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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篇

时间:2023-05-01 09:30:07 浏览量:

篇一: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十九

  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

  年来,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为加强基层党内监督

  提供了重要抓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机制不够畅通、制度不够

  健全等困难和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和高质量发展,亟待分

  析研究解决。

  一、当前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体制机制不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得不

  细。市县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仍存在不平衡不协调

  不细致等问题。检验考核市县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缺乏细致的制

  度安排,与书记专题会相配套的工作落实机制也还不够健全。二是统筹

  协调有待加强。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不够具体紧实,聚合相关力

  量加强巡察问题整改、搞好规制堵漏,实现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不够有

  力。三是支持保障工作不够有力。巡察机构的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和巡

  察干部的奖惩激励等配套机制与形势任务还不能完全适应。

  (二)政治站位不够高,配合巡察有差距。一些被巡察党组织把政

  治巡察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对政治巡察内涵和要求理解不

  深、把握不准,接受巡察的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单位在巡察动员时表态

  铿锵有力,但提供资料等具体工作衔接时却以保密规定、领导审批等借

  口敷衍搪塞。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明面上讲刀刃向内、以巡促建,但私底

  下却多方打招呼,搞“家丑不可外扬”那一套,以致被巡察单位党员干

  部主动暴露问题不够,巡察组难以听到真话实情。有的单位对巡察反馈

  问题认领不积极、整改不认真,采取选择性整改,敷衍应付,整改效果

  大打折扣。

  (三)巡察质■不高,成果转换不理想。一是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比

  较单一,传统的听汇报、座谈、访谈、查资料、调查问卷等有形式化趋

  势。市县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发现问题的渠道和层次有

  待拓展提升。二是巡察人员专业水准和认知能力不足,对政治巡察的职

  责和定位把握不准,从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政治态度等方面分析研判

  发现问题不够深人,对问题的考量定性不够准确,撰写的巡察报告质量

  不高。三是有的巡察干部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一些数据和

  信息只是简单统计汇总,缺乏认真分析、深人思考的工作态度。四是“熟

  人社会”影响较大,受地城和行政层级限制,巡察人员难以排除人情干

  扰,存在好人思想和畏难情绪。五是成果运用比较滞后,巡察成果共享

  机制不够完善,与现有考核评价体系嵌人程度不深。

  (四)人员素质不优,队伍管理不科学。一是人员素质不高。大多

  数地方巡察组组长尚未实现专职化,抽调的巡察组组长普遍年龄较大,有的临近退休,难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足够的精力完成巡察任务。大多

  数单位不愿将优秀干部推荐到巡察岗位,推荐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缺乏

  责任心,有的受专业能力制约使不上劲。

  二是管理难度较大。有的抽调

  人员无法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经常请假,有的出工不出力,而组长也不

  是专职,管理底气不足,较真碰硬不够。

  三是管理激励机制欠缺。有的年轻干部抽调到巡察组后,评优评先甚至提拔使用被边缘化,影响工作

  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解决“不愿巡”的问题。一是强

  化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定

  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过问处置,为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二

  是加大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巡视巡察列人市县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

  和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着力增强对巡察工作的内在认同和支持配合。三是建立巡察工作考核评

  价体系。分级建立科学管用的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强化对巡

  察工作的刚性考核,强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下级党委巡

  察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纳人对下级党委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在巡察

  机构内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工作情

  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巡察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职责担当,创新巡察方法,解决“不敢巡”的问题。一是健

  全巡察组内部管理机制。坚持组长负责制,明晰组长、副组长和相关人

  员的权责。建立巡察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巡察任务结束后,由巡察组

  组长对巡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综考评打分,提出考核

  评价建议,实施巡察干部“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巡察联动机

  制。探索创新市县一体巡察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探

  索同部门、同系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级在开展巡视巡察时,同步要

  求下级巡察机构对相关的部门、行业开展巡察,发现的问题相互印证。

  上级巡察组在巡察某系统或某部门时,可针对特定问题或内容延伸至下

  级地区或部门开展巡察,或者上级巡察机构直接安排巡察组到下级乃至

  再下一级地方、部门开展巡察,以级差保证巡察质量。深化市县交叉巡

  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建立巡视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信息数

  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获取系统的信息资派,搭建数据交换

  平台,在巡察全过程开展大费据比对分析,多渠道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三是重立和完善巡察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巡察机

  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政法等机关、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

  组协责巡联电传一调配合机制,做到巡察前相关部门全而提供被巡单位

  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使巡察组吃透下情、有的放矢;巡察中能够积极配

  合发现了解问题线索,边巡边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巡察后能够

  配合巡察组强化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政策激励。落实巡察干

  部的政治、工作、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对有巡察工作经历的干部和专

  职巡察干部的推荐使用力度,把巡察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加分

  项,纳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标准体系之中,切实将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三)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人才储备,解决“不善巡”的问题。一是加

  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使巡察办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指导、服务保障”作用。选配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积极协调争取人员编制,推动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专职化。选

  优配齐巡察组工作人员,坚持专兼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巡察工作人员经

  验不足、培训跟不上、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二是优化巡察

  人才库。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在分级动态管理基础

  上,由市级巡察办统筹调配,切实提升巡察实效。按照部门单位推荐、组织审核把关、巡察办动态管理的原则,发现和培养一批精通法律、金

  融、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方面的专业人才,根据巡察工作

  需要临时抽调参与巡察,解决巡察组内部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三是强

  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提

  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强化以巡代训,上级开展巡视巡察抽调下级

  巡察干部参与,着力在实战中提高巡察本领。把巡察机构作为县乡干部

  培训基地,将新提拔干部、后备干部选派到巡察队伍中挂职,锻炼党性

  原则,提升工作能力。

篇二: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问题和措施如下:

  问题一:巡视巡察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解决措施: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问题二: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教育培训,推行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基层情况,注重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问题三: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着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考核和监督,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问题四: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收集和报告不及时、不准确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的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

  问题五: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防控不到位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培养,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以上是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只有通过有效的整改措施,才能保证巡视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改进党和国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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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巡察工作存在的难点及对策]乡镇巡察难点

  浅析巡察工作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巡视和派驻力度,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为基层巡察工作不断深入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与巡视工作是一脉相承的,是党中央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本质上是参照中央和省级巡视工作,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关精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一种工作形式。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实施巡察制度,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

  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发现问题的目的就是使有问题的人知耻知止、收手收敛,进而提升巡察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但是,当前在巡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亟待解决,巡察工作的效率亟待提升,因此需要不断开拓思维、创新方式,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1、规划不明确,发现深层次问题难。

  巡察工作不同于常规的工作,它是采取一定的工作方法,根据党章、党纪的规定或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及个人进行的一项全面整治体检,检查被巡察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党纪的问题。基层的巡察制度,现如今并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这很容易导致基层巡察部门各自为政、失于统筹,削弱基层巡察的权威性,以致整体反腐效率下降。巡察工作开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主动去发现问题、寻找问题的过程,因为整体规划的不明确,在考核上也没有可以量化的标准要求,这就导致巡察仅仅满足于过得去,无法调查到深层次的问题。

  -1“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实现以制度约束权力,确保巡察权力的权威性,从而提升巡察工作的整体实效。

  3、完善体制,确保长效

  对于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要用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关联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从而保证巡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统一领导。积极探索务实高效、运作规范、凝聚合力的巡查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巡查结果运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质上是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纪律问题以及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问题的“政治体检”,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形式。巡察工作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促进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巡察教育,更好地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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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照完成巡视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在巡视巡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完成巡视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

  1.巡视巡察力度不足。在巡视巡察工作的实践中,有时候存在着巡视巡察力度不够、查处不力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巡视巡察组织没有充分发挥其权利,未能在工作中发挥足够的作用。

  2.巡视巡察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实、不准确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巡视巡察组织没有充分了解事实情况、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等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会对巡视巡察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3.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是因为一些巡视巡察组织存在疲态,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或者是因为巡视巡察组织内部存在一些不良因素等原因。

  整改措施:

  1.加强巡视巡察组织的权力。巡视巡察组织应该充分发挥其权力,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2.加强巡视巡察组织的调查工作。巡视巡察组织在工作中应该充分了解事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确保巡视巡察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加强巡视巡察组织的自我纠错机制。巡视巡察组织应该建立自我纠错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因不作为、不负责等原因导致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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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巡视巡察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该加强巡视巡察组织的权力,加强调查工作,建立自我纠错机制等措施,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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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谈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侯卫东官场笔记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

  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

  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篇六: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厌恶的事情上。下面是本文库为您推荐。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1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二、破解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签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负有督促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从政治高度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整改回访或者其他形式发现整改报告不真实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依规依纪追责。特别是要有"我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此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不实愿承担纪律责任"的承诺。

篇七: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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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问题一:组长、副组长难选。

  原因:市县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市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不愿意参加巡察,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

  对策:建议建立巡察组长库,将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人大政协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乡局单位党组书记等纳入组长库,维护组长库的动态更新。同时,建议市(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并以正式文件任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体现市委的信任重托和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问题二:深层次问题难发现。

  原因: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市、区)巡视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

  对策:一是要注重巡察和被巡察的关系,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当前,一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心里戒备,对一些情况有意识地刻意隐瞒,只展现工作中好的一面。巡察组在巡察之前,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

  二是要注重带着问题巡察,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可以同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谈话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但是要从谈话汇总了解到实情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就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四是要注重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大巡察工作的深度。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信访、暗访等方式,发现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同时要积极发挥巡察组中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同志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问题三:人情关系干扰难处理。

  原因: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对策:一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和规矩。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必须靠严格执行的纪律利剑和规矩戒尺这两个法宝。建立责任追究制,规定

  "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巡察评价制度,根据巡察对象情况,巡察人员必须回避的就主动回避。

  三是着力提升巡察人员政治素养和能力:培养坚守党性原则的坚定品格,树立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和敢于碰硬的精神;培养巡察人员顽强毅力、坚强定力、超强耐力和直面逆境的心理承受力;培养巡察人员主动学习各方面知识的意识,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问题四:巡察方法难创新。

  原因: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

  对策: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尽可能多的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是综合运用巡察方法。《巡视条列》规定了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走访、提请协助、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12+N种巡视基本方法,这些方法都是经过巡视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在发现问题、印证

  判断时要灵活掌握、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打好"组合拳",争取最大程度、最高效率精准发现问题。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重视信息科学技术在巡察工作中运用,按地区、单位分别开通网上巡察举报信箱,常年受理关于该地区、单位有关情况的信访举报,实现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的科技化、常态化。要分地区、单位建立巡察资料库,收录历年度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结果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情况,为巡察组随时了解情况提供便利,为巡察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问题五:巡察机制难明确。

  原因: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约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对策: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问题六:巡察认识难到位。

  原因:

  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对策: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问题七:巡察谈话难深入。

  原因: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对策:一方面,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另一方面,建议上级领导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对基层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人员进行规范指导,通过讲课、模拟实战等形式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问题八:巡察氛围难浓厚。

  原因: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对策: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长江云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问题九:巡察监督难持续。

  原因: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能够有效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巡察组要在一届(5年)内实现对被巡察对象的全覆盖,也就是说被巡察单位平均每五年才接受一次巡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察,且巡察工作开展时间相对集中(一般2-3个月),加之巡察组不是(客观上也无法实现)"常驻",这样就直接导致被巡察单位会尽一切可能在巡察期间展现最好的一面,并极力掩饰不足的一面。同时,巡察还是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处于信息不对称之中,一方明来明去、来去匆匆,一方暗箱操作、坐地经营。最终的结果就是,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短期所能了解到的信息无论如何都是十分有限的,是被巡察单位长期苦心经营"粉饰"过的,很难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真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巡察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对策:要加强机制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多杀"回马枪"。为避免被巡察单位"粉饰"所蒙蔽,对已巡察单位,要经常开展"回头看",出其不意地杀个"回马枪",乘其不备,迅速出击,通过"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方式,精准发现其之前掩盖或粉饰的相关问题。

  二是深化专项巡察。xx评价专项巡视指出"成效十分明显",王**书记也称赞其"具有开创性、富有成效"。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使

  巡察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是跟踪督查整改。巡察反馈是巡察工作的"拐点",但绝不能成为"终点",巡察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才是最终目标。巡察整改要贯穿巡察工作始终,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推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巡察监督效果。

  问题十:巡察人员难满意。

  原因: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对策: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问题十一:巡察成果难运用。??

  原因: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认识、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巡察成果无论在运用范围还是共享程度方面都存在着不足。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对策: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巡察成果运用的认识。巡察成果的运用主要包括巡察信息反馈、信息处理、信息落实、成果巩固四个环节。提升认识首先就是要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县市巡察工作的目的和在当前党的建设、党的监督体制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要对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使其对巡察工作有全面系统的掌握,尤其要强化对巡察成果运用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

  二是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目前,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与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已经形成了制度,为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在巡察期间和巡察结束之后,与纪检、组织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就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的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巡察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要明确被巡察单位领导在巡察成果运用工作中的职责。被巡察单位要充分重视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按照职责范围限期落实责任部门,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和上报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要加强整改的检查,保证巡察成果运用的落实。抓紧研究建立对被巡察过单位的长效监督机制,包括形式、方法和途径,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群众反映新问题的沟通机制。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是要加强巡察在发现和推荐优秀干部方面的作用。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工作的时间长,谈话面广,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也比较全面和深入。通过巡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还可注意挖掘被巡察单位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提供给组织部门。巡察成果应在现有的报告基础上,增加单项资料,如:对于后备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谈话记录,可以延伸考察他们的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问题的水平。这些单项材料可以成为巡察监督与干部选拔等工作之间相互衔接的载体,向相关部门移交,促进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

  问题十二:巡察人员的临时性造成工作难定位。

  原因:巡视巡察制度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内监督制度,是法定的;但包括巡察组长在内的大部分巡察干部却是阶段性抽调的,是临时的,因此巡察组就成了一个具有"临时性角色"和"阶段性任务"的派出机构,其权威来自上级组织而非巡察组本身,这样就给巡察工作定位带来了一定问题和影响。从纪检、组织、审计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确实能够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有效解决"全覆盖"所需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但由于缺乏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监管激励机制,较易使巡察人员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应付心理和"但求无过不求有功"的自保心态,加之抽调参与巡察人员的政治品格参差、素质能力不齐、专业特点各异,在面对任务重、要求高的巡察工作时,有的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有的不善于发现问题,也有的不愿意发现问题,还有的不敢接触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目标的实现。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对策: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

  一是要把好"入口关"。?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既选拔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干部,也要选用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老同志。同时,还要选配具有专业能力、熟悉情况的同志,特别是对医院、国企等专业性强的单位进行巡察,必须吸收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人才参加,为巡察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要把好"教育关"。巡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把业务学习作为巡察组的规定动作,定期集中学习领导同志讲话和巡察工作制度规定,吃透巡察精神,把握巡察方针,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提高巡察工作专业性、规范性。在加强巡察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重点邀请巡察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给大家传授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经常组织巡察干部相互交流学习,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实战能力。

  三是要把好"奖惩关"。要大胆使用、积极培养巡察干部(包括借调干部),在政治、工作、生活上多予以关心爱护,充分调动巡察干部积极性。建立健全工作实绩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注重在巡察实践中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能力不足、不敢担当的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处理,对政治坚定、想干事、能干事、有实绩的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切实增强巡察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一、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一、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一、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开展巡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开展巡视工作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在国税系统开展巡视工作,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税收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下面,笔者结合XX国税实际,针对开展巡视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改进意见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视工作开展以来,XX市国税局坚持边组建、边巡视、边规范、边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充实,成果运用不断创新,对加强基层国税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和构建和谐国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基层巡视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尤其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巡视方法、成果运用上等,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协调配合不力.巡视工作中,上下基本都能够做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为巡视组创造便利的工作环境,

  认真对待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巡视工作机制仍不健全,个别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使巡视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主要表现在:

  1、认识存偏差,思想不重视。巡视工作是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的监督.而个别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开展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充分,没有从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国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把巡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只作为一般日常事务性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被巡视单位把巡视工作等同于一般检查,或者对照巡视内容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例行的检查,引不起高度重视。

  2、工作机制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目前巡视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巡视工作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目前巡视工作涉及各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待健全,部分巡视人员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甚至出工不出力,巡视组人员、时间、效力难以保证.同时,市级国税机关没有设置独立办公机构,巡视工作隶属于市局人事科,而被巡视对象至少为正科级乃至副处级.职位的不对称,一方面导致个别被巡视单位表面上重视而实际上应付,另一方面巡视人员碍于职级情面,放不开手脚,不能大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被巡视单位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

  视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或行动上迟缓,落实上不力,甚至发现问题时“躲猫猫”,造成巡视工作成效不显著。

  (二)巡视组临时组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1、巡视组临时组成,巡视工作衔接性、延续性不强。市局巡视组是在对县区局巡视时临时组成的,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巡视期限一个单位一般在两周之内,集中巡视结束后,就各回自己的岗位。次年的巡视“回头看”和督促整改工作常常另换人马,巡视“回头看”工作因新组成人员情况不熟悉、针对性不强而简单验收了事,巡视工作最终目的没有得到完全实现。

  2、巡视组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巡视工作绩效不能充分显现。在挑选巡视组人员时,抽调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选派的人员组成,其巡视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水平不够,工作绩效不高,影响了巡视工作质量。干混砂浆设备www.zzdsjxkj。com

  (三)巡视深度欠缺,巡视方法创新不足。

  1、巡视效力不高。巡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有一定的权威性,一方面个别被巡视单位对巡视组热情接待,表示要大力配合巡视工作,并提供一切工作条件;另一方面对巡视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对一些情况有意识地加以掩盖,致使巡视工作停留在被巡

  视单位“包装"了的表象上,发挥不出巡视工作的效力。

  2、巡视深度不够。现行的巡视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况且,巡视组的巡视路线是按巡视方案进行的,被巡视单位事先按照巡视路线把基础性工作“粉饰”一遍,致使巡视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巡视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已成为一般性的检查工作或评估工作,降低了巡视本身的价值。

  3、巡视内容全而不精,可操作性不强。集中巡视工作几乎涵盖了日常的督查内审、执法监察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所有内容,重点不明,针对性不强,巡视“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4、巡视时间与轮次设定与实际巡视有脱节现象。市级集中巡视时间一般为半个月左右,或多或少给被巡视单位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巡视轮次周期设定上,省局规定为每三至五年巡视一次,不利于灵活机动开展巡视工作.三至五年内,被巡视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由于工作需要和职务晋升等发生变动,三年或五年后再安排巡视,则因为“时过境迁”因素而失去实际监督意义。

  (四)巡视结论定性不全,成果转化不畅。

  1、定性不全,缺少对班子成员的责任划分。巡视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监督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结束,巡视结论“刻画”的被巡视对象往往是粗线条的,对被巡视单位缺少细化的整改意见和指导措施,只对班子下文提出整改意见,对班子成员没有书面定论,分不清存在的问题到底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巡视整改意见往往给人以笼统模糊的感觉。

  2、重巡视、轻整改,巡视成果转化不畅。有些被巡视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巡视、轻整改,忽视巡视成果运用的问题,被巡视单位在巡视时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对待,但整改时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个别单位并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及有效的解决,只注重巡视整改报告的撰写,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巡视的公信力。

  3、巡视工作总结不完善。一轮巡视结束后,巡视组自行解散,人员奔赴各自岗位,巡视组难以从提高今后的巡视工作质量和水平出发,去认真、系统、全面、及时地总结本轮次巡视经验和做法、探索新的巡视方法、开展巡视理论研究。

  二、建议与对策

  在党的十七大上,“实行巡视制度"被正式写入了党章,2009年7月份,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变化,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和调查分析,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巡视工作,努力提高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在现有工作体制下,巡视组要以大局为重,放下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依靠市局党组.市局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巡视工作负全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主管巡视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办巡视组工作全过程,其他局领导要大力支持巡视工作,为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2、提高认识,形成共振效应。巡视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保护基层干部。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基层局领导班子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视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出现大的问题。

  (二)配好巡视人员,充分发挥专长。

  1、选好人员,合理搭配。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对巡视人员的构成要科学安排、合理搭配,既要有懂纪检监察工作的,又要有懂组织人事工作的;既要有熟悉税收政策法规的,又要有熟悉财务审计的;既要有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又要有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应大胆吸收基层的同志参与巡视工作,基层单位同志熟悉基层情况,有助于尽快深入了解情况。同时,基层单位人员实行异地交叉换位,经常更换。采用这种方法,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巡视组80%以上的人员为在职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业务骨干,20%以内的人员为业务素质较高并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2、合理分工,做好“接力”。巡视组要在较短时间内了解某一方面问题,就必须对组内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个同志都明白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这样,既为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施展才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又体现了组内工作的计划性与效率性.巡视组集中巡视工作结束后,为做好巡视后续工作,帮助被巡视单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应至少保留二位原巡视组的骨干成员参与被巡视单位的巡视“回头看”和督促整改工作。

  (三)改进巡视程序方式,提高工作质量.1、采用不告知方式,争取工作主动权。巡视组到基层巡视,可

  以不打招呼、不下通知,先以“微服私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摸底,了解基本信息,掌握问题线索,再公开进驻,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避免被个别单位的临时“改装”和“粉饰"所蒙蔽。同时,可在被巡视单位建立巡视联络员制度,配置一至两名品格端正、业务素质强、公道正义的巡视联络员,并享受一定领导级别待遇,其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负责做好被巡视单位与上级巡视组的协调沟通,搜集、传递有关材料和信息等。

  2、改进巡视方法,增强巡视效果。一是简化程序。“一把手"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可通过内联网或公告栏等方式供大家参阅;集中巡视期间,不再召开在职干部座谈会,采取“一对一”个别谈话方式,谈话面不低于80%。二是改进测评方式。扩大测评人范围,参与测评人员应达到被巡视单位人员总数的80%以上。测评表不当场收回,给予半天以上时间独立思考.三是改进沟通方式。巡视人员要通过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亲和的态度、超脱的方式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营造敢于说真话的氛围.应重点采取非正式沟通方式,利用个别谈话、散步或进餐时的闲聊、共同参加文体活动、网上聊天等形式,掌握大量信息.如需记录谈话时,建议谈话记录采取无记名方式;谈话得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可先保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不同的被谈话人对某人或某事项提出

  了相同意见,可采用适当方式只记录提出意见的人数。

  3、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巡视的针对性。巡视工作并不是面面俱到,全面铺开,而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在巡视的对象上,重点突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巡视的内容上,除重点突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外,还应突出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重点、从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上突出重点、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围绕重点,以增强巡视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同时,将巡视工作和日常执法监察、督查内审、班子考核、干部考察、离任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达成相关信息共享。

  4、改变定期巡视模式,灵活确定巡视轮次。为增强巡视监督的实效性,可将以往三至五年一轮的巡视模式,改为根据实际情形,确定巡视轮次:一是本届班子主要负责人任期每届满三年,巡视一次;二是虽不满三年,但是因班子主要负责人调整,可以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进行巡视检查.(四)力求评价结论客观准确,创新巡视成果运用机制。

  1、评价结论要辩证全面、客观公正。一是在巡视工作中坚持辩证、客观、科学对被巡视对象作出评价。在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历史、环境等因素,采取类型分析、量化分析和综合对比等手段,通过巡视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评价时要同上轮巡视情况结合,既看对象过去的情况,又看上届班子或上任干部的实绩,同时,还要兼顾成绩取得的难度系数,分析现实条件和长远发展,避免简单类比,防止虚报浮夸。二是要对所掌握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甄别,既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又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准确、深刻地指出被巡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2、创新巡视成果运用机制。一是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加以分类,在向党组进行工作汇报的同时,把不同问题及其相关整改意见移交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并把问题汇总后反馈给被巡视单位。二是建立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制度。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整改具有针对性;同时,在被巡视单位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人制度,具体负责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事宜;巡视组与被巡视单位保持工作长期联系,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巡视成果,逐步建立起集中巡视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巡视监督的长效性和连续性.3、加强巡视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深入推进巡视工作,要着眼

  于把握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巡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不断拓宽巡视工作的思路,加强巡视工作理论研究,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找准切入点,对巡视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在实践中加以推广,促进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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