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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8篇

时间:2023-04-29 18:15:07 浏览量:

篇一: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篇二: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篇三: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篇四: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篇五: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篇六: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

  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三条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

  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七)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第十六条控(参)股企业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五)领导职代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方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

  第十七条机关处(科)室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第四章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

  对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

  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审。

  第二十九条上级党委应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教育,通过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和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等形式,提高党支部书记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三十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支部分配的其它工作。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

  /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三条要保证文明和谐建设的投入,为文明和谐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保证有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和必要的文化设施。第七章对群众组织的领导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8

篇七: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党课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以主题党日的形式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如有讲的不全面的地方,请大

  家多多给予批评指正。

  出台背景:

  作为一个组织来说,我们的党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他的根本属性是一个政治组织,因此,政治性就是我们的党组织与其他社

  会组织的根本区别。

  那么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如何实现他的政治功能呢?

  那就要实现两个目标,发挥两个作用,那就是通过抓组织、管党员,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凝聚党心民心的战斗堡垒,把每个党员都教

  育管理成政治站位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中坚力量,从而使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

  争取绝大多数人对我们的支持和拥护,巩固和加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我们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来,世界很不太平,苏联解体、南斯拉夫解

  体、卢旺达大屠杀、颜色革命、海湾战争引起的中东动乱等,一些国

  家的执政党由于对政党的政治属性认识不清,没有有效的凝聚党心民

  心,失去了人民对执政党的信任和支持,造成执政地位不保,国家发

  生动乱,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相比这些国家,我们中国在党的领

  导下,在经济、民生、军事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由其是我

  们提出的“一带一路”得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我们国家在世

  界的话语权日渐提高和增强。

  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因此,抓实抓好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活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

  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集部署贯彻落实。

  在第二章组织设置部分,首先明确了支部设立的条件,即:党支

  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

  主要方式。企业、农

  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

  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

  ,

  凡是有正共党员

  人以上的,都应

  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人。关于党支部的成

  立和撤并,《条例》指出: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

  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

  过

  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

  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和选举结果

  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

  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

  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

  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

  门备案。

  在第三章基本任务部分,《条例》对支部的工作任务既有总体要

  求也分别对村、社区、国企、学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

  单位、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等

  个不同领域党建工作

  的实际,因地制宜的提出具体要求。

  党支部总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

  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

  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

  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

  识。做好

  思想政治工作

  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

  ,提高党

  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

  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

  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

  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领导本地

  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筹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

  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

  入党

  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

  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

  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

  格遵守国家的财政

  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

  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黎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

  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问各种

  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

  务。

  在国企党建重点任务部分,《条例》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

  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

  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在第四章工作机制部分,《条例》指出: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

  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

  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

  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按

  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

  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

  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党支部党员大会议

  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

  过。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

  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

  讨论、作出决定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

  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合会议

  讨论。

  在第五章组织生活部分,《条例》要求: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

  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

  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

  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

  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

  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

  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

  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

  ;

  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

  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上查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

  会

  在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党支部建立必须是有正式党员

  人

  以上的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

  至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年,其他基层单位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

  任期

  年。

  感谢各位党员的耐心的聆听,本次党课结束。

篇八:党支部工作条例党课

  

  先锋课堂:《中国共产党?部?作条例(试?)》解读(六)先锋课堂——《中国共产党?部?作条例(试?)》解读,是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和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联合拍摄制作的系列解读微党课。今天,让我们共同学习第六讲《党?部的成?和撤销》。◆◆系列微党课(六)◆◆党?部的成?和撤销主讲?:安波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长期从事党建理论研究,宣讲党的?针政策,培训基层党务?作。?家好,欢迎来到先锋课堂。今天,我们来学习《中国共产党?部?作条例(试?)》中有关党?部的成?与撤销的相关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凡是有正式党员3?以上的,都应当成?党的基层组织。按照这个规定,凡是正式党员超过3?不?50?的,可成?党?部。党员超过50?不?100?的,可成?党的总?部。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党员超过50?,但不需要成?总?部的,也可以成?党?部。党员超过100?的,可成?党的基层委员会。?论党的总?还是基层委员会,都是要下设?部的。那么如何成?党?部呢?成?党?部有哪些必要的程序呢?《条例》的第六条明确规定,党?部的成?,?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般不超过1个?。条例同时还规定,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会选举产?党?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由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成?党?部关键在于四个环节。第?步是确定上级党的管理单位。这个管理单位如何确定呢?我们??家新成?的公司为例来说明?下。?先,要找这个公司的主管单位,如这个公司的上级控股公司或者是?业主管部门。其次,看属地管理单位,?如公司所在的园区的管委会的党?委,或者是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的党?委。第?步是成?党?部筹建?组,对党员做好党组织关系转?动员?作,只有当同意将党组织关系转?的党员达到3?以上,才可以向已确定的管理单位的党组织提出成?党?部的申请,并获得其批复。第三步就是开始组织选举,要按照党的选举制度的要求,选举产??部委员会或者是不设委员会的直接选举产??部书记和副书记。第四步是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以上这四步就是成?党?部的?般流程。在特殊情况下条例规定,根据?作需要,上级党委是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党?部的决定。《条例》同时也明确了党?部撤销的条件和要求。在《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因党员?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变化,不再符合设?条件的党?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从这个规定的内容上看,撤销党?部?般我们把它分为三种情况,第?种情况是原有党?部因?作单位撤销?撤销,例如,因党的组织调整?并?了其他的?部或者是因党员?数的增加需要组建党总??重新建?党?部,则需要撤销原来的党?部。那么以上这?种情况,都必须要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未经批准是不能随意撤销党?部的。第?种情况是已建?党?部的,由于党员?数的减少,正式党员不?3?。那么正式党员不?3?不能成??部,这是党章的要求,这种情况?般有两种可能,第?种可能就是在短期内,?般这个时间不超过6个?,就能增加党员到3?或3?以上,?如说即将有预备党员转正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部。但是我们要注意,这样的党?部是不能形成决议或者是决定重?问题的。第?种可能就是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这就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原来的党?部,?与邻近单位的党组织组成联合党?部。第三种情况,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以后,临时党?部?然解散了,这是我们在党?部的设置?有明确规定的。撤销党?部的?作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做好党?部?作资料的整理和留存,特别是要做好党员所去?部的建议和请?,?并呈报上级党组织。党?部的成?与撤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掌握好相关的程序和条件要求是实现?部?作规范化,全?提??部?作质量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

  化,全?提??部?作质量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这次党课的内容就到此结束,谢谢?家。转?:辽宁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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