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完整)

时间:2022-08-13 16:25:06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完整)

师生外出审批制度6篇

【篇1】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师生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种类

1、大型活动包括:

①全校参加的活动。

②全校举行校庆活动、节假日举办的文艺联欢活动,以及全体师生集体参加的各种集会。

2、学生集体外出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参观学习等。

二、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报告

1、大型活动报告的内容:

①组织大型活动的请示;

②填写大型活动报告表;

③组织大型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

④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

2、学生集体外出报告的内容:

①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

②填写学生集体外出报告表;

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

④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

三、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

1、学生组织的校内大型活动由校长审批并备案。

2、组织全校学生参加的外出大型活动由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外出,并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审批制度”的重要性。落实制度是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各教师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上,不大意、不麻痹、不侥幸,严格照章办事,确保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发生问题。

2、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活动前要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活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的范围、沿途的道路状况、明确途中和活动期间各个环节的主要责任人、一旦发生问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真正把好活动中的每一个安全关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3、严格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手续。我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报告要严格把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搞迁就照顾。对不经请示报告,擅自组织学生外出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对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得力,导致问题发生的,发生一般性问题的给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纪律处分,对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法追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篇2】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小学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十西小学关于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

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学校。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报校长室批准。

(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外出的审批

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期间,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带队老师要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送学校),准假权限为3天。

(三)、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

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1、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班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需填写《报批表》,并经学校和教务科共同批准,并报学校校长室备案后方可举行。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明确带队领导,并需填写《报批表》,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举行。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者,由学校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报教务科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者负责通知学生所在班主任,转告任课老师。

3、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必须填写《十西小学学生上学申请表》,写清外出的具体目的、时间、地点、交通方式和人员组成,并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4、各部门、教研室以及教师个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活动,由组织活动的科室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不需填写《报批表》,但需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并留存备查。

5、学生外出时间不得超过报批时限。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必须提前报校长室,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6、外出归来,需在当天向校长室销假。

7、凡未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擅自外出的,将严肃追究组织人的责任。

三、学校对下述外出集体活动不批准,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有组织者承担;

1、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部门、班级,没有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及食品等。

2、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者没有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告戒;

3、教师、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擅自组织或为旅游团体组织同学外出旅游;

4、教师、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招聘或为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

5、个人、团对、部门盗用学校名义私登广告、张贴海报、摆摊设点等形式组织学生外出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篇3】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流小制[2017]24号

流口中心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 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附: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计划制订要求:

在组织师生外出前,需提前制定好活动计划。计划中必须包含安全管理方案,具体内容有:

1、活动时间、地点、主题,是否在外过夜。

2、安全负责人员安排及责任分配;
主要负责人及次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3、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说明以及对提前学生进行的与活动有关的安全教育文字材料。

4、交通方式,学生负担费用。

5、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事故出现后,各安全负责人员的具体工作。如何处理好现场,如何报警,如何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如何对现场学生进行安排以避免使事态扩大,如何通知学校领导、如何通知家长等方面,力争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护学生安全

流口中心小学

2017年9月1日

【篇4】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2020疫情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建华学校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个人外出的审批

1、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严禁外、学生有事或者生病必须向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与家长联系,通知家长到校签字后把学生带走,家长不到校分两种情况,、生病,家长不到校学校先送学生到医院就医,继续联系家长。、事假,家长不到学校严禁任何老师把学生放出。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以内者,由家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落实情况同意后方可请假。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家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5天以上者,由学生家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请假。

(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报中心学校审批。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审批。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实践;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经审批后,活动时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制定安全措施,保障活动安全。。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 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

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教师监控,确保安全。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和拖拉机,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必须落实防范措施或严禁学生下水玩耍,严防事故发生。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学校

2020年*月

【篇5】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人社部人社职司便函【2020】38号、浙江省疫情防控办【2020】103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防控办函【2020】4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01审批报备流程 外出到浙江省外城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具体流程为:学生本人钉钉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系部学管副主任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02减少不必要外出 学生在家期间(含2020届新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外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在开学前14天内回到省内。

03减少聚集性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报备学院,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行组织。

04注意事项 外出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流程报告。有发热、干咳、无力等症状的学生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全体师生: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要继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引导大家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坚决将病毒阻挡在校园之外,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体师生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动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如确需前往的,要按照审批报备制度和有关要求,向学校德育处报备登记,并上报区教育局备案登记审批,返校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感染病毒的风险。

二、尽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体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各部门、班级要充分利用公众号、抖音、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将疫情防控工作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从而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级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门卫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好出入口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六、全体师生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篇6】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外出审批制度
篇一
为加强机关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内控管理,规范因公出差审批程序和差旅费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规模,依据《安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1、本规定适用于办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当坚持工作需要、事先审批、节约开支、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审批内容和程序
1、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详细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交通工具、同行人员等,内容务必详实全面,严禁出现“因公出差”等模糊事由。《出差审批单》是报销差旅费必要附件。
2、因公务紧急,未能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出差归来及时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

3、出差期间工作人员出差应当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行程变更,应当于当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批准人报告,批准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4、出差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审批人说明原因,出差归来后,在出差审批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出差日期,并由审批人重新确认。
三、出差审批权限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财务管理的副主任审批。
四、附则
1、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执行《安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168号),报销人员填好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审批单》等有关附件,经综合科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
2、出差不允许报销餐饮费,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内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补助费。
3、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城市间交通费、期间食宿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按规定报销。往返的差旅费按出差有关规定报销。
4、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如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在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之前,负责人(科任老师、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掌握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理办法。
二、严格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负责人必须在外出前上报分管安全领导、校长审批并签字并上报联校。学校必须将事先制订好的《安全应急预案》上报联校。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同时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在外出前必须要实地勘察活动路线、地点等,对可能影响出行安全的潜在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根除,同时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凡因忽视安全管理或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及无视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外出活动要适应学生体能和符合学生心理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中小学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五、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安全,维护学校形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闫庄小学


推荐访问:师生 外出 审批制度 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