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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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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鹿茸作为我国的传统医药,可治疗多种疾病,市售鹿茸制剂可起到调解新陈代谢,调节机体各种活动的作用。鹿的各种副产品作用也非常广泛。鹿胎可用于调经活血,鹿盘可用于抗风湿、鹿血主要用于治疗低血压,鹿心、肾、尾在中医药也被广泛的收入药用,鹿肉是营养丰富的高级食品

鹿属于野生动物,管理简单,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不易感染疾病,习惯于自然状态下的野生生存方式,对环境及管理要求不严,可规模圈养,不需防寒设施,饲料不需深加工处理,所以很容易饲养。鹿寿命20-35岁,收获鹿茸或生产仔鹿年限在15年以上,所以养鹿业可谓一次投入多年受益。

鹿产品加工主要针对鹿肉、鹿血、鹿盘、鹿鞭、鹿胎、鹿骨、鹿尾、鹿筋等副产品的加工,这些鹿产品是很名贵的药材,除了鹿肉的食品加工外,主要有鹿茸血酒、鹿鞭酒、鹿茸片等医用保健产品加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提高身体素质已成为全民的一种时尚,很多中老年人在享受着鹿茸制品滋补。鹿茸已不再是奢侈品,在不久的将来鹿茸将成为我国人民的保健必需品。按养鹿规模再扩大10倍,全国鹿茸产量500吨,全部内销,人均还不足半克。目前,对于国内外日益增长的鹿茸及副产品的需求市场,鹿茸有供不应求的趋势,价格稳定且逐年增长。鹿茸是鹿的主产品,每年可再生一至二次,优质的成年公鹿每年收获成品茸1.50公斤以上(二杠茸)。按近年的市场价4000元/公斤,加之一头育成母鹿每年可产1仔,可净赚3500余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前景看好,可以说是走致富路的一条捷径。

项目村在养鹿方面,经过几年的小规模养殖发展,通过走出去学,实践中练,在养鹿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培养出一批养鹿技术人员。从日常喂养、饲料配制、疾病防治到鹿茸采收,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都已实现了本土化,能够满足养鹿所需各项技术。养殖户依靠自身土地资源优势,一是利用较差土地发展饲草种植,二是依靠农作物的秸秆等加工饲料,三是采集周边生长的野生饲草,来保证项目实施后对饲草的需求。另外,交通运输方便,为项目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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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2012年都兰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巴隆乡布洛格村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

项目主管单位: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局

项目主管负责人:侯梦鸿(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局局长)

项目申报单位:都兰县农业扶贫开发办

项目责任人:冯伟(都兰县农业扶贫开发办主任)

三、项目建设单位:都兰县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都兰昆仑山鹿业专业合作社

管理单位理事长:青保

四、合作社基本情况:都兰昆仑山鹿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0月,目前该社有20户牧民组成,注册资金为28万元,该社有合法的野生动物鹿养殖许可证,现有半野生放牧草场近4万亩,养殖马鹿14只,计划本年度发展到200只。

五、项目村基本情况:

巴隆乡现共有农牧户675户、2750人,项目涉及巴隆乡伊克高里村、清泉村、夏图村、布洛格村、托托村、新隆村六个村贫困户即446户、1561人。现共有草场面积63万亩,耕地面积5370亩。项目区人畜饮水已基本入户,水资源能满足整个项目用水,水源供给有保证,上游水资源经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得到很大改善,水资源潜力得到发挥。项目村级道路全部硬化,项目村电全部入户。学校、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广播设施齐全。

六、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年限为一年,即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七、建设规模:

(1)、新建120㎡/栋的砖混彩钢结构鹿圈16栋(地面铺红砖)、新建15㎡/间的防疫室一间、新建15㎡/间的办公室三间、新建200㎡/间的彩钢库房一间(内设加工区域)、新建大门一樘、新建高3.5米的围墙382米、新建自来水管道500米、铺设输电线路500米、新建鹿活动场一处2240㎡、新建红外线监控八处、新建公示牌一处。

(2)、购买一岁半梅花鹿300只(200只公鹿、100只母鹿)、购买饲料粉碎加工流水线设备一套、购买割草机1台、购买饲料30吨、购买鹿产品深加工设备一套八、产品方案

四岁以上公鹿平均每只按每年产茸1.5公斤,共可产鹿茸300(公斤),仔鹿按受胎率育成率90%,共可产仔鹿90只;鹿的副产品包括鹿筋、鹿鞭、鹿尾、鹿肉和鹿血、鹿骨、茸血、鹿胎、心、肝、肾等

九、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签订协议将项目扶贫资金作为两项制度衔接后巴隆乡伊克高里村、清泉村、夏图村、布洛格村、托托村、新隆村六个村贫困户即446户、1561人的本金入到都兰昆仑山鹿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养殖梅花鹿年底给贫困户按照利润的50%分红,即52万元,预计户均增收1166元,人均增收333元

十、运行机制

项目通过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由都兰昆仑山鹿业专业合作社

负责项目实施,项目产权及固定资产归项目扶持户所有。如果因不可抗拒自然因

素造成的亏损,召开入股村民代表会商议,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分红标准。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最低保证给社员按扶贫资金295万元的12%即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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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红。养殖项目实施五年后根据农户意愿,一方面农户可以继续签订合同投资入股分红。另一方面农户不愿意继续投资,合作社将本金退回到县扶贫办,由农业扶贫开发办另行选择项目村和项目。

项目采取“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合作社+基地+牧户”的方式由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合作性模式统一集中养殖,从而实现梅花鹿养殖规模化、集中化、效益化。项目除基地养殖、加工外,还扩大养殖规模,签定订单,提供种鹿和技术支持。同时贫困户在合作社内长期从事劳务输出增加收入,使本村牧户共同走上养鹿致富之路。

十一、编制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2)、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3)、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规定》

(5)、《青海省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6)、《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7)、《青海省2011年~2015年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8)、《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2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

(9)、《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2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

(10)、《海西州“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11)、《都兰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12)、《都兰县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

(13)、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14)、项目区实地调查资料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一是按照“连片开发、产业带动”和“项目到村、效益到户”原则进行梅花鹿养殖,按照“农牧服务中心+合作社+基地+牧户”的由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合作性模式,确保养殖基地和带动的周边地区养殖户稳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项目户经济收入,实现养殖基地与牧户双赢目标。二是通过项目建设实施,力争使项目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提高,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村容村貌有一定的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全面发展,贫困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最终达到企业发展、群众增收,村企共赢的目的。

(2)具体目标:

项目实施后,通过签订协议将项目扶贫资金作为两项制度衔接后巴隆乡伊克高里村、清泉村、夏图村、布洛格村、托托村、新隆村六个村贫困户即446户、1561人的本金入到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养殖梅花鹿年底给贫困户按照利润的50%分红,即52万元,预计户均增收1166元,人均增收333元。在进行梅花鹿集中养殖过程中,合作社对梅花鹿养殖户按照“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合作社采取每年免费培训20—30名梅花鹿养殖专业技术人员来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技术,充分发挥产业化项目的最大效益。同时每年带动30户养殖大户来引导养殖户养殖梅花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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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建设条件

一、主要建设条件:

(1)、政策支持、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

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继续延伸,将进一步增加农牧业项目投资,州级财政不断加大支农力度,以工补农,以工促农,重点投入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都兰县积极发展梅花鹿养殖,作为提高农牧民收入的主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各级政府对梅花鹿产业发展认识明确、高度重视。

(2)、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养殖已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一个亮点,也成为我县农牧民口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有条件的村正在积极发展,特别是特种养殖。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必将成为我县的一项优势产业。对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对增加我县农民收入,尽快奔向小康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3)、草蓄平衡分析。

2011年底,项目村天然草场面积63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46万亩,人均草场面积300亩,共计有牲畜73577头(只)。仅按一头牛占50亩的牧场数据测算,可容纳9200多头牛的畜牧载量,上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后,项目村草场载畜量根据2011年牲畜存栏数和当年繁殖成活率,折合成羊单位后和理论载畜量进行比较,考虑到现今利用配合饲料饲喂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等因素,项目区草畜承载量平衡。

(4)、养殖管理技术成熟。

在养鹿方面,经过几年的小规模养殖发展,通过走出去学,实践中练,在养鹿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培养出一批养鹿技术人员。从日常喂养、饲料配制、

疾病防治到鹿茸采收,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都已实现了本土化,能够满足养鹿所需各项技术。

(5)、市场前景广阔。

该项目以鹿养殖及鹿产品加工为主,符合国家的农业产业化政策。延伸产业链条,拓宽发展领域,实现养殖、繁育、加工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将转变传统的畜牧业养殖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当地牧区剩余劳动力得到安置。将提高牧民的经济收入,并能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6)、项目建设农民积极性高。

项目带动的村级合作社、项目户素质相对较高,接受能力强,信息灵,过去长期从事养殖业,养殖经验丰富,劳动力充足,为完成项目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7)、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有保证。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文件青扶局[2011]32号《关于下达2011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对牧区的扶持标准作为投资依据同时根据青海省相关行业的投资技术标准。合作社对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也作了承诺。

(8)、安全、卫生与消防。

按照卫生和安全要求,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机器设备设有安全接地装置;设备的安装间距均要考虑安全操作性;在容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工作地点,要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切实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9)、节能。

在设备的配置及选型上,尽量采用先进,低耗能的。生产所产生的废物,废水都能够进行充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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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原则

1、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并重,使项目村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

2、以贫困户作为扶持对象,主要着眼于贫困群体整体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则。

即以村为单位,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综合开发”的思路,针对贫困户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重点扶持,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3、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建设必须反映群众的意见,让广大群众直接参与项目选择、项目确定、项目实施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调动群众执行决策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发动群众直接参与项目建设或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应及时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和业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项目村搞好服务和指导。

4、坚持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把国家的投资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强化领导,加强培训,把产业化工作做好。

第三章市场分析预测

第一节产品市场供需预测

一、产品市场供需预测

鹿茸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不久的将来鹿茸将成为我国人民的保健必需品。按养鹿规模再扩大10倍,全国鹿茸产量500吨,全部内销,人均还不足半克。目前,对于国内外日益增长的鹿茸及副产品的需求市场,鹿茸有供不应求的趋势,价格稳定且逐年增长。鹿茸是鹿的主产品,每年可再生一至二次,优质的成年公鹿每年收获成品茸1.5公斤以上(二杠茸)。按近年的市场价4000元/公斤,加之一头育成鹿每年可产1仔,可净赚3500余元。效益十分可观,前景看好,可以说是走致富路的一条捷径。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鹿茸300公斤,加之其他副产品,产值可达212万元。都兰作为草原旅游的古城,土特产不可或缺的成为游客们必购物品,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购物必将水涨船高,所以鹿产品也将是馈赠或自用的名贵土产,其不仅可以供应本地市场,还可销往其他省市。目前,养鹿已成为我县牧民增收的一个亮点,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必将成为我县的一项优势产业。养鹿业作为海西新兴产业对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对增加我县牧民收入,尽快奔向小康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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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场址条件

第一节项目所在地位置现状

一、地点与地理位置

项目建设地点设在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项目区地处柴达木盆地,气候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水源清洁,交通便利,完全适宜鹿对环境的要求。

二、占地面积

项目占地面积共长112米×宽70米=7840㎡

鹿活动场面积共长112米×宽20米=2240㎡

第二节场址建设条件

一、地形地貌情况:

该项目所在地位于都兰县西部90公里处,距巴隆乡政府驻地9公里。以东为海南州共和县和兴海县,以南是玉树州曲蔴莱县和果洛州玛多县,西接格尔木市,北临德令哈市,东北连乌兰县,西北临大柴旦镇,是西宁等地通往西部新兴工业城市格尔木的必经之路。地貌类型有山川相间的山地和山前丘陵、山前倾斜平原等,大体上可划分为山地和平原两大类。

二、气候条件

项目所在地位于都兰县西部90公里处,距巴隆乡政府驻地9公里,平均海拔2950米,年平均降水量18.2毫米,集中在6~8月,属干旱地区,日照时间长,年日照3218小时,无霜期160天,年平均温度3.7℃。

三、饲草饲料、草场条件

项目区草山面积大,养鹿基地有利天然草场丰富,能为养鹿提供充足的饲草和饲料。随着生态畜牧业项目的实施,同时又相对集中的农作物种植区,作物秸秆充足,将会为鹿提供更为丰富优质的饲草和天然草场。

四、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所在地运输条件便利,北临109国道,位于国道中部。东可去往海南州共

和县和兴海县,南可去往玉树州曲蔴莱县和果洛州玛多县,西可去往格尔木市,

北可去往德令哈市,东北连乌兰县,西北临大柴旦镇。

五、环境保护条件

项目区场区和深加工区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科学饲养、环保高效的要求,有利

于整个生产过程和便于防疫灭病,并注意防火安全,符合现现代化布局的要求与

风格。合作社设有专用的粪尿污水处理区及专用设备,与加工区保持 300 米卫生

间距,可有效防止污水粪尿废弃物蔓延污染环境。

六、项目村基本情况表(见表2)

表2 项目村基本情况表

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

项目村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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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第一节技术方案

一、养殖规模

项目计划养殖梅花鹿300只,其中公鹿200只、母鹿100只。

二、饲养管理

鹿的一般饲养应坚持规律性饲喂,坚持逐渐更换饲料,保证饲料充足供应,搞好卫生防疫与疾病防治,做好圈舍维修与扩建。饲喂时做到定时、定量、定质。鹿属草食性反刍动物,应以青粗饲料为主,精饲料为辅。鹿的食性较广,能采食多种灌木植物的枝叶和各种农副产品以及青贮饲料等。每天定时定量地喂给各类饲料,以促进鹿对各种饲料的消化吸收,否则,就会打乱鹿的进食规律,引起消化机能紊乱,影响其生长发育。鹿在夏秋季节应以采食青绿粗饲料为主,冬春则加喂贮备饲料和精料。饲料变更时,新饲料要逐渐增加,使鹿的消化机能逐步适应,否则,会引发各种肠胃疾病。鹿采食后,饮水量大而且次数多,供水量要充足。特别是夏季,要加大供水量,冬季以饮温水为宜。鹿的神经极其敏感,经常竖耳听声,一有动静就乱跳乱窜,有的甚至会跳越圈墙。因此,平时应保持舍内安静,饲养人员的动作要轻,不大声喧华。养鹿场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出入门设防疫池。饲料及饮水要清洁卫生,圈舍要勤打扫,保持干燥。水槽、料槽要经常消毒,杜绝疾病的发生。

三、鹿茸的采获与加工

(一)、鹿茸的采获

公鹿在一岁龄时就开始长出茸角,这叫初生茸。当初生茸长成杆状,大约15-20厘米长的时候就可以收获。已经锯下的鹿茸,要立即写上公鹿的号码,并称出重量和登记。然后用真空泵吸出鹿茸内的血液,并用肥皂水洗刷掉鹿茸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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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垢脏物,最后将它固定在木架上,以便下一步进行加工。

(二)、鹿茸的加工

鹿茸加工的程序主要是是烫茸,目的是利用一定的热度使鹿茸内的残留血液得以排出,同时进行杀菌,以防鹿茸发生变质腐败。成为干品的鹿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较长期保存。鹿茸的加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加工过程精细,才能生产优质的鹿茸。

鹿的副产品包括鹿筋、鹿鞭、鹿尾、鹿肉和鹿血、鹿骨、茸血、鹿胎、心、肝、肾等。对其副产品的加工主要是进行防腐和脱水等处理,以便于长期保存。

四、鹿的配种与繁殖

从9月上旬到11月下旬为梅花鹿的配种期。在发情季节里,母鹿呈周期性的多次发情,平均为12.5天,范围在5.5-20天之间。到5月上旬开始分娩,陆续产羔。

五、卫生及防疫措施

养鹿是否成功原因很多,良好的饲养管理固然极其重要,但是如果忽视防疫卫生工作,常常是事倍功半,不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收益。鹿场的防疫卫生要点如下:

1、建立良好的卫生清洁制度。每日要有专人清扫鹿舍和运动场地,及时清除粪溺,并利用堆肥发酵方法对其作无害化处理。每两周一次进行全场大消毒。

2、根据当地动物疾病的流行情况,制订出当年的防疫计划,包括必要的免疫接种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3、鹿场应谢绝无关人员参观。出入口应设有消毒池,出入人员和车辆要经过消毒池进行消毒。

4、对鹿群的放牧场地的状况特别是有无疫情应事先调查了解。不要在人群、

畜群活动频繁的牧地放牧鹿群,以免发生疫病流行。

5、鹿场员工包括家属不准在鹿场内饲养畜禽,以防疾病交叉感染。

6、鹿场内的牧犬,每年应按规定进行狂犬病、犬瘟热等疫苗接种。牧犬应有专人负责饲养管理。

7、注意饲料、饮水的清洁卫生,禁止用发霉、变质的饲料喂鹿。饲槽和水槽要保持清洁。

8、用药物定期灭鼠、灭蟑螂和喷杀蚊蝇,以减少疫病传播。

9、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处理,并请有关部门协助,以便尽快消除疫病流行。

10、妥善处理病鹿尸体。解剖死鹿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尸体要严格处理,解剖的场地和用具要认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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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设备方案

一、项目主要设备

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所使用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设备清单表

第三节工程方案

二、项目建设工程量

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量见表4。

表4 工程量表

第六章建设规模及项目总体布置

一、建设规模

(1)、新建120㎡/栋的砖混彩钢结构鹿圈16栋(地面铺红砖)、新建15㎡/间的防疫室一间、新建15㎡/间的办公室三间、新建200㎡/间的彩钢库房一间(内设加工区域)、新建大门一樘、新建高3.5米的围墙382米、新建自来水管道500米、铺设输电线路500米、新建鹿活动场一处2240㎡、新建红外线监控八处、新建公示牌一处。

(2)、购买一岁半梅花鹿300只(200只公鹿、100只母鹿)、购买饲料粉碎加工流水线设备一套、购买割草机1台、购买饲料30吨、购买鹿产品深加工设备一套

二、项目总体布置及构成

(1)、120㎡/栋的砖混彩钢结构鹿圈16栋(地面铺红砖)

(2)、15㎡/间的防疫室一间

(3)、15㎡/间的办公室三间

(4)、200㎡/间的彩钢库房一间(内设加工区域)

(5)、大门一樘

(6)、高3.5米的围墙382米

(7)、自来水管道500米

(8)、输电线路500米

(9)、鹿活动场2240㎡

(10)、公示牌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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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环境现状分析

都兰县2012年巴隆乡布洛格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梅花鹿养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是可行的。

第二节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养殖区域清扫制度,鹿圈保持干净,防止恶臭污染环境。在装运、运输中鹿粪应有密封防臭措施,防止遗撒。

3、加强鹿圈内粪便干稀分流,冲洗水经管道必须进入沼气池进行处理,排出的废水必须进行消毒杀菌。

4、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如发现传染性疾病立即将其隔离,并按有关要求送到危险品销毁场杀菌,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

5、加强定期从业人员体检,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规定服饰并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严格操作规范。

6、项目建设应注意解决好其它环保问题,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节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即2012年1月-2012年12月。

第二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即2012年1月-2012年12月。2012年12月项目提交验收。

2012年1月至5月完成立项,实施方案批复,开工准备;

2012年6月-11月建设彩钢鹿圈16栋、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并进行技术培训;

2012年12月购买梅花鹿,项目开始投入正式运行。项目建设峻工,整理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交付验收。

表5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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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2)、工程量表

(3)、主要设备清单

(4)、设备价格及当地材料预算价格

(5)、同类型建设项目的投资资料

二、投资估算(单位:万元)

表6 投资估算表

三、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 (单位:万元)

表7 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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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48.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95万元,合作社自筹153.5万元。

第三节资金使用和管理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必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论证、验收与资金、物质使用监督,检查以及有关事宜的决策协调工作。

1、建立法人负责制度。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实行终身追究制。

2、项目批准后,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根据各类项目的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安排要求等编制标书,招标要按国家规定的正式程序进行,增加操作透明度。

3、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财务管理达到帐据、帐物相符,努力做到增收节支,财务定期审计。

第十章效益分析

第一节项目总体效益

一、总成本费用(单位:万元)

总支出=饲草饲料支出+防疫及疾病治疗费+人工工资及水电费=108万元。鹿粗饲料300只×365天×5斤×0.7元/斤=38万元

鹿精饲料(含杂粮)300只×365天×2斤×1元/斤=22万元

半岁仔鹿粗饲料90只×180天×3斤×0.7元/斤=3万元

半岁仔鹿精饲料(含杂粮)90只×180天×3斤×1元/斤=5万元

饲草饲料总支出68万元。

防疫及疾病治疗费10万元。

人工工资及水电费30万元。

二、项目总收益(单位:万元)

总收入=120万元+27万元+20万元+45万元=212万元。

四岁以上公鹿平均每只按每年产茸1.5公斤,每公斤4000元计算:

200只× 1.5公斤×0.4万元=120(万元)

仔鹿按受胎率育成率90%、每只3000元计算:

100只×90%×0.3万元=27万元

母鹿胎盘100×0.2万元=20万元

加上其它副产品预计收入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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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牧户受益情况分析

纯收入=收入212万元﹣支出108万元=104(万元) 。项目实施后,通过签订协议将项目扶贫资金作为巴隆乡伊克高里村、清泉村、夏图村、布洛格村、托托村、新隆村六个村贫困户即446户、1561人的本金入到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养殖梅花鹿年底给贫困户按照利润的50%分红,即52万元,预计户均增收1166元,人均增收333元。如果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亏损,召开入股村民代表会商议,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分红标准。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最低保证给社员按扶贫资金295万元的12%即35.4万元进行分红。

第三节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一是草地将得到科学利用,缓解畜草矛盾,抑制草场退化;扶贫项目畜牧业的发展减少天然草地载畜压力,保护和改善天然草地生态环境十分有利。天然草场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草场生态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保护和改善草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划区轮牧后,可食牧草增加20%以上;三是提高畜牧业结构调整,对牲畜,扩大了草场利用范围,增加了夏秋草场的利用时间,减轻了冬春草场压力,有利于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增加经济收入,牧民将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四是养殖业生产产生大量的牲畜粪便,用于沼气生产,生产绿色清洁能源。沼渣沼液是优质的有机肥料,可用于改良耕地土壤,减少化肥施用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也为发展有机农业打下良好基础。因此,项目的实施可为加快该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提供有利保证,项目村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日趋改善。

第十一章社会评价及风险分析

第一节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县域内农牧业生产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特色农业经济加快发展,贫困群众收入增加,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逐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和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该项目建成后,将会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深入发展,带动地方广大农民共同增收致富,早日步入“小康社会”,并可将其打造成青藏高原特色畜产品,为都兰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防范降低风险对策

1、为保证项目户投资资金的安全,梅花鹿养殖项目由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签订国家扶贫入户资金安全保证合同,进行司法公正,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并以养殖基地资产和盈利作为保证。

2、项目运行要受县扶贫办、项目乡政府和项目户代表监管,项目村、户不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养殖基地不论经营的效益如何,满一年10日内付清项目户每年的投资入股分红,保证分红资金的按期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对财务收支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

3、疫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疫病检疫和防治工作,特别是购买梅花鹿时,要严把检疫关,不在疫区购梅花鹿,严防引进病梅花鹿。平时严格按饲养标准饲喂,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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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注意梅花鹿的动态,发现不适,及时检查治疗。

4、技术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科学饲养技术培训,项目实施初期要有畜牧、兽医专业人员驻点指导,尽快掌握养梅花鹿科学的饲养管理技术,降低技术风险。

第十二章运行机制与管理措施

第一节运行机制

项目通过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由都兰昆仑山鹿业专业合作社负责项目管理实施,项目产权及固定资产归项目扶持户所有。国家投入资金作为巴隆乡伊克高里村、清泉村、夏图村、布洛格村、托托村、新隆村六个村贫困户即446户、1561人的本金入到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养殖梅花鹿年底给贫困户按照利润的50%分红,即52万元,预计户均增收1166元,人均增收333元。如果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亏损,召开入股村民代表会商议,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分红标准。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最低保证给社员按扶贫资金295万元的12%分红,即35.4万元进行分红。养殖项目实施五年后根据农户意愿,一方面农户可以继续签订合同投资入股分红。另一方面农户不愿意继续投资,合作社将本金退回到县扶贫办,由农业扶贫扶贫办另行选择项目村和项目。

项目采取“巴隆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合作社+基地+牧户”的由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合作性模式统一集中养殖,从而实现梅花鹿养殖规模化、集中化、效益化。项目除基地养殖、加工外,还扩大养殖规模,签定订单,提供种鹿和技术支持。同时贫困户在合作社内长期从事劳务输出增加收入,使本村牧户共同走上养鹿致富之路。

第二节项目管理措施

一、组织结构图

二、管理机构组建方案

1、海西州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计划下达,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督查和验收等工作。

2、县扶贫办: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督查项目实施。组织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3、项目乡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农牧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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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好村级组织建设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按项目的要求,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及时向扶贫办提供项目资料,按期做好项目资金报账。

4、农牧经济服务中心:职责是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5、合作社:组织好基地和合作社梅花鹿养殖场临时用工需要,并及时维护项目户的利益。制定科学完善的基地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好各项任务,稳定发挥效益。按期实施完成项目,确保项目户投资入股分红。

6、养殖基地:法人负责养殖基地全面工作;养殖主管统筹安排鹿群饲养及防疫的全部工作;财务主管及出纳负责养殖项目资金管理;技术员负责指导工人科学饲养鹿群及日常防疫工作。

三、管理措施

1、项目措施:

为了实施好此项目,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采取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法人负责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监督检查,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

2、计划管理: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资金组织实施,由都兰县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乡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组织实施。

3、资金管理:

县扶贫办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在资金使用方面采取县级财政报帐制,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扶贫资金。同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按照《青海省财政支农、扶贫重大项目资金公示制

试行办法》进行公示,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

4、目标管理: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项目实施单位与乡政府、村委会签定责任书。

5、制度管理:

项目实施中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7项制度做好项目工作。

(1)项目论证审批制:由州扶贫开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方案通过后,下达项目批复。

(2)公示公告制:项目审批后,县扶贫办应以不同形式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实施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投资、扶持户数、人口及建设期限进行公示。项目村也要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示。项目审查论证通过、下达批复后,在项目村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3)技术培训制:项目实施前,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对乡村干部和项目户进行项目实施管理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4)法人负责制:明确各建设项目法定责任者,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管理。

(5)合同管理制:项目办公室(县扶贫办)和项目建设单位(乡农牧经济服务中心)作为甲方,共同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合同,实施过程中扶贫办全程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6)项目审计制:项目实施至结束,县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和《实施条例》,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年度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7)工程质量负责及监理制: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项目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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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质量标准。

6、档案管理:县扶贫办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县级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建立,养殖基地和合作社也要建立健全梅花鹿档案。

7、风险承担:为保护项目户的利益,在项目对接上,项目户与养殖基地签订合同,确保利润的分配。并确定梅花鹿的养殖风险由合作社承担,市场、经营风险由养殖基地承担,使基地和合作社、项目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8、统计与监测:由县统计部门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负责项目统计和监测工作,同时由县扶贫办对项目户进行建档立卡,长期跟踪问效。

9、项目后续管理:为了充分发挥扶贫开发效益,巩固扶贫成果,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协调、部门履责,群众参与、村级负责,建管并重、确保效益”的原则进行。同时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项目通过签订合同和协议,明确基地、合作社和项目户的责任权利,按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生产,逐步建立滚动发展机制,扩大生产规模,持续增加牧户效益和企业效益。

具体措施:(1)县扶贫办与农牧经济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合作社与梅花鹿养殖基地、项目户签订合同、协议,进行司法公正,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利益。(2)养殖项目实施五年后根据牧户意愿,一方面牧户可以继续投资入股分红。另一方面牧户不愿意继续投资,合作社将本金退回到县扶贫办,由扶贫办另行选择项目村和项目。

第十三章项目验收与考核

第一节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巴隆乡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和项目户代表先行自验,在此基础上,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县级初验结束后,县扶贫办拿出自验报告上报到州扶贫开发局,由州农业扶贫开发局安排进行项目验收,随时接受省扶贫开发局的抽验。

第二节项目考核

(一)、考核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情况。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人负责,资金封闭运行及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的检查、督查和审计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

(二)、考核实行工程招标情况。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节约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设备购置、设备安装等工程均按国家先行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建设。招标工作拟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等情况。

(三)、考核是否实行工程监理情况。项目建设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部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考核效益情况。考核后期管理和外销服务及分红情况,同时考核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贫困户减少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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