠正有苦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资金管理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清单与报告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下中旬至9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核帐目、接受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农村“五保”、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中用于农村的部分、农村低保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地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限期进行整改;
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在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
  客观总结本单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鼎市民政局20XX年8月2日
  

【篇4】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不断改善X镇环境质量,促进全我镇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市X区畜禽养殖镇域划分方案》、《X市X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X市X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X—X)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产与生态并重、发展与生态兼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农业生产规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控制和削减养殖废弃物排放总量,推进清洁生产和健康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促进全镇畜禽养殖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为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村(社镇)为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二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镇内畜禽养殖业的规范管理,对存在直排、偷排养殖废弃物等污染行为的养殖场所,督促限期整改。

二、整治目标及范围

(一)整治目标。通过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所进行全面集中整治,整治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实现畜禽养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养殖污染有效控制和缓解,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重点整治对象、范围。重点对象:全镇范围内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禽兔5000只以上,凡是没有配套建设沼气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或者有粪污外排现象的畜禽养殖场所。

重点范围: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
乡村集中供水点、取水点为中心半径200米范围内;
区域内X及其上游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
区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
行政村人口聚集镇(居民新村)周边500米范围内;
镇域内所有水库周边500米范围内;
城市和X建成镇及建设规划镇外围500米范围内镇域。

三、整治措施和整治方式

针对不同类别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科学分类有效整治。

(一)整治措施

1、规范畜禽养殖镇域管理。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管理。各村依据《X市X区畜禽养殖镇域划分方案》、《X市X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养殖场所不论规模大小由乡镇政府书面通知业主限期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勒令关闭。限养区内控制养殖场生产规模,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的沼气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及畜禽尸体处理设施等设施。可养区内新建养殖场须逐级申报,经村民委员会、乡镇国土所、乡镇政府现场考察审核后报镇环保、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禁止未批新建养殖场。

2、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及畜禽养殖区划管理要求,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的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取得审批手续。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圈舍等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场业主是第一责任主体;
实行镇政府负总责,镇级部门各负其责,镇政府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粪污治理方案,科学分类有效治理。推广应用“干清粪+沼气池+沼液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消纳土地”的综合治理方式。鼓励农机专合社购置抽施粪机,将养殖粪污就近施用于果园、茶园、林地,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4、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粪污处理示范工程。积极向上争取“以奖促治”政策和资金,建设大型沼气集中供气等粪污处理示范工程,树立粪污治理典范。同时,对治污成效显著、推广效果明显的畜禽养殖项目通过“以奖促治”给予奖励。

5、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畜禽养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综合监管制度。由镇政府定期召集村社干部召开养殖污染治理专题会,研究布置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日常巡查,发现养殖场所未建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合格、建而不用和直排、偷排粪污行为的,向养殖业主书面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申请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

(二)整治方式

1、倡导种养平衡。采取“干清粪+储粪池+沼气池+沼液池+干粪堆放场+消纳土地”治理方式,鼓励养殖户购置污水泵或抽施粪机将养殖污水就近施用于果园、茶园、林地消纳利用,实现种养平衡。

2、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模式。使用生物发酵床养殖工艺,通过有机杆菌腐熟剂发酵畜禽粪便,实现粪便零排放。

3、推广使用抽施粪机。利用抽施粪机将沼气池化粪池处理后的养殖粪水用于茶果蔬种植,实现综合利用。

4、实施工程治污措施。采取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氧化塘、人工湿地,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固液离心机、粪便烘干机、固化微生物水体净化设备等工程措施,治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污染。

5、实施粪尿前端分离。实施粪便和尿液干湿分离,干粪外售利用或生产有机肥料,尿液经沼气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6、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3月1日至X年3月15日)

各村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对象,对辖镇内的养殖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核查统计各养殖场所畜禽养殖数量和粪污处理设施现状,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二)宣传动员阶段(X年4月1日至X年4月30日)

1、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印制宣传资料分发到户,对养殖场所业主进行培训,提供污染治理新技术和新方法,落实整治措施。

2、镇、村、养殖业主层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养殖业主向村(居)委会签,村(居)委会向镇政府签,镇级部门向镇政府签,明确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提高主动性。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污染整治专项工作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普及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X年5月1日至X年10月31日)

1、严禁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所;
现有养殖场所不得设置排污口,必须建设粪污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设备,杜绝养殖污水直排。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人民政府组织和指导养殖业主,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要求,自主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在X年8月31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所,要在X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或搬迁,逾期未拆除或搬迁的,采取强制措施拆除。

3、对经反复宣传动员仍不进行整治的养殖场所,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等环保委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考核验收阶段(X年1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1、按照整治范围、目标和时限要求,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于X年11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区农业局,由农业局汇总后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区委、区政府。

2、配合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对我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

五、职责分工

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进行认真摸底、核查统计,分类建立管理台账;
制定我镇养殖区域划分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措施;
负责我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监督养殖户开展自主整治;
对现有养殖场所违法新建、改扩建养殖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并上报,督促业主落实整治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养殖场所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对占用集体土地、非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

镇农业办:负责制定全镇整治方案和制定全镇整治绩效考核办法,负责牵头全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召开整治工作会议,报写整治工作行动简报;
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对全镇畜禽养殖总量实施控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对养殖场所实施规范管理;
印制宣传资料发放至养殖场(户);
积极推广治污新技术、新方法,推广种养结合循环经济模式,抓好治污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区农业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镇环保办:负责协调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配合区环保执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规模化养殖污染的违法行为。完成区环保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镇水利员:负责统计、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所排污口。

镇财政办:负责安排落实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所需资金。

镇国土办: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养殖场所的行为,并向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养殖场所提供用地。

X播站:负责在广播、村村响等媒体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负责对全镇整治情况定期采录报道,宣传曝光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X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所负责人、村(居)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办所、村(居)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制度、有考核,形成强有力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各办所、村(居)要针对整治区域和整治对象,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要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以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三)加强督察,狠抓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养殖污染问题,落实责任,强化督办,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对已关停拆除的养殖场所,要加强事后督查,防止因畜禽价格波动发生污染源反弹。成立督查组,定期对我镇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篇5】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控制本系统扬尘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本系统扬尘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全员全面铺开“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本次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工作;
制定活动方案,保证工作扎实有序的推进。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将市县关于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相关科室和企业进行传达。对县区所有现场逐一进行检查,对照扬尘治理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科室、乡镇、企业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积极排查,建档立卡。对全县露天矿山堆放料场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组织矿管、执法大队、各国土分局对全县涉及本系统的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排查。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县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对县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了关闭或者整改,均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顺利通过省级现场复核。从而确保露天矿山不会产生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意识,大气污染工作责任重大,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要把扬尘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头。
二是我局将继续按照要求,加大对扬尘污染的巡查力度,确保扬尘治理不反弹,取得实效。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搞短期行为,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专项工作组要继续做好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整改。

【篇6】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和谐平安创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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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春运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早动员、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镇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运交通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工作总体水平。2、及时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
春运之前,要组织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的危险隐患点段、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标线缺损等,及时进行整改,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集中清理柴三机、拼装车辆等非法载客车辆。
在本辖区内,对柴三机、拼装车和非客运车辆载客再次开展“拉式”的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车辆坚决依法查扣,对非法上路营运予以坚决取缔。
4、全面加强农村“路”的交通监控。
调整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坚决取消不具有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
三级或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一律禁止客车

载客通行,加强巡查和监控;
对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防止无证驾车。5、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实现安全宣传进村、进户、进厂、进校,送到千家万户。要在客动场站、主要路口、春运服务站等处悬挂固定标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人员,教育和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第二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思想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三、工作目标
加大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制订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通过专项整治,保证建设工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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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达到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的目的。四、整治工作内容
1、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资金投入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从业人员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要落实使用;


制订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计划;
配备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2、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强化各操作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操作人员,企业应予辞退或强制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
五、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各建设施工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本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镇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相关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二第二、三季度: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抽查中发现整治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整治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第四季度:进行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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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完善企业“储罐站——供应站——用户”的瓶装气直销供应络,全面推进瓶装气供应安全、服务规范化管理。强化钢瓶管理,逐步落实企业钢瓶建档、登记工作,实施钢瓶企业标志、标识和阀门封口等管理,出站的实瓶达到规定要求,有效地控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钢瓶流通。建立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三、明确职责分工
安监站主要负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收集、汇总和上报各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液化气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钢瓶规范化管理,重点对储罐站的钢瓶充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规充装钢瓶行为。
城建中队主要负责查处无证经营液化气供应站点。派出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工作方法与要求

1、强化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各液化气供应点应进一步加强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液化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演练。要按照《省燃气管理手册》和现行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对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处理,并实施责任跟踪。
2、依法规范液化气“源头”经营、充装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职能部门采用明查和暗访、联合执法和各部门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储罐站、供应站充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企业违规违禁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从“源头”阻止违法经营、充装行为。
3、规范供应站管理,逐步完善瓶装气零售市场安全络。瓶装供应站必须由液化气企业申请设立,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储罐站——供应站——用户”供气直销络。各供应点要加强对供应站动态管理,落实燃气行业相关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4、深入整治非法液化气站点。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黑气”窝点,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建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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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制止本辖区非法点反复,综合治理非法经营、送气和违章存放瓶装液化气站点以及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第四篇: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民爆物品管理实际,制订镇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地下作坊,黑道流通民爆物品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合法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理念,增强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把我镇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三、整治目标及重点
整治目标:取缔辖区内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现象;
合法经营企业的各项软、硬件建设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的要求;
对市场流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经上级烟花爆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附有《产品检测合格证》。

整治重点: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站、销售点、各矿山临时火工库;
有传统生产烟花爆竹和存在地下家庭作坊的地方;
烟花爆竹集散地。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清查、整顿阶段。派出所要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全面清查,做到逐村排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不规范的企业。第二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着手整章建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五、工作要求
建立二级联动机制。在各村设立联络员,密切配合派出所、安监、工商、供销、城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单位、各村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全面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领导亲自抓,具体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抓出成效,坚决消除隐患。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同辖区涉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派出所也相应建立内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坚持“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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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谁负责”制度,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在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中要保持“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持“一案双责”制度,彻底清查和收缴各类非法,端掉窝点,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纵深发展,确保我镇公共安全。
第五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的环境,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的平稳,结合我镇中小学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集中打击、全面整治、力度到位、务见成效”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安全秩序,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各中小学、幼儿园基础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
1、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危房,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并及时拆除,决不能在危房中从事教学及其他活动,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健全值班、巡逻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非本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审批不准进入学校,非本校人员未

经允许不准进入校内,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3、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对校内的食堂、饮食摊点进行监控,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生活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对老式木制结构建筑、电路管老化等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5、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严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预案,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三、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到10月底。
1、第一阶段为全面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6月底,对学校及其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为面整治阶段。7月至8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督促、指导整治。
3、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面整规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打击监控,防止出现反弹。4、第四阶段为考评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底,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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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要坚决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明确责任,把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整改提高作为整治行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让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这一活动,热心关注这一活动,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大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六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

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为手段,对我镇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减少重大职业病事故的发生。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三、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每年3月份开始全面展开,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开展全镇有毒有害企业的摸底建档工作。在上年摸底建档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该项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我市有毒有害企业分布变动情况,为政府的职业卫生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开展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周年宣传活动。每年于4月25日-5月1日,请上级相关部门一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周年的宣传活动,以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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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职业病执法氛围。
3、对粉尘危害、中毒危害行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在对有毒有害企业摸底建档的基础上,于每年6-10月对全镇矿山、教师、制衣、石材、家具制造、工艺品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中危害严重、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制定并公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提供、作业场所的监测以及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通过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者,以儆效尤,确保广大公众和劳动者的健康。第七篇: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交越现象,特制定如下深化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巩固整治成果,常抓不懈,全面推进,确保全省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的安全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三、专项整治的任务
1、城乡结合区、厂矿企业居民区、边远农村地区(即“三区”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
通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的违章交越和搭挂。
2、做好已整治地段的长效管理工作。四、工作要求
1、充分宣传,发动群众。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将本次三线交越安全整治的意义宣传到社区和乡村,深入到千家万户,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2、明确责任,加大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属于己方整改范畴的,坚决整治到位,该他方整治的,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整改。
3、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集中精力,以小街、小巷、小居民区(即“三小”,厂矿企业居民区、边远农村地区和通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为整治重点,逐一整改,对历史形成的违章交越和搭挂的整改情况要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没有整改完毕的要继续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责任到人,限时办结的办法完成整改。对废弃的杆线要予以拆除。
4、依法监管,严查违章。加大协调和监管力度,对违章交越搭挂拒不整改或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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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第八篇:旅游安全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创建平安的长乐旅游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旅游实际情况,特制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旅游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常抓不懈,亳不放松,防范和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三、工作步骤1、工作部署阶段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部署本年度旅游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旅游单位签订旅游安全责任状。2、摸底检查阶段检查内容:

查现场和隐患。旅游饭店检查重点是消防通道、安全标识、厨房油烟管道、食品卫生等,旅游区检查重点是危险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等。
查思想:查旅游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员工在生产中有否不安全行为等。
查管理和制度:查旅游单位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3、整改落实阶段
结合“五一”和“十一”黄金周旅游准备工作,对重点旅游经营和接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上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继续每个月组织一次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是沿江沿海旅游区危险地段警示标识、救护设施,旅游饭店、餐馆消防、用电安全及食品卫生等。4、考核验收阶段
成立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旅游单位进行考评验收,依照有关法规和上级规定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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