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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全文)

时间:2022-08-01 09:35: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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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全文)

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4篇

第1篇: 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姜显锡
来源:《乡村科技》2017年第08期

        [摘 要] 本文详细分析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能够改善我国农村发展现状,促进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农村;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7)08-15-2

        1 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劳动力缺乏,人口老龄化严重

        山东省蓬莱市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比较严格,成果比较突出,在加上当地养育小孩的成本比较高,一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头胎是女孩的要生二胎的比较少。当前,农村每年结婚的年轻人比较少,出生的小孩比较少,特别是只有几十户的小村,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有一个年轻人结婚,没有一个小孩出生。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渐表现出来,还比较突出。“70%是70岁以上的老人,20%是60岁以上的,5%是50岁以上的,5%是50岁以下的。在村里,40岁以上都可以看作年轻人。”[1]这是现在农村的现实情况。而且在农村,农业劳作又脏又累,加上收入不如人意,所以现在农村的年轻人很少愿意留在村里。因此,有了“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00后”不知道种地的说法。

        1.2 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水平差距比较大

        过去还有留守儿童问题,现在这种现象相对少了一些。由于好的教育资源都向城市集中,因此农村的教育水平比城市相差不止一个档次,再加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的年轻人都到城里找工作、买房子、结婚、生孩子。由于生活压力,年轻人一般都是邀自己在农村的父母到城里看孩子,接送孩子上学。从看孩子到孩子小学毕业十二三年过去了,年轻人一般的老人都讲究落叶落归根,等孙辈大了,不用看送时又回到农村老家,但这时老人想再种点地、干点活也力不从心了,这是造成农村劳动力缺乏的原因之一。

第2篇: 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产物,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事物。“城中村”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阻滞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鉴于此,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特别是政府的高度重视。文章在分析“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解决举措。只有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的管理范围,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才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城中村;
秀灵村;
改造

  “城中村”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中国特色,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时期的一个新事物,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密切相关。其不仅是个社会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危及社会正常秩序,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深化阶段和关键时期,此时也是各种矛盾凸显的多发期,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缓解并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一、“城中村”的定义
  
  对于“城中村”的定义,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阐述。吕宏芬、王积瑾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镇中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产物,是城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高迎伏、黄仕伟和董平指出:“城中村”就是指原来是农村,由于城市的扩张成为社区,现已基本没有耕地,没有农业,也没有农民,但仍按村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管理的城市中的特殊社区。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将城市周边的村庄列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而又在特定的时期内存留城乡二元体制的状况。城市的飞速发展,需要通过征用周边农村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提升城市的容量,不断蚕食周边的耕地,这就形成了“城市—农村一城市—农村”环形衍射的空间布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又包围着农村,城村交替出现的现象。
  
  二、“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总有其原因。我们既要看到其产生的内在根源,又要清楚其外在的推力。只有全面客观地分析、把握它的本质,才能为解决“城中村”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
  
  (一)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体制是“城中村”产生的本质原因
  建国后优先发展城市,限制人口流动,制定严格的地籍和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城中村”就在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产生了。而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核心。所谓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在二元土地结构所有制的基础上,相应地形成了两种产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正因为两种所有权的差异,造成了国家可以征用农业生产的农用地,而很难征用作为农民生活的宅基地,特别是《物权法》颁布后,国家对村民宅基地的征用,未经村民同意是不能执行的,否则是违法,所以说这种二元土地结构制度是“城中村”产生的关键。由于制度的差异和条件的不成熟,地籍和户籍没有统一,就保留原来的村落,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
  
  (二)可观的租金收益是“城中村”存在的经济根源  “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廉价,吸引很多外来打工的中低收入者,本地居民通过出租房屋获得很大的收入。在这些巨大利益驱动和诱惑下,村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违章违规加建、扩建、改建,根本不会考虑房屋建设如何与环境相协调,是否可扩建等问题,这就使原来规划不合理的“城中村”更加密集拥挤、杂乱无章。当“城中村”的房屋加建或建成后,政府想整改或拆迁非常困难,改造的成本更高,涉及到复杂的产权和赔偿问题,在条件不允许的前提下,政府只能留存“城中村”,等待改造的时机。“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主观上是原村民突破各种政策法律限制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是城中村居民在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驱动下,追求租金的后果;
客观上是城市按照其经济规律以扭曲形式释放其应有价值的必然。
  
  (三)村落的历史渊源、传统风俗是城中村存在的又一因素
  “城中村”有自己特定的历史文化渊源,有着浓厚的传统观念和生活风俗,表现为乡土性很浓的血缘和地缘社会意识。村民都有一种依恋故土的情感,在村民传统意识观念中,村落就是他们生存的根,是世代相传繁衍的地盘,村落改造或整体性搬迁,就意味着失去生存的根,失去繁衍生存的窝,所以部分村民极力反对“城中村”改造或拆迁。人是情感的动物,村民很难摆脱根深蒂固传统教化和历史风俗的束缚,先进和文明作为一种软力量在短期内不能将其瓦解同化。“城中村”在这种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的内在意念的力量框架下,暂时留存下来。
  
  三、“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表现出利益性和复杂性。“城中村”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像雨后春笋般冒出,各地城市的发展情况不同,其具体现状也不一样,但都存在共同的特征。
  
  (一)管理体制和政治选举还保留农村模式
  “城中村”名义上纳入了城市管理的范围,但现实中还游离在城市管理的边界之外,由于体制和管理的滞后,很多的“城中村”仍然没有撤销村民委员会,建立居民委员会,实现民主的居民自治。笔者所调查的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村就是一个典型,在行政管理上还是以村委会主导,村委会作为村中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实行半封闭式的村治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就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中村”管理中起主导作用,村委会成了村中一切大小事情的裁决者,成为村治的公共权力机构。“城中村”两委的选举换届,是村里的一件政治大事,但内容和形式上类似于农村的选举换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三年进行一次选举,两者同步进行,两委的换届都表现出宗族式、大姓氏的选举,一般来说村支书和村主任都是由人口多的姓氏的人来担任。秀灵村本土人口1700人左右,张、梁、卢、陈、黄五姓氏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30%、28%、27%、8%、7%,这么多年来,两委委员大多数是由张、梁两姓来担任。
  
  (二)租金是村集体组织和居民的主要收入
  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是没有经济来源的,主要是靠出租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和上级政府的补助来维持两委的正常运转及两委委员工资的发放,很多“城中村”都充分利用土地、房屋等有偿使用的集体资源。秀灵村把靠近街道的两栋大楼出租给友爱医院和水电工程学校,每年的租金收入大概有几十万元,这些钱大部分投入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6村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租金、土地征用后的赔偿、集体资产出租后的分红和从事第三产业的收入。由于城市的发展状况不一样,这个赔偿金和租金是有所差异的,由于土地赔偿金低和房屋租金廉价,秀灵村村民的生活还是很困难。总体来说,以上两种主体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租金收入维持生存与发展,有些学者称之为新型的租金食利阶层。
  
  (三)道德价值的差异性和村民思想观念落后
  “城中村”的流动人口比较多,人员构成相当复杂,造成了这个群体中人员的道德素质良莠不齐,利益观、价值观呈现多样性。由于生活方式和意识观念也不一样,现实生活中就有可能引发多种矛盾。“城中村”村民的思想观念保守落后,生活方式跟不上时代和城市发展步伐,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小农经济思想很严重,只图吃饱穿暖,满足于现状,缺乏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低,文明礼仪不讲究,不懂技术,角色上没有从村民彻底转变到市民,这样就非常难以融入现代文明的都市。没有文化,没有技术,没有追求,“城中村”的本土居民都是从事一些脏、苦、累的工作,或者干脆不工作,就靠租金度日。
  
  (四)社会治安欠佳
  “城中村”管理滞后或不规范,警力巡查和监管有限,综合管理相对薄弱,赌博、吸毒、卖淫、打群架、超生等行为时有发生,“城中村”也就成了“问题村”,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有人将“城中村”称为城市中的死角、贫民区和犯罪发生区。根据相关调查发现“城中村”的案发率和犯罪率比城市的其他地区偏高。鉴于“城中村”社会环境复杂,治安欠佳,西乡塘区公安分局在秀灵村设立民警值勤点,打击各种非法行为。面对有着1万流动人口的复杂群体,村里成立了由民兵组成的护村队,不定时地在村落范围内巡逻,对各种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起着震慑作用。

(五)身份没有明确,地位尴尬
  “城中村”无法与城市同步协调发展,很多的城市专门为“城中村”的管理出台规章条例,把它们列为所谓的城市“特区”,这就使“城中村”更加难以融入大都市。“城中村”处在城市管理的边缘,由于政策、制度、条件的不成熟,管理的滞后,不能完全按照城市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介于城市的管理范畴和农村管理行列之间。这样尴尬的管理定位,造成许多村民享受不到城市就业、养老、低保等相应的待遇,也享受不到农村的优惠政策。“城中村”的村民对自己的身份界定很困惑,有时办理有关手续、证明等相当麻烦。秀灵村的秀灵小学的学生,如果他们属于农村的,又享受不到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减免;
如果属于城市的,又享受不到城市教育的待遇和保障。
  
  (六)建筑混乱,卫生条件差
  村民不规范建筑,形成了“握手楼”、“接吻楼”、“贴面楼”、“一线天”等这样的“城中村”典型的建筑景观,而这些杂乱、陈旧、矮小的建筑影响整个城市的整齐美观和生机活力。由于建筑的混乱,没有整体性规划,许多的功能没有完善,特别是排污系统和垃圾的处理很随意,直接排放或倒在街道上,造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鉴于“城中村”的建筑物无序、卫生环境差,与城市里的金碧辉煌的摩天大厦及清洁宽敞的公路形成鲜明的对比,有人把“城中村”称为都市的“疤痕”。
  
  四、“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局来看,“城中村”改造是时代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国民的利益;
从一个城市的协调发展来看,“城中村”改造是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和谐都市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对“城中村”实行综合管理
  政府充分发挥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管理者和城镇公共产品管理者的双重作用,在坚持公共性、公平性、参与性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既要保障好村民的利益,也要考虑改造单位的利益,让市场参与商业性运作。在城区一级政府,废除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组建综合性部门,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行政效率;
防止条块分割,成立综合办公室,对“城中村”的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建设、安全、拆迁、安置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对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
  从体制上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将“城中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只有土地国有:才能从根本上制止村民对土地的独立处理权,一切土地使用都归土地规划部门管理。在“城中村”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制,这是我国改革的一个新探索,按股份制的原则改造集体经济,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算、资产评估,使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明确清晰。经营管理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操作,量化资产,明确股权分配,村民按出资额大小来分红,个人所拥有的股份可以自行支配,有权利赠送、转卖给他人。村民获得了实惠,他们会很积极地参与到“城中村”的改造。
  
  (三)加强立法。依法推进改造
  由于“城中村”改造是前所未遇到的,涉及户籍、土地的变更,还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城镇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国家的法律法规至今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操作上也没有统一的方法,各地城市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粗糙的管理条例。需要出台一些可操作性更细化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推进“城中村”的改造,以法律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成果。
  
  (四)妥善安置村民,给予合理的补偿
  “城中村”改造之所以那么困难,主要是利益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好,安置或补偿没有达到村民的要求。村民的房屋被拆迁后,户籍划入城市管理,身份变为城市居民,给予合理补偿,应按照城市居民的管理标准保障村民的利益,解决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子女上学问题等。只有以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顺利、稳定地推进“城中村”改造。
  
  (五)转变村民思想观念,提高素质,培养技能
  村民在特定的群落聚居生活,由于受村俗传统文化的影响,思想观念还比较守旧,生活方式还比较单一,文化技术还比较低,缺乏竞争进取的精神。只有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技能,才能为“城中村”的改造减少阻力。比如免费举办一些扫盲脱产班或技能培训班,摒除陋习,使他们的脑袋充实起来,树立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意识。知识素质高了,有了一技之长,生活就有了保障,利益得到了维护,村民对改造的抵触情绪自然就降低了。
  
  (六)对城市的空间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城中村”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开始时不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城中村”泛滥,问题恶化,这给我们后人很大的教训。因此,必须树立超前意识和前瞻性,规划好未来蓝图,对郊区、城市周围有可能将来再成为“城中村”的村庄、村群进行调查,了解它们的现状,在宏观上把它们划入城市管理范围,严格控制土地的投放,做到合理规划,不能让“城中村”在无序的状态下肆意发展,减少或杜绝一边改造“城中村”一边产生“城中村”。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的产物,是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代名词,制约了我国城市经济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其问题的利益性和复杂性使我们面临很大的挑战,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让“城中村”真正融入都市之中。

第3篇: 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城中村』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者:郭旭

作者机构:浙江杭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江苏农村经济

ISSN:1007-5275

年:2008

卷:000

期:012

页码:29-30

页数:2

正文语种:chi

摘要:@@ "城中村"是指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位于城市边缘的村庄及耕地迅速被扩张的城市所占用,农田已基本被城市建设征为国有,而原有村民的住宅用地或者返还给农民的居住用地等则维持以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这些用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形成的社区.

第4篇: 城中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浅谈城中村改造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者:徐军亮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年第15期

        摘 要: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百姓生活品质的实事惠民工程,是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基础设施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

        关键词:城中村;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一、加快城中村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中村改造积累了一些有成效的谈判、拆迁、建设、管理及回迁安置等改造经验;
但不可否认,也存在许多老问题和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影响了改造进程,甚至有导致改造停滞的可能性。

        (一)粗放规划致使前瞻性大打折扣。一是功能布局有待改善。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百姓的生活品质,当前规划上偏重住宅、商业等项目的控制性规划,而对学校、医院(社区卫生院)、停车场、绿地、农贸市场等民生项目的规划相对薄弱,给回迁居民带来诸多不利。二是病灶丛生难以连片。以片为单位进行的城中村改造仅仅满足了农居安置用地、10%留用地以及其他用于平衡资金缺口的平衡用地的规划,导致村域范围内的一些零星地块的农户成为无主实施的三不管地带,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村改造,更难以连村成片。三是仓促调整拖延时间。一些已经审批下来的项目因拆迁、住宅与商业用地比例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全、布点不合理等原因往往到最后又要对原规划进行重新调整,这些调整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影响区块推进速度。

        (二)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期限较长。项目建设涉及立项、规划、用地等行政部门,环节多,程序复杂,周期长,难度大,从立项到开工建设需要很长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拆迁“妖魔化”现象愈演愈烈。媒体基于为百姓获取公平、公证和合法利益的报道值得肯定。但社会上现在有些媒体为了博取眼球过多、过大地渲染暴力拆迁、违法拆迁以及钉子户为抵抗拆迁而采取的跳楼、自焚等极端社会事件,再加上网络、微博等不可控宣传平台的无限转载和传播,政府拆迁尤其是强拆已经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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