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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6-15 18:10:08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区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区2022年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

  珍惜平日里的一分一秒,有志者,事竟成。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区2022年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夯实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网,实现基础民生保障“应保尽保”,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为主题,走进基层社区、走到群众身边,倾听民意、了解需求、宣传政策、传递温暖,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遵循,在活动中弘扬公益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统筹各方资源,引导社会参与,不断营造“弱有众扶”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我区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继续坚持广泛覆盖和聚焦重点相结合、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相结合、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节日帮扶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统筹全区各类帮困救助资源,进一步扩大帮困送温暖工作覆盖面,努力确保救助对象“广覆盖、不遗漏、避重复”。通过各级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各界帮困措施的有效衔接,广泛开展助困、助医、助老、助学、助残、助优活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和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真正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时间安排

  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总体上从20xx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3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排摸准备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区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拟定总体方案。各职能部门及社团组织根据上级条线的部署,拟定帮困对象的名额或名单、资金安排分配等具体方案。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摸,初步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将帮困对象信息分类录(导)入“上海市民政局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闵行区社会救助“一口上下”信息管理系统。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下旬)

  组织召开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区帮困送温暖总体方案,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完善计划和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上旬至1月下旬)

  按照“一口下达、一口发放”的总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会团体、社会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帮困资金进行全面发放,同时组织完成好各级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的活动。

  (四)回访总结阶段(2022年2月中旬至3月底)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将本单位帮困送温暖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报区民政局汇总,区民政局通过闵行区社会救助“一口上下”信息管理系统对各部门具体落实数据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各部门进行2022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经验总结。

  四、工作措施

  2022年全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共覆盖十类困难对象,实施各类帮困项目150个,惠及各类困难对象13.18万人(户)次,预计投入资金8136.2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41.59万元,区级财政预算资金2715.20万元,委办社团自筹资金499.23万元(涉及总工会、民宗办及社会团体),街镇(莘庄工业区)财政预算配套资金3329.17万元,社会募集资金1251.01万元(募捐所得款项)。

  (一)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各类帮困送温暖项目9个,共惠及各类困难群众64516人,标准为300-3000元,需资金3688.3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41.02万元,区级财政预算资金1706.74万元,街镇(莘庄工业区)财政预算配套资金1740.55万元。

  1、市级政策:

  (1)民政救济对象(含重残无业、特困供养、三胞胎等)涉及对象3106人,补助标准900元/人,发放资金279.54万元;

  (2)农村不可扶对象7人,900元/户,发放资金0.63万元;

  (3)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帮困补助人员49200人,补助标准600元/人,发放资金2952万元;

  (4)城镇低保家庭(含因病支出型贫困对象)4265户6882人,补助标准600元/户,每增加1人资金增加100元。

  (5)农村可扶对象166户197人,补助标准600元/户,家庭每增加1人资金增加100元。

  2、区级政策:

  (1)低保边缘家庭和离岗乡村医生,补助人数562人,补助标准300元/人,发放资金16.86万元;

  (2)走访慰问困难家庭28户,补助标准区级走访26户2000元/户,市级走访2户3000元/户,发放资金6.80万元。

  (3)患病、困难、独居老年人(老龄)补助人数300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发放资金15万元。

  (4)城镇低保家庭(含因病支出型贫困对象)4265户6882人,补助标准300元/户。(其中市级4与区级4,两项合计发放资金410.02万元)

  (5)农村可扶对象166户197人,补助标准300元/1人户;
1100元/2人以上户。(其中市级5与区级5,两项合计发放资金7.46万元)

  (二)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14个职能部门实施各类帮困送温暖项目16个,共惠及各类困难群众18171人,标准为200-1200元不等,需资金1191.8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0.97万元,区级财政预算资金1008.46万元,委办自筹资金132.37万元(区总工会工会费、区民宗办会费)。参见附表2。

  1、区信访办(覆盖555人,资金27.75万元):困难信访户555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发放资金27.75万元。

  2、区总工会(覆盖5612人,资金241.22万元)

  (1)困难职工、困难老劳模、困难退休职工、帮困老职工等868人,补助标准800-1000元/人,发放资金70.02万元。

  (2)困难农民工帮困4744人,补助标准100-500元/人,发放资金171.20万元

  3、区妇联(覆盖120人,资金12万元)

  (1)特困妇科重症妇女和结对帮困妇女57人,补助标准1000元/人,发放资金5.7万元。

  (2)特困的“三八红旗手”(生活特别困难和患重病的老三八红旗手)34名,补助标准1000元/人,发放资金3.4万元。

  (3)自强队员(通过助资、助学等形式,给予家境贫困仍奋发图强的儿童精神抚慰和帮困资金)29名,补助标准1000元/人,发放资金2.9万元。

  4、区计生协会(覆盖415人,资金26.8万元)

  (1)独生子女伤残、患大病困难家庭(在全区独生子女伤残、患大病困难家庭中筛选出困难情况比较特殊的300户家庭给予帮扶慰问)300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发放资金15万元。

  (2)独生子女死亡困难家庭〔在全区独生子女死亡困难家庭中(夫妻双方未再生育或领养过子女)筛选出100户特殊家庭给予帮扶慰问〕100户,补助标准1000元/户,发放资金10万元。

  (3)计划生育后遗症困难家庭(对全区15户由于计划生育各种手术导致有后遗症的困难家庭给予帮扶慰问)15户,补助标准1200元/户,发放资金1.8万元。

  5、区疾控中心(覆盖40人,资金2万元):闵行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0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发放资金2万元。

  6、区司法局(覆盖221人,资金22.1万元):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92人,安帮3200人,给予部分困难对象实施帮扶。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221人,补助标准1000元/人,发放资金22.1万元。承办部门: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

  7、区人社局(覆盖1005人,资金52.51万元)

  (1)失业人员(助困对象为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559人,补助标准700元/人,发放资金39.13万元。

  (2)新疆知青446人,补助标准300元/人,发放资金13.38万元。

  8、区教育局(覆盖743人,资金37.15万元)

  (1)七宝中学新疆内高班学生327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发放资金16.35万元;

  (2)群益职校新疆内职班学生416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发放资金20.8万元。

  9、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覆盖1965人,资金216.15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病故残疾军人遗属、伤残军人等)及生活困难老退伍军人1965人,补助标准1100元/人,发放资金216.15万元。

  10、区医保局(覆盖1304人,资金78.24万元)

  (1)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但经医疗救助获取补贴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大的困难人员或家庭;
(2)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长期患病或重大疾病导致个人或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较大的困难人员或家庭。以上两类对象1304人,补助标准600元/人,发放资金78.24万元。

  11、区民宗办(覆盖125人,资金6.71万元)

  (1)部分学校中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来沪少数民族中的困难群众,补助标准400元/人;
(2)对于家庭较困难且为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做出较大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补助标准500元/人;
(3)因重病等原因导致生活较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补助标准600元/人。以上三类对象125人,发放资金6.71万元。

  12、区台联(覆盖120户,资金7.20万元)户籍在本区的台胞台属家庭和个人、长期居住在我区的外来特困台胞台属家庭或台籍家庭。共计120户,补助标准600元/户,发放资金7.2万元。

  13、区侨联(覆盖120户,资金7.20万元)困难归侨、侨眷及其家属,因患重病大病等原因造成的侨界贫困家庭120户,补助标准600元/户,发放资金7.2万元。

  14、区残联(覆盖5826人,资金454.77万元)

  (1)重残无业人员3033人,补助标准800元/人,发放资金242.64万元;

  (2)特困残疾人113人,补助标准800元/人,发放资金9.04万元;

  (3)一户多残家庭2314户,补助标准800元/人,发放资金185.12万元;

  (4)残疾车主366人,补助标准200-500元/人,发放资金17.97万元。

  (三)群团组织社会力量

  相关4个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实施各类帮困送温暖项目23个,共惠及各类困难群众15279人,标准为100-3000元不等,需资金1408.3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0万元,群团组织自筹资金356.26万元(会费),社会募集资金1002.5万元(募捐所得款项)。参见附表2。

  1、区红十字会(覆盖2000人,资金140万元)

  (1)困难职工、困难老劳模、困难退休职工、帮困老职工等50人,补助标准700元/人,发放资金3.5万元。

  (2)因各类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含疫情原因)(含慈善帮困)1000户,补助标准700元/户,发放资金70万元。

  (3)因病因突发事件支出型贫困家庭50户,补助标准700元/户,发放资金3.5万元。

  (4)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失智老人、意外灾害困难者等500人,补助标准700元/人,发放资金35万元。

  (5)大病、高龄、独居等生活困难老人400人,补助标准700元/人,发放资金28万元。

  2、区慈善基金会(覆盖10699人,资金1002.5万元)

  (1)助困项目:涉及5个项目,覆盖人数9674人,补助标准500-2000元,发放资金559.5万元。

  (2)助医项目:涉及3个项目,覆盖200人,补助标准20000-25000元,发放资金330万元。

  (3)助老项目:涉及1个项目(大病、高龄、独居等生活困难老人),覆盖200人,补助标准100-500元,发放资金10万元。

  (4)助学项目:涉及3个项目,覆盖560人,补助标准200-3000元,发放资金73万元。

  (5)助优项目:涉及1个项目(重点优抚对象及生活困难老退伍军人),覆盖150人,补助标准2000元,发放资金30万元。

  3、老年基金会(覆盖1480人,资金65.86万元)

  (1)大病、高龄、独居、特困等老人、“三支”回沪困难老人300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发放资金15万元。

  (2)赠送困难家庭老人新春大礼包1080人,补助标准332元/人,发放资金35.86万元。

  (3)特殊困难老人慰问及服务100人,补助标准1500元/人,发放资金15万元。

  4、市民帮扶(覆盖1100人,资金200万元)

  (1)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940人,补助标准2000元/人,发放资金188万元。

  (2)安徽下放户节日帮困160人,补助标准500-1000元,发放资金12万元。

  (四)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14个街镇(莘庄工业区)各类帮困送温暖项目102个,共惠及各类困难群众33838人,标准为100-10000元不等,需资金1847.73万元,其中街镇自筹资金10.6万元,街镇财政预算配套资金1588.62万元,社会募集资金248.51万元(募捐所得款项)。

  (五)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

  区救助管理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一是为流浪乞讨人员免费提供临时食宿和返乡服务。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一日三餐,对缺衣少裤人员免费发放衣裤鞋袜,浴室24小时开放,保证受助人员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文化需求。根据受助人员的返乡请求,依法依规提供返乡车票或乘车凭证,对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负责护送返乡。二是各救助管理机构设立避寒场所,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上街巡查,劝导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进站救助。对一些不愿入站救助的露宿人员及时发放棉被、棉衣裤等御寒救助物品,并留下求助卡片告知求助方法和联系电话,确保露宿人员安全平安度过寒冬季节。

  (六)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活动

  各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走访慰问活动,检查帮困送温暖措施落实情况,慰问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了解困难群众生活,请街镇及时上报市级区级走访慰问的机构和困难家庭。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更加广泛的走访慰问活动。

  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要坚持党和政府在救助帮困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帮困对象广覆盖、困难群众不遗漏、措施落实抓细节、部门衔接促协作,着力体现帮困送温暖工作“四季如春、节日加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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