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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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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4篇

【篇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材料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目 录

1.省扶贫办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2.省民政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3.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4.省卫计委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5.省住建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为扣好精准扶贫的第一粒扣子,打牢脱贫攻坚的坚实基础,根据国扶办工作部署,今年,我们下大力气开展了扶贫对象年中动态调整工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国扶办于9月下旬组织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省际交叉检查,我省万宁、琼中接受了国检;
省办于10月中、下旬组织了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除万宁、琼中外的17个市县区接受了检查;
各市县区也都组织了自查自纠。为认真总结我省年中动态调整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第四季度整改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底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年中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6月以来,我省严格按照国扶办关于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年中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任务,新增贫困人口2105户9570人,其中:新识别1749户7243人,返贫人口220户1050人,补录补登1363人。清退贫困人口3032户13893人,其中贫困户1762户7762人,脱贫户1270户5742人,清退贫困户家庭成员201人,脱贫户家庭成员188人。经过年中动态调整,现有贫困人口68163户288604人。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五个突出”具体要求,首要突出精准。8月22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细化方案措施,强力推进动态调整工作。8月23日至27日,专门组织9个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省扶贫办先后转发国扶办一个通知、印发两个通知,组织召开3次会议(6月6日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6月24日各市县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任会议、8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详细部署工作。

(三)广泛动员,加强培训。省扶贫办组织两次170人次专项培训,各市县组织507场次培训,累计培训50908人次。全省共202个乡镇2691个行政村,组织33292人参与此项工作,累计投入经费378.9万元。

(四)严格标准程序,创新开展工作。一是对新申请农户开展“集中受理月”活动,做到“敞开收”,共受理贫困户申请1.89万户83321人,识别纳入1749户7243人。二是对已退出的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共标识返贫人口220户1050人。三是对贫困人口开展数据比对,组织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根据比对和实地核查结果,严格按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清退3032户13893人。四是对在档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开展核实。截至8月底,全省补录贫困户144户583人,补登家庭成员780人。

二、我省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情况

该部分详见《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开办发〔2017〕73号)。

三、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部署

10月24日,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11月28日至30日,又在南宁召开了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培训班,对这项工作专门进行了部署。这次动态管理工作,是我省能否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是否能顺利通过国家考核的关键,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疏错。下面,我就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一个部署。一会,何省长还要做重要指示,最后以何省长的指示为准。何省长的指示,请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年底的动态管理,主要工作有四项:

1.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脱贫退出是这次动态管理的重点。贫困人口的退出,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已经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脱贫验收程序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年中已完成脱贫退出程序的贫困人口,为了确保退出质量,需要再次核算家庭收入,核实“三保障”落实情况。贫困村的退出,各市县在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基础上,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56号)、《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扶发〔2017〕10号)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统筹组织做好贫困村的退出工作。对经验收评估认定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严禁为了脱贫出列而存在“应纳未纳”、规模控制等现象。

2.贫困人口的新识别和返贫工作。各市县要在做好年度脱贫退出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新增、返贫人口的识别工作。要将这次动态管理当成一次查缺补漏的机会,特别是5个国定贫困县,明年要摘帽,这就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要将所有符合我省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包括新识别和返贫,按程序纳入。

3.对动态调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各市县对9月份国家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10月中下旬省扶贫办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核查整改工作。

4.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贫困户、返贫户、标注脱贫户;
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未纳入全国信息系统管理,此次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采集的信息及数据清洗必须于12月31日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上完成全部录入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这次动态管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要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调配人员, 确保按既定时间完成任务。

1.贫困户退出。在做好村一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后报乡镇检查、验收。再由市县协调住建、教育、卫计、水务等相关部门对退出名单核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核实无误的,反馈乡镇进行公告。全部线下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2.贫困村退出。由村“两委”向乡镇提出退出申请。乡镇评估、审核符合退出标准的,公示并报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县审核验收,通过后公告。全部线下工作必须在12月22日前完成。

3.贫困户新增、返贫户识别。做好宣传发动、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及二公示一公告等工作。全部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贫困户新识别和返贫工作,是全部工作中程序最多,时间最紧,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分步工作,否则就会影响总的时序安排。

4.信息采集和线上数据录入工作。

信息采集包括贫困户、返贫户、标注脱贫户的信息采集、新识别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贫困村和贫困村内自然村的信息采集。此项工作在各市县工作部署会议后即可开展,全部信息采集的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

信息采集完成后,由省办报请国扶办申请开通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功能,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各市县要在12月24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变化情况及采集的信息数据录入。

在数据录入的同时,也要对系统数据进行清洗。首先是对当前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数据的清洗工作,结合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其次是省扶贫办对全年数据进行清洗。12月25日至31日,省办将组织各市、县、区一至二名建档立卡业务人员在省办集中进行调度数据清洗工作。

5.完善扶贫手册及相关档案资料。

一是脱贫户要及时完成签字认定工作。二是对新识别及返贫人口要及时完成扶贫手册的填写。对今年无法退出的巩固提升户统一更换为红本,重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三是各市县在履行程序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此项工作应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检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这次动态管理总的要求是,以史上最高的精准标准,史上最严的程序要求,史上最大的发动力度,竭尽全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动态调整任务。

1.严把方案制定关。各市县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文件和省里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市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细化工作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具有可操作性。市县的方案要与省里的方案对接好,省里有明确要求的,市县不得修改,全省必须统一步调。

2.严把宣传发动关。扶贫为群众,也少不了群众参与、监督。上周《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的热线电话,反映最多的还是怎么申请贫困户,有的申请了贫困户就没了下文,通过不通过一概无音讯。国家交叉检查、省里检查也存在村干部不了解程序、村民不知情的情况发生。这次动态管理绝对不允许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各村要召开村民大会,同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把动态管理工作宣传到每个村和每一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对村民提出的申请,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受理。每个村都要公开识别和退出的流程,民主评议规则也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把组织培训关。10月28日至30日国家在南宁的培训班,我省经请示国扶办同意,也特意把市县扶贫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建档立卡业务骨带上,目的就是为了也让大家一起感受国家的决心,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省办也已对市县分管建档立卡的副主任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各市县要逐级培训,要培训到每个村,每一个建档立卡信息员,每一个帮扶责任人。

4.严把时间节点关。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完成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关闭系统。这是一个硬任务,国家已经明确1月3日,从系统内抽取数据开展省级党委政府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省里方案这次都细化了流程,各个阶段都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倒排工期,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严把精准识别关。贫困识别,要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提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同时要严格按识别程序来,这次制定的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中,把比对环节提前,村委会把农户申请名单汇总后,由乡镇提交市县,先行比对家庭拥有城镇住房、车辆、经营实体、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的情况。在比对的同时进行农户基本信息的采集,比对结果和农户基本信息一并提交村民会议进行评议,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翻烧饼,节省一次评议的时间。另外,还要解决漏评问题。动态调整国家交叉检查、我省组织的检查反应出最大的问题还是漏评问题,这次动态调整,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彻底解决漏评问题。

6.严把脱贫质量关。贫困户的退出,收入是否稳定 ,“两不愁三保障” 是否解决是两个主要标准。去年底,动态管理工作与各有关部门信息不同步,我们是吃了亏的,全省3.9万人的回退,就是“三保障”部门信息更新不同步。各市县扶贫部门要和卫计、教育、住建、民政等部门沟通协商,搞好脱贫数据信息指标的核对更新。比如,危房改造的数据信息更新,国家以住建部门说了算,危改完成后抓紧与住建沟通,要求他们及时把危房改造数据信息进行录入。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要和精准识别一样,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凡存在饮水和住房安全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帮扶成效不显著等情况的贫困户,不能退出。贫困村的退出,一是严格控制贫困发生率在2%以内,二是村集体经济要达到2万元以上。

7.严把数据质量关。我们的数据质量是直接反应到国家信息系统内的,国扶办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个数据质量分析报告,上面是可以直接分析出各地存在的问题的。我们不能辛辛苦苦干一年,一个数据填写错误被全否了。各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采集的信息和录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增强数据录入人员责任意识,对疑似问题数据要能较真碰硬,尽量减少问题数据的数量。同时,要根据省扶贫办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指出的问题,组织对以往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同步核准和校正,以进一步提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系统数据与台账一致,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

8.严把核查整改关。对9月份国家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10月中下旬省扶贫办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五个国定贫困市县对省委督查室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都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找出我们工作中在措施、方法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核查属实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在此次动态调整工作中,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国家的核查和整改结果12月底是要报国扶办的,也明确2018年初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对此次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和回访,如果对问题没有认真核查、如实报告、及时整改,将严肃从重处理。我省也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了督查。

9.严把责任落实关。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村第一书记是村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每个工作环节应由谁承担责任,完善痕迹可查的责任体系。村要向乡镇,乡镇要向市县,签订承诺书,承诺确保年底动态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在考核、督查、巡查期间,对发现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和群众满意度不达标的,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帮扶责任人,作为贫困户脱贫退出的直接责任人,在考核、督查、巡查中发现自己的帮扶户存在错评、错退的,也将实行责任倒查、追责。

从12月10日至12月31日,省扶贫办将针对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5日前,重点检查线下工作完成情况。31日前,重点检查全部工作完成情况。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民政厅

(2017年1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做一个发言。

一、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的精神实质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等6部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此外,《意见》还特别指出:对未能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统筹使用扶贫开发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这个文件强调了两点: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两者之间可相互纳入;
二是对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提出要统筹使用扶贫开发政策。

2017年9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国办发〔2017〕152号),对两项制度的衔接提出了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工作要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文件规定:在考核评估建档立卡的“漏评”对象时,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方面,如果存在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应确认为“漏评”对象。明确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三保障”列入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政策,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我省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两个文件,分别是2016年12月出台的《海南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琼府办〔2016〕314号)、2017年7月出台的《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琼府办〔2017〕112号)。这两个文件,主要明确了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救助、帮扶范围。要求市县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二是明确政策待遇。要求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三保障”和产业扶持政策,即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政策待遇;
其中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还应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待遇。三是明确资金来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资金由市县政府优先从历年结余的低保专项资金、盘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等存量资金中安排,确有缺口的,从省级和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制度衔接的责任主体;
市县政府要从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选派干部,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帮扶联系人,跟踪服务、推动落实。

二、目前我省两项制度衔接的进展情况

(一)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落实衔接政策的情况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联合省住建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核准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情况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进一步核准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教育状况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救治救助登记台账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琼民通〔2017〕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教育扶贫政策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性意见》(琼教发〔2017〕319号)等5个文件,指导市县逐户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方面的问题台账。省民政厅还先后举办3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培训班,培训市县和乡镇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600多人次。设计、印制、下发了15万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帮扶手册》,要求按照“一户一册”详细记录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帮扶情况。

(二)各市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的进展情况

1.方案出台及工作保障情况。截至目前,海口、三亚、五指山、儋州、琼中、文昌、临高、保亭、昌江、陵水、屯昌、白沙、东方、澄迈、定安15个市县和洋浦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实施方案。万宁、琼海、乐东3个市县至今未出台实施方案。三亚、儋州、琼中、文昌、临高、屯昌、澄迈等7个市县从机关单位、乡镇以及村委会干部中选派9040人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帮扶联系人,并组织开展了帮扶手册的填写工作。

2.教育保障情况。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保障明显滞后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保障。据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惠性教育补助已于上月底发放完毕,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发放只有近半数的市县实施。海口、五指山、临高、昌江、定安、陵水、屯昌、澄迈8个市县已开展2017年(含春季、秋季学期)特惠性教育补助的发放工作,共计发放10233人次,发放金额1114.2万元。三亚、儋州、琼海、琼中、文昌、保亭、万宁、白沙、东方、乐东10个市县和洋浦还处于就学信息核验阶段。多数市县未明确调查摸底、信息核验、补助发放几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并且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导致教育补助发放一拖再拖。有的市县发放程序较为繁琐,影响了发放时效。

3.医疗保障。海口、三亚、儋州、琼中、文昌、临高、定安、陵水、屯昌、东方、澄迈11个市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已享受建档立卡户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五指山、琼海、保亭、昌江、万宁、白沙、乐东7个市县和洋浦还未落实。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部分市县政府总体工作方案出台迟缓,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落实也相应滞后;
二是有些问题如保障结算的办理程序,需要由市县政府牵头,召集民政部门、卫生计生、合管办、保险公司多部门协商沟通和研究确定,但有些市县至今一直没有实质性推动。

4.住房保障。今年全省危改计划26947户,根据市县民政局的统计,其中只有3490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列入今年的改造计划,占全省危改计划的13%。截至10月底,仅开工2881户,完工1354户。三亚、五指山、儋州、琼海、琼中、昌江、陵水、屯昌、白沙、东方、澄迈11个市县农村低保户已实行和建档立卡户同样的危改标准。同时,还有部分市县没有做到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危改补贴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标准执行,政策执行发生偏差。根据摸底数据,全省还有1.5万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的危房需要进行改造,任务还比较艰巨。目前,海口、五指山、万宁、定安、临高、乐东、陵水、白沙、琼中9个市县和洋浦,因住建部门人手不足、今年危改指标已下达等原因,至今还未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危房认定,整体工作进程滞后。

5.产业扶持。仅有屯昌、东方2个市县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产业扶持,其余市县均未落实产业扶持政策。产业扶持总体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市县资金不足,开展产业扶持的动力不够,有的市县将低保户的产业扶持工作延迟至明年。二是未明确产业扶持工作的牵头部门,有的市县直接交给乡镇组织,导致产业扶持工作难以推进,而且无法对扶持的资金、人数、项目进行有效的跟踪、评估。

总体来说,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进展缓慢。究其原因,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解政策有偏差,没有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当作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统筹安排。其次是工作力量统筹不到位,有些地方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和乡镇民政助理开展这项工作。第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危房改造补贴差别对待;
教育补贴有先有后;
医疗救助也有不同,产业扶持迟迟没有落实等等。多数市县至今未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指派专门帮扶联系人,帮扶手册也没有填写。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正确理解、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制度衔接的政策要求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是农村贫困人口中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解决他们的教育、医疗和住房安全问题,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脱贫致富,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果这项工作做的不扎实,做不到位,按照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152号文的规定,未能解决“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将来都会认定为漏评对象,势必影响国务院对我省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成绩。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正确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两项制度的衔接政策,从国家脱贫攻坚的目标和大局出发,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要建立各级政府定期研究两项制度衔接的工作机制。市县、乡镇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及时研究和议定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要完善民政部门牵头,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与教育、住建、卫生计生、扶贫部门会商工作,形成合力。市县民政局要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年末最后两个月的时间里,投入主要力量,全力以赴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这项工作。

(三)把握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距离国务院的考核评估只有短短2个月的时间,时间很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把握关键,扎实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年底前要抓紧完成的4项工作:一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惠性教育补贴要在本月底前发放完毕,明年要实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步发放;
二是年底前要全部实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三是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危房认定工作。省民政厅将联合住建厅编排和下达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在2019年改造完毕;
四是年底前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都要确定帮扶联系人,并具体填写帮扶手册。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民政厅将在本月上旬组织督察组赴18个市县进行实地督查,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8日)

一、2017年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教育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省教育、扶贫、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完善政策顶层设计。今年9月省教育、扶贫、民政、财政、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学生信息收集和学籍核查、资助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意见》也明确了扶贫与低保政策衔接工作程序,民政部门提供学生信息,教育部门核实学籍后发放资助。二是2017年春季学期发放教育扶贫资助1.75亿元,资助学生10.3万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2017年秋季学期计划资助学生10.1万人,目前已发资助1.22亿元,完成77.2%,琼中、三亚、定安、文昌及洋浦5个市县(区)已完成,海口、琼海、保亭等10个市县超过90%,临高、白沙超过80%。资助发放比上学期明显加快。三是各市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劝返工作。据各市县上报,截止10月31日,秋季学期未按时报到的176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成功劝回51 名。四是落实“扶贫先扶志”要求,在全省学校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教师学生结对关爱帮扶体系。推广中职扶贫励志班93个。

二、存在问题

10月18日至23日,我厅派6个工作组到18个市县开展教育扶贫专项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市县教育扶贫资助发放进度较慢。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教育扶贫资助原则上9月30日前发放,学段变化的学生和中职学生资助10月31日前发完,儋州、陵水等市县发放进度要加快。二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还要加强。各市县报送目前尚有125人未劝返回校,并且大部分是情况特殊、难度大的,控辍保学任务还很艰巨。三是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享受同等资助的政策落实较慢。除定安、临高、澄迈、琼海外,大部分市县教育部门尚未拿到资助学生名单或学生学籍核查尚未完成。四是对“扶贫先扶志”,建立贫困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够。以上督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市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动,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县对照教育扶贫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方案和我厅督查意见单,在11月20日前逐条对照整改完,我厅将在11月中下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回头看。二是确保教育扶贫资助精准、高效发放。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贫困学生精准识别,多部门联合严格审核,确保资助名单无错漏。儋州、陵水要切实加快进度,最迟在11月20日前发放完。各市县在11月30日前进行最后的查漏补缺。同时,市县要统筹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快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信息收集、学籍核查和资助发放。三是要全力以赴做好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的不能脱贫,这是硬任务。各市县要全面排查,摸清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学生底数,组建教育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联合工作组,责任到人,除因身体重度残疾等原因没有学习能力的外,确保全部入学。四是要重视贫困家庭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建设,健全“一生一档”,持续开展励志教育。五是通过微信、海报、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扶贫宣传。同时各市县要尽快将秋季学期贫困学生信息录入教育精准扶贫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为每个学生生成二维码,各市县要将二维码钉在贫困户家里明显位置,便于随时了解学生基本情况。

同志们,今年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任务依然艰巨,各市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为我省接受国家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做出应有贡献。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今年以来,我省健康扶贫聚焦构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防线、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全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各市县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参合金共6641.49万元,受益442766万人。截至10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报销2.37亿元,受益112.57万人次(其中门诊报销2902.41万元,受益106.67万人次;
住院报销2.08亿元,受益5.9万人次)。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构筑“四道防线”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一是市县政府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每人150元的个人缴费,并按规定提高了5%的报销比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二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至4000元。13个市县(不含儋州、澄迈、东方、洋浦、乐东、白沙)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商业补充保险。三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四是市县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或自付费用不超过1000元。截至10月底,除儋州市、定安县外,其它17个市县区已启动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报销。

(二)大病集中救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市县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9个病种(国家划定7个病种“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我省增加“重型地中海贫血、白内障”2个病种)纳入大病集中救治。截至10月底,全省筛查出9个病种贫困患者2572人,对1870名患者实施了救治,救治率72.71%。

(三)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和村医生与农村贫困人口全面签约。截至10月底,15166户贫困户全部签约,签约率达到100%。

(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定点医院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住院无需缴纳押金。全省所有市县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已实行“一站式”结算。截至10月底,18个市县(不含洋浦)的民政医疗救助已借助新农合结算平台纳入县域内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
15个市县(不含海口、儋州、定安、洋浦)的医疗兜底保障资金已纳入县域内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县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没有达到90%以上。截至10月底,儋州、定安、白沙、保亭、洋浦5个市县区农村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还没有达到90%以上,主要原因是有的市县未启用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
有的市县虽启用了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但未将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费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导致部分转诊至县域外住院的贫困重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达不到90%以上。

(二)部分市县大病集中救治进度较慢。截至10月底,患国家划定7个病种贫困患者的救治率不到40%的有万宁、保亭2个市县;
患省增加2个病种贫困患者的救治率不60%的有三亚、万宁、五指山、昌江4个市县。

(三)“一站式”结算服务还需加快推进。截至10月底,洋浦的民政医疗救助,海口、儋州、定安、洋浦4个市县的医疗兜底保障资金未实现依托新农合系统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其中海口正在签约中);
有的市县虽已实现,但在各类保障资金的报销上运行还不是很顺畅,仍需各市县政府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

(四)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还存在盲区。一些基层干部、新增贫困户、新增患者对健康扶贫政策还不了解、不清楚。

三、年底冲刺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加大医疗兜底保障力度,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各市县要加快启用医疗兜底保障资金,切实将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费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查定点医院落实控费规定,有效控制目录外费用。卫生计生与民政部门加强协调,做好“两项制度”医疗保障衔接,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各市县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保障范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达90%以上。

(二)加快大病集中救治进度,确保年底农村贫困患者救治率达100%。进一步摸清农村贫困人口患9个集中救治大病病种的底数,按“三定两加强”(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的要求组织专项救治,力争年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率达100%。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服务管理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在前期全面落实签约的基础上,做实签约服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服务管理率达100%。

(四)完善便民措施,确保年内县域内定点医院依托新农合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各市县政府要协调卫生计生、农合办、民政、保险公司等部门,将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年内各类医疗保障资金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依托新农合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全面落实定点医院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农村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11月份完成省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试运行并与国家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对接,12月份省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实现健康扶贫数据信息化动态管理。

(五)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新增贫困人口和新增贫困患者为重点,利用各种媒介、电视夜校,采取办班培训和一对一入户讲解的方式,发动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积极主动参与,入户宣传讲清楚健康扶贫政策,将基层干部群众的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提高到90%以上。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当前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我省农村危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贫困农户危房。省计划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5万户。国家、省财政先后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5亿元(其中国家1.4亿元、省级2.349亿元),市县配套9.48亿元。

截止目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数3548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207户、低保户2459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9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055户,一般贫困户2963户(市县自筹改造),各市县开工率均达到100%;
截至10月31日,竣工2474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650户),全省平均竣工率为99%,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五指山、昌江、屯昌、白沙、琼中等九个市县已完成省级下达的危改任务数,竣工率均超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市县危房改造施工进度滞后。截至10月31日,保亭(竣工率55%)、定安(竣工率56%)、三亚(竣工率60%)、陵水(竣工率66%)、临高(竣工率66%)五个市县的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二是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信息录入不及时。部分危房改造农户档案部分必要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归拢和整理,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不齐全,材料中填写的时间环节错乱,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滞后于危房改造进度,已录入信息与纸质档案信息不一致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临高、屯昌、东方、乐东等4个市县2017年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率低于60%。三是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存量底数不清,核查进度慢,不精准,信息录入不及时。“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信息的录入情况,是国家下达给我省改造指标和资金的主要依据。乐东、屯昌、东方、白沙、昌江、儋州、临高、定安等市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核查进度缓慢,底数不清,且信息系统录入率低,全国农房信息系统中危房存量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四是部分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存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今年所有脱贫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满完成,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督建力度。请各市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员各方力量,加快危改施工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各市县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发挥驻村工作队、责任帮扶单位等作用,克服材料短缺与涨价等困难,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度危房改造任务,让贫困户搬迁入住新房。我厅将派出督导组进行检查,特别对保亭、定安、三亚、陵水、临高等市县开展重点督查。同时,督导市县做好迎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市县对脱贫对象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户检查,要通水、通电,完善厨房、厕所配套建设,清理施工现场,保证达到竣工入住条件。并进行绿化美化,做到环境整洁优美。

(二)抓紧补充完善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及时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各市县危改主管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补充完善今年农户危房改造档案,逐户逐档进行检查,包括贫困户基本信息材料、危房鉴定材料,以及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等,于11月底前将其档案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施工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各市县政府要把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纳入市县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绩效评价指标,要充分发挥市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作用,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的方式,分片到户加强对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管。

(四)加快四类贫困农户危房存量摸排核查工作,精准核定危房存量,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精准确定四类贫困户危房等级是落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和核心,各市县政府危改主管部门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通力协作,抓紧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调查、鉴定、建档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其全部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确保2018年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安排,确保2018年完成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严格控制四类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1人户控制在20-30平方米,2人户控制在30-40平方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3人以上控制在人均18平方米以内。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低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转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鼓励对四类贫困户危房进行维修改造。

(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解决危改突出问题。市县危房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民政等部门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对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住房进行房屋鉴定。由于危房改造对拨款进度有明确要求,动工时即拨付50%-80%,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剔除引发的危改对象资格变动,许多乡镇害怕已拨付的钱追不回来,所以在资金拨付、材料审核审批上有许多顾忌。针对以上情况,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快对贫困户办公司、建房、购车等情况的核查,共同解决因对象资格变动引发的资金追缴问题。

(七)加强村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根据“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工作要求,各市县政府在实施危房改造的同时,应同步实施改厕工作,实现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的治理力度,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庄道路、排水、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绿化花化果化美化,建设果园村庄、花园村庄、南药村庄、名贵树种村庄,不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

【篇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2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第1页共9页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
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第2页共9页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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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三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作者:暂无
来源:《民生周刊》2020年第10期

陈沂奎吕国良
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山东省临清市先锋路街道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推进项目扶贫、社会扶贫和政策兜底3项举措,助力贫困户脱贫增收。
让产业特色成为扶贫亮色
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围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这条主线,依托资源优势和发展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高标准草莓大棚种植项目、生猪养殖项目、泰诺脱水蔬菜等产业扶贫项目,为贫困户分红和提供就业岗位,畅通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和“管长远”作用,让产业特色成为扶贫亮色。
“我在我们村附近的合作社打工,不去外地了。”先锋路街道东石居贫困户刘大哥说。
“我们现在日子好过了,有合作社,有企业,再也不是单打独斗了。”先锋路街道东石居支部书记曹义东说。
先锋路街道利用上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430万元建设高标准草莓大棚种植基地,并协调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做好种植基地配套设施。
该项目租赁给鲜农合作社,形成种植、销售产业链条。实施以来,草莓大棚种植基地项目共产生收益100余万元,带动周围剩余劳动力和贫困人口200人就业。
每年9月至第二年5月,除了每月2000元的基本工资外,项目还分发绩效奖,解决了贫困户就业问题。
集社会之力解民之所忧
范尔庄村的桃子汁多味甜,最受临清市民的欢迎。但是,如何扩大桃子的销售渠道,提高桃子的销售价格,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当地村民。
为此,范尔庄村贫困户帮包人宛天乐、相立刚等人纷纷在朋友圈、微信群里转发信息,一天时间就帮忙卖出2000多斤桃子。
临清市团委好青年付霄,利用大学里学习的网络技术知识,通过运营淘宝店及微信公众号,通过电商销售水蜜桃。
经过不断摸索,范尔庄村2019年形成了“电商+贫困户”“电商+示范户”的融合发展模式,整合了一支包含贫困户、残疾人在内的线下团队。
桃子成熟后,网购的客户越来越多,几千箱一卖而光,3个月销售额就突破了5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先锋路街道扶贫基地桑黄产业园的桑黄产品销售不景气,临清市委副书记、市长祁学兰,副市长淳悦忠,利用抖音“大美临清”“聊城助农小哥”和拼多多“开春复工、市长直播”网络直播间,积极推销临清产品。
仅仅一个小时时间,同时观看人数最高时过万人,解决了桑黄产业滞销难题,产品销售量倍增。
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两个儿子都是残疾人,孙女刚毕业,工作不好找,孙子又得上学,日子真是过得苦。”先锋路街道的黄秀芳老人说。
黄秀芳的两个儿子分别是智力一级和肢体四级残疾,全家依靠大儿子种地和儿媳做保洁补贴家用,但是孙女、孙子尚未自立,日子越发艰难。
先锋路街道十分关心关爱黄秀芳一家,扶贫办、民政所上门核实情况,帮助他们办理低保、残疾人补贴,加上村里的项目分红,他们一家的日子总算有了改观。
看病方面,黄秀芳腿部做过手术,由于街道为其购买了特惠保险,报销比例更高了。教育方面,黄秀芳的孙子在职业学校念书,通过学校补贴、雨露计划每年可获得5000元补贴。
黄秀芳的孙女刚大学毕业,学习护理专业,街道为其联系育婴师培训,提高了她的工作技能。
群众身边无小事。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始终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篇四】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规划

从群众“怨声”中找问题、找差距。在即将收官的关键时期,要抓好脱贫质量回头看,做好自我审视、检阅、整改工作,突出落实问题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不能自圆其说、自欺欺人,要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向群众公开公示,在群众的“怨声”和不满中找到问题整改情况的差距和不足。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根据群众的怨气和不满,以人民满意为价值取向,找准群众期望与整改落实情况的差距,在群众“怨声”中回应群众关切。

从群众“呼声”中找办法、找措施。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脱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回头看”工作中,将脱贫质量整改落实情况放到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调研中去检验,要在听取群众“怨声”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群众对脱贫质量整改落实情况,尤其是校准整改落实情况与满足人民愿望偏差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整改措施,拿出时间表、任务图、责任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在群众“呼声”中回应群众关切。

从群众“笑声”中找成效、找方向。听了群众的“怨声”和“呼声”,找到了差距和问题、办法和措施,整改措施制定后,仍要深入群众中检验按照群众愿望和要求开展整改落实的情况,检验整改执行是否走样,是否到位。


要防止多次整改仍然停留在纸上、嘴上、墙上,要深入矛盾集中、问题集中、呼声最高的群众中去听听群众对脱贫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的感悟和体会,要使群众深切感受到通过脱贫攻坚工作干部作风、能力素质、服务群众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对自身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带来的变化,在群众“笑声”中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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