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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2020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05 08:50: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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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2020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2020年度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补助标准。一是落实了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和补差水平。县政府下达了调整保障标准的文件(兴府办字〔**〕14号),

城市低保保障线由去年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80元,补差水平由

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保障线由去年每人每月

240元提高到270元,补差水平由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95元。

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1922人,其中城市4687人、农村37235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0515.3万元,其中农村8590.6万元、城市1924.7万元。二是执行了新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落实了临时救助标准。截止11月,已救助人员2**4人,下拨资金409.2万元,人均

救助水平1380元。三是落实了精简退职人员补助标准。城市和农村

对象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5元和315元。全年累计下拨资金101万余元。

(二)贯彻文件精神。一是贯彻好城乡低保政策。严格执行《**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关

于开展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5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推行

“阳光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积极宣传社会救助

政策。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以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党的社

会救助政策,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提高

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县乡两级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工作目

标、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突出整治重点,

敢于求真碰硬。县民政局、各乡镇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求真务实,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

情况,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开展检查督导,落实整改措施。县民政局对各乡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适时

组织检查督导,要求各乡镇对各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清退,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了工

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

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全面提升低保工作规范化

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我们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低保政策家喻户晓。通过扎实有效的低保专项治理,我们深入贯

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走

村串户,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更加熟悉,明白

了低保待遇的申请受理、听证评议、审核审批等流程,知道了什么

样的情况可以享受低保,什么样的情况不可以享受低保。二是实现

低保动态管理。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

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通过全

面复核,全县累计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3372户8756人,新

增困难群众6066户16684人。三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通过专项治理,我们县乡村三级在受理审核审批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更加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行低保申报制度,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

尤其是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

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区)受理;

在审核环节,乡镇(区)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

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

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

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

保申请,县民政局均做到全部入户调查,全面实现“阳光低保”。

四是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我们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

的规定,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

瞒不予公示的行为,认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违规办理低

保行为,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

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乡镇低保评审小组评审的

低保名单,须经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上报名单均须经乡镇

负责人、民政所长签字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所有低保经办人员均签署了《**县低

保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县民政局与各乡镇签署《乡镇低保工作

责任书》,所有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均严格履行职责,积极践行承诺。

(二)积极推行低保申报制度试点工作,实现低保流程再改造。

在省市工作组的精心指导下,通过低保申请、审核和审批三大环节八步法的有效演练,检验了程序,简化了手续,缩短了流程,提

高了时效,方便了群众,真正实现了低保流程再造;尤其是突显了

评议和评审的作用,确保了垓上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高效救助,实行了渐退制度、保障了重症病人和突破了保障标准,实现了应保

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厘清了低保申报思路。在省、市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成立了试点工作组,在工作组的领导下,试点工作有序、规范推进。按照赣民字〔**〕69号文件要求,对垓上村的试点工作

进行细化,制定了《埠头乡垓上村低保申报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分步推进、重点突出。试点启动后,省市县工作组全力指导垓上村做好试点工作。通过低保申请、

审核、审批程序的演练,进一步夯实“三环节、八步骤”,改造低

保申报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探索了低保管理手段。一是实行分类

施保,重点保障特困人群。二是实行渐退制度,防止退保对象返贫。三是保障重症病人,杜绝发生悬崖效应。四是突破保障标准,重点

保障特困家庭。进一步强化了两项制度衔接。我们对试点前后的低

保情况、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衔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县政府

出台两项制度的衔接实施方案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大力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的高效衔接,实现精准救助。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我们多措并举、高效衔接。一是

开展台账比对。每个季度都对农村低保名单与精准扶贫名单进行逐

户比对,摸清各乡镇农村低保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与未纳入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情况,摸清纳入建档立卡低保对象中分类保障情况,纯低保与扶贫低保所占比例;摸清未纳入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的

情况与原因。二是实行应保尽保。年初,根据全市社会救助会议的

要求,认真落实了**年底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基数,从扶贫建档立卡

贫困对象中排查出7587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将他们及时纳

入农村低保。第3季度,通过低保专项治理和两项制度衔接比对,

又将4322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三是落实重点

保障。第4季度,根据全市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衔接工作会议的要求,进行了第三次大排查、大比对。县扶移办对建档立卡的纯低保

户进一步摸清情况,将名单提供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扶移办提

供的名单进行全面核实,按照分类施保的规定纳入常补对象范围。

全面落实常补对象保障比例和整户保的比例逐步提升,常补对象占

总低保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通过精准排查,新增低保对

象4293人。农村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建档立卡比例达到**.6%。

(四)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处理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社会救助的来信来访量比较大,按照“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我们尽力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对于社会救助范围

内的来信来访,采取认真核实,按时答复的措施,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声。以事实为依据,以信件、法规和政策为准绳。认真阅读、处理群众来信,主动热情、文明接待来访者,并耐心听取群众

反映的情况。对于上级转来的信件,及时做好转办,不拖、不压、

不推。对于不属于社会救助相关问题的,了解情况后,给上访者做

好答复并说明原因。截止目前,已经接待来信来访150余起,口头

答复130余起,书面回复14件。

三、存在不足

1、数字民政建设滞后。虽然组织了多次培训,也督促检查了各

乡镇的工作情况,但总体情况仍然不容乐观。

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不足,基层没有经费办事现象严重。

3、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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