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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组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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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组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民政局党组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篇

【篇一】民政局党组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市财政局党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9年,市财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着力把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局、处级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我局理论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共安排政治理论学习20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开展宣讲,深入宝坻区霍各庄镇联系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以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为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宣讲了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等内容。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题,为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讲了廉政党课。上半年,市局分三期对系统所有处级干部进行了又一轮集中轮训,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下半年,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分3批参加“以案为镜、以案为戒、反躬自省、警钟长鸣”主题展映活动。请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举办了财政系统处级干部党性教育暨依法行政培训班。运用全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所有处级以上干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40学时的在线学习,参训率和学时完成率均达到100%。

二是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逐项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坚决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深入分析研判系统政治生态,认真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系统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有关工作,并按市纪委要求形成了我局的政治生态报告。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局党组先后两次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庸俗腐朽政治文化,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集中传达学习我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印发《财政系统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财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达到了以案说事、以案警示的作用,推动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三是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五个持续”和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重要要求。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开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整改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在原有四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了推进“肃黄”、净化政治生态、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查遗补漏、纠偏正向,做到不遮掩、不敷衍、不贰过。经过认真对照检查,28个机关处室和13个直属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242个,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巡视十四组于8月27日至9月15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巡视。11月20日,市委巡视十四组向我局反馈巡视意见,严肃指出了我局在专项治理组织推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细化为5大类14项40条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就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廉洁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市委巡视八组于10月31日至11月30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扶贫助困专项巡视。巡视期间,我们已经对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学习上级精神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视八组的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局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确保队伍稳定和工作稳定,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干部人事纪律红线,同时成立两个巡察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对基层单位进行机构改革专项巡察。考虑到天津财税一体的特殊情况,我们针对组建联合党委、选派4个综合部门临时负责人、干部划转等事项,先后十余次向税务总局汇报有关情况,争取支持。在市委市政府和税务总局指导下,扎实完成了思想发动、业务整合、职能调整、配合组建联合党委、集中办公等工作任务,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先分后合、同步实施的总体原则,及时高效完成了机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工作。我市机构改革开展后,严格落实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积极稳妥完成了向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审计局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一是狠抓谋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我局党组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充实调整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党建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推动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会33次,其中29专门列题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从4个层面明确了25项主体责任,制发了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指导机关纪委制发纪律检查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对照各自承担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年度落实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层层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并实行清单备案管理。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水流到头。年初,组织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强化绩效考核,在系统内部绩效考评中,分别确定了思想政治建设指标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体系。严格落实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局领导带队对基层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印发《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办法》,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局级领导干部现场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局级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和分管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工作,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召开了2019年度直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工作会议,12名同志进行了现场述责述廉,其他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责述廉,并按要求进行了民主测评。结合传达贯彻政府系统廉政会议精神,专题召开了局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下半年,对局直属党组织、局机关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教育监管,认真履职尽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单位、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报告并提出要求。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主题教育,每月印发《党建月刊》和《知行合一・荐阅》读本,及时转发市委、市纪委以及市级机关纪工委关于违反党的纪律的通报,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印发通知、编发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规定,做到抓早抓小、警钟长鸣。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指导系统各单位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把每年4月份确定为警示教育月,开展了主题为“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的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廉政谈话、开展党建知识测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树立鲜明导向,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局党组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将党管干部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具体程序、具体环节中。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坚持标准选好人”的原则,严把政治首关,强化事业为上的价值取向,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注重落实好干部标准,积极改进选任方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年内选拔了5名干部走上了正处级领导岗位。扎实推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坚持通盘考虑、稳妥实施,吃透政策精神,严格执行我市有关规定,严把动议关、程序关、考察关,注重考准考实干部,防止“带病晋升”。年内共有102人晋升了职级。指导推动直属单位做好职级晋升工作,通过试点工作部署会、座谈宣讲、专项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选任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共有194人实现晋升,有效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二是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注重加大干部考核力度,结合实际,科学调整年度考核评价方法,健全完善年度考核评优联审联查和追责问责机制,采取述职述廉、实绩分析、网上测评和双向互评等多种方式,建立处分问责负面清单,扩大考核工作民主,累计听取1600余人次的意见,综合运用民主测评评议、考核谈话、巡视巡察等结果,统筹考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情况,从严把握评优标准,将绩效考评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作为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分层次、分类别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力求考准考实考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绩效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相挂钩,绩效奖金分配与年度考核等次相挂钩,激发了干部工作干劲和动力,发挥了考核工作“指挥棒”、“指南针”和“驱动器”作用。

三是推进干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围绕重点事项,强化严的管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格局。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规定,随机抽查核实11名处级干部,对个人填报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1名同志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完成146名处级干部外出请假报批、9名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3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备案制度,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力度,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政策和工作程序,进一步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推动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四、注重强基固本,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天津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召开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工作实际,从7个方面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达到了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根据局级领导分工调整,印发文件调整确定了局级领导基层联系点,所有局级党员干部都现场参加了联系点的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后,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市局组成督导检查组,现场指导41个基层单位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年内各党支部普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了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同时继续通过每周提示、月度检查、季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

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印发了《财政系统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努力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学习研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实际工作总结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抓实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十六条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认真做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组织直属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现场述职,并进行评议。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创三评三提升”活动。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指导机关基层普遍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根据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情况,指导直属党组织配齐配强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做好书记选举和委员增补工作。严格党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每月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每季度汇总党组织关系接转情况,今年配合机构改革,共转出党员1412名。深入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系统各党支部结合工作职能确定一个服务对象作为联系单位,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共建立联系点63个,开展活动190次,解决问题75个。

三是着力推动作风转变。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查摆整改“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10项查摆的内容明确了20个责任部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调整情况,主动取消了原财税部门享受的“税务津贴”。制定我局《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19年)》,深入调研摸底,排查问题线索,开展自查自纠,深化专项治理成果。组织检查组深入10个直属单位,与39位单位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检查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传达部署、调查研究、自查自纠等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召开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中期推动会,总结交流前一时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结合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查摆梳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改进落实措施,切实推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印发《关于开展担当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六个一”为载体开展“提认识明责任、找差距知不足、抓整改促提升”主题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我局设立了“天津财税”微信公众号,并在其中的“廉云之窗”栏目,开通了“担当作为”专栏,按期登载系统干部中勇于担当作为的典型事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迅速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我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5个方面,对空喊口号不求实效、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等22个重点问题,明确了整治任务和要求,以疾风厉势掀起“整治风暴”,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天津财政改革发展、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坚持同频共振,不断凝聚两个责任合力

一是充分听取采纳驻局纪检组工作建议。我局党组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与驻局纪检组加强沟通配合,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画好监督执纪“同心圆”。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拟提拔任用和交流轮岗的处级干部必征求驻局纪检组的意见。经常听取、高度重视驻局纪检组工作建议,纪检组去年先后3次提出的16条书面监督建议,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对纪检组今年上半年提出的10条书面监督建议,局党组全部接纳,认真研究,并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认真整改落实。今年,根据内部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组织自查清理,发现22个直属单位存在“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问题。根据驻局纪检组的建议,经请示市纪委同意,分别给予25名处级干部责令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责令涉及此问题的处级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发挥“四种形态”的综合效用。

二是服务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后,部门调整的实际情况,保留原有两个直属行政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
在12个直属事业单位配备专职纪检监察监督联络员;
配齐机关纪委力量,在党建工作处明确两名同志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充分发挥机关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功能需要,为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专门的资料室、谈话室、会议室,为开展纪检工作提供保障。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研发上线天津市财政局政治生态信息管理系统。扎实推进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启动运行工作,搭建了财税内网与电子政务网共享线缆的平台网络,为每位局领导配置了1个专用账户,并按照市纪委要求及时上传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好监管平台动态监管、全程纪实的作用。

三是切实做好系统内部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9―2019年)》和《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巡察全覆盖和2019年巡察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具体举措。认真做好第五轮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促进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未巡察单位即知即改,发挥震慑作用,产生警示效果。组织开展专项巡察,采用个别谈话、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抽查工作记录等方式,对12个直属单位落实“四个确保”情况特别是干部思想状态和工作状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责任制以及服务大厅工作秩序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启动“机动式”巡察,5月至6月对部分直属单位开展机动式巡察,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情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等。按照市委巡视办统一部署,在市委巡视十四组的指导下派出两个巡察组对4个直属单位开展了上下联动同步巡察,累计发现54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0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局党组在抓主体责任落实上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理论学习上,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在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特别是在用理论指导财政工作上还存在欠缺。二是在工作部署上,存在跟踪督办不到位的问题。对基层落实主体责任部署要求的多,深入实地检查指导相对少,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三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发展质量有待提高。2019年全市税收占比69.5%,尽管比以前年度有所提高,但是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由于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可支配财力较少,财政保障能力相对较弱。四是在压实责任上,存在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从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看,我局“中温”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未完全破解。五是在指导党建工作上,存在创新招法不多的问题。有时满足于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工作的手段比较单一,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下一步,局党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展现财政之为。二是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并以此次市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整改落实。注重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创新管理方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勇竞进,立足岗位争创更大成绩,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财政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查摆问题,拿出过硬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四是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刀刃向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推动财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神经末梢”。

【篇二】民政局党组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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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政效率。

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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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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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编写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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