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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全文)

时间:2022-08-11 09:1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全文)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4篇

【篇一】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

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辖区面积 3.7平方公里,居民45128户,人口101207人。信教人数387人,其中佛教85人、伊斯兰教128人、基督教173人。办事处下辖****、****、****、****、*****、*****、*****、****共八个社区,辖区内拥有基督教堂一座,坐落于****内,占地面积3065平方米,信徒XX人左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我办事处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办事处社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

  

2、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我办事处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动员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使民族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同时,我办事处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民族贫困户的情况。
    4、我办事处把民族团结进步月的集中教育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体会到了“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区”战略的重要性。同时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

5、在宗教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办事处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核心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建立了以办事处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为主的宗教工作办公室。并建立起了宗教工作两级网络,确定了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领导核心的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反渗透工作预案,做到了有专人负责。建立起了新教人员档案。

6、办事处还把宗教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中。要求社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在宗教工作中,宣传好党的宗教政策,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7、把宗教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综治办辖区内容易形成的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排查,还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工作,防止出现自由传道人。针对宗教活动的特点及时排查和掌握辖区内的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办事处辖区内没有出现宗教方面的违法犯罪。

8、加强对居委会干部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提高了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反渗透的自觉性。

三、存在的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情况摸底不够准确、及时,档案不完善。

2、民宗助理员不固定,导致部分工作档案缺失,工作衔接不畅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精细工作程序,发挥实用性,提高工作流畅度。

2、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高效开展宗教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推动各民族“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欣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祝您工作顺利!

【篇二】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

新桥镇2010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仙山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3、认真做好“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牟定县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方案、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工作计划及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意见》牟民宗字[2010]20号等相关文件后,我镇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正确引导宗教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宗教界在广大信众中的形象,各场所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弘扬宗教的优良传统,践行教规教义的要求,积极引导信徒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各场所积极响应组织落实成效明显。

4、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2、部分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依然存在,不容乐观。

3、农村假僧假道乱做佛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等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篇三】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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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在中心组学习“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在中心组学习“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按照中心党组的安排,我全面系统地对《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工作学习材料进行了认真研读和学习,现将心得体会交流如下:

首先,要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历史上,宗教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必也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但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其消亡将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

其次,要正确认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也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基于正确认识到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那就引导并发挥其良性的重要影响。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再次,要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非法宗教活动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的系列行为。比如,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等。非法宗教活动在当下成为了影响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这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最后,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素有爱国的好传统,继续发扬光大,同时,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应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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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在中心组学习“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全文结束。

【篇四】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

全文共计1040字
在中心组学习“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在中心组学习“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按照中心党组的安排,我全面系统地对《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工作学习材料进行了认真研读和学习,现将心得体会交流如下:

首先,要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历史上,宗教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必也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但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其消亡将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

其次,要正确认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也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基于正确认识到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那就引导并发挥其良性的重要影响。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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