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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模板】 校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时间:2022-07-21 10:40:08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模板】 校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模板】 校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XX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XX街道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制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我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3、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重点业领域和各村(社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近年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危险

化学品、危废固废、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渔业、农业机械、电力、森林防火等25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徐州市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意见上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规定,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突出两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深入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统筹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辖、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12月10日前完成。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9月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我办将督促辖区内

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整改到位。

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街道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务院安委会、省、徐州市、新沂市安委会考核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街道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安监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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