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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警察节心得体会新编三篇【完整版】

时间:2022-06-10 13:05: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人民警察节心得体会新编三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中国人民警察节心得体会新编三篇【完整版】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标志体系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关于中国人民警察节的心得体会新编三篇。


  作为一名刚入职两年的青年民警,我既没有办理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要案,也没有获得过什么至高的奖励与荣誉,倘若还有什么可谈的,我想无非两样东西:其一是对平凡工作岗位的坚守,其二便是对法治中国梦想的信仰。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中国在关于“法”的问题上从未偏废,伟大思想家墨子曾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天下的一切事物不可以没有标准,做人要有做人的标准,即原则;做事要有做事的标准,即规则;治国要有治国的标准,即法则。不遵循一定的标准而能成事者,自古以来是没有的。回望悠悠历史,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却终究难逃“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我党历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法律成为治国之重器。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则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从“一五”到“六五”,近三十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使我们每一个人成长为“知法、用法、守法、敬法”的公民。这一过程中又有一些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模范人物: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编纂成员,为保护公民私权鼓与呼,致力于让民法典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马一德,他组织并起草完成了《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学者建议稿,还就民法典编纂体例问题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凭借心中一份坚持,孜孜以寻创新法治,耕耘求索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是严肃且严谨的,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罗翔,却将高堂之上的法学教育带到了氛围轻松的视频网站上,用短视频普法,用幽默的讲解让法律知识“出圈”,让法律回归生活,让法学变得不再晦涩难懂,走进普通人心中……还有很多这样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们为公众利益不懈奔波,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却从未懈怠;他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追求公平,守望正义;他们秉承信仰,在各自的领域里奋斗,用时光守卫时光,用生命佑护生命,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气之下冲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屋与庄稼,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它自己也因为蒸发和大地吸收而干涸。为什么寻求自由的河水最终失去了自由和它本身呢?那是因为它所追求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正如韩非子所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如果不按规章办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最终将会被社会所抛弃。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我们公安机关更要坚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让依法办事成为常态,让法治成为全警思维和行为习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每个人长大后都有一个职业,我想成为一名警察。

  我想成为一名警察,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在洪水面前神机妙算救助被困的群众,在雪灾面前挺身而出开辟群众前进的道路。

  我想成为一名警察,但是,成为一名警察不容易,做警察更不容易。我舅舅就是一名警察,他每天早出晚归,忙的时候往家里打个电话的空儿都没有,回家以后也是倒头就睡。

  我想成为一名警察,这要我从小就树立一种良好的习惯,比如,上课时要专心致志地听讲,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项作业,积极参加各种有利于自身学习、成长的活动,如果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

  成为警察首先要动作灵敏,这一点我就很符合。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每天早晨6:30起床,然后开始跑步,不管刮风下雨,我都要坚持,争取在年级比赛中拿个前几名。我还经常和爸爸一起去打乒乓球、羽毛球等各种增强体育锻炼的活动。

  我多想成为一名警察呀,这个想法一直萦绕于心。继续努力奋斗吧,我暗想。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为人民服务的警察!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标志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的队伍。长期以来,人民警察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宝贵的鲜血和生命,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10余万名民警负伤,3700余名民警被评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漳州110”经验。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经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人民警察节”由公安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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