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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建昌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3 18:5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建昌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建昌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

建昌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 2020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全域利用量的提升,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昌县农作物秸秆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主要农作物玉米种植面积67万亩,玉米秸秆理论产生量约为24.2万吨,秸秆可收集量约为21.45万吨。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原则

(一)总体思路

根据我县地域特点和秸秆现有的利用模式,总体思路为以绿色生态、循环生态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

制秸秆焚烧、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点,通过项目示范带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与农户等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逐步实现我县农作物秸秆全域利用量和利用率的提升,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推动农作物秸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2.系统规划、稳妥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品种和资源量、生产方式、产业基础等因素,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补助主体、补助方式、补助标准、受益主体和相应举措,提高补助政策的精准性。

3.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通过试点县项目实施,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长效机制,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环节的扶持力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4.科技驱动、延长链条。积极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技术人才引进与创新,研发攻关共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成熟适用的配套装备,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秸秆利用产业链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工作,2020年建昌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加大秸秆饲料化利用有效提高秸秆过腹还田水平,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培育一批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重点通过建设生物质颗粒锅炉、提高秸秆加工设备能力等,从而提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水平,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

为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全域利用量提升,本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710万元,以玉米秸秆不同利用方式为重点,从提高秸秆加工设备能力建设、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科技支撑等四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一)加强收储运体系建设

为促进秸秆离田利用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切实增加县域范围内秸秆打包机的数量和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形成建昌县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对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较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秸秆打包机设备购置补贴。

奖补环节:秸秆打包机

奖补对象:新购置秸秆打包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实施主体遴选方式:有意愿成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向所在地乡、镇申报,所在乡镇按照村班子组织能力、秸秆产量较大、有对秸秆打包机的需求等条件择优推荐1-2个村(药王庙、小德营子、喇嘛洞等14个乡镇在2017-2018年发放过壮大村集体经济打包机的适当减少申报名额),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奖补方式:经过统一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方式,对购置的47台秸秆打包机进行全额奖补,如果秸秆打包机享受农机补贴,将享受农机补贴之外的差额奖补。

奖补标准:每个村每台秸秆打包机预奖补13.2万元。

奖补数量:全县共购置47台打包机,全县秸秆产量比较大的27个乡镇(建昌镇除外)每个乡镇确定1-2个项目实施村。

收储点辐射范围:每个乡新购置的秸秆打包机的辐射范围原则上为所在地乡镇全域,如有特殊情况,经有特殊情况的乡镇允许可向周边延伸。

经营模式:秸秆打包机实行村集体自主经营模式,可村集体组织技术人员运行,也可对外出租,本村有运营能力的人员可优先承租,这样既能提高村自主经营积极性,提升秸秆加工机械化水平,又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考核验收:2020年确保秸秆打包机投入使用并安全运行,打包机出租的要有合同或协议。

奖补金额:本项目总奖补金额620.4万元。

(二)推广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安装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鼓励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成型燃料锅炉。锅炉采购采取统一招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

奖补环节:新购置的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统一招标或政府采购)。

奖补对象:新安装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的公益性机关和事业单位。

奖补对象遴选方式:有意愿进行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单位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的方式确定。

奖补方式:根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结果,凭秸秆成型燃料锅炉购买发票,奖补资金拨付购买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单位账户。

奖补标准:奖补资金只用于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的购买,巴什罕乡政府和汤神庙镇政府根据供暖面积计划各奖补锅炉购置费13万元,大屯镇政府根据供暖面积奖补锅炉购置费20万元。锅炉的安装费、锅炉房的改造及供暖设施的改造由锅炉单位所有权单位负责。

奖补数量:奖补数量为3个,分别为巴什罕乡政府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建设(供暖面积5000平方米,年利用秸秆成型燃料150吨)、汤神庙镇政府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建设(供暖面积5000平方米,年利用秸秆成型燃料150吨)、大屯镇政府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建设(供暖面积10000平方米,年利用秸秆成型燃料300吨)。

运行方式:由安装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的单位自主运行。

考核验收:2020年冬季采暖期确保安全运行,并使用秸秆等固化成型燃料。

奖补金额:46万元。

(三)秸秆离田示范乡镇项目建设

秸秆离田收储环节链接秸秆综合利用上下游,是秸秆产品资源化和商品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秸秆离田示范乡镇项目建设,可以带动我县其他乡镇秸秆离田,并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奖补环节:示范乡镇秸秆离田的组织、宣传、人员补助、车辆等经费支出。

奖补对象:娘娘庙乡政府和汤神庙镇政府

奖补对象遴选方式:通过对秸秆离田有意愿的乡镇申报,经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奖补方式:两个秸秆离田示范乡镇在2021年1月底前将本乡镇田间的秸秆全部离田,经验收符合标准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示范乡镇银行账户。

奖补标准:每个示范乡镇奖补8万元。

考核验收:在2020年1月底之后,由县秸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确认100%秸秆离田,发放奖补资金。

奖补金额:本项目总奖补金额16万元。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积极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科研院所、先进技术企业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引进、消化一批关键性技术;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完善项目管理,共同推进秸秆全域利用量的提升;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试点县项目技术支撑与台账建设工作经费合计27.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技术咨询与指导、技术培训、秸秆台账建设以及项目验收等。

以上四项分类项目资金额度按实际情况微调(单项资金额微调幅度10%以内),以最终具体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和验收情况为准。

五、实施步骤(一)项目准备阶段:2020年7月—9月

建昌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开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论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的可行性,科学规划,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工作落实。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2020年建昌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3月

2020年10月底前确定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锅炉建设的数量和地点。

2020年11月底前确定秸秆打包机建设的具体村。

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采购和安装及运行; 2020年12月末,完成秸秆打包机统一公开招标和购置。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并备案的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承担主体,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限内,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承担主体申报材料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按标准如期完成。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4月

建昌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建设完成后,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首先由项目承担主体进行自我检查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检合格后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项目验收,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承担主体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审核。

(四)补助资金公示与发放阶段:2021年5月

2020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通过全面验收后,对所有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兑付补助资金,保证项目奖补资金落实到位。

(五)项目总结阶段:2021年6月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效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构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科学测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把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措施落到实施主体。项目区的乡镇政府也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祥波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蔡晓伟建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国彬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志伟财政局局长

商国胜审计局局长

裴玉峰发改局局长

王忠华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勇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丙海交通局局长

马继伟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春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所有工作的发动实施、培训及技术指导,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饲料化应用工作,协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组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工作。

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项目资金的监管。

自然资源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征占地审批工作。

审计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

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及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

交通局:负责县域内秸秆的运输管控工作,为秸秆收储运提供交通绿色通道。

发改局: 负责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秸秆利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秸秆价格形成机制,保持秸秆价格的总体稳定。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科技成果引进及转化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规划的审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县建设相关工作,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国彬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何玉民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海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维冰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王永芳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范景军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朱国旭农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维一畜牧股股长

刘海安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樊志新农业农村局财会股股长

(二)强化技术指导和支撑

我县依托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共性和实际技术难题,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探索总结我县的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

项目专家组:

组长:安景文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副组长:杨术环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刘金昌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部部长、教授研究员高级农艺师

成员:张旭东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潘荣光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孟军沈阳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教授

朱延旭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工程建设中心畜牧业部部长、研究员

丛玉艳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教授

张敏辽宁省农科院食用菌所副所长、研究员

宫亮辽宁省农科院植环所副所长、研究员

周腰华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何志刚辽宁省农科院植环所副研究员

王立杰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创新保障

各部门要扎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信息

调度,重视政策宣传,营造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及时总结提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广成熟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强化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强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调剂和挪用,对骗取和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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