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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6 19:40: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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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5篇

【篇1】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市打好××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年)》,做好本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入海污染治理,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查清并整治各类入海排污口,推动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污染排放监管体系。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时间,全面查清本市海域所有入海排污口底数,制定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海污染排放,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本市海岸带区域范围和入海河流区域范围。具体包括:

  1.海岸带区域范围。包括本市环××大陆、岛屿海岸带区域(原则上以现状海岸带低潮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等)。具体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入海河流区域范围。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
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对象。除《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废水排污口,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水体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

  四、主要任务

  (一)查清入海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本市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本市入海排污口名录。

  (二)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了解本市入海排污口污染排放基本情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海情况。

  (三)进行入海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结合唐山市试点工作经验,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入海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及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海排污口。

  五、任务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组织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并与生态环境部做好沟通对接;
组织入海排污口的监测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在××日报开设“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

  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市海岸线以下排水口的核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在建城市道桥及涵洞等区域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入海排污口周围生活垃圾清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港口企业对港口(渔港除外)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将涉嫌违法线索依法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并组织开展整治;
负责组织对公路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综合入海排口和雨水排口上游管道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入海污染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

  ××海事局负责组织其管辖范围内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并配合市级核查和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其管辖范围内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整治工作,并配合市级核查和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

【篇2】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007年7月23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内蒙古建委《关于在全区建筑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

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提高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整体素质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xxx. 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 安全员

xxx. 安全员

成 员:xxx. 施工员

xxx. 施工员

xxx. 材料员

联络电话:xxxx;
手机:xxxx

四、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及有关资料准备。

五、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各主管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项目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按生产监督审查的情况,工程分包企业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项目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帐户设立及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及用品采购使用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部是否按照公司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了隐患排查具体工作方按,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按,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了责任人,制定并落实了应急预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上报和或群众举报的涉及政府监管的隐患,是否明确了责任,并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情况。检查项目部是否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排查,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本施工项目内重大事故隐患个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并制定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各项目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再现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外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准》落实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
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
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

5、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在施工作业楼层外脚手架要满铺脚手板安全网要严密绑扎牢固,要有首层硬防护.每两层要有水平网绑扎牢固严密。

在施工完毕的楼层要做好楼层防护不得有不严密的地方

外用电梯防护门要牢固符合要求安全网要绑扎牢固严密进入电梯口要有双层硬防护防止有物体坠落打击。

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要佩带安全带,要穿胶鞋上岗,有上岗证。

塔吊在吊装过程中材料要统一规格,要有信号工指挥,要遵循“十不吊”的原则。

在楼层面上施工不得打闹玩耍,追逐。

6、预防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临电要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零.接地要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业电工进入配电室不得擅自进入,电工在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才能进入操作。

7、脚手架工程注意事项:

脚手钢管.扣件.脚手板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劣质产品上楼,在搭设过程中立杆.横杆.剪刀撑要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网.水平网要符合国标,在绑扎过程中要绑扎牢固.严密。不得有漏绑的地方。

  连墙件要按要求设置,要牢固。

  楼内的随层防护要层层搭设,严密.牢固。

8、模板工程注意事项:

模板工程使用的材料要符合国标,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模板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要立杆.横杆.扫地杆要符合要求在拆模时要按模板拆除方案进行拆除,不得随意拆除防止坍塌事故。拆除的模板要及时清理。

六、工作步骤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根据自治区建委《通知》精神,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工程具体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管理和教育,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对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要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排部署.排查治理隐患内容.数量.责任人倒查等情况。

(三)、督察检查阶段(7月20日前)

各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行动检查组,认真组织对本工程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指定情况;
三是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情况;
四是检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各主管部门要在7月低前,完成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的规范化,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控制预防建筑安全事故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建筑业协调健康发展。为此,各主管部门,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要深刻总结过去,开展好专项整理工作的经验,坚决避免实施方案制定无针对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及时、层层弱化、作表面文章等现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二)、结合实际,精心指定实施方案

各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单位的项目各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控制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对策措施。各主管部门要做到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保证各项治理措施到位,指导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各有关人员在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要依据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对其施工现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治理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监督检查各项目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对施工项目部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治理实效。以次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气围

我项目部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安全知识讲座、调动广大从优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同时,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经验交流、办展报、黑板报等宣传活动。以专人讲解, 展示宣传板、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

2007年7月23日

【篇3】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编制:             

 

复核:             

 

审批:             

        

编制单位: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6-5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城区建设局开展2015年房屋市政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情况、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厉打击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五整治五落实”实施,有效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 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评审手续是否完善、以及方案是否有效落实现象。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各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是否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是否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项目部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阳

副组长:王业瑞、刘金勇

组员:梁国全、王宏伟、陈律、蒋江林、梁焕杰、游松汉、马穗勇、陈瑞朋、黄炳健、黄志龙。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至7月)。主要对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际,各施工队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治所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确保施工活动都有施工方案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重点排查及实施制度建立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依据本方案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项目部将围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人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场检查、指导,施工作业队是否严格按照方案予以落实等。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将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各施工作业队,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12月)。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5-6-5

【篇4】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11标(大红门桥站-和义站区间)

消防专项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11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消防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至2015年度轨道交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应要求,我集团公司及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召集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紧急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并明确工作部署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按阶段节点时间进行相应措施,确保严格执行方案的进行。

一、成立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本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

理为总指挥的防火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年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总 指 挥:赵富壮(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马宁(常务副经理) 李晓文(总工程师)

李家和(行政副经理)陈伟(经营副经理)

张文慧(安全副经理)刘辉(生产副经理)

相关组员:项目部各部室成员

责任部室:工程部

责任人:赵富壮

管理人:张文慧、刘辉

防火工作人员:何平

为了明确相关人员的消防职责分工,避免管理疏漏,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总指挥职责: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同时肩负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务,全面负责本工程本年度的防火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同时监督防火工作组织机构中所有成员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和防火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减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按照四个能力文件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工作检查,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副总指挥职责:副总指挥由本项目的副经理担任,在冬季防火工作中,副总指挥负责参与方案的编制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副总指挥按照各自日常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全面负责监督各自的管辖范围及职员防火工作的具体情况,协调解决上报各类防火问题,处理管辖范围内的火灾隐患。

相关组员职责:防火工作组由本项目部所有成员组成,在本方案的落实过程中,所有组员必须全力配合做好冬季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自身管理,同时坚决落实日常管理过程中,领导临时派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发现各类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发生火灾时,要配合应急小组做好抢险和逃生等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督促项目部安全员的日常检查并组织每周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的全面检查,同时肩负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条幅、板报等形式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在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加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相关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防火工作人员职责:防火工作人员是项目部任命的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防火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严格按照方案布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时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同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布置及灭火器材的配置提出管理意见。

二、部署措施要求

1、做好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

由工程部负责,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及疏散预案,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预案演练明确个人的职责分工,让所有参与预案演练的人更能够明确在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自救和扑救火灾。

2、培养检查火灾隐患的能力

检查火灾隐患能力,通过认真学习相关规范,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用火用电的管理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消防器材的布置和使用情况,仓库管理情况,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以上情况与规范不符,则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避免有隐患转变为事故。

3、培养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通过日常的培训及演练让所有人员明确在初起火灾发生时,如何进行报警,并让施工人员能够在1至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及时利用周围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让应急救援队成员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在3至5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正确扑救初起火灾。

4、培养人员的逃生能力

首先,应在办公区及生活区、施工现场内设置消防应急逃生路线图,另外在各个楼层及出入口通道处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让员工初步了解逃生路线,另外在日常培训及演练中重点培训逃生的技巧,加大教育及宣传力度,让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习到正确的火场逃生知识。

5、自我宣传和培训教育能力

专人负责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并通过条幅、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消防相关的理论知识,并不断进行推广。

三、物资储备

四、逃生自救措施

(1)发现火灾,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迅速切断起火楼层电源,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

(2)由发生火灾部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初起火灾力争扑灭,较大火灾力争控制。

(3)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

(4)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

(5)火灾发生后,无论火灾大小,除必要的扑救人员外,所有人员应尽快撤离。

(6)火灾发生后,所有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腾出疏散、灭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7)各楼层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楼层所有人员迅速选择就近楼梯撤离,各生活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确保在最短时间远离火灾现场。

(8)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呛,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9)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
如果来不及切断电源应向上级汇报,切断主电源。

(10)人员疏散后应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11)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12)火灾逃生应急计划

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①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

②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门柄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

③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

④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

⑤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入口腔。也可找来水打湿衣服、布类等用以掩住口鼻。通过浓烟区时,要尽可能以最低姿势或匍匐姿势快速前进。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⑥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可将床单、被罩或窗帘等撕成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顺绳滑下。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手脚并用(脚成绞状夹紧绳,双手一上一下交替往下爬),要注意把手保护好,防止顺势滑下时脱手或将手磨破。

五、救援线路图

六、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11标段项目经理部

日期:2014年11月4日

【篇5】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4月20日X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县统一部署,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物价局、消防大队、镇政府(街道办)等部门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积极鼓励、大力发展、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任务

本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等。按照“规范一批,许可一批、停办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监督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费行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一)停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卫生、消防、安保等内容开展安全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责令立即停办整改;
对问题严重并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依法取缔。

(二)依法整顿各类违法违规办学招生行为

1.清理无证非法办学行为。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督促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证照;
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
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2.杜绝“一证多址”办学行为。按照“一校一证”的原则。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址之外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擅自设立分校或擅自布设办学网点等“一证多址”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登记注册的有关文化教育咨询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证照不全、超出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企业依法查处。

3.整治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培训班。依法清理和取缔违规举办的各种补习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和特长班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4.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简章)。建立健全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登记制,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刊播散发。校外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要求设立车体、墙体、广告牌等户外招生广告的,须同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发布广告(简章)内容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备案登记手续随意发布招生广告(简章)或虚构名校、名师、外籍教师授课等虚假信息骗取生源的学校和违规刊播招生广告的媒体依法进行查处。

5.整顿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明码标价牌或收费公示,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

(三)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查公办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严查公办学校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违规行为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经查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坚决查处公办学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或培训,对公办学校及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招揽生源等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查处。

三、工作分工

教育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教育教学管理、超范围超层次等方面治理工作;
牵头实施联合执法行动。

民政局:负责检查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取得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对民办非企业管理登记相关证照情况进行审核查验。

人社局:负责清理整顿由人社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超范围经营文化教育类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登记注册的有关文化教育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以教育咨询为名进行文化教育培训的企业,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对名不符实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认定与查处。

公安局:负责此次集中治理工作中校外文化培训学校的安保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责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重点查看消防硬件设施的配备、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规范等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责令其依法停办整改。

物价局:建立和完善收费制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公示检查,严格审核收费公示的方式,重点审查没有公示牌、不按规定的要求和内容填写(印制)公示牌、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合的行为,以及未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审核监制,擅自印制、使用公示牌或价目表的行为。

城管局:根据有关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设置以及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出现破损、陈旧有损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安排专职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根据治理结果通过电视台公布《黑名单》(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5月11日前)。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由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物价局、消防大队、各镇(办)等部门参与的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广电局加强县域内媒体宣传,营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氛围。

(二)全面摸底阶段(X年5月12日至6月底)。由县教育局联合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督局、物价、消防、镇政府(街道办)等部门参与,对县域内的校外机构培训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

(三)集中治理阶段(X年7月至12月)。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按照《X年X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标准》对所有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登记,指导其办理相关审报材料;
对无证非法办学、“一证多址”办学和不符合准入条件、安全隐患大的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取缔。集中整治阶段,无证培训机构暂缓暑期招生,经联合执法检查评估认定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发放招生通知书,同意招生。对于不服从组织管理、随意招生的培训机构,依法取缔。对于顶撞执法部门、拒不执行执法处理的培训机构举办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X年1月至3月)。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随后由教育局牵头,联合职能部门对全县清理整顿结果和后续管理规范工作进行复查验收,发现问题,寻找差距,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项治理联合小组。成立县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张力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物价局、消防大队、镇政府(街道办)、广电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刘向荣担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周铁锋担任。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络工作。各相关部门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参加本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治理的形式进行,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校外培训类机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培训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暂停办学,整改后上报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核,由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办学。对限期整改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对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勒令其停止招生,停止一切培训活动,退还所有学生学费。教育局定期、不定期联合各部门进行督查,公布查处情况,形成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全程监管合力,严格执行既定方案,细致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集中精力,各司其职,既分头把关,又齐抓共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结果认定到位,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从业,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评估、行政许可、依法取缔不合格办学行为等环节上,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要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办学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努力开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长期稳定、有序发展的新局面。

(四)规范程序,依法行政。在治理行动中,要严格执法程序,遵守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要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规和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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