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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决定 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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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决定 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城乡建设

【法规名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

【颁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深发[2011]8号

【颁布时间】2011-03-25

【实施时间】2011-03-25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编号】553773 什么是编号?

【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

(深发〔2011〕8号2011年3月25日)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发展战略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是新时期深圳经济特区的重大使命

(一)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对于提升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仅体现在城市形态、城市功能、城市环境的优化,也体现在城市品位、城市文明、城市管治与服务水平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必须深刻把握城市发展的丰富内涵,把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摆在与提升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水平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创造深圳质量的根本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是特区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核心路径。30年来,深圳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史上的奇迹,走出了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但总的来说,城市化相对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发展方式粗放,不能完全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文化转型发展的需要,迫切要求深圳更加重视城市发展,大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以城市发

展引领和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和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具有鲜明科学发展内涵的深圳质量。

(三)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是深圳城市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与这一目标的要求相比,当前深圳城市发展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问题,集中体现为发展质量不够高,具体表现为空间资源不足、城市二元结构明显、综合服务功能不够强、城市品位和内涵不够高、城市管理不够精细、违法建筑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待提高等。这就要求深圳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和瓶颈制约,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四)基本理念。

1.以人为本,坚持城市发展的一切活动以满足人的需要、方便人的生活、维护人的尊严为根本宗旨,始终把让人的生活更美好作为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绿色低碳,树立绿色价值观和生态政绩观,坚持低碳发展方向,以环境容量为约束,科学引导发展布局,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城市、自然的和谐统一。

3.集约发展,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城市空间,促进优质要素资源集聚,提高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城市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增长转变,建设紧凑型城市。

4.彰显特色,找准城市形象定位,强化城市风格,突出城市特色,建设独具魅力的多元化、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

5.打造精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精细化管理,打造一个形象精致、内涵丰富、品位高雅的城市。

(五)主要思路。

1.从注重新区开发向新区开发与城市更新并重转变。在高水平推进前海、光明、龙华、坪山、东部滨海等新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加大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盘活存量资源,焕发旧区活力。

2.从注重形态构建向形态构建与功能强化并重转变。在科学优化城市布局,有效整合空间资源,推动形成组团式城市结构的同时,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配套服务能力,强化空间的有机联系,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3.从注重环境营造向环境营造与品质提升并重转变。在加强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城市建筑的人性化设计与艺术化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内涵和文化品位,彰显城市魅力。

4.从注重硬件建设向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转变。在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大幅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

5.从注重原经济特区内发展向全市一体化发展转变。在继续提升原经济特区内发展水平的同时,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向原经济特区外地区,着力提升原经济特区外地区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水平,促进全市一体化发展。

6.从注重区内统筹向区内统筹和区外协作并重转变。在统筹城市内部资源的同时,实施外溢型发展战略,从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调动资源,建立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总体目标。以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城市为标杆,通过5至8年的努力,形成组团式、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发展特征,走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前海开发建设初具雏形,光明、龙华、坪山、大运城、航空城和大鹏半岛等战略性功能区成为引领城市发展的增长极,形成双中心、八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城市二元形态基本消除,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区一体化、均衡化水平和城市品质大幅度提升,初步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三、提升城市发展水准

(七)优化空间布局。打破原有二元形态限制,从全市整体出发谋划城市空间布局,积极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的“三轴两带多中心”轴带组团结构。加快开发前海中心,完善福田-罗湖中心功能,提升宝安中心城区、龙岗中心城区、西部工业、中部服务、中部物流、光明、坪山和东部生态组团发展水平。强化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推动建筑空间与生态空间的有机“楔合”,实现城市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八)拓展综合功能。以满足人的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大力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积极推动组团内部就业、居住、交通和游憩的功能复合和有机衔接,着力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建成总长229公里的城市轨道网和“七横十三纵”干线路网,初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深中通道、深港西部快速轨道、东部过境高速建设,形成深港半小时和珠三角一小时交通圈。加快大空港综合枢纽、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段、厦深铁路建设,争取国家铁路粤赣线引入深圳东站,将城市辐射范围拓展到泛珠三角乃至东南亚地区。

(九)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城市更新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打造绿草如茵、碧水蓝天的人居环境。到2015年,基本完成城中村的转型改造或综合整治。加快深圳河第四期治理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干流治理,城区河流水质常年达到景观水标准。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新能源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的规定指标之内,全年阴霾天数低于120天。构建绿地、绿道、林地三位一体的绿化生态系统,推广建筑物屋顶和立面的立体绿化,建成绿道网2000公里,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形成覆盖全市、彼此连通的自然生态系统、城市公园系统和慢行交通系统。

(十)提升文化品位。进一步培植青春时尚、先锋创意、开放多元的文化气质,大力塑造和推广“创意深圳,时尚之都”城市形象。加强城市人文关怀,借鉴香港、新加坡等世界先进城市经验,积极塑造人性化、生态化和特色化的公共空间环境。举办一批重大文化节庆与体育赛事,打造城市文化品牌。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艺术馆、文学艺术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加强对大鹏所城、南头古城、客家围屋等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文物以及改革开放历史文化的保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夯实城市特色文化基础,增强城市文化底蕴。加强城市空间识别性建设,建设标志性建筑和城区,突出市树、市花,通过城市的符号化增强城市的品牌特征。建设一批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实现城市的创意发展。

(十一)推进集约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力争到2015年实现万元gdp 建设用地累计下降25%,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海洋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挖掘空间资源潜力。以节水为核心,构建安全、高效的水资源利用系统,试点推行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和海水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的资源化综合利用,2015年实现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60%。

(十二)强化精细管理。以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抓好建筑标准化综合试点,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建立精细化城市管理考核与运行体系,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落

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着力营造洁净、美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扩大网格化管理覆盖面,实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构筑高效、统一、集约、节省的城市管理格局。丰富和创新城市管理控制手段,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管理,建立定期维护、修复和翻新机制。

(十三)保障城市安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保障城市空间安全,加强城市蓝线、紫线、黄线、橙线、绿线“五线”管理,确保城市水系、历史文化、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危险设施安全。保障城市地质安全,加强地震预防预测,规范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加大危险边坡整治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城市食品安全,到2015年实现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6%。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我市农产品保障能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切实加强气象减灾、核应急管理、人民防空、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工作,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及时高效的应急救援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十四)实现一体发展。以新功能区、新城和重点片区为节点,以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干道为网络,重点突破,点线带面,高标准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加大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力度,将前海打造成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标志区,带动西部轴线联动发展。充分发挥福田-罗湖中心区的引擎作用,拓展提升龙华枢纽功能,强化城市发展的中部轴线,提升带动光明中心城区和福田保税区的发展。结合深圳东站建设,倾力打造坪山中心城区。抓住轨道交通建设机遇,加强轨道交通沿线站点的高密度综合开发。进一步优化原经济特区外的产业和人口结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治安水平,推进全市软环境的一体化。

四、彰显城市发展特色

(十五)倡导多元化发展。立足移民城市实际,坚持文化多元性,促进城市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不同收入人群的和谐共处,让各类发展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学习吸收世界各地先进、优秀文化和经验,在城市空间组织、建筑设计、功能设置和设施布局上体现城市内容多样性,满足城市多样化需求,增强城市发展的包容性、吸引力和凝聚力。

(十六)提升现代化形象。充分展现深圳年轻、现代的形象,让现代化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名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追求城市规划建设水准一百年不落后。推进城市建筑的现代化,在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中坚持现代风格,实施杰出建筑和公共艺术精品计划,打造一批能够引起共鸣,具有时代感、标志性、独创性的现代化建筑精品和城市亮点。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初步形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功能性、网络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智慧城市,以三网融合为重点,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实现信息化向城市生活的全方位渗透。

(十七)提高国际化程度。着力提升深圳的国际影响力,增强深圳的全球认同品质。提升国际宣传水平,以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2017年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在深举办为契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高交会、文博会、城市\建筑双年展等国际文化品牌,使深圳成为国际名品展示高地和国际音乐、体育赛事及国际性会议的重要举办地。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建设国际化社区,积极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营造文明公平、对外友好的社会环境,提高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国际服务功能,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加快建设一批富有深圳特色的国际化医疗、教育与休闲旅游度假设施,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图书馆之城、动漫基地、高尔夫之都和全球旅游目的地、时尚购物消费中心、优质生活城市。

(十八)凸显滨海城市魅力。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生活性岸线的公共属性,建设亲水近海空间。通过河海贯通、山海相望建设城市新的景观带,把海洋元素引入城区,打造“城在海边,城海交融”的城市空间特色形态。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发展海洋产业,引进游艇、帆船等海上运动项目和休闲设施,把对海洋的开发引入城市生产生活。重点加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滨海空间的规划建设,实现深圳东部海岸线的高品质开发和最严格保护。

五、以城市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打造优质产业空间。加强城市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对接,以城市空间的优化提升,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加大零散工业园的升级改造和整合力度,力争五年之内建设10个规模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用地连片、配套齐全的产业园区,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用地空间管制,建立包括科技厂房租赁和土地出让、租赁、回购等措施在内的产业用地机制,以有限的产业用地保障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二十)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通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管理的基本单元功能。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提高网络化水平。实施原经济特区外公共设施倍增计划,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的供给能力,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实现每个功能组团拥有1-2家三级医院,居民居住500米范围内有基础教育设施,15分钟行程内可以到达社区服务机构。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到2015年实现轨道站点15分钟出行覆盖范围常住人口占全市的50%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

六、以区域合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十一)推进深港更紧密合作。从国家战略高度,探索深港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把前海地区打造成深港合作先导区,深化深港服务业共同发展。合作开发落马洲河套地区,推进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等跨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通关方式,促进要素更便利流动。全面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推进香港高校来深合作办学、办医,全面深化创新科技合作,联手打造世界级创新中心。拓宽深港合作交流,打造深港优质生活圈。不断拓宽领域,推进深澳、深台合作。

(二十二)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深圳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落实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博深高速、深莞和深惠城际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四条界河及跨界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深莞惠城际产业合作示范区,提高珠江口东岸经济圈整体竞争力。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先导,加强与珠江口西岸地区的联系,推动深莞惠与广佛肇、珠中江经济圈融合发展,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以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为重点,深化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市合作,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形成更大范围的经济合作体。

(二十三)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实施的机遇,把东盟作为拓展新兴市场的重点区域,鼓励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到东盟开展合作、扩大贸易,继续加强与新加坡等东盟先进国家在经济、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加快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等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节点。

七、创新城市发展机制

(二十四)实施城市发展单元制度。探索建立城市发展单元制度,将城市发展单元作为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重要手段。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区政府在规划实施中的作用,提高规划执行力。按照政府主导、政策统筹、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城市整体开发建设新模式。结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一级土地开发、产业园区打造,加强政府与市场的沟通衔接,充分调动企业与社会参与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二十五)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的土地调控新机制。建立城市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新机制,促进存量土地的高效利用。运用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的理念和手段,调节土地收益分配,着力破解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土地管理的深圳模式。

(二十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积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规划容积率调整、地铁上盖物业、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供给渠道。将住房保障覆盖面由户籍低收入群体扩大到户籍夹心层和人才群体,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达到100%。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坚决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投机性住房需求。

(二十七)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公平规范的现代城市发展新秩序,以法治保障城市发展。制定和完善空间管治的法规与政策,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强化规则意识,通

过现代城市生活塑造公民意识和法治传统,依法规范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十八)提高城市发展市场化水平。完善城市发展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市场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力度,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包括bot、tot、bt在内的多种运作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市场化水平,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中逐步引入和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深化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创新公用事业监管模式。

(二十九)提高城市发展的公众参与度。完善公众参与城市发展的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城市发展的渠道,实现各阶层市民的有序有效参与。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城市发展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主体式的公众参与,通过公民主体意识的增强、社区自治机制的完善及社会自治水平的提升,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众参与质量。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发展新格局,真正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研究制定城市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具体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成立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落实督查督办,推动行动计划实施。

(三十一)强化共同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发展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城市发展中的职责,确保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城市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十二)完善考核监督。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各项工作内容,制定科学反映城市发展水平的指标考核体系。实行城市发展年度述职、评议和考核制度,把城市发展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定期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十三)形成社会合力。燃烧“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创业激情,积极动员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城市发展,大力宣传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大意义,及时宣传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发展的良好氛围。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让建设好、发展好城市成为全社会共识,融入到全体市民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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